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協議合同彙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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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安全協議合同彙編十篇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為加強裝修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州市消防條例》和廣州市消防局對施工管理得有關規定及要求,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制訂施工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如下:

1.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並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保安部備案。

2.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誌,乙方應對職工安全、防火知識教育,上班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並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4.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5.乙方應制定使用電器裝置,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並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

7.從事電器裝置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保衛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

8.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做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不準在施工建築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0.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11.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碘鎢燈作為強熱光照明。

12.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3.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的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採用可燃保溫材料。

14、施工現場,未經保衛科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枯符合電氣安裝規範。

15、施工材料、裝置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裝置應符合防火規定。

18、嚴禁在現場喝酒、、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20施工現場應有專職安全負責人,檢查監督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21、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22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一些易燃易爆雜物及時清掃,清除火災隱藏患。

23、乙方要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滅火器須自行配備進行,並經保衛科檢查是否合格。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單位名稱:_________

本國際聯網單位願服從市公安局公共資訊網路安全監察科的管理,同意並將遵守本協議:

第一條 本單位自覺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資訊、資料及資料檔案,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的'違法犯罪行為。

安全保護管理所需資訊、資料及資料檔案主要包括:(1)使用者註冊登記、使用與變更情況(含使用者賬號、IP與EMAIL地址等):(2)IP地址分配、使用及變更情況;(3)網頁欄目設定與變更及欄目負責人情況:(4)網路服務功能設定情況;(5)與安全保護相關的其他資訊。

第二條 本單位及其使用者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三條 本單位及其使用者不得利用國際聯網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有害資訊。

第四條 本單位及其使用者不得從事危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活動。

第五條 本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當履行《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安全保護職責。

第六條 本單位發現計算機資訊網路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第七條 接入單位及使用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自網路正式聯通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到市公安局公共資訊網路安全監察科辦理備案手續。

如果本單位不遵守該協議,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接受公安機關處罰。

安全責任監督單位:

______市公安局公共資訊網路安全監察科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單位: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甲方:x924公路大修工程專案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哪旁鄉_________村: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工程進度,確保施工現場材料的供應,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⑴由__________負責組建本專案三、四標段現場施工砂、石料運輸車隊,數量8部左右,車況良好,車載量應在10立方以上。

⑵所有車輛、駕駛員必須證件齊全,悉練操作。運輸過程中必須確保行車安全,遵守交通規則。如若發生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⑶運輸範圍

單價:高梘村陳思林砂石場至把關、狗場村路段,平均單價每立方壹拾捌(18)元,方量計算根據不同車廂平面計量。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需要,增減車輛。

⑷結算付款:在每月31日前結賬,次月3日前付款。甲方現場備有油料,乙方願意在此加油甲方應給予加油,油價根據市場價結算,並在乙方每月運輸款中扣除。

⑸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運輸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發現,甲方將不給結算。

⑹以上協議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若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賠償責任,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⑺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本路段運輸結束、款目結付清楚,自然無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4

甲方 (軌行區場地管理單位):

乙方(軌行區進場佔用單位):

為共同實現新線建設工程各專業施工目標,在軌行區作業期間,為確保各單位各項工作安全順利的進行,經商定,雙方簽定軌行區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 安全的範疇:

1. 施工現場的人身安全

2. 施工現場的裝置安全

3. 施工期間的日常安全

二、 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甲方:

1. 根據排程組批准的施工計劃和乙方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合理安排施工穿插。軌道機車及軌道平板車只能在批准計劃施工區間內行駛。

2. 按《軌行區作業管理辦法(暫行)》(簡稱《辦法》)驗證乙方已交納安全管理保證金。

3. 有權對乙方在作業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及時進行勸告,舉證,並及時上報排程組。

4. 甲方必須對照排程組下發的'周計劃,核對乙方次日作業計劃、作業內容、區段里程、防護辦法、注意事項等內容,於每日17:00前公佈次日計劃,並下發《軌行區作業票》。

5. 施工前,乙方作業負責人必須到排程室辦理請點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完成後按規定返回銷點,確保人員、材料、工器具出清完畢。

乙方:

1. 乙方瞭解並遵守《辦法》之規定,特別是與安全防護相關的規定,接受甲方勸導,並已足額交納保證金。

2. 乙方違反《辦法》規定時,必須配合調查,接受判決並自行負責。

3.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排程組及場地管理單位的計劃管理,且不得越出批准區域及計劃時間進行施工,軌道機車及軌道平板車只能在批准的區間內行駛。

4. 交叉作業或者穿越時,乙方積極響應甲方的技術指導,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優先考慮甲方的作業辦法。

5. 乙方對自身施工範圍,內部人員,自用設施、裝置、半成品、成品、材料等自有物品的安全、規範負主要責任。

6. 乙方持證上崗,在作業時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著裝規範,進入施現場戴好安全帽。乙方必須做好其他專業,特別是甲方的成品保護,為自身行為負責。

7. 乙方作業中留在甲方場地的垃圾要及時清理乾淨,遵守文明施工要求。

8. 乙方根據排程組釋出的周計劃,在每日17:00核對甲方下發的作業票,確認次日作業計劃,作業內容,區段里程,防護辦法、注意事項等內容。

9. 施工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到指定地點辦理請點手續後,方可進行施工,結束後按規定進行銷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5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則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獎懲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於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罰、情況嚴重,責令停工整頓。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害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取證工作,但事故發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職責

1、乙方負責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並應制定該專案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式),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為,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專案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並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專案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並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專案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控、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裝置,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並承擔安全責任。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專案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控、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裝置,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文明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專案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6

甲方:中鐵十一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延安新區CP1-05專案經理部

乙方:東營市華達勞務工程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為了保證機械裝置安全施工,明確雙方安全職責,乙、甲雙方簽訂勞務合同的同時,特簽訂本安全協議,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一、基本情況:

機械名稱及型號:杭重HQ3000B(300噸.m)杭重HQ3000B(600噸.m) 使 用 期限: 20xx年8月28日至雨後強夯處理工程結算完畢 使 用 地點: 延安新區(北區)一期場地平整工程第五合同段

二、乙方責任、義務及權利

(一)乙方責任

1. 乙方人員應遵當地治安處罰條例,禁止、酗酒、偷盜、打架鬥毆和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為。

2. 乙方負責機械裝置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裝置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

3. 乙方所提供的機械裝置,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效能良好,在裝置使用前,應指派專人對裝置、操作、安全系統實施進行驗收、如有不合格影響施工安全的裝置,並因此發生機械裝置毀損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負責。

4. 乙方提供的機械裝置應配定機操作人員,不得隨意調離甲方施工範圍,如有調動需要須經甲方管理人員同意許可。定機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施工現場有關規定,聽從管理人員及安全員的指導,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並應瞭解自己的作業環境,保護好自身安全和機械安全。違反以上條件,由乙方操作人員造成機械裝置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二)乙方義務

1. 特種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施工機械檢驗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等影印證件,以備核查。

2. 乙方提供的裝置在施工期間內,必須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保持裝置良好、整潔。如夜間施工,乙方需保證夜間施工有足夠的照明條件方可進行施工。

3. 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機械出現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機械故障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乙方須及時進行搶修,確保機械裝置在效能良好的情況下使用。

4. 乙方在機械裝置的使用過程中,應承擔保護機械作業人員及操作安全的義務。

(三)乙方權利

1. 乙方在施工前未接到甲方施工交底或施工方案時有權拒絕甲方開工進行機械作業要求。

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危及機械裝置及人員安全的'指揮訊號,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3.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在經濟合同範圍外的、存在施工安全風險的工程施工作業。

三、甲方責任、義務及權利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有責任制定與施工機械有關的安全生產製度及機械作業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施工機械、施工場所等各種安全裝置與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2. 甲方有責任編制及審查施工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及施工方案,致力於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措施的檢查指導。

3. 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施工安全風險予以監控和治理,確保乙方施工作業安全不受環境因素危害。

(二)甲方義務

1. 甲方在有義務在乙方機械裝置進場時協助乙方提供各級關係協調服務,創造施工便利條件。

2. 甲方有義務在乙方進行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甲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甲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施工情況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展開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三)甲方權利

1. 甲方有權針對乙方施工內容制定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辦法,並予以實施。

2. 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施工安全管理相關制度措施的行為進行制止並加以經濟處罰。

3. 甲方有權利制止乙方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如發生大規模的打架、鬥毆等事件,甲方有權利上報地方派出所,對於滋事人員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四、雙方共盡事宜

1. 乙甲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兩份,乙、甲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甲方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的損失。

3. 本協議實施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以下無條款)

乙方(委託人):(簽字、蓋章)

甲方(委託人):(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7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雙方協商該房屋月租金為 元;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14. 本合同自雙方籤

(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安全協議合同 篇8

甲方:建設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條例》、《水平定向鑽進管線鋪設工程技術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規定,為了保護廈門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三方協商,就太湖國際社群C1地塊專案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本協議管轄範圍僅限甲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範圍及相關施工內容,超過上述範圍,三方應另行簽訂保護協議並另行辦理燃氣管線安全諮詢。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辦理開工手續前,應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範圍、內容、工期、相關施工設計圖紙(根據需要須提供相應地下構築物、基槽、樁基主體施工圖、道路施工圖及地下管線設施平、縱斷面圖、)、施工組織設計、頂管或定向穿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落實專人負責與丙方聯絡具體事宜;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二條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應指定一名工程專案聯絡人,該聯絡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範圍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絡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絡函;聯絡人如需變動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

第三條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資料後,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施工圖紙所確定的施工範圍,向 甲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和甲方預約確定現場交底的時間,並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進行現場交底。甲方應負責將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移交乙方,該工程專案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單位負責的,甲方負有向其所有施工單位移交資料和交底的責任。由於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等原因,圖紙標註與現場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甲方和乙方必須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實際位置進行現場探測和地下物探,否則發生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用儀器探測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實施工現場地下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現場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甲方和乙方應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定安全警示標識。

第 五 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一)安全保護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範圍內的`區域。

(二)安全控制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 六 條甲方應根據已探明的地下燃氣管道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範圍,組織編制相應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並報送丙方備案;甲方應負責向本工程專案的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所有施工單位分別送達所編制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並監督落實。否則由此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由於施工單位不認真遵守執行《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造成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丙方應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後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廈門市地下燃氣管線安全諮詢意見書》。

第八條乙方在工程動工前,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

第九條甲方應在工程每個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分項工程動工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控制範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範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市政工程(含各種地下管線施工)按不少於1次/周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房地產專案除基礎工程及後期各種地下管線施工、綠化工程按不少於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於1次/月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若甲方動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或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時,甲方應及時函告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第八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丙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後,應及時安排好檢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檢查。

第十條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保護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的保護;丙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檢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十一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駛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三)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線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 米。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執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丙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執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併發放《違章施工停工通知單》;甲方應督促予以整改,經丙方確認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執行因素已經消除,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丙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危及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時,應發放《違章整改通知單》通知甲方專案聯絡人,由甲方專案聯絡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若甲方拒絕接收, 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執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丙方有權向市(區)市政園林局、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建設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請求協助。

第十四條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後的處理方式

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防腐層損壞,燃氣管道設施損壞及燃氣管道破裂洩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撥打搶修電話並通知甲、丙方聯絡人;丙方應立即組織應急搶修並現場取證;因甲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丙方, 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先賠償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償。若甲方拒絕賠償, 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工程專案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裸露、懸空等破壞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修復相應的標誌樁;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協議內容甲、乙、丙三方已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自願按本協議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專案聯絡人: 工程專案聯絡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工程專案聯絡人: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9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建保華建築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分別承建榮盛楠湖酈舍專案一期一二標段工程,因群塔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安全,經建設單位協調,三方簽訂此協議。

為確保群塔在施工過程、頂升過程及拆除過程中不發生互相碰撞,確保施工安全,經兩家總包單位協調群塔作業相關的協議。

1、 群塔執行控制

2、 執行主要原則

1)後塔讓先塔

在作業過程中,後起動作業的塔吊在執行時應前後、左右、上下確定相鄰塔吊的作業狀態和所處位置。如有妨礙後塔正常執行時,必須停塔等候,並鳴笛提示前塔,告之後塔所處的狀態、位置,待前塔遠離妨礙區域時,後塔方可作業。

2)動塔讓靜塔

在作業過程中,要求塔司、訊號工隨時注意相鄰塔吊所處的作業狀態,位置在迴轉塔臂運駛小車時,要避讓處於停止狀態的塔吊,可繞道行運,或暫停作業,待停塔工作完後,駛出相碰撞危險區域後方可作業。

3)輕車讓重車

在各塔機同時執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

4)客塔讓主塔

以各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塔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

5)塔機在執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行。

3、 執行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塔吊在現場的定位佈置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各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係,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裝方案中已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於較低的塔吊臂長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於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定。塔吊在現場的定位保證了塔吊之間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塔身發生碰撞的問題。

4、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

由於受施工需要的影響,塔吊間高與低是相對的,但都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專案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專案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訊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迴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另外,各塔吊租賃公司要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塔吊在每次使用後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於相鄰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裝’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頂升即可保證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與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於2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於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置起重機中處於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於2m”。

5. 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據塔吊佈置,塔吊之間存在交叉的範圍,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據塔吊裝拆單位提供的裝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裝及頂升過程中始終保持不少於2個標準節的高度,同時根據低塔讓高塔的原則,如兩塔塔臂在旋轉過程中同時進入交叉範圍,低塔應提前主動避讓,待高位塔旋轉出交叉範圍後,方可繼續運轉。

2)兩塔在作業時,在進入交叉範圍之前,應先將小車收回至安全距離內,同時將吊鉤提升,由高塔主動避讓,即可避免塔吊大臂與大臂、塔吊大臂與建築物、吊鉤與建築物、吊鉤與吊鉤之間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吊鉤)位於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區域時,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與高位塔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這就要求專案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訊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迴轉作業時,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會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吊鉤)。

6、 防碰撞安全要求

1)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具備相應等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來完成,且同一臺塔吊的組裝、頂升、拆除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不允許委派無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地的單位進行施工。

2)租賃方應提供狀態好的機械裝置,指派責任心強、技術全面的塔吊司機。

3)參與塔吊安裝、作業、頂升、拆除的作業人員都須持有天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嚴禁無證人員作業。塔司、訊號工都必須具備2年以上實踐作業經驗、責任心強,反應靈敏、身強力壯的持證人員參與。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行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4)各塔吊訊號指揮的對講機頻點不允許相互串臺,必須有嚴格的分格措施。在設定頻道時,需設定不同的頻道,且每臺塔吊的訊號指揮人員、塔司必須固定,做到定機、定人、定製度,不允許擅自調換。訊號工的服裝要有區分,以便塔司在人員密集的區域確認本塔訊號工的旗語、手勢和哨聲。

5)群塔作業時,塔與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離規定:為避免相鄰塔吊間發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與高塔的塔身水平間距確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鉤高度應與低塔的最高點垂直安全間距確保淨空2m以上。

6)頂升時,先頂高塔,後頂低塔。在塔吊頂升、降時,必須履行申報制度,由專案安全部進行審批,原則規定:先頂高塔、後頂低塔。下降拆除時,先降低塔,後降高塔,每次頂升的高度,確保相鄰塔吊間垂直安全間距。

7)為了提高塔司、訊號指揮人員警示各塔的工作狀態,要求各塔上安裝防撞指示燈和紅色訊號旗。

8)多機作業,塔司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注意保持各機安全距離

9)塔司必須熟悉操作的塔吊效能,並嚴格按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

10)各塔停止作業時1#樓、5#樓、9#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東面。2#樓、6#樓、10#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西面。

11)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雙方塔吊主鉤不允許超過對方圍擋。

7. 溝通協調

為加強群塔作業安全管理,雙方指派專人進行協調,塔吊頂升應提前通知對方,

甲方簽字:

監理簽字:

中建保華建築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專案部簽字:

中建保華建築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絡電話: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專案部簽字: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絡電話:

塔司簽字:

訊號工簽字:

安全協議合同 篇10

甲方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一. 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專案:北汽汽車製造廠有限公司黃驊公司辦公樓外牆塗料工程

三. 施工地點:黃驊市開發區

四. 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協議內容:

1、乙方進場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甲方安全監督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專案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專案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專案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範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過;

4、 施工人員進場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於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 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經甲方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線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 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並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 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必須當日清理乾淨,門窗玻璃及門窗框用膩子或塗料汙染的必須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1、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專案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專案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2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100%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儲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專案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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