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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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合同(15篇)

抵押擔保合同1

編號:

立約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見本合同第十六條。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見本合同第十六條。

為擔保本合同第十七條所指明之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能得到按時足額償還,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現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見本合同第十八條。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 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一、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抵押期間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止的期間。

二、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設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抵押期間,乙方應將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檔案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憑證。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甲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第四條 抵押物登記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15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相應的政府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甲乙雙方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三、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積極配合甲方按照本條第一、二款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內辦妥相關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保險

乙方根據國家規定或貸款人的要求辦理第一受益人為甲方的保險,保險金額不得低於貸款金額。保險公司的選擇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將保險單交甲方儲存。投保期限應長於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延長,乙方需辦理延長投保期手續。投保的財產如發生損失,甲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

如乙方未辦理抵押物投保手續或延長投保期手續,甲方有權代理乙方直接辦理,有關費用仍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處開設的帳戶中直接扣劃

或以其他方式追索。

第六條 對抵押期間處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換、贈予、轉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在向貸款人提供擬承租人已知曉抵押物已抵押給貸款人、並承諾自行承擔因抵押權實現而提前中止租賃合同的所有損失的書面證明後,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年,出租期限長於——年的出租,必須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租賃所得應存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用於歸還貸款的存款賬戶中,作為每月還本付息款項來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間,如乙方確需有償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進行:

1.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以致不能足額抵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足額抵押財產;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帳戶,以用於到期或提前清償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在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帳戶以後,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登出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得權屬憑證退還乙方。

第七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有關保險及 費用由乙方承擔。公證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未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違反借款合同,導致出現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況;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雖接受繼承或遺贈,但拒絕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義務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的其他事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行為,並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或依法提前處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 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不能按時清償,甲方因此主張抵押權,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權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當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任何單項或多項情況,抵押權可經下列方式實現:

1. 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 依照法律規定程式處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有權優先受償。其價款超過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條 抵押權消滅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消滅。甲方保管的乙方財產權利證書或證明及財產保險單等應退還給乙方。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登出抵押物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為追索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的債務,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爭議解決。見本合同第十九條。

第十五條 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經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自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第十六條 關於立約人的說明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簽訂鑑於

(即借款人)申請向甲方借款 整(大寫),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借款,甲方和借款人為此簽定了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第十八條 抵押物

一、名稱:

二、數量或面積:

三、購入價:

四、評估價及抵押率:

五、處所:

六、使用期限: 至

七、權屬來源:

八、權屬證明: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二者擇一):

一、 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

第二十條 補充條款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資訊;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貸款人有權通過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 、

、 各持一份。

甲方: (公章)

有權簽字人:

乙方(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抵押擔保合同2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託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_____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後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願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並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係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係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並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並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機動車牌:

4.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

5.車輛識別代號:

6.其他:機動車所有人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係指甲方擁有並提供用於為乙方設定反擔保抵押的財產,以及該財產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該等價值金額僅供抵押登記之用,並不作為乙方或其他有權方依據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對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物被甲方處分,則乙方抵押權自動及於甲方同類同價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條抵押擔保範圍

本合同反擔保範圍為《委託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並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複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並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於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並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抵押物的評估費用、保險費用、委託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等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主債權起始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限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實際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貸款銀行簽訂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準。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託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並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後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並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並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並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採取查封、凍結、拍賣或採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6)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7)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8)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9)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並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於報紙等紙質媒體、網路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於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檔案、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佈並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後生效。

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後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公證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對強制執行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式、效力等完全明確瞭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願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本合同公證並申

請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費用由丙方負責。

2.甲方確認: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義務,若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託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甲方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還款義務,否則,甲方將自願放棄抗辯權並接受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3.丙方確認:如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託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並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4.甲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甲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甲方已收妥並自願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5.丙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丙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丙方已收妥並自願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6.甲、乙、丙三方關於強制執行的約定優先於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二)、執行證書的申請

根據本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乙方有權向公證機關申請簽發執行證書。並持有該證書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財產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式。

第十六條、文字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陸份,甲、乙、丙、公證處四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簽訂。

甲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乙方: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丙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抵押擔保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

抵押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餘額、用途、種類、、期限:最高借款餘額(大寫)用途種類利率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為準。

3.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抵押內容抵押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和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權,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所登記的抵押權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間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30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或用與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當擔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7.在抵押擔保期間內,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儲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人(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0.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0款規定行使抵押權

11.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12.在本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3.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

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在本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借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2)(3)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2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 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乙方在合同期內每月先償還甲方貸款_______元,兩月共償還甲方貸款______元。剩餘_____ __元於合同期滿時全部還清。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及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據交給乙方。

四、權利義務

1、借款方自願用位於 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保證擁有抵押物無任何債權、債務糾紛及對抵押物的獨立產權。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本息。

五、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並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到期後乙方無力償還,乙方自願將抵押物過戶給甲方,並承擔一切過戶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3、如到期後乙方想延長借款時間,甲、乙雙方再續寫新的借款合同。如到期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延長借款時間,不續寫新的借款合同,甲方將按第2條執行。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使用其全部車輛為甲方提供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擔保貸款合同》的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就本反擔保達成如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明細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財產的抵押價值抵押車輛的賬面價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和登記

1、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抵押車輛進行核查。抵押期間,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原件、車輛購置稅收據原件交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乙方負責到相關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甲方在履行上述《保證借款合同》規定的保證義務時,代表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由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

2、上述《保證借款合同》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抵押期間,乙方應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保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的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到期後。貸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展期手續。抵押期間抵押車輛保險期滿,乙方應在保險期滿前_____天內到當地保險機構辦理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辦理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保險;2、機動車強制保險;3、機動車座椅保險;4、第三方責任保險;5、盜竊和營救;6、自我膨脹保險。

2、抵押期間,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存放保險賠償金。貸款到期後,如乙方未按期還款,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甲方有權以保險賠償金清償貸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單獨向乙方索賠。

3、若抵押車輛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投保,乙方應向保險機構辦理變更保險受益人(變更為甲方)手續。保險金額低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當補充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應提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租賃或贈與的方式轉讓或處分抵押車輛,不得對抵押車輛進行新增、拆除、改裝或修理。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期間,乙方可以繼續使用和保管抵押車輛,並負責維修、保修和年審。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車輛的安全和完整,合理使用抵押車輛,確保抵押車輛的價值不會異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7、抵押車輛損壞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如不能恢復原狀,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同等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其他方式給予、出租、轉讓、再抵押或處分抵押車輛,不得進行任何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供相當於減少價值的擔保。

10、乙方保證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被分享、爭議、扣押、扣留或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總抵押價值的10%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抵押車輛因保管不善而損壞,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新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總價值的10%支付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和責任,應向甲方支付總抵押價值1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_____日內,乙方未清償抵押權的實現,甲方可以通過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的方式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仍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主張不足部分的賠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延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和其他條件的變化,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合併或分立或法定代表人及承辦人變更而免除。如遇合並、分立、變更等。在本合同項下的雙方中,變更後的雙方應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的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如果甲方給乙方的任何通知是按照乙方的下列地址或傳真傳送的,則傳送日期應視為送達乙方的日期。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傳真:______

2、乙方如變更上述地址或傳真,應在變更後第二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3、如乙方提供的地址和傳真不準確或變更後未按約定通知甲方,導致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已傳送信件被退回,則甲方傳送通知的日期仍視為向乙方交付的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無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是否有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6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為保證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為房地產抵押擔保提供的主債權為人民幣10000.00元,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意提供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的房產。______.

第三條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財產。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財產,重新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財產的房地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甲方負責對抵押財產進行評估並辦理抵押財產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登記費由雙方平均承擔。

第六條爭端解決

因履行本抵押協議發生的爭議,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部門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7

抵押權人名稱(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抵押人名稱(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為確保________與________借款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屋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房屋抵押給甲方,作為償還主合同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借款人以下房產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產權證號碼:

房屋地址:

房屋面積:

房屋所有權人:

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權證。

第二條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 )。借款用途:用於________。借款利率:按每月____計算。借款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如實際借款數額與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歸還:利息由借款人一次性歸還,利息人民幣________萬(大寫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金到期一併歸還,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第三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借款人應保證該抵押之房產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以訂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為期限,即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借款人尚不能償還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該抵押之房產歸抵押權人所有。

第四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乙方應與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保管。

第五條雙方約定,在抵押期間該房產的孳息收入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十天內或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乙方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甲方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甲方;乙方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以訂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為期限,如借款人尚不能償還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該抵押之房產歸抵押權人所有。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權。

2、乙方因隱瞞抵押房屋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手續辦妥或抵押登記之日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抵押權人名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抵押擔保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_________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範圍。

第二條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範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範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

4、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複抵押等情況。

5、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條抵押物的佔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商定的

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直接從抵押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抵押登記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檔案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複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第十一條費用承擔本合同項下抵押的登記、評估、保險、鑑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抵押人已收到並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抵押權人已提請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抵押權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抵押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9

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 年____月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市____鎮,面積為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乙雙方特別宣告,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檔案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單

2、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10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迴圈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貼上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宣告: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並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佔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貼上的標籤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孳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佔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為證,宣告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願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

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合同範本

抵押擔保合同11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12

甲方:_________(抵押人)

乙方:_________(抵押權人)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為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係指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範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後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並理解《貸記卡章程》、《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字,並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為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鑑定、登記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並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後,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專案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評估│所有權│使用權│

││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

地址:_________地址:

郵編:_________郵編:

電話: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登記機關(蓋章):

登記編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13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鑑於: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編號:)。

依據《合同》約定:甲方為向乙方向銀行提供保證。現甲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在甲方履行保證責任後____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為之所付出的全部款項。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5.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5.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

5.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檔案、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於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9.1甲方作為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9.1.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9.1.2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9.1.3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9.1.4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檔案、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9.1.5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9.1.6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1.7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9.2甲方作為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9.2.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9.2.2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瞭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祕密;

9.2.3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0.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0.1.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後,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後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10.1.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並告知受讓人後,可以轉讓抵押物;

10.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0.2.1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

10.2.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10.2.3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2.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

10.2.5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檔案、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由於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11.2上述第11.1條款的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11.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

12.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雙方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應當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雙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3上述《合同》無效或失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合同》無效或失效後的法律責任;

12.4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變更名稱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12.5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並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14

出質人:_ _ _ _ _ _ _ _ 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股權質押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條質押合同的標的物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甲方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權應得的股息及其他利益;

2、股權質押金額為人民幣元。

第三條甲方應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並以所得價款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申請破產。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押股權,必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從轉讓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甲方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合同。

第七條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取得甲方董事會的質押決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向甲方索賠)

第八條本合同是擔保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由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股權質押登記完成後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於股權質押登記。

出質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授權代表(簽字)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質權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銀行授權代表:(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抵押擔保合同1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茲因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抵押物

(一)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所有。

二、標籤或烙印

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貼上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三、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宣告

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四、本合同存續期間

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五、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

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佔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貼上的標籤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孳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佔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七、甲方可以選取乙方認可的保證人

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為證,宣告放棄先訴抗辯權公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八、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

以乙方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

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

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借貸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

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兩份附帶借據和承諾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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