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什麼賠償? 合同 2018-01-13 2006年7月上旬入公司,在2008年1月續簽了4年合同,幾天前公司要求和我解除勞動合同,理由是專案合併(我所在的專案還存在,來的人的專案由於運營不好關閉),人事開的條件是賠償n+1(計3.5個月,而按照計算,n應該為3個月);請問,我能得到哪些賠償,能拿到7個月以上的賠償嗎?那個n是2.5還是3?可不可以要求賠償由於合同期未執行完的.部分?另外,由於今年的金融危機,新聞說可以得到生活費補償,我是不是能得到這種賠償,具體的規定是什麼?備註:我是在上海 相關文章 解除勞動合同,我可以得到哪些賠償?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什麼補償 一年內遲到或早退累計3次就可以無賠償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理? 勞動合同到期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請求公司賠償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怎樣獲得賠償? 公司不續合同,沒有提前通知,可以得到什麼賠償? 現在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得到補償金嗎? 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到期後解除勞動合同能得到補償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