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保管合同 (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倉儲保管合同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倉儲保管合同 1
存貨方: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___%(或____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風險告知:違反倉儲保管合同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定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2、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隊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管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 2
存貨方:
保管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的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他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或‰)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他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倉儲保管合同 3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採用如下表格:
┌────┬────┬──────┬───────┬────┬────┐
│ 編號 │ 包裝 │ 貨物名稱 │ 品種規格 │ 數量 │ 質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 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 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戶:____
存貨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倉儲保管合同 4
第一條 合同主體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合同的宗旨和原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租用甲方倉庫儲藏產品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三條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服務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倉儲屋,乙方應如期歸還倉儲屋,如果乙方需要繼續使用,應於使用期限滿前2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使用事項重新簽訂倉儲服務合同,在同等使用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倉儲服務期內,若遇國家及上級政府徵地拆遷,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應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為乙方遷出提供條件,遷出時乙方依國家規定享有相應的拆遷補償。倉儲費雙方據實結算,甲方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倉儲服務費。
第四條 合同的範圍
1、甲方同意將位於,提供給乙方使用,並由甲方負責保管。
2、甲方負責乙方所儲物品的倉儲管理。
第五條服務內容
1、甲方提供的倉庫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對商品儲存的要求。
2、甲方對乙方產品的倉儲管理,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管理,嚴格按照生產日期及乙方的指令發貨。
第六條貨物保管條件及要求
1、貨物進出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倉庫管理制度。甲方對乙方到庫需要入庫的產品及需要出庫的產品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提供裝卸,甲方人員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乙方或向乙方索取小費,一經查實,甲方應對當事人嚴肅處理同時賠償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接收入庫的同時應檢查貨物包裝是否有損壞,核對實際數量、品種規格是否與貨單相符,對任何異常情況,應與送貨方共同製作記錄並簽字認可,並在24小時內傳真通知乙方,乙方應保證在三日內做出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
3、甲方應在每次乙方提貨及乙方轉運貨物到倉庫後,次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相應的庫存報告。
4、甲方憑乙方的進貨憑證、提貨單辦理進、出倉手續。
5、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溫度的冷庫儲存產品,保證相應溫度,溫度正常情況下,產品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
6、正常情況下甲方保證冷凍庫溫度在-18℃(允許正負3度誤差)、冷藏庫溫度在0℃至+10℃(允許正負3度誤差,頻繁進出貨期間除外,)。如果甲方發現所用庫房溫度不正常,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調整溫度。保證在頻繁進出貨後4小時內把溫度降到正常溫度。
7、每月由甲、乙雙方共同對乙方委託甲方保管的貨物進行盤點,具體日期由雙方商定。對賬人由乙方每次指定專人負責。程式如下:
乙方指定之盤點人持有乙方指定簽字人簽字和印章之盤點表及當月所有貨物進出庫單,雙方核對數目無誤後簽字(甲方簽字人員為指定負責人),各自保留一份留底。如有差異,甲方應在盤點後做出說明或做出相應處理。
8、除甲方及乙方工作人員外,原則上其他人員不準進入倉庫參觀、拍照;甲、乙雙方以外人員進入倉庫應得到乙方的認可。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妥善儲存有關單據,以備必要時協助乙方查詢。
9.甲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倉儲保管的規定及乙方的倉儲要求妥善保管乙方貨物,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貨物不受潮、蟲蛀和鼠害等損壞,保證倉庫及貨物乾淨整潔。
10、甲方倉庫必須保持清潔乾淨,不能有漏雨、水浸現象,所有產品不得露天堆放(乙方書面認可的可露天堆放的產品除外)。
11、甲方所有儲存貨物的倉庫甲方必須配備足夠消防、滅火裝置。消防設施要符合公安部門的消防條例規定。
倉儲保管合同 5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進出倉原則: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進倉通知,安排好貨物的進倉;根據甲方的出倉通知,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出貨。
二、雙方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按合同約定支付倉儲費。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物品倉儲,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的責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滅火、安全等規定保管貨物,提供24小時倉庫外的保安服務,保證貨物的安全和穩定,以符合甲方對貨物保管的要求。
(2)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上述貨物倉儲,並就其儲存保管的甲方貨物進行獨立庫存紀錄和財務核算,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裡向甲方提供進銷存報告,清點庫存,並記錄備案。以《存貨月結單》形式記錄當月貨物入庫、出庫情況。
(3)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安排人員到乙方倉儲地點進行實物盤點及倉儲情況檢查,並事先提供人員名單。乙方應對人員姓名及身份證件核對無誤後,予以接待並配合。
(4)乙方根據甲方的指令,安排貨物進倉。在接貨時應按《發貨通知單》、《貨物入庫通知單》上確定的貨物名稱、數量、外包裝尺寸大小查點貨物,並檢查貨物包裝及貨箱封條是否完好。如無異狀,由乙方人員書面簽收。如發現異狀,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依照甲方指示接收或拒收貨物,甲方未及時做出處理的,乙方有權拒收貨物。
(5)交貨時,乙方應核對收貨人名稱、印章、簽收人員姓名是否與甲方通知相符,並核對提貨人身份證或駕駛證等有效證件,記錄證件號碼。如為收貨人或甲方指定承運人上門提貨,則乙方還應核對收貨人出示的《貨物出庫通知單》與甲方事先傳真給乙方的《貨物出庫通知單》內容形式是否完全一致。
(6)經核對上述事項,乙方要求收貨人在《貨物出庫通知單》、《貨物簽收單》上書面簽收後,方可對予以放行。
(7)出庫時、乙方須對所有標準包裝編箱號。
(8)乙方在分散貨物拼箱出庫時,須在箱體上貼上醒目的標籤紙,並註明箱內貨物品名和數量、同時編箱號。
(9)乙方須將裝箱明細填寫在甲方出庫單上,每次出庫後回傳甲方。
三、合同簽訂有效期限從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期滿後,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無異議則本合同將自動順延。
四、本協議附件運輸、倉儲報價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 6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採用如下表格:
編號
包裝
貨物名稱
品種規格
數量
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
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戶:____
存貨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
倉儲保管合同 7
存貨方:簽訂地點: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倉儲保管合同 8
甲方(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存貨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編號
包裝
貨物名稱
品種規格
數量
質量
二、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三、保管方法
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式進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 天,國外到貨不超過 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六、入庫和出庫的手續
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就視為合同的 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七、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八、費用負擔、結算辦法
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3.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 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 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十、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式,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其他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
倉儲保管合同 9
茲有______(甲方)委託______(乙方)儲存下列物資,儲存期______年,在儲存期內有關事宜,均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協議條款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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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人│品名、規格│單價│數價│交貨日期│儲存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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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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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條款:
1.倉儲物驗收及倉單
2.儲存場所及方法
3.倉儲物保險
4.倉儲物的提取
5.倉儲費
6.違約責任
存貨方:______倉管方: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銀行帳戶號: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 10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編號
包裝
貨物名稱
數量
品種規格
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_____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貨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 11
存貨方: 合同編號: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 %(或 %)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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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倉儲保管合同 12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為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 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就冷庫庫房租賃事宜,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本合同是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出租方)儲存本合約持有人(存貨人即承租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並明確倉儲過程中雙方責任的合同。
2.存貨人承諾所儲藏之商品為合法商品,所提供之資料為真實資料、存貨人聯絡資料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保管人。
3.存貨人所儲藏商品如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案例、規定等而受工商、海關、商檢、公安、技監、環保、食品衛生等政府部門的處理,均由存貨人負責全部責任。對保管人帶來的損失,由存貨人承擔責任。
4.儲藏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或者易變質物品,存貨人應說明物品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存貨人違反本規定。保管人可以採取相應措施比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5.商品冷藏按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質量及衛生管理規定》中商品冷藏工藝標準執行。
如存貨人對所存商品冷藏有特殊要求,雙方另籤書面協議。
6.保管人至對溫度質量及商品數量(冷藏過程中正常乾耗除外)承擔責任,對商品的衰老、病變、黴化、氧化、蟲蛀等溫度因素引起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7.存貨人所存商品已過商品保質期、或者所存商品已超過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質量及衛生管理規定》商品冷藏工藝標準中所規定最高儲存期,保管人在商品過期後一個月內三次通知貨主及對商品進行處理。
貨主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不來處理、或者因貨主所提供聯絡資料不實而無法聯絡時,保管人有權處理存貨人的過期商品,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8.收費方式:每月30/31號結算當月冷藏費,次月5號前存貨人應到保管人處交清上月冷藏費,本單商品出完時結清冷藏費。
收費標準:按《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收費標準》執行。
收費期限:存貨人連續三個月不到保管人處繳交冷藏費,保管人有權處理存貨人所存商品(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9.雙方商品交接地點為保管人廠內月臺。雙方對商品數量產生爭議時,以進庫收條、出庫單為準。
10.如因人力以外的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貨物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範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倉儲保管合同 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或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__________保管方(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倉儲保管合同 15
存貨方:
保管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 量:
4.質 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否則,所造成的驗收差錯以及延誤索賠期等,由存貨方負責承擔。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在 天內通知存貨方。保管方驗收後,如果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貨物的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檢驗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或由雙方另行議定)。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貨物在儲存運輸過程中的計費專案,應按倉儲保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地,也可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保管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保管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保管費 ‰(或0/000)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提貨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和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敗效期或有異狀的,再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有關費用。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蓋章): 保管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