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合同彙總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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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園林綠化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園林綠化合同彙總5篇

園林綠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由乙方承擔甲方地塊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第一條、施工範圍: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為準,施工工程量詳見工程清單。(注:所有工程量按圖紙要求,一次性包死,如有增補,甲乙雙方向業主協商解決)。

第二條、工期要求及開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曆天數

2、工程竣工時,由甲方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交驗收報告。驗收合格後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施工要求

1、合格。

2、雙方簽定合同後,乙方將施工技術、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進度計劃等資料經甲方審批後,乙方進入現場施工;

第四條、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額為(大寫):壹拾陸萬元整(160,000.00元)。(注:開票按總價179000開,如有增補,按工程量最終結算開票)。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額的90%;

2、保質期滿一年,甲方付清餘款10%。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工作及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期間及後期養護的供水、供電電源。

2、負責對乙方各種進場材料的查驗及施工質量的監管。

二、乙方工作及責任:

1、負責按甲方提供圖紙要求的'規格,樣式,質量等施工

2、施工期間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3、遵守有關管理部門及施工現場管理的要求。堅持文明施工,安全作業,材料機具應堆放整齊,建築垃圾應及時清運,竣工時做到工完場清。

4、對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負責保護工作,承擔保護期間發生損害的修復工作及費用。

5、所提供苗木必須按圖紙設計要求,規格、品種,並保證樹形豐滿,生長旺盛,無病蟲害,確保種植後成活率,必須制定具體的措施並進行後續期內養護管理工作,確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長,保持良好的綠化景觀。

6、工程結束由乙方負責聯絡竣工驗收,(甲方協作乙方聯絡業主,組織驗收)並將所有詳細的資料竣工圖備齊,做備案驗收。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和現場有關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第六條、竣工驗收與保養

1、竣工驗收以相關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紙為依據。。

2、綠化苗木、植被養護管理壹年(自竣工之日起算)。

第七條、違約責任、索賠及爭議

1、乙方不得將工程進行轉包。否則視為乙方合同違約。

2、乙方必須保證工程達到本合同要求標準。

3、爭議及解決:如合同雙方因本合同的內容、解釋或履行等方面發生爭議,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共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2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綠化工程合同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基本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觀工程、苗木栽植及養護。 詳見:發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標檔案工程量清單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1、綠化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投標檔案專案清單範圍的所有內容;

2、綠化工程承包範圍內種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養護;

3、苗木的養護管理(壹年)保證養護期內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長,並保持良好的景觀效果;

第三條 工程施工期限共3個月。

議定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結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時經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承包方嚴格按上述工期組織施工,若工期延遲,每延遲一天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工期罰款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圖、綠施說明及業主要求,精心組織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合驗收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2、栽植質量標準執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89

3、養護標準執行《園林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第五條 材料和設施供應: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調運進場;並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否則,承包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工期不予順延,經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該足額賠償,並應付發包方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採用承包方式。

2、工程價款暫定:叄佰貳拾捌萬元整(3280000.00元)最後以決算為準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備料款,採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進度,付50%;

(2)、工程驗收合格付30%,總工程款的80% ;

(3)一年養護期滿後,付20%

第七條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3、圖紙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稽核後的預算書

6、其它附件

第八條 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託葉青青為現場業主代表,代表行使業主的職能,並全權處理與本工程相關的一切事務。承包方指派伍克祥為工程專案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專案負責人在整個施工期間內每月不少於20天駐施工現場且組織施工。工程專案負責人按時參加監理例會或各種與本工程有關的.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損失有承包人自負。

3、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上地下建築物、構築物、杆、管線等設施與本施工的關係;同時處理與政府等相關部門的關係。

4、承包人工作: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及後期管理和養護工作,同時對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築物、構築物、杆管線等設施應進行合同理的妥善保護,如因施工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維修賠償。

第九條 綠化種植質量滿足下列要求:

1、種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保證質量,由業主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書面確認之後方可改動。

4、質量要求:

①嚴格按照綠化設計圖紙施工;對要求全冠的樹種,樹木移栽後保留樹冠,少量修剪,保持樹形基本完整。帶冠苗樹木移植修剪後保留二級分枝,適當修剪。

②施工前必須清除場內所有雜土和建築垃堆;

③各類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為普通土壤)栽植。所謂客土,即栽植樹木時添入樹穴中有利於生長且不混入瓦礫等有害特質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類30cm厚,中高樹木為60cm厚,普通綠地為30-40cm厚;

④高大喬木定植後,應設定樹木支撐。

⑤喬木要選擇生長健康、樹形飽滿的優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種葉色飽滿、樹葉密集、不脫腳、無病蟲害。苗木均採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數量、修剪平面及高度應按圖紙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飽滿的植籬。

⑦行道樹與行列種植樹木應在一條直線上,行道樹距路東邊1.2m,種植的樹木應樹形相似,保持直產,不得歪斜,加支撐立柱,行道樹分枝點高度應大於3.0m

⑧樹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種包活,養護期壹年。補種樹木養護期計算以補種之日起算,養護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種、規格等均按招標檔案工程量清單執行。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完工驗收:綠化工程施工結束後,由承包方提出書面報告,監理單位送發包人確認,發包人在3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出具書面意見,承包人根據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直至完工驗收合格。

2、初步驗收:承包人在完工報告驗收合格後30日,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經現場監理確認後,報發包人、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14日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並出具書面意見。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考核標準《蕪湖園林綠化考核評分辦法》並根據考核結果由發包人按規定兌現。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須按初驗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在養護管理期間,苗木死亡之後,由承包人提出補栽方案,報監理確認後,重新補植,該部分養護管理期,自補植結束之日起,順延養護期。

5、終驗:養護期滿時,由承包人提出終驗申請,並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送監理單位和發包人,發包人在28日內組織相關部分進行終驗。

第十一條 工程結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預算,經雙方初步協商後可以作為竣工前的撥付款依據。工程竣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工程結算報告。由發包人根據當地當時市場價格及相關政策取費標準進行結算。

第十二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

2、驗收標準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達100%,草皮以遮蔽土壤為依據;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程進行定期考核,養護期為壹年。

第十三條 質量保修:缺陷責任期(即質量保修期)為十二個月,從初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缺陷責任期內對所完工程進行維護和養護(並對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應進行無償補栽或移栽保證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時,保證植物生長茁壯成長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經承包方催要,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或在養護期內不能按發包方要求養護、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產條例文明施工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損失承包方自負。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據本條1、2、3、4、5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組織施工,由於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已的義務,若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足額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蕪湖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二)依法向蕪湖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與份數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儲存貳份,承包方儲存貳份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開戶銀行

賬 號:年 月 日

園林綠化合同 篇3

業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預定開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1、施工範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方承擔)。

(3)提供本專案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日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日期:

園林綠化合同 篇4

合同號:20xx-0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xxxx有限責任公司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xxxx園林綠化工程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等有關要求,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xx綠化工程。

2.工程地點:xxxxxxxxxx。

3.施工範圍:綠地面積xxx萬平方米。主要包括小區、廣場、單位、庭院、花園、小公園、街道綠化工程。

第二條 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1.工程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工程的總造價為人民幣xxx萬元。

2.承包方式:採用大包乾,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在承包範圍內遇工料價格變動,則承包總價不變。如因設計變更或甲方主觀變動而引起工程量變化的,變更範圍內費用由甲方負責。

3.工程所需交納的稅款已含在工程造價內,由乙方交納。

第三條 工程質量

1.乙方按施工圖和設計技術說明書、並根據國家有關的綠地工程施工規範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2.乙方應對全部現場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現場設專職質量、安全檢查員,建立自檢制度,做好自檢記錄。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裝置及施工工藝應符合設計要求。

第四條 工程工期

1.總工期為2個月。

開工日期:20xx年x月x日;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2.如遇以下情況者,工期相應順延:

(1)開工前甲方不能按時交出施工場地,清理障礙,接通水電。

(2)甲方其他原因或設計變更。

(3)自然災害,包括:戰爭、地震、颱風等等。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向有關部門報建,申領開工執照。

2.做好工程範圍內四通一平,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3.按要求提交技術資料,包括施工圖三套、工程總平面圖二套。

4.組織設計單位與乙方進行施工圖交底會審,提供測量基線、水準基點。

5.委派現場工地代表,加強與乙方聯絡,負責質量檢查和監督,處理設計施工技術等問題。

6.按規定對主要工序進行中間檢查驗收。

7.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1)合同生效後三天內預付工程備料款,按工程總造價的20%核付,合人民幣xx萬元。預付款的折扣辦法為工程完成x%時開始折扣,且於竣工前全部扣清。

(2)工程進度款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施工至15天,按總造價x%支付,計x萬元;第二次在工程已完成x%時,按總造價x%支付(含備料款),計209萬元;其餘待工程全部竣工正式驗收後在保養期內分二期支付:竣工時支付造價的15%,保養期滿,甲乙雙方驗收後一次結清。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按圖紙要求做好施工總平面佈置,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總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三份。及時配備機具、材料,組織技術力量和勞動力。

2.按照施工圖保質、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務。竣工驗收後三個月為綠化種植保養期,在保養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3.指定工程負責人負責本工程現場的保衛工作。處理技術、質量、安全等一切有關事宜。

4.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表。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驗收按照國家規定程式辦理。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和甲方先進行預驗收,符合質量標準經甲方同意,乙方正式遞交竣工報告。

2.乙方一切的工程報告、進度計劃、工期統計月報、施工會籤等檔案需交甲方一式三份。

3.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甲方不能按期予以驗收接管的,其看管維護費用由甲方負責。

4.在驗收中發現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剩餘部分尾工時,乙方要按質檢規定的時間完成。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獎懲規定

1.工期獎:工程質量優良,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給乙方工期獎每天500元,工期獎最高不超過人民幣3000元。

2.罰款:乙方工期每延誤一天,罰款500元,罰款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元。

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和設計單位同意,其節約的價值甲乙雙方各得50%。乙方在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措施,節約的資金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經法律公證,由公證單位監督執行。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可由甲乙雙方簽訂附則共同遵守。如單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3.執行合同中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則由仲裁機關仲裁。

4.本合同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七份,分別報送有關部門。

5.本合同自雙方正式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工程造價全部結清後失效。

甲方: (蓋章) 乙方:(蓋章)

法律代表簽名: 法律代表簽名:

專案代表簽名: 專案代表簽名: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公證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園林綠化合同 篇5

專案名稱:

發包人:

設計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就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米易縣第三國小校園工程景觀設計工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專案概述米易縣第三國小校園景觀設計專案位於 米易縣第三國小,專案總佔地5700㎡,景觀綠化工程面積約 ㎡,其中地面景觀、園林、道路面積約為3900㎡。

一、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範圍

1.設計人之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為以下所有範圍內提供景觀規劃及園林綠化設計的專業服務(可視具體工程情況增減或另行編制):

A 主次入口廣場及入口標誌設計;

B 紅線內戶外空間景觀設計,同時為保證專案整體綠化效果,需考慮紅線以外部分割槽域的綠化;

C 道路、車道、休閒小徑、停車場及人行區之景觀佈局,修飾規劃,鋪裝設計;

D 園林綠化設計、種植土壤及植物品種選擇、自動灌溉系統及擬定灌溉之要求及準則;

E 園景包括花盆、園景牆、圍牆、梯階、欄杆、小品和其它園景工程、室外之飾面坡度及排水概念設計;

F 水景、噴泉之設計;

G 室外專業燈光設計(如室外專業燈光設計發包人另行委託,設計人在方案階段提出對園林燈光的基本要求與構思,負責與發包人專門聘請的燈光設計師配合協調設計。)

H 提供上述設計的施工技術要求及設計圖紙(含電子版檔案);

2.第二階段:景觀初步設計階段

A 按照發包人同意之概念設計方案,設計人將進行擴初設計工作,該階段將具體地闡釋景觀工程設計意向,供發包人及其它專業單位進行工程協調及統籌之用。

B 設計人提供景觀設計相關圖紙,詳細地表達設計意向,特徵及與現場之環境關係。

C在初步設計發展進行的階段中,設計人將諮詢和收集發包人及其它專業單位的意見。。

3.第三階段:景觀施工圖設計階段

A 設計人在此階段前,提供需要土建結構及機電工程之所有調整要求給其它單位。

B 在其它單位的土建結構及機電工程設計完成後,由設計人根據其它單位建議統一繪製完整的施工圖紙、設計檔案等。

C 向諮詢單位及其它專業單位提供施工圖紙及施工規範,以便製作標書,作為招標之用。

4.第四階段:招標及定標階段

A 提供施工投標有關設計圖紙的答疑。

B 根據發包人指示協助發包人分析每份投標資料並從專業角度提供意見。

C 與工程承包人進行施工圖紙技術交底,向發包人提供與設計相關的'承包人所需的圖紙及資料。

D 參與發包人評標工作。

E 在徵得發包人同意後,按專案需要與造價諮詢單位及其它有關專業單位與投標者舉行議標會議,並向發包人提供意見。

5.第五階段:景觀施工督導配合階段

A 根據施工圖對設計材質,材料選擇,工藝和完成情況的要求對進行中的工作實施階段性的現場檢查,並且向發包人彙報,以協助發包人確保工程按設計圖紙標準、包質、包量完成。

B 審批景觀工程承包商所遞交之制配圖紙、各工種綜合圖紙、材料及樣板等,並向發包人提供意見及預留足夠時間供發包人決定材料的選用。

C 在施工期間或施工招標期間發現材料採購不到,可根據發包人的要求對設計進行必要的調整,但設計的效果及質量應不亞於原設計效果。

二、設計費與支付方式

1.發包人將支付設計人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設計費。

2.發包人以人民幣或採用支票方式支付設計費。設計人須在每次申請付款時同時附上即期完稅發票。

3.該設計費已包括因履行本合同被徵收之所有稅項。

4.設計費支付時間:在設計文件交付一週內一次性支付。

三、違約責任(可根據工程專案實際情況增減)

1.發包人、設計人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根據合同法有關委託合同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不能如期向設計人付款,每延誤一日,設計人有權收取發包人本次付款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因設計人原因不能如期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成果的,每延誤一日,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收取本設計階段付款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四、糾紛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通過協商仍然不能解決時,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工程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五、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陸 份,發包人 肆 份、設計人 貳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代理人: 授權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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