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合同7篇[優秀]

來源:果殼範文吧 1.97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採購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採購合同7篇[優秀]

採購合同 篇1

購貨單位:___ 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 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

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產品的包裝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為合同附件。

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

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

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3)不屬於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

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

採購合同 篇2

買方:(簡稱甲方) 電話:

賣方:(簡稱乙方) 電話:

一、質量要求:根據國家標準 部頒標準 企業標準 工貿協議標準生產和收購。產品質量由乙方負責檢驗,但甲方在生產和包裝過程中有權抽查質量。乙方交貨時,必須包裝完整,在質量保證期內的儲存條件正常情況下,如因質量不合格或數量短少等問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交貨日期:乙方須在年月日交貨。乙方負責將貨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貨日前 日將貨款共計 元匯至乙方銀行帳戶。 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乙方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甲方保證按時付款,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和撤銷。如需中途變更或撤銷,須於 月 日前書面通知對方,取得一至意見後方可生效。

四、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合同甲方雙方各存正本一份,副本 份,合同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簽訂日期:

採購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供方):聯絡人: 聯絡電話:

一、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採購商品及相關審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此合同,以茲共同遵守。(或將商品配置清單、明細單以附件形式列示)

二、交貨地點:蘇州

三、交貨方式:物流/快遞/送貨上門,運費由需方承擔;

四、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商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商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驗收標準:樣品 □企業標準 □行業標準 □國家標準

六、商品驗收:商品送達後,甲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應在收貨單中列明,乙方應在 三日內進行處理。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甲方可以採取拒絕收貨、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處理的,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相應損失。

七、貨款結算及發票開具:

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三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合同總額的 30 %,即人民幣伍仟陸佰肆拾捌元肆角整,匯至如下帳號:戶名: 開戶行: 帳號:

2. 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3. 甲方收到全部商品、驗收合格、後付清尾款,即壹萬叄仟壹佰柒拾玖圓陸角整。

八、違約責任

1. 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在乙方按合同約定時間、地點交貨的情況下,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接收貨物,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中途無正當理由退貨,應當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30%的違約金,但乙方商品存在質量問題、乙方違反本合同中的保證條款及其他合同義務的情形除外。

2. 因商品未按約定時間到貨、數量缺失、不符合質量標準等故致甲方遭受損失,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將商品總價款返還甲方,並向甲方支付商品總價 30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追討損失的權利。

3. 因乙方出售的商品系侵犯第三人智慧財產權的產品,導致第三人向甲方索賠,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第三人索賠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向第三人支付的賠償金、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以及甲方依據本條款向乙方索賠時所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4.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每延誤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額的 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1.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的 三 日內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的 三 日內向其他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三 日或以上時,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書面通知對方。

十、其他約定

1. 乙方或其工作人員不得向甲方員工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① ,對甲方工作人員的索賄行為應拒絕並反饋至甲方董事會。乙方如對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進行商業賄賂,一經甲方查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或接受商業處罰。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以傳真形式簽訂合同時,自蓋章回傳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傳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傳真: 年 月 日

採購合同 篇4

買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賣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一)品名:

(二)規格型號:

(三)數量:

第二條質量和技術標準

(一)質量標準:

(二)技術標準:

第三條交付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時間:

(三)交付地點:

第四條價款及支付

(一)合同價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時間:

第五條包裝

(一)包裝標準:

(二)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三)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運輸

(一)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二)運費承擔:

(三)賣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四)賣方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方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保險

(一)投保範圍:

(二)保險方式:

(三)保險承擔:

第八條驗收與安裝

(一)驗收

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買方應在貨到後日內進行驗收,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字確認;如果買方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驗收合格。如經驗收後貨物不合格的,買方應在日內通知賣方進行更換等事宜。

(二)安裝

1.賣方應在驗收後日內完成對貨物(產品)的安裝與除錯,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貨物(產品)正常運轉。買方在安裝與除錯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2.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除錯成功,雙方代表在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賣方在安裝除錯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3.貨物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貨物的最後驗收;

4.在安裝除錯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貨物有缺陷或由於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方貨物損壞,賣方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方的損失;

5.雙方對驗收與安裝除錯過程中因貨物安裝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由賣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質量保證

(一)將合同價款的%作為質保金;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年,質保期滿後無任何質量問題的,買方應在一個月之內無息付清;

(二)質保期內,由於賣方責任導致貨物停用時,則質保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如有必要更換貨物,則對新貨物重新計算質保期;

(三)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賣方不能按買方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保金將不再返還;給買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賣方承擔;

(四)買方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貨物,並不替代或解除賣方對貨物質量的責任。

第十條權利保證

賣方應保證對所交付的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第十一條保密義務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給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一)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其後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檔案;

(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條違約情形

(一)賣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的;

(二)賣方未按期交貨,經催告後日內仍未交貨的;

(三)賣方所交付的貨物侵犯第三方權利的;

(四)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

(五)買方無故未按約定支付貨物價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未盡其合理通知義務的;

(七)買賣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同時並賠償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賣方未按期交付貨物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同時並賠償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賣方保證對所交付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否則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買方無故拒絕接收貨物或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逾期一天,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未盡其合理通知義務的,應當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同時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但雙方均盡其義務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及經濟損失;

(六)雙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第十五條合同變更或解除情形

(一)賣方未按期交貨,經催告後日內仍未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賣方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未按買方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賣方所交付貨物侵犯第三方權利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買方無故未按約定支付貨物價款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如購銷的產品需要安裝除錯的,賣方必須在日內完成安裝除錯,並無償為買方培養熟練的操作人員,否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擇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xx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買方執份,賣方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開戶行及帳號:

採購合同 篇5

需用方(甲方)

供應方(乙方)

乙方的需要,向甲方購買沙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產所需的沙石質量應滿足乙方質量要求、數量以乙方現場收方為準,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生產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貸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種類、型號、數量、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次日內將該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點。甲方在承運過程中自覺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規,發生任何完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5、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無質量問題及違約責任,該沙石尾款在雙方終止協議後一月內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實行滾動付款,月底結算。乙方並在次月10日前向 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後應當就方量進行簽收確認,乙方指定專人出具的簽收單作為結算依據。

8、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採購合同 篇6

採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巴東縣官渡口鎮陳向坪村需採購柑橘肥(純硫酸鉀有機無機復混肥),經申請政府採購管理機構同意自行採購,現與巴東縣同德農資有限公司協商一致,達成以下供貨條款。

第一條 採購數量質量

1、甲方向乙方採購純硫酸鉀有機無機復混肥43噸。

2、肥料質量須達到國家肥料質量標準。

3、肥料包裝,內袋為塑料膜,外袋為國家工商總局認可的正規包裝袋。能防水、防潮、不易破損。包裝上須註明品名、有效含量、計量等內容。單包計量為40公斤,正負0.1公斤。

第二條 供貨事宜

乙方負責將肥料儲存至乙方倉庫,甲方自行安排車輛到乙方倉庫提取貨物,由乙方與村代表及負責人共同清點數量。當場填寫肥料收貨單,甲方負責協調運回甲方所在地以及分發至農戶的有關事宜。

第三條 交貨地點時間

甲方採購純硫酸鉀有機無機復混肥43噸,乙方交貨倉庫地點為巴東縣信陵鎮萬福路八號(三道橋老宣恩轉運站倉庫),交貨時間由甲方自行安排。

第四條 肥料價款

經甲、乙雙方治談,純硫酸鉀有機無機復混肥每噸價2800元,43噸合計價款1204000元,大寫人民幣:壹拾貳萬零肆仟元整。

第五條 付款辦法

乙方按照供貨時間、質量要求將所有肥料供貨完畢,提供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單以及國家正規發票,甲乙雙方均無任何異議後,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以上合同義務,違約方應按合同價款的2%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供貨方若不能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由供貨方承擔全部責任。採購方驗收合格後不能正常支付該貨款,供貨方將保留申訴的'權力。

第七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採購方: (章)

負責人代表:

供貨方:(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採購合同 篇7

購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購買 工程所需苗木的具體事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購苗木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款詳見合同附件《 工程苗木清單》(以下簡稱苗木採購清單)。

1、各品種、各規格苗木均經甲乙雙方現場選定標記為準(詳見合同後附苗木採購清單);

二、雙方工作

1、乙方工作:

(1)在合同期間甲方所選定標記的苗木,乙方不能中途調換或售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2)如期、如質、如量按第一條約定的附表中的數量起苗、包紮、裝車。 (3)乙方委派 為本合同的執行代表。

(4)乙方提供的苗木應符合標準做好起苗、包裝、運輸的保護措施,以確保苗木的成活率。

(5)苗木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承擔運輸途中安全及苗木損傷一切風險,普通苗木正常外皮磨損,小枝葉折裂等除外。

2、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 為本合同的'執行代表,負責現場監督乙方操作全過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貨款。

三、付款方式

1、 在合同簽訂當日,甲方付清合同總價款(含運費及稅金):人民幣 元整 (¥ 元)。

2、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於 年 月 日起按甲方現場工程師進苗日期安排要求分時間分品種包裝好裝車,貨款付清貨物才能發出。

3、乙方須在甲方付款同時將發票(將苗木費及苗木運費一同開具苗木發票)足額提供給甲方。

四、違約責任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每日按應付而未付款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遲延供貨的,逾期每日按甲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二向甲支付。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傳真號: 傳真:

附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