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倉儲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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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倉儲保管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推薦】倉儲保管合同

倉儲保管合同1

存貨方: 合同編號:

保管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 %(或 %)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 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 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 保管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倉儲保管合同2

存貨方:合同編號:簽訂地點:

保管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倉儲保管合同3

第一條 合同主體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合同的宗旨和原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租用甲方倉庫儲藏產品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三條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服務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倉儲屋,乙方應如期歸還倉儲屋,如果乙方需要繼續使用,應於使用期限滿前2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使用事項重新簽訂倉儲服務合同,在同等使用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倉儲服務期內,若遇國家及上級政府徵地拆遷,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應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為乙方遷出提供條件,遷出時乙方依國家規定享有相應的拆遷補償。倉儲費雙方據實結算,甲方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倉儲服務費。

第四條 合同的範圍

1、甲方同意將位於,提供給乙方使用,並由甲方負責保管。

2、甲方負責乙方所儲物品的倉儲管理。

第五條服務內容

1、甲方提供的倉庫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對商品儲存的要求。

2、甲方對乙方產品的倉儲管理,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管理,嚴格按照生產日期及乙方的指令發貨。

第六條貨物保管條件及要求

1、貨物進出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倉庫管理制度。甲方對乙方到庫需要入庫的產品及需要出庫的產品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提供裝卸,甲方人員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乙方或向乙方索取小費,一經查實,甲方應對當事人嚴肅處理同時賠償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接收入庫的同時應檢查貨物包裝是否有損壞,核對實際數量、品種規格是否與貨單相符,對任何異常情況,應與送貨方共同製作記錄並簽字認可,並在24小時內傳真通知乙方,乙方應保證在三日內做出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

3、甲方應在每次乙方提貨及乙方轉運貨物到倉庫後,次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相應的庫存報告。

4、甲方憑乙方的進貨憑證、提貨單辦理進、出倉手續。

5、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溫度的冷庫儲存產品,保證相應溫度,溫度正常情況下,產品本身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

6、正常情況下甲方保證冷凍庫溫度在-18℃(允許正負3度誤差)、冷藏庫溫度在0℃至+10℃(允許正負3度誤差,頻繁進出貨期間除外,)。如果甲方發現所用庫房溫度不正常,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調整溫度。保證在頻繁進出貨後4小時內把溫度降到正常溫度。

7、每月由甲、乙雙方共同對乙方委託甲方保管的貨物進行盤點,具體日期由雙方商定。對賬人由乙方每次指定專人負責。程式如下:

乙方指定之盤點人持有乙方指定簽字人簽字和印章之盤點表及當月所有貨物進出庫單,雙方核對數目無誤後簽字(甲方簽字人員為指定負責人),各自保留一份留底。如有差異,甲方應在盤點後做出說明或做出相應處理。

8、除甲方及乙方工作人員外,原則上其他人員不準進入倉庫參觀、拍照;甲、乙雙方以外人員進入倉庫應得到乙方的認可。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妥善儲存有關單據,以備必要時協助乙方查詢。

9.甲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倉儲保管的規定及乙方的倉儲要求妥善保管乙方貨物,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貨物不受潮、蟲蛀和鼠害等損壞,保證倉庫及貨物乾淨整潔。

10、甲方倉庫必須保持清潔乾淨,不能有漏雨、水浸現象,所有產品不得露天堆放(乙方書面認可的可露天堆放的產品除外)。

11、甲方所有儲存貨物的倉庫甲方必須配備足夠消防、滅火裝置。消防設施要符合公安部門的消防條例規定。

倉儲保管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或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______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__________保管方(章)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倉儲保管合同5

保管人(以下簡稱甲方):

存貨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儲藏及保管倉儲物訂立倉儲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將所有後開標示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倉庫儲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 甲方保管寄託物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並隨時注意觀察,保持該倉儲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價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

價目表(略)

第四條 前條保管費支付時間約定每月日,乙方應一次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但倉庫內儲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滅失致倉儲契約消滅的,甲方得就其已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數計算請求保管費,乙方決無異議。

第五條 甲方因儲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 乙方對倉儲物處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倉儲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外,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本契約終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儲藏及保管倉儲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退還於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應即返還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 甲方依前條規定行使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金,扣去因拍賣所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 甲方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對於倉儲物可行使留置權,以達清償的目的。

第十條 甲方對於寄託物儲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自己保管倉儲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倉儲物。

第十二條 甲方未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亦非習慣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 起至 止。

前款規定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倉儲物,但甲方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儲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 保管期間屆滿後甲方應將倉儲物及其所生孳息一併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儲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為之。但寄託物如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轉使第三人代為保管的,得於倉儲物的現在地返還。

第十六條 甲方在保管期間如有第三人就寄託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寄託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或就寄託物為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時,甲方有即時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在倉庫儲藏的倉儲物發生黴爛、發酵、蒸發、變質等有減少價格之虞時,應有從速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對於前二條危險通知的義務如怠於履行,致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式維護權利因此所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九條 甲方因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請求,應許其檢點倉儲物使其可查悉倉儲物的現狀以防止其損壞滅失或其他減少價格的危險,亦應允許其摘取樣本,甲方絕無異議。

第二十條 甲方於本合同訂立同時應將倉單交付乙方收執。

第二十一條 前條倉單如遺失、被盜或滅失時可請求補發。但應先由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式宣告其原填發倉單為無效後,始得請求補發。

第二十二條 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於倉單填發後認為有將倉儲物分割為數部分以便分別處分的必要者,甲方自當應其請求為之分割換髮各該部分的倉單;但原倉單同時由持有人交還甲方收回,前項分割倉儲物及填發新倉單的費用由請求人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除寄託物滅失、保管期限屆滿,或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致給付不能、解除條件成就、解除權及撤銷權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為的消滅原因而歸於消滅外,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均可隨時終止契約而請求返還寄託物。

寄託物標示:

物品種類:

品質:

數量:

包裝的種類:

個數:

記號: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倉儲保管合同6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採用如下表格:

編號

包裝

貨物名稱

品種規格

數量

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

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戶:____

存貨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

倉儲保管合同7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編號

包裝

貨物名稱

數量

品種規格

質量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_____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貨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倉儲保管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存貨方和保管方為加速貨物流通、妥善保管貨物、提高經濟效益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第三條本細則適用於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依法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法人同委託儲存貨物的法人之間簽訂的倉儲保管合同。

第二章倉儲保管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訂立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條根據存貨方的委託儲存計劃和保管方的倉儲能量,雙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由雙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的經辦人簽字、單位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權本單位經辦人員代理簽訂合同,應事先出具本單位的委託證明。

法人之間代訂合同時,必須事先取得委託單位的委託證明,並根據授權範圍以委託單位的名義簽訂,才對委託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圖表和購銷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當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報後十五日內或合同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即視為同意。

第七條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貨物的品名或品類;

2.貨物的數量、質量、包裝;

3.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

4.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5.貨物進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6.貨物損耗標準和損耗的處理;

7.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銀行、帳號、時間;

8.責任劃分和違約處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條與倉儲保管有關的貨物檢驗、包裝、保險、運輸等事項,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或另訂合同。

第三章貨物入庫

第九條入庫計劃的執行:

保管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議定的品名(品類)、時間、數量接貨,應承擔違約責任;

存貨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議定的品名(品類)、時間、數量入庫(含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貨物入庫交接:

由存貨方或運輸部門、供貨單位送貨到庫的,或由保管方負責到供貨單位、車站、港口等處提運的貨物,必須按照本細則第十一條或國家有關規定當面交接清楚,分清責任,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交接中發現問題,供貨方在同一城鎮的,保管方可以拒收;外埠或本埠港、站、機場、郵局到貨,保管方應予接貨,妥善暫存,並在有效驗收期內通知存貨方和供貨方處理;運輸等有關方面應提供證明。暫存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負責。

第四章貨物驗收

第十一條保管方的正常驗收專案為: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以及無須開箱拆捆直觀可見可辨的質量情況。

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為準;外包裝或貨物上無標記的,以供貨方提供的驗收資料為準。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規定驗收。

第十二條保管方未按合同或本細則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由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合同議定按比例抽驗的貨物,保管方僅對抽驗的那一部分貨物的驗收準確性以及由此造成所代表的那一批貨物的實際經濟損失負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存貨方未提供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由存貨方負責。

第十三條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十天,國外到貨不超過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自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五章貨物保管

第十四條保管方的責任:

一、按合同議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

二、貨物在臨近失效期(只限外包裝或貨物上標明瞭有效期或合同上申明的)六十天前應通知存貨方,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發現貨物有異狀,應及時通知存貨方;

三、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危險品和易腐貨物。

第十五條存貨方的責任:

一、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二、及時處理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貨物。

第十六條貨物在儲存期間,保管方履行了合同規定的保管要求,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自然因素或貨物(含包裝)本身的性質所發生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第十七條貨物在儲存保管和運輸過程中的損耗、磅差標準,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無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的,按合同規定執行。

貨物發生盤盈盤虧均由保管方負責。

第六章貨物包裝

第十八條貨物的包裝由存貨方負責。其標準,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第十九條貨物在儲存保管過程中,因保管或操作不當而使包裝發生毀損,由保管方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造成貨物損壞,由保管方負責。

第二十條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七章貨物出庫

第二十一條貨物出庫須按照先進先出或易壞先出(易壞只限合同中申明或貨物外部顯露出來的)原則發

貨,否則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第二十二條由存貨方或使用者自提或保管方送貨上門的責任劃分:

一、當面辦理交接手續;

二、保管方沒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交貨,應承擔違約責任;存貨方已通知貨物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庫,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由於存貨方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第二十三條由保管方代辦運輸的責任劃分:

一、由保管方負責向運輸部門申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發運手續;

二、保管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發貨或發生錯發到貨地點、收貨人等差錯事故,應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收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管方代運的貨物,發生數量、質量異議時,除合同另有規定者外,由保管方負責處理,其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凡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包裝或貨物上標明的品名、規格、數量、花色與實際不符時,除合同規定應開箱(拆捆)檢驗而未檢驗或驗而不準者由保管方負責外,發生質量不符合要求或其它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規定處理。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細則第九條和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當事人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三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三倍的勞務費,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以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其它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六條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倉儲保管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依法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個體、集體經營戶同城鄉個體、集體戶之間或同法人之間,以及依法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法人同城鄉個體、集體戶之間簽訂的倉儲保管合同,均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細則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鋼材倉儲保管合同

合同編號:

合同簽約地:

簽約時間: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倉儲保管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依法,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的鋼材裝卸、入庫倉儲保管、出庫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入庫管理

1、鋼材入庫前,甲方需提前三天向乙方預報運輸鋼材船舶的船號,提前一天預報運輸鋼材車輛的車號,並詳細提供鋼材的品名、規格、數量(件/噸)、外包裝等。以便乙方安排碼頭和倉庫(場地)作業。

2、鋼材入庫驗收。乙方根據甲方隨貨同行的運單對已到港的鋼材的品名、規格、數量(件/噸)進行驗收。

3、乙方對甲方入庫的鋼材每批次以抽檢的方式進行數量檢驗,如抽檢數量短缺、少支、散捆或有嚴重彎曲、變形等異狀情況時,及時編制貨運記錄並經承運人(車、船)簽字確認,隨後電告和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向有關方進行索賠,乙方對抽檢有問題的該批鋼材不承擔責任。

4、乙方在對甲方鋼材入庫驗收過程中發現無標牌時,及時編制貨運記錄,並經承運人簽字確認,隨後電告或書面通知甲方。該批無標牌鋼材的重量由乙方在入庫三日後稱重並將重量結果報甲方。乙方不承擔鋼材的重量責任。

5、乙方驗收完畢後,在入庫單中註明驗收結果,並將入庫清單及時傳真給甲方。

二、倉儲管理

1、乙方對甲方的鋼材單獨列帳,分類保管,對已入庫場的鋼材按實際的發貨單位、品名、規格、數量、入庫日期、倉庫保管人錄入管理系統。

2、保管約定,普通鋼材的堆放根據乙方現有的露天庫場堆放成標準垛。如甲方鋼材有特殊倉儲要求,另行協議。

3、查庫對賬,乙方定於每月26日將甲方庫存對賬清單傳真給甲方,並保證賬實相符。

三、出庫管理

1、甲方儘可能提前一天向乙方發出提貨通知。並由提貨人向乙方提供鋼材運輸工具的車船號、品名、數量。

2、出庫約定:乙方收到甲方發貨通知(見樣本),須對其有效期及與樣本的一致性進行核對,若發貨通知為傳真件還須核對專線傳真號碼:______,同時乙方還需與專線電話:______專人:______,進行電話核對發貨通知的真實性;驗明提貨單上提貨人的身份情況,並收妥倉庫費用後,方可給提貨人辦理提貨手續。

3、甲方鋼材按件入庫,乙方按件出庫。

4、甲方鋼材出庫需過磅時,乙方按標準收取過磅費。

5、甲方在乙方的庫存貨價,必須大於甲方所欠乙方的裝卸、倉儲、運輸等費用,甲方在沒有結清所欠乙方的費用且庫存貨物小於或等於所欠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不按甲方發貨通知單發貨。甲方在乙方沒有庫存貨物的,必須做到貨清費清。

四、委託運輸

1、如甲方委託乙方代為運輸(甲方提供委託書),乙方將運輸工具的車船號經專線傳真號傳真給甲方,經甲、乙雙方專人核實後,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港口至甲方船廠車運_________________元/噸,船運_________________元/噸。

五、費用結算標準和結算方式

1、乙方收費標準:

裝卸包乾費

(1)_____元/噸,其中船—庫場_____元/噸;庫場—車_____元/噸。

(2)_____元/噸,其中船—庫場_____元/噸;庫場—船_____/噸。

(3)車船直取_____元/噸。

(4)轉戶費_____元/噸(轉戶費由轉入單位承擔)。

(5)過磅費_____元/噸。

(6)倉儲費免_____天,超過_____天每天每噸按_____元/噸計費。

2、以每月_____號為止的當月總出庫量為結算依據,一月一結。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六、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條款約定履行,乙方賠償甲方全額損失,同時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金賠償。

甲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條款約定履行,應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裝卸作業和倉儲等方面的經濟損失,同時按國家規定賠償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合同效期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解決,以履約方所在地為訴訟地點,敗訴方承擔對方的律師費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倉儲保管合同10

簽訂地點:

保管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

《倉儲保管合同》出自:

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第2頁)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倉儲保管合同(第2頁)》出自: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

|鑑(公)證意見:|

||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監製部門:印製單位:

倉儲保管合同11

甲方(存貨方):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乙方為甲方提供貨物保管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管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品名:麵粉加工裝置

2、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詳見甲方存放貨物的清單。

第二條 、保管場所

第三條 、保管物驗收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存貨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2、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規定的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驗收期限:3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保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雙方之間對保管費用的付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進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保管方法

1、雙方約定的保管方法,乙方不得擅自變動。如果遇到了緊急情況,乙方為保護甲方利益前提下可以改變約定的保管方法,但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

2、保管方法有特殊約定的,應以特殊約定的方法進行保管。

第六條 、保管費用

1、保管費用每月人民幣______元(含稅價),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保管天數計收,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保管費用為維持保管物原狀所支出的全部費用。

2、保管費用每滿__年時,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並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3、乙方將甲方應支付的保管費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後,七日內甲方將應支付的保管費支付給乙方。

4、乙方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於按保管物的性質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負有告知義務。

2、XX、XX、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管費用。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保管物的,乙方應當給付保管憑證,但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2、乙方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乙方違反前款規定,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4、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除司法機關依法對保管物採取保全或者執行的以外,乙方應當履行向甲方返還保管物的義務。第三人對保管人提起訴訟或者對保管物申請扣押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5、保管期間,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保管期間屆滿或者甲方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乙方應當將原物歸還甲方。

第九條 、保管合同的解除

1、甲方需要提取保管物的,隨時有權通知乙方提取保管物,甲方提取保管物後,合同自動解除。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乙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貨物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解除之日止。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12

茲有______(甲方)委託______(乙方)儲存下列物資,儲存期______年,在儲存期內有關事宜,均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協議條款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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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人│品名、規格│單價│數價│交貨日期│儲存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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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條款:

1.倉儲物驗收及倉單

2.儲存場所及方法

3.倉儲物保險

4.倉儲物的提取

5.倉儲費

6.違約責任

存貨方:______倉管方: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銀行帳戶號: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倉儲保管合同13

訂立合同雙方:

存貨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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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號 │ 包裝 │ 貨物名稱 │ 品種規格 │ 數量 │ 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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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貨物包裝

1. 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 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專案和驗收方法

1. 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 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 驗收期限:_____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儲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 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 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 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 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

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 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 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 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 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倉儲保管合同14

存貨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保管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1.貨物品名: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貨物包裝:

第二條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第五條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第六條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2.存貨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或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償付違約金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條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__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倉儲合同特點

倉儲合同與保管合同的區別,如前所述,倉儲合同有其法定的特點,所以在簽訂履行時要注意自己權利義務的內容、起始時間,這決定著承擔責任的內容和開始時間,例如合同生效時間二者不同,前者為成立時生效,後者為交付時生效;前者均為有償,而後者有償與否則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特殊特徵:

(1)倉儲的貨物所有權不發生轉移,只是貨物的佔有權暫時轉移,而貨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仍屬於存貨人所有。

(2)倉儲保管的物件必須是動產,不動產不能作為倉儲合同的保管物件。這也是倉儲合同區別於保管合同的顯著特徵。

(3)倉儲合同的保管人,必須具有依法取得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經營資格。

(4)倉儲合同是諾成合同。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倉儲合同區別於保管合同的又一顯著特徵。

權利義務

一、保管方的義務與存貨方的權利

1.保證貨物完好無損。

2.對庫場因貨物保管而配備的裝置,保管方有義務加以維修,保證貨物不受損害。

3.在由保管方負責對貨物搬運、看護、技術檢驗時,保管方應及時委派有關人員。

4.保管方對自己的保管義務不得轉讓。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貨物,其不對此貨物享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6.保管方應做好入庫的驗收和接受工作,並辦妥各種入庫憑證手續,配合存貨方做好貨物的入庫和交接工作。

7.對危險品和易腐貨物,如不按規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毀損,則由保管方承擔賠償責任。

8.一旦接受存貨方的儲存要求,保管方應按時接受貨物入場。

二、存貨方的義務與保管方的權利

1.存貨方對入庫場的貨物數量、質量、規格、包裝應與合同規定內容相符,並配合保管方做好貨物入庫場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取委託保管的貨物。

3.按合同規定的條件支付倉儲保管費。

4.存貨方應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

5.對危險品貨物,必須提供有關此類貨物的性質,注意事項,預防措施,採取的方法等。

6.由於存貨方原因造成退倉、不能入庫場,存貨方應按合同規定賠償保管方。

7.由於存貨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發貨,由存貨方賠償逾期損失。

倉儲保管合同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就冷庫庫房租賃事宜,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本合同是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出租方)儲存本合約持有人(存貨人即承租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並明確倉儲過程中雙方責任的合同。

2.存貨人承諾所儲藏之商品為合法商品,所提供之資料為真實資料、存貨人聯絡資料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保管人。

3.存貨人所儲藏商品如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案例、規定等而受工商、海關、商檢、公安、技監、環保、食品衛生等政府部門的處理,均由存貨人負責全部責任。對保管人帶來的損失,由存貨人承擔責任。

4.儲藏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或者易變質物品,存貨人應說明物品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存貨人違反本規定。保管人可以採取相應措施比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5.商品冷藏按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質量及衛生管理規定》中商品冷藏工藝標準執行。

如存貨人對所存商品冷藏有特殊要求,雙方另籤書面協議。

6.保管人至對溫度質量及商品數量(冷藏過程中正常乾耗除外)承擔責任,對商品的衰老、病變、黴化、氧化、蟲蛀等溫度因素引起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7.存貨人所存商品已過商品保質期、或者所存商品已超過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質量及衛生管理規定》商品冷藏工藝標準中所規定最高儲存期,保管人在商品過期後一個月內三次通知貨主及對商品進行處理。

貨主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不來處理、或者因貨主所提供聯絡資料不實而無法聯絡時,保管人有權處理存貨人的過期商品,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8.收費方式:每月30/31號結算當月冷藏費,次月5號前存貨人應到保管人處交清上月冷藏費,本單商品出完時結清冷藏費。

收費標準:按《______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收費標準》執行。

收費期限:存貨人連續三個月不到保管人處繳交冷藏費,保管人有權處理存貨人所存商品(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9.雙方商品交接地點為保管人廠內月臺。雙方對商品數量產生爭議時,以進庫收條、出庫單為準。

10.如因人力以外的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貨物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範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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