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定期合同集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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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定期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定期合同集錦9篇

定期合同 篇1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勞動者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工作地點、崗位及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雙方同意按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准實施的“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工作時間、班制、假期和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實施辦法”規定,按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工作時間。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及婚、喪、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在施工間歇期,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甲方集體合同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本標準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約定條款內容

雙方根據需要情況可另以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專項協議形式約定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期合同 篇2

一.《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三.《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20xx-08-17 沃華律師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據合同是否有固定期限為標準,可以將租賃合同劃分為定期租賃合同和不定期租賃合同。所謂定期租賃合同是指合同約定有明確的期限;不定期合同的產生有三種情形: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明確期限;

二、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三、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區分意義

這種區分的意義在於,在不定期租賃中,除非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雙方均可隨時解除合同。 相關法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的限制

某甲租用某乙的兩間店面作為酒樓,雙方未約定租賃期限。20xx年6月16日,乙書面通知甲,要求甲在6月19日前搬離所租房屋另用。同月18日,乙與丙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將甲租用的房屋出賣給丙。甲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乙與丙簽訂買賣合同時,甲與乙仍然存在租賃關係。遂起訴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該兩間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本案的焦點在於,乙和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甲乙之間是否就出賣的房屋仍然存在租賃關係一種意見認為,根據我國《合同法》94條和96條的規定,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即解除。乙於20xx年6月16日將書面通知送達甲,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故雙方的租賃關係在6月16日即已經解除。乙與丙在18日簽訂買賣合同時,已經與甲沒有租賃關係,甲不能夠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二種意見認為,根據《合同法》第232條的規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應當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案乙通知甲解除合同的期限不合理,且其在通知中明確要求甲6月19日前搬出,雙方的合同應當到6月19日解除。因此甲享有優先權。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對於單方解除合同的條件和效力,我國《合同法》第94條和96條分別作出了規定。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96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於何為“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第232條所規定的情形應當屬於此列。該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結合上述的幾條規定可以確定,在不定期租賃合同關係中,出租人解除租賃合同的,並非其通知到達承租人後合同即解除,至少有兩個方面的限制:

1、必須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應當根據通知所載具體內容確定租賃合同解除的具體時間。

對於第1個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232條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只是沒有具體到什麼期限為合理的期限而已,這當中就存在法官自由裁量的問題。就上述的案件來說,乙要求開酒樓的甲3日內搬出所租賃的房屋,似乎不是一個合同的期限。同時,乙通知甲,要求甲在6月19日前搬出所承租的房屋,應當視為乙同意甲租賃使用該房屋至6月19日。雖然乙的通知具有明確的要求與甲終止租賃關係的意思表示,但不能就此依據合同法第96條的規定,認為乙將具有終止與甲租賃關係意思表示的通知送達甲後,雙方的租賃關係即行終止,而應當根據乙通知的內容確定租賃關係最終的終止時間。我們不能干涉和否認出租人要求終止租賃關係具體時間的意思表示。

因而可以得出上面的第2點限制,即應當根據通知所載明的內容確定雙方租賃關係終止的具體時間。同樣,在其他符合條件的單方解除合同中,也應當以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內容確定合同的解除時間。比如,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另一方當事人完全可以向其發出通知,再次要求未履行的一方當事人在一個月內履行義務,否則合同解除。到期後遲延履行方仍未履行,我們確定合同解除的時間是權利人發出通知之日還是發出通知之日後的一個月筆者認為應當是發出通知之日後的一個月。由此,我們是否可以對《合同法》第96條進行調整,即“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發生法律效力。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筆者認為完全可以,否則就否定了當事人解除合同等具體事項意思自治的合同權利。

房屋出租人有權提前收回房屋嗎

一般而言,在房屋租賃中,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那麼出租人是否有權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麼規定的。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出租人就必須事先徵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繼續履行合同了。

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賃的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擅自轉租、轉借、轉讓租賃的房屋;擅自破壞租賃的房屋、改變結構、改變用途,或者拖欠房租達6個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終止合同。

訂租賃合同時,應明確注意的內容:

(1)租賃期限、租金支付及計算方式;

(2)租賃期限內房屋的維修及費用由誰承擔;

(3)物業管理費用的承擔;

(4)物業使用人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問題;

(5)是否可以轉租;

(6)租賃登記的辦理;

(7)業主有關物業管理權方面的授權;

(8)根據物業使用人承租物業的用途不同而應注意的事項

租賃合同之解除權

歸納:租賃合同之解除權

(1)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合同法219條)

(2)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司法解釋第7條)

(3)責任轉租(合同法224條,司法解釋第14條)

(4)未付或延付租金(合同法227條)

(5)不定期租賃之隨時解除權(合同法232條)

(1)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賃房屋(合同法216條)

(2)租賃房屋因意外全部或者部分毀損(合同法231條)

(3)不定期租賃之隨時解除權

(4)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時的隨時解除權(合同法233條)

(5)因法律原因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司法解釋第8條)

(6)一房數租時,未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享有解除權(司法解釋第6

出租人是否可以通過轉租獲利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徵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給他人。 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

定期合同 篇3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向乙方定期提供_________________,並與乙方達成以下贈與協議。

第一條乙方獲自甲方的贈與只得用於_________________,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條甲方於每年_______至_______分兩次向乙方無償贈與人民幣各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前述贈與自_______年_______,計_______日,_______時至_______時止。?

第四條合同履行其間若乙死亡,可繼承其受贈者地位。?

第五條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獲贈與的使用,若乙方不當使用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第六條如乙方疏於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定期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XXXXXXXX市金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姓名:

法定代表人:徐XX身份證號碼:

地址:XXXXXXXXXXXXXXXX區新興東路飛燕四巷金鳳園住址:

經濟型別:有限責任公司

聯絡電話:066XXXX6970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從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3XXXXXXXX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XXXXXXXX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XXXXXXXXXXXXXXXX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XXXXXXXX日;合同期限在XXXXXXXXXXXXXXXX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XXXXXXXX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XXXXXXXX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XXXXXXXX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XXXXXXXX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39;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XXXXXXXX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XXXXXXXX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XXXXXXXX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XXXXXXX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XXXXXXXX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XXXXXXXX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XXXXXXXX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定期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工作。甲方因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

第二條、

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工作有關或因工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客戶、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條按甲方現行的商鋪工資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發薪每月日期為次月____日。合同期間若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則作相應調整。

第七條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提前終止:

1、發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數,造成一方或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產、不再從事原經營行業。

第十條乙方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立即通報開除乙方並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1、虛報帳目,帳目不清,弄虛作假,貨款。

2、偷盜財物,散佈影響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謠言。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且自願放棄各項社保福利。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繼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就此合同內容向

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____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期合同 篇6

一、怎麼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二、沒勞動合同舉證注意什麼

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職過程中,進行一下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我們辦理的許多案子,就利用這種證據達到了勝訴的目的。

為了達到索賠成功,只證明了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還遠遠不夠,還要證明勞動者的工資,工作年限等等,這些都需要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細心工作。

勞動爭議律師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證據具備的情況下,有的時候還不能說就一定會被仲裁委所採納,還要結合對方提交的證據,利用證據規則,和訴訟技巧來達到自己的主張被法院或仲裁委所採納。

定期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北京盛世至尊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張向陽

經營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惠河南街346棟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期合同 篇8

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住所:XX編碼:聯絡方式: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住址:XX編碼: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XXX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型別為:XXX。期限為:XXX。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XXXXXX年,自XXXXXX年XXX月XXX日至XXXXXX年XXX月XXX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XXXXXX年XXX月XXX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XXX。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XXXXXX年XXX月XXX日至XXXXXX年XXX月XXX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XXX。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XXXXXX。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XXXXXX。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XXX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XXX。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XXX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XXX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XXX,計件單價為:XXX。

第九條甲方每月XXX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定期合同 篇9

鄭先生諮詢:

我在現公司從事管理工作已經兩年多了,所續簽的第二份勞動合同的期滿日是20xx年10月31日,第三次籤勞動合同。我身體健康,工作成績突出,公司給予的待遇也很好,因此在合同到期時想與公司續簽合同。朋友跟我說,新《勞動法》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節合同後,可以跟單位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我想諮詢一下:

一、《勞動法》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二、《勞動合同法》對此是如何規定的?

三、屆時再籤新合同的話,我可否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簽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是不是可以一直在這個

單位工作到退休了?

律師解答:

一、《勞動法》第20條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你顯然不符合在該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這個條件。

二、《勞動合同法》則擴充套件了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該法第14條第2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解除合同之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三、乍一看,你的情況似乎符合上述第3項之規定,但實際上是不行的,因為目前適用該項規定有個合同簽訂“次數”的起算點問題。《勞動合同法》第91條第1款規定:“本法第14條第2款第3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由於該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所以關於“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應當自20xx年1月1日後開始計算。就你的情況而言,你之前的兩份合同是在20xx年1月1日之前簽訂的,不能算“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因此你在第二份合同期滿時想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缺乏法律依據的,即使提出了要求,單位也可以拒絕。

四、另外應當說明的是,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並不意味著勞動關係可存續至退休。實踐中,不少人認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就等於有了“鐵飯碗”。其實不然,無固定期限合同只是“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並非“終身合同”。因為它有法定的解除、終止條件。只要出現《勞動合同法》第39、40、41條所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如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等等,用人單位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

五、以上建議,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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