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運輸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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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邦運輸合同範文篇一

德邦運輸合同範文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甲方:(經理部名稱)

乙方:(運輸單位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貨物運輸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貨物名稱、數量、重量:

二、乙方承運的貨物應在 年 月 日從 起運,途經於安全運抵甲方卸貨。

三、貨物運輸包乾運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包括:運費、裝卸費、吊車費、過路費、保險費等全部費用。

四、甲方貨物總價值險,保險率為 %,貨物保險費為 元,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的承運車輛及駕駛員資質,必須符合國家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有關規定。乙方駕駛員要十分愛惜甲方貨物,謹慎駕駛,文明行車,保證貨物運輸安全。

六、乙方負責甲方貨物的捆綁、緊固、防護。貨物裝卸和運輸途中的保護和安全措施由乙方負責,保證將甲方貨物(裝置)完好無損地運抵甲方施工現場。如發生貨物破損、缺少、丟失和人員傷亡等,概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因乙方人為原因,致貨物不能按時運到甲方施工現場,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驗收:乙方將貨物(裝置)運到甲方施工現場卸貨後,經甲方裝置專業人員驗收核對所運貨物無破損、缺少、滅失後,在收貨單上簽字蓋章確認。此收貨單是雙方結算支付運費的唯一依據,塗改無效。

九、結算支付方式:乙方裝好貨物(裝置)起運前,甲方可預付貨款 元;貨物(裝置)運到甲方施工現場,並經甲方驗收接貨後 日內付清運費餘款。

十、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禁物品的運輸管理規定。否則,誰違反,誰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將貨物(裝置)運抵甲方施工現場,甲方不能按時驗收接貨和結算支付運費,均不屬違約。

十二、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三、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德邦運輸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以汽車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及到達地:

1.1、貨物及起運地點:高粱從盆堯、歐營、東張營、高樓、李樓營及孟寨。

1.2、到達地點:甲方所在周營鄉基地內。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2.2、負責制定運輸流程及計劃。

2.3、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有車輛必須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相關人員或車輛承運,因此而產生的誤時誤工,乙方必須承擔違約的責任。

(1) 所有車輛和駕駛員必須證照齊全,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

(2) 所有車輛必須有保險部門核發的有效保險單據,同時提供相應資料的影印件。

3.2、乙方接到甲方運輸指令後,按要求合理準備車輛及確保車輛在指定的時間到達甲方指定起運地點。嚴格按甲方的要求計劃當天運輸完成。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及甲方客戶給予甲方的'任何處罰結果。

3.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運輸風險金人民幣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從乙方運費中扣除,乙方必須設立車輛排程機構,安排專職排程人員進行排程,協助甲方進行貨物的運輸工作。

3.4、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價格含保險、稅費、裝卸車費,如出現貨物短少、被盜、被搶、雨淋、破損、交通意外、交通違章等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其中未付的運輸費用可用於抵扣賠償金。

3.5乙方確保組織運輸車輛在20輛以上。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經甲乙雙方商議確定,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的貨物所發生的運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統一按雙方協議的價格結算。運輸價格為:按照貨物起運地點中盆堯區域按30元/噸標準執行;其它區域按25元/噸標準執行。

4.2、乙方必須憑“甲方指定收貨人”已簽收的回單同甲方結算。

4.3、甲方在確認相應期間內委託給乙方的全部運輸任務均已完成後,根據運費結算標準,按照四十五天結算給乙方或以匯款方式將運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文字及時效

5.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變更與終止

6.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第七條:糾紛及其仲裁

7.1、若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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