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合夥協議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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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兩人合夥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兩人合夥協議15篇

兩人合夥協議1

甲方:_________(共同經營人)

乙方:_________(共同經營人)

甲乙雙方經好友協商,公平,公開,公正,互惠互利,自願的原則上,就投資合作經營,位於團風縣 街號美容院,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開始合作經營。

1、 美容院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店內裝修裝置,產品庫存,顧客欠賬 總投資摺合 _________萬人民幣。

2、自 ____年___月____日起,由乙方支付 ____萬元給甲方購買 美容院股份,計甲方帳股60%,乙方賬股40%。盈虧按各方投資比例分配。

3、付款方式:乙方於 _________支付甲方____萬元,餘下_________ 元從店經營盈利中扣取。

二、因美容院在 ____年___月____日前由甲方經營,故乙方不承擔自 ____年___月____日關於美容的一切對外內欠帳費用,全部由甲方個人承擔。

三、相關約定:

1、經雙方協議,美容院以 名義辦理該店所有相關手續與證件,美容院的經營權和股份由甲乙雙方共同擁有,合同期內 美容院引發的一切債權及債務由甲乙雙方共同擁有承擔。

2、為達到公平、公正的'原則,美容院現金帳戶存摺以 的名字開戶並設密碼。 負責每一筆開支簽字並對帳。店內每天所有現金營業額由當日負責人當天存入此帳戶,每天預留____元現金做流動資金,店內一切開支憑票出入帳,需要用資金時,雙方達成共識後,方可取款。

3、股東被美容院聘請上班的,按美容院薪資制度發工資。

四、合同期內,任何股東不得退股,如有要退股視同自動放棄股權及股份。合同期內,沒有經營雙方一致同意,不得隨意轉讓股份給他人,或增加股東。否則視同放棄自己的股權及股份。

五、股東的權力及義務:

1、股東的權力:店內所有的支出以及收入各股東有利力知道,以及稽核其真實性。

2、股東的義務:各股東有義務為店內輸送員工和提升業績。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並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兩人合夥協議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為輔導班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輔導班教師職位工作。

第二條 聘期

本崗位聘期為___天,即自___年___月__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工作目標

1.乙方願意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完成教學任務,總學時數達到_________學時以上。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認真完成教學工作

3.乙方必須履行本輔導班《輔導班教師職務》所規定全部職務,因被聘教師問題出現民事糾紛由教師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教師道德

1.乙方應當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輔導班的規章制度,恪守規範,嚴謹治學,團結合作,愛護學生,關心集體,自覺維護輔導班聲譽。

3.乙方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應當做到愛崗敬業。

第五條 考核

1.甲方每週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考核。

2.考核結果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若乙方經考核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工資,甚至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解除本協議。

3.甲方應保證行使考核權時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規定程式,並保證相應的透明度。乙方對考核結果不滿時,有權向甲方提出申訴。

第六條 工資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協議規定的標準及招生實際情況支付工資給乙方。

工資標準:

1、學生學費由甲方收取。

2、由教師引薦的學生。每招收一名學生,支出50元招生支出費用。剩餘為輔導班淨利潤。招生支出由甲方付給學校招生教師。

3、非教師引薦的學生招生支出費用由甲乙雙方按照:甲方60%/乙方40%劃分。

4、扣除招生支出費用之後的總利潤由甲乙雙方按照甲方60%、乙方40%劃分。

第七條 甲方對協議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經甲方審議,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公佈解聘訊息的權利。

2.聘用協議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協議: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甲方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輔導班及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5)患病或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6)受聘人連續曠工3天或一月內累計曠工6天以上的;

第八條 受聘方對協議的解除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協議,未按協議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一週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協議解除的處理

1.任何一方解除協議須以出面形式通知對方,並以協商為前提。

2.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後,乙方應歸還甲方在聘用期間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裝置和財產。

3.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協議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善處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協議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時間計算,每少一天,應支付的違約金為40元。

第十一條 保密

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3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聯絡方式如下:甲方:

乙方: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交接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十四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3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協議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 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3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八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

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兩人合夥協議3

合夥人甲:,女,____號

合夥人乙:,男,____號

合夥人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以“___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名義承接位於__市__路東側的由__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___”專案的營銷策劃以及___等業務。

三、由於甲已完成“__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所有註冊與登記手續,本合夥協議書不再規定認繳貨幣出資,甲以公司註冊資本出資佔40%,乙僅以個人從業經驗作為出資佔60%。

四、乙對“___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名下,非因本協議第二條載明“___”專案經營所涉及的債務不承擔任何形式的連帶責任。

五、協議合夥期限暫定貳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協商一致可以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終止合夥。

六、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甲、乙協商一致,推舉乙作為合夥事務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乙方享有每月¥8000元的工資待遇。

2甲主要負責與“___”專案的開發單位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3甲享有對合夥經營專案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以上額度該額度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後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夥人約定在“__”專案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

1開發單位依合同規定支付的月服費,佣金由乙開立賬戶保管;

2辦事處所需的費用,每月10前做《支付報表》,甲、乙共同籤認後支付;

3往來賬目的`原始檔案由乙負責保管,甲有權進行查閱。

4除支付日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相關費用即職工工資、稅金、佣金、員工宿舍租金、員工工裝、辦事處的日常行政費用外,乙不得擅自將款項挪作它用。

八、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商定每半年進行一次盈餘分配。

2分配時間:上半年暫定為6月30日,下半年12月20圖片已關閉顯示,點此檢視

3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①合夥期限屆滿;

②合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③合夥經營的事業已

經完成或者確定無法完成。

十一、違約責任:

①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②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甲:

合夥人簽名乙: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協議簽訂日期:20____年__月__日

兩人合夥協議4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_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萬元

(1)甲方出資____萬元,佔啟動資金的____%。

(2)乙方出資____萬元,佔啟動資金的____%。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____萬元

(1)甲方以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

(2)乙方以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____%。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____年。

2、____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____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____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____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萬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萬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____%)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____個月第____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4、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協議自_______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之日起終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兩人合夥協議5

甲方:(真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真名)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年月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經營本店______(店名)(地址:______),直至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前期預需投資現金人民幣元。甲方投資現金

人民幣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乙方投資現金人民幣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______。

2、店面裝修完工後根據裝修情況多退少補。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3、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方保管,方監管,在每月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

2、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______________

3、為合作人,其許可權是:__________________

4、為合作人,其許可權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退夥: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資的轉讓: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起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合作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作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三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兩人合夥協議6

各合夥人:

姓名,性別__,年齡__,住址。姓名,性別__,年齡__,住址。姓名,性別__,年齡__,住址。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合夥人(姓名)以方式出資,摺合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為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需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合夥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退夥的方式有如下幾種情況: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其它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的執行: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5)_____。

2.合夥事務的執行:(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2)其它合夥人有權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除合夥合同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進行交易;

5.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時,合夥財產中的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4)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聘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5)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合同第六條盈餘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6)清算時合夥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五條其它: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合夥業務於營業執照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開始營業。

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各存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夥人:____(蓋章)合夥人:____(蓋章)

合夥人:____(蓋章)

兩人合夥協議7

合夥人甲:,女,xxxx號

合夥人乙:,男,xxxx號

合夥人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甲、乙一致同意以“xxx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名義承接位於xx市xx路東側的由xx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xxx”專案的營銷策劃以及xxx等業務。

三、由於甲已完成“xx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所有註冊與登記手續,本合夥協議書不再規定認繳貨幣出資,甲以公司註冊資本出資佔40%,乙僅以個人從業經驗作為出資佔60%。

四、乙對“xxx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名下,非因本協議第二條載明“xxx”專案經營所涉及的債務不承擔任何形式的連帶責任。

五、協議合夥期限暫定貳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協商一致可以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終止合夥。

六、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甲、乙協商一致,推舉乙作為合夥事務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員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乙方享有每月¥8000元的工資待遇。

2甲主要負責與“xxx”專案的開發單位管理人員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的開展。

3甲享有對合夥經營專案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以上額度該額度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每月進行對賬,須甲、乙協商一致之後方可進行。

七、賬目管理:合夥人約定在“xx”專案運作期間,甲、乙分別負責對賬目和現金進行管理。

1開發單位依合同規定支付的月服費,佣金由乙開立賬戶保管;

2辦事處所需的費用,每月10前做《支付報表》,甲、乙共同籤認後支付;

3往來賬目的原始檔案由乙負責保管,甲有權進行查閱。

4除支付日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相關費用即職工工資、稅金、佣金、員工宿舍租金、員工工裝、辦事處的日常行政費用外,乙不得擅自將款項挪作它用。

八、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商定每半年進行一次盈餘分配。

2分配時間:上半年暫定為6月30日,下半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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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經營不善,債務按照各自利益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二十日內向

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

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①合夥期限屆滿;②合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③合夥經營的事業已

經完成或者確定無法完成。

十一、違約責任:①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

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②合夥

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

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甲:合夥人簽名乙: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協議簽訂日期:20xx年月日

兩人合夥協議8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互惠互利原則下共同合作經營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養殖合作社砂石料廠,特定以下條款供雙方只執行遵守:

1、合作地點和期限:作期限:以_____年__月__日簽字之日起生效。

2、出資方式:甲方以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養殖原有的砂石場、剷車、房子等場所的所有東西、經營權作出資,其餘的由乙方出資,乙方以新投資的機器裝置出資,共同開採經營玉輝養殖料砂場。

3、甲方對其與村委會的承包協議負責,並確保砂場經營不受外部干擾,如由於上述原因造成砂場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出資的生產裝置協議到期後歸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5、利潤分配:甲方按總營業額的40%分紅,乙方按總營業餘額的60%分紅,如有欠賬的收回欠款後馬上結清,賬目分紅十天結一次,如有黃金也按以上比例分配,稅收雙方

按收入比例承擔。

6、職責分配:甲方負責________養殖料砂場的承包費用、開採證和營業執照的相關費用,國家的.正常稅收由甲乙雙方按分紅比列分配。

7、甲方負責聯絡借用村裡現有的變壓器,費用由砂場承擔,如果以後需擴大生產,再增加安裝變壓器,甲、乙雙方按利潤分配的比例出資,合同期滿後歸甲方所有。

8、財務管理,甲方負責收票,乙方負責出納、開票、收款,賬目當天結清,石料出售價格按市場價格定價。

9、工作分管:甲方負責銷售,乙方也可以幫甲方搞銷售,要求每月銷售砂石料不得低於10000m3,以現金銷售為主,若有欠賬,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同意後方可銷售,欠賬不得超過一個月,彼此雙方有權在分紅款中扣回,誰欠賬誰負責,未追回的欠款如果是甲方欠銷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乙方欠銷由乙方負責,乙方有權在甲方的分紅款中扣回屬於乙方的款項。

10、乙方負責生產,月產量不得低於10000m3,根據市場行情,乙方還可追加投資提高生產能力,儘量滿足市場的需求。

11、如果銷售發生滯銷,產生長期堆貨或為遠期銷量目標需要存貨時,甲乙雙方應墊付電費、柴油、修理、生產工資等費用。

12、違約賠償:在乙方全部裝置進場生產後,因甲方未處理好相關政策和人員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甲方賠償乙方每天計人民幣________元的損失,如果以上因素造成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賠償給乙方裝置拆裝費________元(大寫:肆拾萬元)裝置由乙方自行處理(由於自然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3、由於乙方違約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每天同樣給甲方賠償損失人民幣________元,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全部裝置(機器故障或庫存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1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協商未果,上訴法院。

15、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簽字人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

兩人合夥協議9

甲方:

乙方:

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同出資重建、經營位於: 的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專案。

第二條: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人(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總額的比例為 %;出資人(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總額的比例為 %;

2、為便於前期籌備工作的開展,各出資人的出資,均匯入甲乙雙方臨時指定的帳號。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而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乙雙方出資人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協議期內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協議終止後,出資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退還。

說明:

1、甲方作為的主經營方,把作價人民幣 萬元,由甲乙雙方以確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擔;即乙方應出資人民幣 萬元,作為甲方的合作出資;

2、對於餐廳的後期投資,經甲乙雙方同意後,由雙方按照既定的投資比例進行現金出資;

3、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A、分配時間:籌備工作完成,開業後第月起,按照財務核算的資料,依據經營管理的實際,每月按照投資比例對盈餘部分進行分配;即甲方佔 %,乙方佔 %。

B、經營實體在回收成本以後,每年完成業績目標考核,

第五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六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人。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4、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務承擔按甲乙雙方各 %的比例共同承擔。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餐廳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解散與清算

1、本餐廳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終止。

2、餐廳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餐廳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登出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分成比例,甲方佔 %,乙方佔 %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債務承擔按甲乙雙方各 %的比例共同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兩人合夥協議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超市,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菸酒副食、日用百貨。

第四條:合夥期限

暫定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x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 ×××超市總投資萬元(¥元)。

2、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萬元(¥),佔總投資總額的%。

3、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萬元(¥)。乙佔投資總額的%。

4、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5、本合夥出資甲方佔投資總額的'%,乙方佔投資總額的%,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6、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

2、乙方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扣除店裡的水、電、租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預支每月10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兩人合夥協議11

訂立合夥協議各合夥人: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一)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投資額50%。

(二)雙方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 _元,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第四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夥人同意; 承認本夥協議,並簽署合夥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夥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 合夥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

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兩人合夥協議12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男(女),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街合夥開設xx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兩方自願合夥經營×××理髮店,總投資為×萬元,

甲: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聯絡方式佔投資總額的×%

乙: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聯絡方式佔投資總額的×%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務;

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甲方:

地址: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兩人合夥協議13

甲方:

乙方:

甲方合作社為乙方合作社或(農戶)提供高品質基礎母羊、羔羊收購、養殖技術服務等。甲方給乙方提取相應的`服務報酬。乙方合作社或農戶本人持社員證優先享受產品售賣服務。

一、乙方要鼓勵其合作社成員(農戶)與甲方簽訂協議。

1.乙方合作社或成員與甲方簽訂協議後,甲方有償提供高品質基礎母羊和羔羊給乙方合作社或成員改善養殖品種,並提供無償技術服務。

2.乙方合作社或成員養殖羔羊達到出售標準時,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羔羊銷售資訊或直接收購,收購價格高於市場行情。

二、乙方的分紅。

甲方按協議約定進行收購,甲方將提出與乙方合作社或(農戶)交易額的7%支付給乙方合作社,作為乙方合作社的服務分紅。

甲方:

乙方:

日期:

兩人合夥協議14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結算。

兩人合夥協議15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惠州市XX公司。

合夥經營範圍:胎毛筆、手足印、胎毛章、胎毛畫等嬰幼兒紀念品。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和經營實際為依據,按甲_______、乙__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實際為據,按甲_______、乙_______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雙方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對方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經協商,____________為合夥經營專案法人代表和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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