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質押合同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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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質押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質押合同10篇

關於質押合同1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元整。(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

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

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質押合同2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檔案、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質押合同3

甲方:(轉讓方)貸款企業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乙方:(受讓方)擔保公司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丙方:(租賃方)某貿易公司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為妥善解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依法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1、本協議作為甲方對乙方債權關係的一種還款保證,自甲方對乙方存在債權關係開始,直至甲、乙雙方債務債權關係解除而失效。

2、三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基於甲丙雙方房屋租賃合同所享有的房屋租賃收益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轉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應由甲方收取或代收的費用。

3、甲丙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甲方將其位於 (房權證字第 )的房屋租賃收益權轉讓予乙方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條款外,合同項下的其它條款不變,對丙方仍具有約束力。

4、甲方、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嚴重危害到乙方債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本協議所有條款及本協議涉及的所有資料均為保密資料,甲乙丙三方所有參與此項工作的人員,都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使甲乙丙三方參與此項工作的人員及有權知情的人員以外的第三方知曉其內容。

6、甲方特別承諾

6.1甲方承諾:甲方與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債權債務均與本協議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不應以其與丙方之間、與任何第三方之間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債權債務的無效、撤銷或解除為由,拒絕履行本協議。

6.2甲方承諾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過錯為由,拒絕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6.3甲方應就本次債務轉移取得其內部決策機構的批准。

6.4甲方承諾本協議的簽署不違反甲方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雙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出質人(借款人):李___(以下稱乙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四川省__縣__鎮__路___號

聯絡電話:_______

質權人(債權人)趙___(以下稱乙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四川省__縣__鎮__路___號

聯絡電話:_______

質押擔保債權的範圍包括本金、利息、債權違約造成的違約金和損失以及實現債權債權的其他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拍賣、評估費用等 質押股權的價值必須能夠涵蓋以上各項。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在___有限公司、___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的實際出資額所對應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附詳細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2、質押股權金額為甲方實際出資所對應的部分股權,雙方約定為9000萬元整(大寫:人民幣玖仟萬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所持有股份的公司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公司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股權質押合同應當作相應變更,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行使債權。

第三條款項交付:

按照雙方約定的銀行開戶賬號進行轉賬支付,具體開戶銀行及其銀行賬號等資訊詳見附註資訊。

第四條出質人保證

1、出質人是質押股權的合法持有人,出質人的股權質押行為須經___有限公司、___工貿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全體股東表決通過(附表決文書原則,表決過程應當由質押權人在場當面簽字捺印)。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出質人保證沒有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第三人,同時本質押股權沒有有被法院凍結及其他有損股權完整的情況。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

第五條辦理登記

甲方持有的___有限公司、___工貿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實際出資資產對應的份額股權應當與乙方一起共同申請辦理股權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第六條質押股權的處置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他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如期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借款利息及相關費用。

2、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3、甲方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規定事項情形的。

4、出質人不得私自處分雙方確定的質押權利。

5、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第七條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發生第四條規定的情況,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權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權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3個月內,通過各種媒體釋出3次以上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權轉讓。

第八條、稅費承擔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評估、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稅費以及乙方為實現合同目的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因隱瞞質押股權存在包括但不限於隱名股東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權屬不清晰以及存在權利限制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2、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應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20%的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本合同在出質人按期償還借款或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借款的價款之日起終止。

第十一條、事項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微信或者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2、雙方約定通知的送達地址為: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合同文字,該變更後的補充合同將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果本股權質押下的借款合同的修改、補充導致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一致,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五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經質權人和出質人雙方簽字並且捺印之日起成立,並在法律法規及其政策規定的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各登記備案各壹份。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質人(簽字捺印):

質權人(簽字捺印):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質押合同4

甲方(出質人):

住址:

身份證號:

手機號:

乙方(質權人):

住址:身份證號:

手機號: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已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自己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2、完全瞭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其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3、已反覆閱讀並充分理解《借款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對《借款合同》條款不存在不理解或誤解事項。

4、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立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5、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自己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及其與質押標的股權相對應的資產抵押、變賣、饋贈,或轉讓給除乙方外的

第三人。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擔保方式及數額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擔保方式為:以所持企業股權的出質,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依據主合同向乙方借入的人民幣(大寫)(小寫)本金及其從屬債券。

第三條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1、《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發生期間為:自年日起至月____日止。

2、質押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償清之日止。

第四條質押擔保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居間服務費、專案考察費、理財顧問費等費用、和資產評估、抵(質)押登記、合同公證、見證、標的拍賣、保管、保險、運輸、律師服務、仲裁、訴訟、執行等發生的費用,以及放款人、居間人因此而發生的勞務費等費用。

第五條出質權利

1、本合同項下用於出質的權利如下:

甲方出質人持有的100%

2、甲方出質標的權利的價值不作為乙方處分該質押權時的估價依據,並不因此而對乙方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六條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1、本合同項下出質標的權利的權利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應於年月____日(借款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管理。

2、借款人履行主債後,乙方應當及時將所保管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交甲方復位。

第七條質押登記

1、依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股權出質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到國家工商行政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2、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須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簽訂登記事項變更協議。變更協議簽訂後的____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質押的實現

1、《借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依據《借款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到清償,乙方有權憑藉本合同,無需經過出質人同意,按照《借款合同》有關約定行使質押權,以實現債權的有限受償。

2、乙方按照《借款合同》有關約定追收、實現債權,甲方、各擔保人及其參股的法人必須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處置甲方出質的股權,在實施股權處置以前,該股權項下凡與乙方無關的債務由出質人按股份比列承擔債務清償。乙方或股份受讓人或股份承接人不承擔股權處置日前,其權益所在企業發生的與乙方無關的債務。股權出質人可以監督股權處置的合法性,但不得干預乙方按約定程式合法出質股權。

4、乙方通過拍賣質押標的股權或該股權相關的資產實現的收入,首先用於《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的優先足額受償,餘額歸甲方。

5、質押標的拍賣成交後,甲方應無條件配合標的權益受讓人辦理權益交付手續。受讓人對所承接質押權享有完整的資產權益,乙方不足受償的部分,依法向甲方和其他擔保人追索。

6、《借款合同》項下的質押或擔保如發生了不利於乙方債權的變化,經乙方通知,甲方應按要求另行提供足額的擔保。

7、從借款人違約事實實際發生的第____日起,乙方有權利對質押標的享有無障礙的經營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8、乙方依本合同及其《借款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無條件配合,不得設定任何障礙。

第九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1、本合同項下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權利憑證兌現或者提貨日期先於《借款合同》到期日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合同》到期日前兌現或者提貨,並與甲方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或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雙方約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借款合同》和在本合同存續期內,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但轉讓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乙方約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3、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以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但所得轉讓費、許可費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乙方約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擔《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居間服務費、專案考察費、理財顧問費等費用、以及資產評估、抵(質)押登記、合同公證、見證、標的拍賣、保管、保險、運輸、律師服務、仲裁、訴訟、執行等發生的費用,和放款人、居間人因此而發生的勞務費等費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費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3、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1)實現承保、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2)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4)出質權利發生權屬爭議;

(5)破產、歇業、解散、被停頓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

5、甲方有本條第4項第

(1)和第

(2)款情形的,應至少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有第4項其他情形的,應在事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

6、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日至終止日內的下列情形必須事前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1)以質押標的對外提供擔保;

(2)以甲方名義對

第三人舉債;

(3)處置與股權相對應的實物資產及債權;

(4)實施行為可能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

7、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願質押擔保範圍內,向乙方債權的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8、乙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借款金額外,無需經甲方同意,甲方仍在本合同確定的質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9、從本合同簽訂的生效之日起至所保證的債務全部清償止,甲方提交的上述財務報表所載權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進行任何處置。甲方應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實的財務月報表。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處分股權質押財產,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依據《借款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借款合同》;

(2)依據《借款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借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2、有權要求甲方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

第三方的侵害。

3、有權收取質權所生的孳息。

4、乙方負有妥善保全權利憑證的義務。

5、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後所剩愉快,歸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

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宣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

3、如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股權質押擔保範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4、甲方所提供的財務報告虛假,或在設定股權質押,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處置股權對應資產,或以所投資的企業名義對外舉債,或以股權質押標的向乙方以外的

第三方擔保債務,應對乙方擁有本合同

第四條所指債權、費用承擔無限賠償責任,並按所欠《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金額給付3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自股權出質權的憑證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依法律、法規須辦理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

第四條所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3、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在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當事人主體共同確認:在本合同有關權利、義務及違約處罰的既有約定方面不存在的爭議。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約定以外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順序確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國家合同管理機關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為:

(2)向質押勸人或居間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如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爭議而發生訴訟或仲裁,均不影響本合同既有約定的履行。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事項

1、股權出質擔保人同意:自願賦予質權人依法強制執行質押權的權益。借款人若不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完整履行對放款人的債務,質權人即可直接憑藉款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強制向股權出質擔保人形式股權質押擔保權,以實現債權。質權人可以依法扣劃標的股權所在企業任何賬戶的存款,可以依法出處置標的股權相應資產,以實現債權的優先足額受償。

2、出質擔保人承諾:如果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項下的約定義務,出質人自願放棄對自己在本合同項下所約定的所有應盡義務的抗辯權,且願意接受質權人依本合同約定,依法行使強制執行權。

第十六條特別提示

本合同居間人提請甲、乙雙方注意:本合同文字是由居間人依據本合同之《借款合同》債務人和甲乙雙方的意見所起草製作,並於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前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法律後果做了全面、準確的說嘛。放款人代表和擔保人均應當認真理解本合同約定條款的含義和法律後果,若對本合同相應的條款或表達存有誤解和異議,可以不予簽署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並辦理相關促使《借款合同》生效的手續,就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附則

1、本合同是《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居間人、質押權登記機關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包括:

(1)甲方身份證影印件;

(2)公司的《公司章程》

甲方(出質人):

乙方:

____月日____日

簽約地點

關於質押合同5

合同編號:質押字第__號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年委託字第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榮銀橋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向貸款人借款 萬元[( )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並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願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後)載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範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三)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於 年 月 日移交給甲方佔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保管費` 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一)乙方承擔辦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鑑定、保險、保養、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檔案由甲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應辦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投保期限要長於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帳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後,保險賠償金用於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為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質物移交甲方保管後,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於接達書面通知後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四)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後15日內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五)乙方不得隱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六)質物及權利質押財產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齲

(七)當甲方代償後而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後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財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後的餘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後15內交付乙方。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後三日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關於質押合同6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抵押房地產共有人: (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房地產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抵押房地產基本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房屋位置:

抵押部位:

房屋建築面積:

房屋用途:

土地使用權面積:

土地使用權性質:

第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抵押房地產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 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各方確認:展期不必另行通知共有人;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以及共有人所作承諾等及於展期的債務。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____________元整 。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負責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立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房地產抵押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抵押登記證明檔案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 抵押房地產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房屋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房屋,並盡維修、養護義務。如甲方要求乙方為該房地產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並承擔保險費用。

2、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房地產(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借用、抵償債務等),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做任何不利於甲方的改變,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抵押房地產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毀損、滅失或被拆遷、徵收徵用等,乙方須在事件發生之日起2日內書面告知甲方。抵押權效力及於乙方獲得的賠償金、保險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如抵押房地產價值顯著減少的,乙方應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該房地產;確需出租的,在徵得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後,須將承租人出具的已獲知房屋存在抵押、自願承擔可能產。

動產質押款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 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中國《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 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動產質押的設定。設定動產質押,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第一條 貸與人_________將第三條所載的動產,無償貸與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約定_________使用後,返還其物。

第二條 借貸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條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用人應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處。

第五條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應事先將設計書及費用估計提示貸與人,徵得其同意。

第六條 借用人返還借用物時,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應否回覆原狀,取決於貸與人。如貸與人不允許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的增加價額為限。

第七條 空口無憑,受立此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與人(簽字):_______

借用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質押合同7

甲方(質押權人):______

身份證號(自然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質押人):______

身份證號(自然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以其所有的(有權處分的)(下稱質押物)為(______)年借字第(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質押擔保,雙方就此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質押物事項

1、名稱

2、數量、質量

3、狀況

4、所在地

5、所有權(處分權)歸屬

第二條雙方經協商,一致認可質押物的質押價值為人民幣元。

第三條質押物由甲、乙雙方共同到有關法律規定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由乙方交納登記等相關費用。

第四條乙方質押擔保的範圍是(______)年第(______)號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應向甲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質押期間乙方不得實施降低質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2、出現質押物價值減少的情況,如果沒有得到保險賠償的,乙方應在質押物價值減少情況之日起天內向甲方提供新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不得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質押權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對甲方質押物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質押物完整交還甲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款約定,按其擔保金額的%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2、處置質押物產生的律師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權的實現

借款期前屆滿,借款人未還本付息的,甲方可依照法定形式以質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質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追償。

第九條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自然人附身份證影印件為本合同附件。

關於質押合同8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

出質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

種類 利率

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年 月 日 金 額 年 月 日 金 額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檔案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儲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關於質押合同9

甲方(出質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質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鑑於乙方為借款人______向貸款方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萬元,出具了編號為______《合同》承擔了擔保責任,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甲方自願以其有處分權的租金收益權出質,用作向乙方為其貸款擔保的反保證,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租金收益權質押作為反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一、《借款合同》指乙方所擔保的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擬已簽訂編號為______的《借款合同》。

二、《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本合同。

三、債務係指根據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及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其他一切款項。

四、本合同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合同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五、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過修改、補充、變更的《擔保合同》或《借款合同》。

六、本合同所稱嚴重違約行為是指:借款人轉移抵押物、偽造、變造財產憑證,資信材料、隱瞞涉及重大或有債務、未決訴訟、企業破產、抵押物、質權存在權利瑕疵等事實的行為。

第二條《借款合同》設立的借款種類、金額及期限

一、借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三、借款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為期______天。

第三條甲方以其擁有的預期租金收益權設定質押。甲方質押的租金收益權具體內容包括:

第四條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質押的租金收入權為依法享有。______本合同項下質押權利共計(大寫)______元整,

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金額(大寫)______元整。

第六條本合同擔保的擔保期間,自《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間開始之

____日起至屆滿之日延續兩年止。

第七條質押擔保的範圍:乙方為履行原《擔保合同》所履行的債務責任及應

支付的費用,乙方提供擔保應向借款人所收取的所有費用,乙方實現反擔保抵押權的費用,以及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違約金等。

第八條甲方須將本合同

第三條所列的租金收入在本合同生效後的每月____日內,按以下指定的專戶存放:賬戶名稱:______;帳號:______;開戶銀行:______。對此賬戶甲乙雙方共同監管,甲方不得隨意動用,待乙方對原《擔保合同》的擔保義務確定後,依本合同優先受償,實現質權。甲方、乙方和承租人必須另行簽訂《補充租賃合同》對原租賃合同的租金支付方式進行明確或修改,作為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第九條原借款合同期滿前____日,若甲方存入專戶的存款不足償還債務,甲方須呼叫其他賬戶的資金到該專戶。否則,按甲方違約處理。

第十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贈予、免除、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租金收益權。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質押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並自願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願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後),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範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於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後,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後的___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後的餘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後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後,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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