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5篇(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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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購銷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購銷合同5篇(熱)

購銷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合同簽訂地:

一、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貨到指定地點當場驗收,如有異議必須當場提出,否則以需方授權收料員簽字為準。

二、交(提)貨地點、方式:供需方經協商確定

(一)需方自提、運輸及裝卸費由需方自行承擔。(運費由供方承擔,貨到工地由需方卸車)。

(二)從供方處提貨,由供方協助送貨運輸費包括在貨款單價內,貨到需方處應由需方自行卸貨。

三、如果不是人為,合理使用8-10次,大面積開膠按次數折價。 四、交(提)貨時間:需方提前 10 天以書面通知供方組織貨源。

五、結算方式及支付期限:合同簽訂後每個月25日應付總貨款的 60% ,封頂付 ,工程完工兩個月付剩餘20%。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六、違約責任:如果需方不按時付款按總貨款每天仟分之三賠償。

七、解決爭議方式: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供 方: 需 方: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2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一、材料品名、規格型號、數量、金額、到貨時間及數量按需方採購訂單要求為準,供方確認回傳後即生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符合需方企業標準即《武漢市中興紙製品有限公司原紙驗收標準》的要求和《質量保證協議書》的規定。原紙最終的質量以滿足需方的使用要求為準,在需方使用期限內供方對所供產品質量負責。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武漢市中興紙製品有限公司倉庫。汽運或火車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四、價格:如遇市場價格行情波動較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對其原價格進行適當的調整。

五、合理損耗和計算方法:需方按驗收合格品實際數量收貨,不計損耗。

六、包裝物:編織袋包裝或經需方同意的其它方式,符合需方原紙驗收規範。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以需方質量標準中相關規定及雙方臨時協定認可的標準為驗收標準;驗收方法為抽檢;產品質量必須滿足需方的使用要求,在產品使用期內,需方有權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並要求供方及時處理。

八、交貨注意事項:供方交貨時需附雙方傳真確認的《定貨通知單》及供方對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單、產品合格證,否則需方可予以拒收或收取供方該批產品價值 %的質量檢測費。

九、服務與承諾:供方必須按時、按質、按量交貨,否則可視為供方違約,需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取消訂單;在產品使用期內如發現供方產品的質量問題,供方必須在24小時內做出答覆,且供方須按標準規定或質量保證協議書上的'規定接受需方提出的退貨、補貨、折讓等處理方式。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驗收合格後,供方按需方的實際收貨數量於每月25日前將增值稅票交到需方財務,需方 天后付款,付款方式為支票或銀行承兌。

十一、本合同附件:雙方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書》、《原紙檢驗規範》。

十二、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依據合同法及“質量保證協議書”的有關規定操作。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經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需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武漢農村商業銀行岱山支行 帳 號: 帳 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3

需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需方向供方採購鋁板帶材事宜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1、適用範圍:本協議適用於需方向供方訂購鋁板帶材所涉及到的商務內容。

2、產品規格、數量及交期:

2.1規格(mm):據需方要求和供方坯料情況每單確認執行。

2.2供貨數量:月供貨量一般不低於 噸,特殊情況和特殊月份雙方應及時溝通,互相理解,互相包涵,但雙方應互相確保對方為主要戰略合作伙伴。

2.3交貨期:一般訂單10內天交貨,特殊情況在雙方確認同意的交期內交貨。

3、技術標準和驗收標準:

一般按GB/T3880-20xx標準執行,板面與板型質量以及尺寸公差按YS/T431-20xx標準執行。另有特別要求的需方在具體訂單中單獨註明,經供方確認回傳後執行。

4、包裝要求:包裝方式按普通包裝。要求塑料膜內包裝兩端紮實封牢;與鋁卷相匹配的A4大小樣塊三塊(沿鋁卷寬度方向剪下分左中右三塊),標註鋁卷批號等相關資訊後單獨包裝,置於筒芯內或外包裝的紙皮上,並用封箱膠紙黏貼牢固。如有其他包裝要求的,需方應在具體訂單中予以說明,經供方確認後執行。

5、產品價格:採用鋁錠基價+加工費的形式確定產品單價,計算方法:供貨單價=鋁錠基價+加工費(含運費、包裝費和增值稅發票)。

5.1鋁錠基價按如下兩種方式確定,具體執行哪一種,雙方在具體訂單中約定並註明:

5.1.1一般按雙方訂單確認交貨日的前5個交易日(不含訂單確認交貨日當日)上海長江現貨鋁錠算術平均價執行。

5.1.2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約定可按訂單生效當日上海長江現貨鋁錠價格鎖定執行,並在具體訂單中雙方蓋章確認。

6、運輸方式及費用:

6.1運輸方式:由供方汽車運送到需方工廠。

6.2運輸費用:由供方支付。

7、結算方式:

7.1 供方給予需方 萬元的信用鋪底額度,該信用鋪底每年 月底結清一次。

7.2除信用鋪底外的當月貨款必須在下一個月的15號前以全額承兌的方式結清。

8、質量異議:

8.1 當所供鋁卷出現質量問題時,需方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向供方提出,供方應在一週內予以核實確認,並按協商意見及時處理。產品外觀包裝有碰傷、破損時應及時通知供方,屬運輸造成的應現場與承運人確認;上機後發現的卷內板面板型質量問題至少每月處理一次。在上述約定時間內未予核實確認的.,按問題鋁卷重量和貨值從當月應付款中扣除,直至處理完畢再重新計核。

8.2對以上應由供方負責的質量問題(包括料頭料尾),供方應及時辦理退貨和衝減往來賬目。

9、當雙方產生經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有權向各自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10、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本合同到期後,在新的合同尚未簽訂前自動延續至新的合同簽訂之日止。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包括本合同的補充合同或協議)到期終止後,不能免除需方支付應付貨款責任和供方對所供產品的質量責任以及雙方任何一方的違約責任。

1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其它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或在每次訂單中予以補充。

12、本協議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4

賣方(下稱“甲方”):

延邊水源鎖具銷售中心,負責人 ,地址 聯絡電話 買方(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後,就乙方從甲方處購買鎖具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二、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後, 日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20%作為定金;

2、乙方收到其訂購的產品並驗收合格後, 日內一次性支付剩餘貨款;乙方不按期支付剩餘款項,每天按合同總價的'1‰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三、交貨地點及日期

1、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應 日內按乙方指定地點交貨; 2、 方負責運輸及運費、裝卸費用; 3、交貨地點 。 四、貨物驗收

1、甲方將乙方訂購的貨物送到乙方指定地點之後,乙方應積極派人進行現場驗收;

2、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簽字確認視為甲方交付的貨物符合標準,事後不得提

出異議。 五、售後服務

1、甲方交付的貨物保質期為年,保質期從乙方驗收之日起算起; 2、保質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解決不了,得到乙方通知後,甲方技術人員儘快到達現場,並解決問題使乙方能正常使用;

3、保質期內若因人為因素造成損壞的均不屬於保修範圍,但可收取成本費用進行維修。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驗收貨物後不按期支付剩餘貨款的,每天按合同總價的1‰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2、乙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價的20%。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八、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經協商一致,須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條款,該補充合同或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方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延 邊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日 20xx年 月日

購銷合同 篇5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

對於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各地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我們這兒是這麼規定的:外資企業在國外發生購銷行為的,購和銷按照全額做為計稅金額,在境內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內資企業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 70%做為計稅金額。

租賃合同按照租金做為計稅金額,稅率為千分之一。

對於繳納方式,其他稅種你怎麼申報繳納,印花稅也怎麼申報繳納。

如果通過網上申報,印花稅如果無法申報,就說明稅務機關沒開通此稅目,可通知稅務機關開通就可以申報了。當然了,如果不嫌麻煩,也可到稅務機關大廳繳納。

購銷合同印花稅演算法: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XX]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根據上述規定,對於問題所述電子銷售訂單也同樣需要按銷售合同貼花。

而企業地處北京,具體徵收管理還應依據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XX]531 號)第一條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規定,對於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印花稅應稅憑證,納稅人應自行編制明細彙總表,明細彙總表的內容應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簽訂日期、適用稅目、合同所載計稅金額、應納稅額等。納稅人依據彙總明細表的彙總應納稅額,按月以稅收繳款書的方式繳納印花稅,不再貼花完稅。繳納期限為次月的10日內,稅收繳款書的影印件應與明細彙總表一同儲存,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請企業依據上述規定對電子銷售合同印花稅進行完稅。

2、印花稅核定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XX]150號)規定,根據《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徵,為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儲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採用按期彙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彙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彙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徵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徵收印花稅通知書,註明核定徵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

對於核定徵收印花稅,現在各地均有相關規定,企業地處北京,應按北京市相關規定,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XX]256號)附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中明確規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應稅憑證及計稅依據或不能按規定設定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的納稅人,可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按照核定徵收辦法繳納印花稅。

第四條規定,納稅人申請採用核定辦法繳納印花稅的,須填寫《印花稅核定繳納申請稽核表》,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經主管地方稅務機稽核批准後,製作《印花稅核定徵收通知書》送達納稅人。

第八條規定,按照核定徵收辦法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應按月繳納稅款,並於次月10日前以繳款書形式辦理入庫手續。

第九條規定,按照核定徵收方式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對於《印花稅核定徵收範圍及比例表》規定以外的其他應稅憑證,仍按現行規定據實完稅貼花。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可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徵收印花稅,對於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後的核定徵收專案應以繳款書辦理入庫手續,無需購花貼花。但對於核定徵收範圍外的其他應稅憑證,仍按現行規定據實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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