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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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出租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出租合同精選15篇

土地出租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譚忠芬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吳衛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那隆村“叫弄蕾”面積0.8畝畲地承租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鐵礦加工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畲地復耕押金。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元),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捌佰元整(800.-元)。

2、交付租金方式分八期交納,每期交三年租金貳仟肆佰元。簽訂本合同時交第一期租金年貳仟肆佰元,以後每期租金都是每期第一年1月1日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期的承租金。

3、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畲地租用到期復耕費捌仟元(8000.-元)。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租金交付時間交納租金,逾期不交租金,甲方有權利解除土地租賃合同收回土地。

2、合同期滿或者其他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負責復耕土地:清理搬走地上廢礦石等遺物乾淨,平整土地,並在租用土地上鋪上一層30公分厚肥泥。若乙方沒有復耕達到上面所說的標準,甲方有權利沒收復耕押金。

3、在合同期間,由於乙方原因放棄經營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經營生產,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要求復耕畲地,收回畲地,不退剩餘租金。

4、乙方租用土地旁邊原來有的生產隊道路保持暢通,保持道路路面6米寬度,乙方不得佔用路面經營。

5、在經營過程中,乙方不得超越租地範圍經營,不得汙染周邊群眾農作物。如有經營引起的矛盾糾紛,乙方自己理順解決,與甲方無關。

6、乙方必須按照依法經營,若受到處罰,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出租方:(簽字)________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簽字)_______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2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組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 ,面積共計xx年,即自20xx年4月1日起至xx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滿後、甲方對這片土地需繼續向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包經營優先權。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費為 整,付款方式為分期支付,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費《xxx》,以後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個月付清下一期費用,以此類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經營權。

2、甲方保證該宗土地和本村組的村民之間不存在任何爭議,保證乙方承租期間任何人不得佔用、破壞、使用該宗土地。保證並維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現有組內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邊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負責協調修建道路至該宗土地邊界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將水源、電源接通至土地邊界。

6、該土地西柏坡墳地本組人員可進行土葬,由甲乙雙方協商指定一片區域進行墓葬,但應根據面積大小向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在合同期內,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的權利。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3、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乙方在轉包期限內將轉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人,需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土地租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個月內移出,若規定時間未移出的,產權歸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築,在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了產權的,歸乙方所有;若無產權的甲方要使用的,通過協商甲方可適當補給乙方費用。

七、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 元 。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4、乙方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漢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和補貼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住址:住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鑑證意見:鑑證人:

鑑證單位:(簽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支援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_______位置的非耕地一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於做鋼材製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塗料的生產。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於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為: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貳畝場地的租金為15000元/年(人民幣:壹萬伍仟元),簽訂合同時給付1000元(人民幣: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後,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叄萬元)後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已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著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閒置土地,發展商業,將自有的一塊空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特簽署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基本情況

1.1 上述土地位於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居於柏洲邊市場與柏貿商場之間,具體位置見附件。

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佔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細資料見附圖)

第二條 物業之用途

2.1 上述物業之用地明確為商業用地,不能做為工廠或工場等用地,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土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一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甲方將上述物業租賃給乙方使用 年(大寫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承接人仍希望優先承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書面提出續租申請後,續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約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由乙方承租。

租賃期的延長必須符合當時法律的規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意出讓物業產權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業/或繼承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費用及其他相關事宜根據當時情況另行協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

4.1乙方應付給甲方的租金為每平方米為 元,土地租金合計為 元(大寫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稅。

4.2投標者先交伍拾萬元作投標保證金,中標後須即時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將該保證金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須在簽約後一週內將約定租金中的首期貳佰萬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伍拾萬元充作違約金支付予甲方。其餘租金應於簽約後的一個月內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萬分之四的滯納金。

4.4 乙方原交納之保證金伍拾萬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餘伍拾萬元租金時抵付。

4.5 乙方所收之款項用東莞市東城柏洲邊社群居委會收款收據開票。

第五條 甲方物業產權手續的辦理

5.1上述合同項下的.土地因未辦理產權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物業的交付

6.1物業按現狀交付。

6.2乙方對甲方依據本條所進行之交付,除因為產權糾紛可以提出異議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辯理由。

第七條 乙方義務

7.1保證物業的使用狀況符合國家法律關於商業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當地居民對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要求。

7.2如果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需要,需在現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築物/或固定設施的,在建設設計方案完成後,應經過甲方的稽核,經甲方稽核同意的,再報請政府主管部門審批。

7.3任何建設專案的進行必須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施工,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和市政府關於“四清理”規定的要求城市佈局和消防安全必須作好建築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造的建築物南北兩邊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兩米,原人行道不能疑義變,人行道北寬餘7米,南寬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佔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間,有關市容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到社群居委會購買垃圾桶、垃圾車及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垃圾的清運,垃圾必須按社群居委會的要求堆放。

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經營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築物而由政府有關部門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費、稅收、水電費、衛生費等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之協助義務

8.1因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沒有辦證,乙方自行辦理有關證照,甲方只能協助和提供有關證明,一費用由乙方負擔;

8.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與當地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8.2協助乙方搞好與當地居民的關係。

8.3協助政法機關,維持乙方正常經營所需的良好治安環境。

第九條 甲方對物業權屬的承諾

9.1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給乙方使用的物業,甲方擁有合法產權。

9.2因本合同項下物業之產權產生爭議的,概由甲方負責解決。

9.3如因物業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負賠償之義務。

第十條 徵收及補償處理

10.1合同期間,如果本合同項下的物業被政府依法徵收,則本合同自行終止;其補償按如下方式解決:

地上建築物,包括裝置在內的固定資產和可移動資產歸乙方所有,徵收拆遷的補償除土地的補償歸甲方外,其餘歸乙方享有。

第十一條 地下資源及埋藏物

11.1根據法律規定,地下資源及埋藏物屬國家所有,因此,雙方約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擅自開發物業所屬土地的地下資源,在建設過程中,發現埋藏物的,應依法上繳甲方處理。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如發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承接約定

13.1合同期間,甲方出讓物業產權給第三人的,甲方必須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須保證能繼續履行本合同及今後基於本合同而簽署的所有補充協議/或附件。

13.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後財產歸屬

14.1合同期滿,在本合同項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資產(包括由乙方建設的建築物及拆遷後使用價值/或市場價值接近於零的附著物)歸甲方所有。

14.2所有因審批所獲得的權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14.3所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註明應歸甲方所有的權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須無償協助甲方辦理權益過戶/或更名手續。

14.4如雙方未能就繼續使用事項達成新的協議的,屬乙方所有的,可搬遷的裝置及各類非固定資產,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後三個月內搬遷完畢,逾期,視為無償贈予甲方。

第十五條 不可分割條款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條款如被法院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被依法終止執行;但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終止執行的條款後,其餘條款對雙方仍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任何一方根本違約的,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有權請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簽約目的和要求的一般違約行為,均須承擔此給守約方造成之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雙方在履行協議中,如產生糾紛,均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17.2如存在協商解決不了的情形,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

第十八條 文 本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雙方均簽定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5

編號:(舉例) 區 鎮(鄉)流轉第 號(出租)

說明:合同編號,6位(流轉合同統一編號,不分型別)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說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二、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寫,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或金額)約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三)租金標準變更約定:

四、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作為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應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和保護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搭建違章建築,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因故不能繼續經營土地的,應將土地退還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土地流轉給他人。

五、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解決方法

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1)當前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統計:

(2)當前地上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作價和歸屬約定:

(3)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2、有關國家政策性補貼歸屬的約定:

3、出租土地被徵收、徵用依法應獲得補償費歸屬於的約定:

4、其他約定: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申請鑑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1、本合同文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製定,是土地流轉雙方流轉關係確立的依據。

2、按不同流轉方式,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具體分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轉包,指承包方(即《轉包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受讓方(即《轉包合同》中乙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流轉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指承包方(即《出租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即《出租合同》中乙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互換,指承包方(即《互換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轉讓,指承包方(即《轉讓合同》中甲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受讓方(即《轉讓合同》中乙方)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入股,指承包方(《入股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

3、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轉土地的面積、用途;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為必填專案,否則合同無效。

4、流轉合同簽訂後,雙方當事人不得對合同內容隨意進行增補或刪減。應妥善保管,如有嚴重汙損、毀壞、遺失,應及時報告鄉鎮經管部門作出處理。

5、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當事人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在保留適用條款的同時,注意將不適用條款劃去,避免產生歧義。

土地出租合同6

甲方:

乙方:

為了支援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xx位置的非耕地一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於做鋼材製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塗料的生產。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於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為:年,從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二、付款方式:貳畝場地的.租金為15000元/1年(人民幣:每年壹萬伍仟元),簽訂合同時給付1000元(人民幣: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後,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叄萬元)後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已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著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乙方由於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租賃土地。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籤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畝。四址:東_______西_______南_______北_______,共有_______塊。

第二條:租賃用途。

該地塊只能種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種植其他作物,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租金共_______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賃方必須服從且甲方不賠償乙方一切損失。合同終止。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河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位於倉房鎮___村__組172水位線以上___畝土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種植、養殖、具有農業特色的農家樂等休閒、度假、餐飲、建設等經營專案。(注:172水位線以下鄰水區域土地也歸乙方管理使用,甲方及其它單位不得佔用或用於經營。)

土地性質:農村集體土地

土地型別:甲方未對外承包或租賃的土地

土地面積:荒山___畝,土地___畝

四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詳見出租土地定界圖)

甲方承諾:該塊土地為非國有土地,也不屬於丹江水庫管理局管轄土地,屬淅川縣倉房鎮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70年,即自20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_月__日止。

三、出租價款及交付時間

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__萬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屬物、建築物等)。甲方應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

四、支付方式

1、乙方以現金向甲方交付租金。

2、合同簽訂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開發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條件,幫助乙方協調處理好地方及村民關係。

2、甲方有權要求在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使用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交付出租土地使用權。

4、甲方有權代理村民與乙方簽訂本合同,並已經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時徵得了當地政府的.同意,即對該宗土地享有出租權利。

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內所有墓地根據村民意願自主遷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開發中需要遷墳,甲方有義務協助村民遷出墳墓,費用由乙方承擔,每座墳墓費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土地範圍內新建墓葬墳地。

6、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經營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乙方可以自主組織土地開發、生產經營和產品營銷。

7、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自主對第三人轉讓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被轉讓人享有本合同的約定權益。但轉讓期限不得超出甲乙雙方約定的出租期限。

8、在合同租賃期內,國家所有補償及依法向國家和集體交納的農業稅費,歸乙方享有和承擔,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9、乙方在開發建設中用工,優先使用甲方民工(技術工種除外)。價格隨行就市,甲方不得無故刁難乙方,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10、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護乙方在承包區內的合法權益,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允許,外人不得入內,嚴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種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動,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合同的變更、展期和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需要依法徵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需要,國家給予乙方承包區內所有的賠償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承包期內需要將承包土地使用權指定給繼承人時,可自主與繼承人簽訂繼承檔案,不需要變更本合同,但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

3、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內無故終止合同。

4、本合同期滿,甲方若繼續對外出租該土地使用權,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金標準在原合同總金額上可上浮30%,租賃期限、租賃條件與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該宗土地的,可聘請雙方都認可的、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對乙方在該宗土地的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地上建築、地上附屬物、土地前期開發投資、土地增值收益等)進行評估,由甲方按照評估價值對乙方予以補償。

6、本合同期滿,若如乙方不再續租,可自行處置承包土地範圍內地面建築物及附屬物並享有受益權。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恪守誠信,遵守承諾,加強協作溝通,建立互信。甲方應當提供其享有對該宗土地享有出租、發包權的相應證明,保證乙方的權益不因甲方出租權瑕疵而遭受損害。

2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更登記等手續、協助乙方協調當地村民的關係、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權。

3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土地檔案證明及村民身份證明,不得出具虛假證明。如有不實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退還租金,並賠償乙方投資全部金額,及違約所造成的連帶損失。因單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律判決。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改造、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倉房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可以將合同到倉房鎮政府進行簽證、倉房鎮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備案。

十、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倉房鎮政府簽證機關、備案單位、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承租方:(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簽字日期:20____年 ___月 __-日

土地出租合同9

(縣簡稱)土包(租)字第(年份)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__________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出租合同10

村( )農包字第 號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地名:

1、 面 積: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5、交款方式及時間:

二、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三、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四、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五、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合同1式 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1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為解決甲方員工上下班問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車(下稱班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租賃標的:

(1)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車兩輛分別:品牌:車型:車牌號:車輛購置時間,品牌:車型:車牌號:車輛購置時間:

2、租賃期間:

(1)租期共計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

(3)合同到期甲方未提出解除合同並繼續支付乙方租金的,視為本合同自動續定。

3、班車路線及時間

(1)起點華典佳園或藍領公寓,終點奇瑞汽車工業園。

(2)甲方租賃乙方車輛作為接送員工上、下班的班車。甲方為乙方提供固定的`行車路線和停車位置。甲方員工不得私自提出變更行車路線及停車地點,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與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應保證班車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按時交納車險等。

4、租金及支付

(1)租金以月為單位按月結算,月租金為元,每月時間前支付乙方租金。

(2)租金包含班車在租賃期的保險費、養路費、保養、維修費、年檢等費用。甲方除了定期向乙方支付租金費用外,不再負擔任何其他費用。

5、使用及維護

(1)甲方確保其司機使用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且須保持車輛外觀及內飾的乾淨整潔。

(2)乙方須保持班車車輛狀況良好,車輛證照及稅費齊全有效,車內各種設施功能正常。

(3)甲方應固定司機專人專線駕駛。如發生班車車輛年檢、維修保養等更換司機或車輛,須經乙方事先同意。

(4)班車車輛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班車如果毀損、丟失或其他形式的滅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從甲方通知乙方車輛丟失之日起不再計算租金。

6、違約責任

(1)如發生違約情況,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解決。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原因發生後10日內向對方書面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許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

7、爭議解決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通過平等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8、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均應以書面方式作出,並經雙方蓋章確認後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土地出租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 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第 村民小組的 畝承包 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出租期限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寫: )稻穀, 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稻穀,按稻穀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整),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採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於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 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 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 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 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 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 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 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後的 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 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定,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 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 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 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 0.5‰向甲方支付滯納 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專案相牴觸,造 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 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 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 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 事宜(但不限於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 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 解除,並報村委會備案。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 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 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 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後甲方沒有 處置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 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 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 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 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

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 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 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 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村委會:(章)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良田統一定價為:每年每畝田400元(稻穀400斤),已當年九月稻穀單斤價乘總數支付(稻穀單斤價1.2元內不做調價)。每年每畝土300元(玉米300斤),已當年玉米單斤價乘總數支付(玉米單斤價1.2元內不做調價),荒坡、荒溝、路、渠等不計承包費。

四、支付時間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一次支付,不遲於每年九月三十日。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 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乙方與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內有效。乙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乙方不能改變土地現壯。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乙方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 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政府性補助由甲方農戶享受,但是乙方所經營規模性國家補助由乙方享受。

8. 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申請退耕還林。

10乙方必須向甲方交復耕費押金( )元,由乙方開戶村長出面保管,承包期滿後歸還。

11.如有國家政策性變化及土地被國家徵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員(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內選擇墓地,不受乙方干預,但所佔地面經濟作物應做適當賠償,甲方向乙方協商處理。

13.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將土地復耕還原,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七、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3、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4、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5、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6、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築物、設施、裝置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臵成本價值。

7、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8、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9、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裝置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10、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智慧財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 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九、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1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地址及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綜合開發(含觀光、休閒、旅遊、種養殖業)附土地承包經營戶姓名、流轉的土地面積。乙方在租賃期間行使土地經營權,可以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出租期限

1、出租期限為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後續租由乙方續租。

2、因國家土地承包期限只剩20__年,20__年後相關變動按國家變動條款變動。

3、租用30年後,乙方需用按本合同條款繼續租用。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乙方採取以實物和現金形式支付租金。即水田按每年每畝普通稻穀 斤,並按當年 月 日潼南市場普通稻穀價格折算成現金,土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委託村或社支付到社員各戶。

四、支付時間

甲方第一次收取三年租金,今後每年收取租金一次,乙方於當年的 月 日之前支付全年土地轉包金。

五、甲方承包地的竹樹木轉讓給乙方,乙方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具體數額另行商定。

六、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七、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承包金;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土地。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原國家有給予土地承包戶的糧食種植補貼仍歸甲方所有。從土地流轉合同生效後,國家給予土地新增的優惠政策及資金補償歸乙方所有。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轉包金。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乙方在從事生產經營期間如需要使用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單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力,並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服從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配,如有出現怠工、損害乙方生產工具以及不服乙方管理人員安排等行為,乙方有權拒絕安排其工作。

八、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流轉合同到期後,乙方所建設的交通、水利設施歸甲方所有。所建設的房屋和配套裝置等固定建築物歸乙方所有。

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在租憑期限內,因國家政策因素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的,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各項賠償按規定執行,地上附屬設施補償費及各種經濟損失的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取當年的租金不再退還,雙方合同自動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不按時限交納土地轉包金的。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兩年土地出租金,同時,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十一、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應當附社員委託書、社員分戶面積花名冊,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三、其他條款

1、在本合同期滿後,若國家農村土地政策不變,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社、鎮各送一份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1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範本簡單六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1、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3、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4、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8、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9、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11、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12、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3、爭議解決方式:

14、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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