監控安裝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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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監控安裝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監控安裝合同範本

  監控安裝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專案名稱:

交貨地點:

承包方式和承包範圍: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質量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設計方案、系統功能、裝置材料,承包整個系統的裝置供應及安裝和除錯。

二、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總工程款為_______元整。 自合同簽訂後工程完成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工程款。專案施工安裝、除錯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三天內由於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三、 維修保養:

1、本監控系統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護。自工程完工並通過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2、保修期屆滿後,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實際情況適當向甲方收費。

3、甲方要求軟硬體功能的改進,擴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應繼續為客戶提供惠的服務。免費維修期內人為或自然災害引起的故障或損壞,僅收取維修成本費。以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自行拆卸改換機內任何部分(如:線路,零件)後造成損壞;非乙方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指導安裝而引起的故障。

四、約定事項

1、簽訂本合同視為甲方自願安裝監控系統。

2、為確保工期,爭取提前竣工,合同如需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變更事宜,雙方簽章生效,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除錯完畢並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乙方履行合同後,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執行。

七、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經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監控安裝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方平等、互利、公平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點:

第二條 工期

1、工期x天,自20xx年x月x日進場至20xx年x月x日止,完成安裝除錯。

2、在履約過程中,因甲方單方面變更原有設計方案所影響的工期由甲方負責,因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經甲乙雙方協商認可後作出工期調整,以此確定竣工日期。

第三條 工程造價

1、本工程造價以施工中發生的費用計算,簽訂單店施工合同,軟體、硬體以乙方報價單(見附件一)的報價為計算標準。

2、工程應當滿足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和功能要求,以甲方書面審定的設計方案為標準,在此基礎上單價不再作任何調整(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除外)。

第四條 監控裝置價格

本合同附件所列各監控裝置價格應當保持穩定,但是市場價格上、下浮動超過x%(含),甲、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調整價格,並簽訂補充合同。

第五條 工程款的支付

1、簽訂合同之日起x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作為施工進場費。

2、貨到款。乙方將監控裝置、設施運抵甲方指點地點,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45%。

3、尾款竣工除錯完畢,經甲方確認(以確認單為準)支付乙方工程款的20%。

4、質保金。工程款的5%作為質保金。

第六條 權利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稽核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安裝施工方案,在收到後的 日內完成,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地及施工用電。

2、按工程進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委派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處理並協調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有關事宜。

4、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可以對現場的施工情況進行驗收,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進行實施。

5、組織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工程竣工 日內組織對工程的`驗收,超過 日未安排進行驗收的,視為驗收合格。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施工安全規範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2、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裝置和器材驗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損壞和遺失均由乙方負責。

3、對竣工驗收後質保期內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

4、對現場所有已完工的建築及建築裝修、裝置、器具有保護的責任,施工時如損壞甲方或住戶財產,由乙方負責賠償。

5、遵守甲方有關場地管理的規定並辦理有關的手續。

第七條 供貨和安裝

1、乙方使用的材料、裝置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行業規範以及甲方認可的設計方案的規定。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使用的材料應當與提供的樣品一致,方可採購進場安裝。

3、甲方於簽訂合同後,如需變更有關材料之規格、數量、交貨期、施工期,應當在乙方未出發貨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反之造成之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裝置經甲方簽字確認後,如有材料供貨變更,雙方另行議定金額及工程日期,仍由甲方簽字後才發貨,增加之金額於甲方簽字當日一併支付。

5、驗收中發現的和報價清單裝置引數不符,乙方負責更換,雙方應當協調合理。裝置更換之運費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不得以該項工程之全部或一部分未完善之理由,拒絕或延遲支付尾款。

6、甲方逾期未驗收或未經驗收即提前自行安裝使用,視為驗收合格,再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7、雙方在交貨當日由甲方驗收人員會同乙方進行初步檢驗,裝置憑合同器材清單驗收(因為批次不同外觀略有差異,為可接受驗收。)

第八條 工程變更

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新的設計要求或者改進意見,甲方應當提前與乙方進行溝通,經雙方就改進方案、施工費用等增、減費用達成一致,並將新增費用一次性付清後,乙方進行施工。

甲、乙方已經認可,且已施工完畢的工程,但甲方提出變更的,甲方應當照價付款。

減項不能超過工程造價的10%,超出部分按照半價減項。

第九條 新開門店裝置、實施

監控裝置安裝應當在主體工程裝修完畢交付驗收前除錯完畢。

第十條 質保金

質保金為工程造價的5%,質保期屆滿五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一十一條 售後維修

1、本工程質保期為 年,自工程完工並通過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質保期內,裝置出現的質量問題或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市區2小時內派人維修,外縣3小時內派人維修,跨省、市 小時內派人維修。遇到特殊情況如裝置返廠維修的,維修時間相應推遲,但乙方應當提供代用裝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每月對甲方已安裝監控裝置的部門或者門店進行至少一次的巡檢,並出具有甲方相關部門人員簽字的確認表單。

3、質保期屆滿後,乙方應對甲方提供優惠的有償維護,並簽訂補充合同。

4、質保期內人為因素或自然災害引起的故障或損壞,僅收取維修成本費。以下情況在質保期內不屬於質保範圍:人為因素或自然災害引起的故障或損壞,自行拆卸改換裝置任何部件(如:線路、零件)後造成損壞,非乙方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指導安裝而引起的故障。

5、乙方負責為甲方培訓 人員 人,甲方接受培訓的人員應當達到熟練操作,並能解決簡單問題的程度。

第一十二條關於商業祕密

雙方對於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因本合同所知悉或持有的他方營業祕密及未公開的資料,均應負保密的義務,除依國家法令或依有權機關的要求而對相關主管機關提供者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洩露予第三人,亦不得轉作其他目的使用,本合同因故終止或消滅後亦同。任何一方洩露的,對方均有權追償損失。

第一十三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戰爭、天災等)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否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造價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進度付款,每延遲一日,按應付而未付金額的 %計付違約金。

3、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造價的 %向甲方計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項及返還甲方全部已付款項外,還須按工程造價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4、本監控系統若由於系統器材質量問題而影響工程驗收,乙方應當無償更換、返修,直至達到驗收標準。

5、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甲方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人員裝置調遷、裝置材料積壓的實際損失。

6、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有關裝置,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一十四條 免責

因地震、海嘯、雷擊或者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預知的情形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並不承當違約責任。

第一十五條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補充規定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其附件、補充規定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

3、除事先經他方書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將其因本合同所生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一部轉讓給第三人,亦不得委任第三人代為履行。

4、依本合同所生之各項權利,其全部或一部的行使或不行使,不影響其他權利的行使,其不行使亦不得視為拋棄。

第一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甲、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十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規定執行。或者甲、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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