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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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精選15篇)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名稱:

姓名: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性別:

出生年月:

型別:1.財政核撥□

2.財政撥補□

3.經費自給□

4.企業化管理□

民族:

籍貫: 省 縣(市)

出生地:

學歷:

學位:

專業技術資格或工人技術等級:

執業資格:

批准成立文號:

參加工作時間: 年 月

登記證號:

進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地址:

聘前職務:

現聘職務:

政治面貌:

健康狀況:

法定代表人:

現住址:

聯絡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之一( )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_個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個月。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______________止。

第二章 聘用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條件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四條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章 崗位紀律

第五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六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 報酬與相關待遇

第七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工資報酬的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高於乙方正常時間的工資報酬(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的除外)。

第九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女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享有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等權利以及參加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享有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報原登記機關留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業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屬於國家和省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者選調到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和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及群團組織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項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終止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聘用合同期限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二十條 聘用合同期滿並辦理了終止手續的、甲方被撤銷、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以下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終止、解除聘用合同後,應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乙方的人事關係、檔案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給對方照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聘用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雙方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紙)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教育、智慧財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違約金的數額等條款。乙方系甲方出資引進或培訓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服務期限及違約責任。雙方還可以約定乙方按第十八條第五項與甲方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2

勞動合同方面的資料,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所有制性質: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出生時間:_________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學歷:_________畢業時間和學校、專業:_________職稱或技術等級:_________取得時間:_________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法定監護人:_________與乙方(受聘人員)的關係: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內選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採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並保守甲方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並按照規定程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2、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後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4、甲方由於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6個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幹部在3年內及內調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3、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1、擔任國家級、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專案、工程建設專案、技術改造專案的負責人和專案組成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它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後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1、甲方被撤銷,乙方不願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2、由甲方提出並經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的規定,洩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祕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十三、附則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本合同依法訂立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1份存入乙方檔案。本合同如經鑑證,則應當交鑑證機構留存1份。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起生效。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聘用合同續訂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一、續訂聘用合同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內選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二、補充約定事項: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二

聘用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變更聘用合同條款或者增加聘用合同未盡事宜,有如下內容:_________甲方: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三

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項的規定,我單位與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聘用合同(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特此證明。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四

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項的規定,我單位與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特此證明。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本合同書系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由四川省人事廳統一制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樣本,有關內容為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必不可少的內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可以按照自身特點增加有關約定內容,並在相應條款後寫明。2、《聘用合同書》如由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受聘人員直接訂立,有關法定代表人的委託代理人、受聘人員的法定監護人的欄目即為空白,不再填寫。3、《聘用合同書》中有關鑑證欄目是否填寫,視《聘用合同書》是否經過鑑證而確定。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3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並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祕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並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於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並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祕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並按乙方培訓後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續訂(變更)聘用合同書

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變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對原聘用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原聘用合同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第_____條_____款,本單位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3

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

(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第(______)條(______)款,本單位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__終止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4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聘請崗位(職務名稱)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全盟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辦法》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續訂合同無試用期)。

第二條崗位(工作)及其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須填寫職務全稱,如“中學語文高階講師”或“醫務科副科長”)工作崗位,併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聘用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分配,積極工作,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職工民主管理的權利,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工作環境。

(二)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管理知識、勞動安全、遵紀守法的教育和培訓。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專業資格。

(三)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婦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執行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第四條工資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定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根據國家規定的工資制度和乙方所在崗位及崗位對專業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實際工作貢獻等確定,並按工作責任大小和崗位目標完成情況,由甲方自主確定津貼的.分配。

(三)甲方根據單位經濟社會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貢獻制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獎勵。

(四)雙方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規定,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五)乙方應享受的因(公)工負傷、女職工保護、非因公(工)負傷、患病等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崗位(工作)紀律

(一)甲方應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或辭退。

第六條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與解除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2.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三)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5.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參加各類學校學習、出國或者逾期不歸的;

6.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和相關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四)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1.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且不服從另行安排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聘用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單位撤銷、破產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住院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治療終結並被確認喪失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員可以隨時單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聘用單位:

1.在試用期內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聘用單位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3.聘用單位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規定,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4.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考入大中專院校、應徵入伍、出國留學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的;

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附頁)第八條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與經濟補償

(一)屬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根據受聘人員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發給一定數額的補償金,補償金標準按《全盟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的辦法》第三十九條執行:

1.經受聘人員同意,有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

4.聘用單位分立、合併、撤銷的,不能安臵受聘人員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員經聘用單位出資培訓的,因本人原因沒有按約定履行服務期限的,應向原單位賠償培訓費,以不高於培訓後沒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

第九條人事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本合同如與國家新頒佈政策不一致時,按新頒佈政策執行。

本合同經當地政府人事部門鑑證後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簽訂時間: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年__月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5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

受 聘 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確立聘用關係,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屬以下第 _________種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_年,自 年_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二)中長期: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 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結束時止。

雙方約定試用期為_________ 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一)甲方根據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按照崗位職責承擔責任,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二)本崗位職責如下:_________ 。

三、崗位工作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二)乙方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和單位利益的活動。

(三)乙方如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甲方可以按規定對乙方做出適當的處分、處罰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崗位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環境、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保健用品,並按照規定保障乙方接受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的權利。

五、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有關規定,依據乙方的崗位、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支付相應的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_________。

(二)雙方根據國家和地方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終止、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調轉手續。

(三)乙方應享受的工時、公休節假日、勞動保護、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工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內可以變更本合同的

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內,甲方被撤銷或乙方死亡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

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八)乙方承擔重要專業技術工作或重大科研專案,如提前解除合同,將給甲方帶來技術專案的終止、產生智慧財產權糾紛、技術失密及可能產生較大經濟損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違約責任與經濟補償

(一)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並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訓後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追償培訓費。

(三)乙方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後,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祕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情形,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併、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的,可以自爭議發生起60日內向當地同級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較多時可附頁)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執行。本合同生效後,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新頒佈的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新頒佈的政策為準。

(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由鑑證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稽核簽證。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存檔一份,鑑證部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6

甲方(聘用方): 地址: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職務:

乙方(受聘人員): 性別:________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聘任乙方為教師事項,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工作合同期限: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 ,本合同終止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和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另行商定。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成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模式與報酬: 執行課時工作制,每個月為一個週期,乙方每月完成任務課時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 元每堂課,實際月工資按課時計算,其中使用期間工資 元每堂課。

四、工作紀律與處罰: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不可私自洩露甲方企業資訊以及所教授學員舞蹈資訊,不可以甲方名義在外私自教學或獨立教學。乙方如違反甲方條款,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1、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解除合同;

2、在工作期間;非自然因素曠課,給予100元處罰。

3、在工作區間;都應按時上下課,不可打罵學生,以侮辱性攻擊學員。

4、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告知甲方。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7

一、概念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人事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確立具有人事關係性質的聘用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好義務的協議。在簽訂聘用合同之前,對擬聘人員應在適當範圍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至15日。

二、種類

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任何一種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聘用合同: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任何一種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分為短期合同、中期合同、長期合同與專案合同。3年(含)以下的合同為短期合同,對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的合同為中期合同;至職工退休的合同為長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為專案合同。

三、合同的訂立

(一)訂立主體

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者需要年滿16週歲(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除外),有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用人單位有用人權利和行為能力。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聘用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聘用單位和受聘者。由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按照國家規定並履行審批手續聘用的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招錄),由其法定監護熱代為訂立聘用合同。

(二)試用期

1.勞動合同的試用期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聘用合同的試用期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合同的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解除分為協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情況。

1.協商解除,又稱約定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合意解除勞動合同,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2.勞動者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無需正當理由):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

(2)勞動者可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簡言之用人單位一般過錯)

(3)勞動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以上情形簡言之用人單位嚴重過錯)

3.用人單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法定情形: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附加刑: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以上情形簡言之勞動者嚴重過錯)

(2)用人單位預告解除(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以上情形簡言之勞動者能力不足或遭遇情勢變更)

但是,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簡言之職業病,工傷,155,醫療期間,孕產哺乳)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受聘人員在聘期內被開除、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2.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1)聘用單位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後未經聘用單位同意逾期不歸的;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聘用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簡言之受聘者嚴重過錯)

(2)聘用單位提前通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員)解除: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聘用單位由於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簡言之受聘者能力不足、遭遇情勢變更、遭遇裁員)

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依據“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擬被解聘的受聘人員”所列的情形解除聘用合同: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自接收之日起,聘用單位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幹部在3年內及內調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或者結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3.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爭議的解決

1.勞動爭議的解決

勞動爭議解決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與訴訟;協商和調解不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式;但是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的必經程式。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為1年,勞動爭議的訴訟程式適用《民事訴訟法》。

2.人事爭議的處理

人事爭議處理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人事爭議仲裁是人事爭議訴訟的前置程式。人事爭議的仲裁時效為60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8

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9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時間和學校、專業:_______________

職稱或技術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

取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受聘人員)的關係: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內選填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採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並保守甲方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並按照規定程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_______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後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

4、連續________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由於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________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幹部在________年內及內調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在________年內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擔任國家級、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專案、工程建設專案、技術改造專案的負責人和專案組成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它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後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甲方被撤銷,乙方不願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並經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的規定,洩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祕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三、附則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本合同依法訂立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1份存入乙方檔案。本合同如經鑑證,則應當交鑑證機構留存1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1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

受聘人員(乙方):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__]35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合同變更、解除、終止與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做相應的內容變更。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甲方經考核認為乙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聘期內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責任與義務且嚴重違反本合同條款;

3、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壹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損害;

4、與甲方以外的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甲方提出而乙方拒不改正;

5、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如:身份證、學歷證、畢業證、執業資格證、通訊地址、聯絡方式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2

字第 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有關規定,我單位與_____於___年___月___日終止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

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3

一、關於合同內中途解除合同的培訓費承擔,對應《試行辦法》第45條:

1、乙方參加研究生(含博士、碩士生、研修班)學習畢業後必須回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十年。若服務不滿十年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研修班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伍萬元的違約金,研究生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帶薪學習期間內由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甲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工資收入(含固定工資、活工資及各項津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以及在本合同期間內其他投保的費用、商業保險費以及各項有關福利待遇費用。

注:可以考慮學期費用可採用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20%的方式。

2、乙方參加各類專業技術短期培訓,僅參加單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三年,多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六年。若服務年限未滿而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應按每次(培訓專案)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的三倍支付違約金。

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用、出差補助、車船費等因本次培訓所發生而已支付的全部費用。

注:乙方服務不滿約定期限的,可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的方式。

二、合同當事人雙方關於違約金及有關費用支付的實現,對應《試行辦法》第58條、《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第1款:

3、乙方對補充條款第1條、第2條、第5條、第6條應當自覺履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費用。若乙方在違約責任產生後,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10日內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注:甲方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聘用合同書》應進行公證。

4、甲方與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可以選擇前款規定處理。對於支付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支付費用等給付之訴可直接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保密條款,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第(三)款:

5、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工作崗位與工作性質掌握、知曉和涉及甲方商業祕密,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三年內,不到設有同類崗位、或經營同類業務的用人單位受聘任職,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不自己經營或從事、包括變相經營或變相從事同類業務。

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賠償金。

本條約定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失效。

四、經濟補償金,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

6、對本合同第十一條補充如下:除本合同有關條款已作約定的外,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在本合同期內解除本合同而甲方不同意的,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7、本合同當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幅度應當一致。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支付金額應按《試行辦法》第47條、第48條、第49條規定執行。

五、合同期屆滿受聘人員拒絕續聘的處理,對應《試行辦法》第五章、第七章:

8、下列受聘人員不得拒絕續聘,本合同約定最長服務期限屆滿,或甲方不再續聘的除外:

(1)、甲方出資引進和培訓的人員;

(2)、《試行辦法》第39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的人員;

9、本合同履行期屆滿,凡屬於補充條款第8條之列人員拒絕續聘的,甲方有權不辦理人事關係轉移手續。

六、合同中適用仲裁方式的人事糾紛約定,對應《試行辦法》第九章、《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

10、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可向____________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非工人調令,從事非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職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師等)與甲方之間因錄用、調動、工資、辭職、辭退發生的人事爭議;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仲裁的人才流動爭議和其他爭議。

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應依據《勞動法》及配套法規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工人調令,或依據合同約定從事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工人、勤雜工、臨時工、編制聘用的工人等)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2)、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乙方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3)、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4)、按照本合同約定,除應申請人事仲裁以外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12、對人事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法釋13號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對應《試行辦法》第一章、對《聘用合同書》第一部分“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及聘用期限

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本合同的簽訂、因辭職、辭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合同爭議糾紛解決中凡各級政府現行規章、規範性檔案、政策檔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符合的或衝突的一律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配套法規、規範性檔案、政策檔案。

3、國家若對《聘用合同》法律適用頒佈新法律的,適用新法律。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續簽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原聘用合同書內容如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不一致的,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執行,其他內容不變。續簽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乙雙方補充約定如下事項:

1、甲方聘用乙方在(管理、專業技術、工勤)崗位工作,崗位名稱,崗位等級級,崗位聘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5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問,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條件和紀律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並同意甲方規定的如下職責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負責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崗位技能、必備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第五條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崗位技能。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公)負傷或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負傷、患病醫療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規定參加______________保險。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甲方變更名稱的,應當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然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或者乙方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_____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擇業期滿後仍未就業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____________保險關係調轉手續。

第十五條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後,甲方可以改變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

(六)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條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後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後,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祕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續定

第二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登出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乙方出具終止本合同的書面證明,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___________保險關係調轉手續。

第二十四條在續定聘用合同時,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25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是因工(公)負傷並被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定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當續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當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定聘用合同。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定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年。

六、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規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由單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違約一方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含試用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對甲方培訓費的補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間,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三十條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由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乙方工作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月平均工資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月平均工資高於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鑑定機關意見

鑑證機關印章___________

鑑證員印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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