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合同範文集合6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養殖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養殖合同 篇1村委會 甲
簽訂協議雙方: (以下簡稱 方)
乙
為切實加強河道管理和養護工作,充分發揮河道引排能力,經研究聘用乙方為河道管護員,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 管理職責: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和技術指導,按甲方和乙方簽訂的管養範圍,盡心盡力管養好所轄範圍內的路段,並服從甲方的檢查監督。
二、 管理範圍:乙方管護的河
合道是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公里。
三、 管理要求:
1、 村內河道水面清潔,無水花生、水浮萍等漂浮物
2、 無畜禽糞便直排,無畜禽屍體
3、 河坡整潔,無水花生生長,無任何堆積物和各種垃圾
4、 河道暢通,無亂佔河面、河岸現象
5、 無亂挖、亂填現象
6、 溝塘水面無漂浮物
四、 管理報酬:
乙方按甲方管理要求完成到位的,經考核合格,甲方按每月基礎
400元,考核工資200元,計全年報酬7200元。
五、 管理獎懲:
甲方根據制定的考核辦法,每月底對乙方進行全面考核,對照得分進行獎懲。
六、 管理時間:
本協議從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期_____年。
七、 協議期間,在工作中,乙方要注意自身安全,加強安全意識,如出現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2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養殖場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該養殖場位於 面積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東靠__________西臨________南靠________北靠___________。
2.養殖場內有羊棚_________幢,《規格長*寬m_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間,飲水池________立方米及其它附屬裝置。
3.該養殖場的轉讓價格________元/畝(包括場地徵地費、羊棚建造費,水電路管線的費用及場內其它裝置的費用)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
3.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
4.該專案由乙方獨立運作,自負盈虧,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惠農政策的協調。
5.由於政策及時間的限制,該養殖場的土地使用證未頒發,以後政府確立土地使用權時,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完善該養殖場的土地手續。
6.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項時,甲方在此之前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如有債權債務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所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7.甲乙雙方自簽訂之日起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付於對方總價50%的違約金。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未達成協議,提交古浪縣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證明人一份。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3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畜牧養殖用地、廠房等轉讓與乙方及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畜牧養殖用地及廠房產權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畜牧養殖用地原屬於,位於 , 土地權屬性質為集體,用途為畜牧養殖,土地面積約 為 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產產權為屬 所有,房地產證權證號。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土地(第一條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築及裝置。
2、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建築物及裝置轉讓共計 元整(金額大寫 元)。
3、由甲方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及廠房建築物轉讓登記到乙方名下,有關契稅及相關費用由 負擔。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 月內由甲方負責辦理好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權證的變更手續。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後,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金額大寫 元),餘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證及房產權證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結清。
2、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辦妥房產證及土地證過戶手續,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歸還乙方已付款項。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轉讓款,則按逾期一日應賠償甲方未收款項的百分之 賠償金。
3、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首付款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 的違約金。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標的物的交付
年 月 日前,甲方該標的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不損壞原有物品的基礎上)。
七、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養殖合同 篇4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豬場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於 (見附圖紅線範圍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並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甲方原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15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繳納期限
1、租金每年為 元人民幣(大寫 )。
2、租金繳納時間:
第一年租金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到時違約而不租賃甲方豬場,該租金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以後每年租金在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交清。直至本合同結束為止。
3、租金的繳納以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需開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租賃財產
1、租賃期間,所有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自願將豬場內原有裝置免費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裝置損壞,其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3、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同意乙方根據養豬需要添置新裝置及修繕原有豬舍。
4、租賃到期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的新裝置。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租賃期間甲方將租賃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者,應書面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後,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3、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豬場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義務
1、甲方在**年 月 日前將豬場交於乙方租賃使用,交付前甲方同意將豬場現有大小豬隻全部出售完畢。
2、租賃期間水電費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繳納(合同生效之前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若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由乙方繳納。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在租賃期間養殖場中可能出現的治安、環保等問題。
4、甲方應儘可能協助乙方爭取相關的優惠政策,所得政府優惠政策(含補貼)歸乙方所有。
5、租賃財產由甲方負責保險,凡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租賃物損失,按保險公司受理範圍賠償,但應確定非乙方責任所致,乙方免除責任。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保證原場區綠化面貌,做好租賃物整體和區域性的衛生整潔工作。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豬場作為乙方養豬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
第七條、違約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處以 萬元的違約金,於違約後15日內付清,並終止合同。
第八條、其他
1、因政府政策或環保要求對豬場實行關、停、並、轉時,政府對豬隻、場內設施、裝置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豬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3、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養殖合同 篇5甲方(租賃方):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養殖場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場所:
二、 租賃期限:年月日至 月 日)。
三、 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
1元/年,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調整協議租賃價格。
2、租賃費用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
四、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租賃場地合法、有效,並保障乙方能順利進場養殖經營。
(2)甲方必須保障所提供場地水、電暢通。
(3)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周邊居民或其它第三方干擾等,甲方應主動出面進行協調處理。
(4)甲方不得享受針對乙方所經營專案政府部門的相關補助。
(5)在協議期內若甲方因政府徵遷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終止的,甲方必須對乙方改造租賃場地費用進行全額賠償。
2、乙方責任:
(1)按時支付協議租賃場地費用。
(2)在甲方所提供租賃場地合理、合法進行養殖經營。
(3)做好防火、防盜相關工作,若在養殖經營過程中遇到偷盜與甲方無關。
五、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
養殖合同 篇6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賃10年,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付款方式為年結,每年月日交清。
三、租賃期合同內年租金不變。
四、甲方租賃面積(本場圍牆以內包括圍牆及所有的廠房、所有的房間)。
五、合同期內合同面積以內廠房及裝置歸乙方使用,除現有的樹木由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賃面積內另行他用。
六、保證電水供應。確保乙方的正常生產。
七、廠房設施因自然老化損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的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生產可終止合同,並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有任何責任及賠償。廠房如損壞,乙方想繼續履行合同,甲乙雙方協商維修。合同期滿對廠房的正常損壞,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任何責任。
八、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違約需向另一方付違約金2萬元,如有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九、有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解決,另如有行政拆遷補償款的分配:甲方的設施及場地面積歸甲方所有,乙方新增的裝置及養殖物歸乙方所有。
十、本合同需雙方及證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證人:
乙方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