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養老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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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養老服務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合】養老服務合同

養老服務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使用者)

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服務員)

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務,自_____年__月__日開始,每週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

3、甲方若不滿意乙方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丙方與乙方,待丙方處理後才能與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權監督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務專案。對服務員的服務情況可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負責,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務專案。

2、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在每天服務結束時,應如實填寫《服務情況回單》中的有關內容,並半月一次交社群服務站,期間負責妥善保管該“回單”。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繼續進家服務(特殊情況酌情處理),必須提前一週分別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後方可解除合同。

5、服務期間,若因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不能遵紀守法,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7、服務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自負。

8、存在安全隱患的工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工作。

9、若請病事假或逢節假日休息,乙方應補齊工作天數後方可領取工資。

三、丙方的.權益和義務

1、丙方有權按協議對甲方、乙方進行監督管理並負責協調雙方糾紛。

2、丙方有義務為甲方推薦、調換服務員,為乙方調換使用者。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間若出現法律禁止的行為,由此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丙方則有權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登記表備註中出現的問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簽名: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蓋章)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養老服務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規範居民養老服務,關愛老年人健康,提高社會化養老服務水平,構建和諧社群,根據協議方穩中有各自的權利與義務,經協商,甲、乙兩方就開展居民養老服務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約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和服務方式接受老人及家屬的工作安排,準時上崗,不得無故缺勤;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履行服務時,應向服務物件說明原因;

2、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具有志願者無私奉獻精神,全心全意為老人服務;

3、自覺接受乙方的管理和監督,積極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的各項活動;

4、甲方應對服務專案開具清單,寫明服務內容、數量、金額,並由服務物件簽字確認;不得向服務物件索要應付服務費用之外的.任何額外財物。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服務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合理安排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和勞動強度;

2、根據服務物件的情況,無償服務物件由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站全額購買服務專案的費用;低償服務物件由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站承擔30%的費用,其餘費用由服務物件向服務機構支付;有償服務物件由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站代為提供便捷方式(包括聯絡服務機構、提供諮詢服務等),費用由服務物件自行向服務機構支付;

3、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對服務不好的服務機構有權終止協議;

4、服務機構按月份在下月初向乙方領取上個月份的服務費用,乙方負責督促低償及有償服務物件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保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三、本協議期間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7天告知對方。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協議按照前期限自動延續。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服務機構與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服務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知悉乙方廣西廖榮納基金會是一家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批准設立並由民政廳作為業務主管單位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公益組織,其設立的宗旨是:團結互助,促進和諧,服務社會,推動社會養老慈善公益事業發展。其業務範圍:建設養老慈善公益事業基地;開展扶貧互助活動,參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民生專案,確保基金保值增值。甲方自願接受乙方提供的(囗居家養老、囗進入本地養老院養老、囗異地養老院養老)公益養老服務。為維護甲乙雙方權益,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依照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 、鑑於乙方養老慈善公益事業基地處於籌建階段,乙方所能提供的養老服務以居家養老服務為主,進入本地養老院養老或進入外地養老院養老由本人選擇,乙方幫助聯絡,甲方與提供服務方協商確定簽訂服務合同後,乙方按本地養老院每人每月1500元、外地養老院養老每人每月3000元標準向提供服務方支付養老服務費。

二 、居家養老的服務人員由甲方自己聘請或由甲方所在地的居(村)委會代請,服務人員的.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由甲方與提供服務方協商確定,服務費由乙方支付,但居家養老服務費每人每月不超過750元。

三 、乙方只提供甲方自願選擇養老方式的普通養老服務費用,對甲方的生理病痛等無法提供治療和護理經費,但在日常照料中一旦發現甲方出現不適又必須及時送醫院救治,所以,為了甲方的健康和乙方方便開展工作,甲方按如下標準①居家養老5萬元②進入本地養老院養老10萬元③進入外地養老院養老20萬元向乙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保證甲方生病時能有錢及時救治。

四 、乙方承諾非用於救治甲方所需不得開支使用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服務期間發現甲方生病需要救治時,第一時間應當通知其家人,在無法聯絡其家人或其家人不予置理時,乙方有權在見證方或其所在地居(村)委會的監督下使用履約保證金對甲方進行救治。

五 、甲方隨時可以終止本協議收回履約保證金,但所交履約保證金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不支付養老服務費,甲方已享受養老服務所產生的費用自理,乙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減所代付的養老服務費。

六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服務方式和服務人員(企業),自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後每滿一個月乙方支付一次服務費。養老服務費由甲方稽核,乙方直接發放到提供服務的個人或企業,如甲方無力稽核,則由見證方(一般是甲方所在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代為稽核發放。

七、甲方指定接收養老服務費單位或個人名稱為:姓名 開戶銀行: 帳號: 。

八、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乙方收到甲方履約保證金後生效,自乙方須動用履約保證金對甲方進行救治或其他原因退回甲方履約保證金後本協議終止。

九、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乙方、見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方:

身份證號:

經辦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電話:

近親屬姓名:

聯絡電話:

第二近親屬姓名:

聯絡電話: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養老服務合同4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法人代表: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為__________區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專案的服務機構,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按照《關於購買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專案的方案》的相關內容對__________、__________社群內的老年人開展社工服務,時間為_____年。

第二條以區民政局、__________街道、區慈善會三家聯合制定的《關於購買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專案的方案》作為協議的'附件。

第三條購買服務經費__________萬元由_____支付,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__________日內先行支付__________萬元的購買服務經費,餘款在甲方驗收評估專案後支付。

第四條甲方負責協調組織__________和__________社群協助、支援乙方開展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工作,並在協議終止前的_____—_____個月對該項社工服務進行驗收評估。

第五條乙方在履行協議期間,需每_____個月向甲方彙報該項社工服務專案的開展情況。

第六條乙方必須保證協議期內該項社工服務的延續性,不得擅自延緩和終止提供該項社工服務。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回購買服務的款項。

第七條本協議有效期_____年,從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簽申請。

第八條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字:_____代表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養老服務合同5

甲方:

電話:

地址: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預產期:

嬰兒姓名:

委託人/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居民身份證:

住址:

電話:

與產婦或嬰兒之關係:

經甲乙方及丙方同意並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及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嬰兒之父母為嬰兒法定監護人,對嬰兒擁有監護權利及義務。甲方僅負有對乙方身心保健及護理服務之義務。

2、乙方陪同或探訪的人員對乙方造成損害行為由乙方自行負責。

3、丙方僅享有與乙方共享居室空間和使用權之權利,除非與甲方有特殊約定的書面合同外,不享有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務。

a、 丙方陪住期間無權干預甲方的護理行為,如果由於丙方的干預導致甲方無法順暢實施護理工作的,甲方有權拒絕丙方陪住,如拒絕不成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及終止一切服務;

b、 丙方陪住期間須遵守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

c、 丙方如果發生謾罵和攻擊甲方工作人員的,甲方可立即停止一切服務並終止本合同,費用不退,同時保留追究丙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d、 由於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產生的額外的服務,須就服務內容另行協商計費。

4、乙方及丙方負有積極配合甲方護理服務工作的義務。

5、乙方及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服務費及各項應付費用。

6、乙方及丙方在入住期間,負有愛護居室及相關物品,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之義務。

7、乙方在實際進住時,應提供醫院的產檢相關專案的檢查結果、母嬰出院證明、嬰兒出生證明等、乙方及丙方的身份證、乙方及丙方陪住人員的健康調查問卷(健康調查問卷需本人親自填寫並鑑字)。未如數提供以上證明可能導致嬰兒的病理問題的,由乙方自行承責。

8、乙方須及時並如實提供本人及丈夫、嬰兒及相關人員家族病史、遺傳病史等,以及就醫後的醫生診斷證明及醫囑,如未如實提供的,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

9、如故意隱瞞傳染性疾病及性病,甲方發現後有權利終止接待並且不予退費、若已造成傳染後果的,由乙方承擔後果。

10、乙方嬰兒若患有不可逆轉的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及遺傳缺陷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接待,並憑就醫後的醫生診斷證明退費。

11、乙方及丙方不得影響甲方公共衛生、不得在公共區域吵鬧、不得擅自進出其他客人居室等以及有妨礙或者威脅到他人身體健康的不良行為。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出提醒及警告,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終止本合同,並不予退費。

12、乙方因夢遊、昏迷等自身原因,或因自己行動不小心等原因造成自身跌打損傷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13、乙方需承擔陪住人及探訪人員的管理和連帶責任。如乙方有未成年家屬陪同入住,則乙方應看管和照顧好其未成年家屬,並對其人身安全負責。

14、乙方或丙方因過失行為對自身及嬰兒生命健康造成傷害的,應自行承擔責任。

15、乙方或丙方如需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之外的`相關服務的,須另外協商計費。

16、乙方產婦出院時,須將嬰兒辦理出院。如有延長託嬰的需要,有關託嬰的內容及費用應另行約定。

17、對於早產兒、以及患有先天性疾病嬰兒(先天性心臟病、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卵圓孔未閉、法洛氏四聯症、動脈導管未閉、肺動脈瓣狹窄、大血管錯位、主動脈縮窄和三尖瓣閉鎖等疾病),甲方要求乙方須配合做到以下幾點,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a、 乙方需請專人在房間陪護,照顧嬰兒,須另外協商計費。

b、 嬰兒由乙方家屬照料,護士定時巡房,對新生兒的護理進行指導及協助。

c、 如因上述診斷原因新生兒在喜孕中心入住期間突發任何疾病或產生任何損害,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18、在合同簽訂後入住之前,如乙方有市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證實無法接受甲方服務的,則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應將乙方繳納的預定金全額退還(刷卡支付產生的銀行手續費需扣除)。如甲方認為嬰兒不適宜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新生兒,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退還新生兒部分的服務費用(刷卡支付產生的銀行手續費需扣除),由乙方產婦繼續接受服務;乙方亦可選擇解除合同,甲方在未提供任何服務的情況下退還全部的服務費用(刷卡支付產生的銀行手續費需扣除)。

二、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在此確認,僅作為法律法規許可之家政護理企業而非醫療企業,依照本合同服務條款及約定,向乙方提供母嬰護理及家政護理服務。

2、甲方護理人員為乙方提供產後日常護理服務。

3、甲方為乙方提供住宿場所、營養膳食和入住禮包。

4、甲方需保障產婦及嬰兒的安全及衛生,以及居住場所的安全及隱私。

5、甲方為乙方提供入住期間的母嬰日常護理服務。

6、甲方替乙方邀約具有行醫資質的醫生不定期床前探視,為乙方進行健康諮詢和評估。

7、甲方提供24小時乙方監測與護理記錄供乙方隨時查閱。乙方參考甲方記錄和建議進行自我觀察、監護自身及嬰兒的健康狀況,做出是否就醫的決定。

8、甲方為非醫療機構,無權執行及承擔有關的任何醫療行為。乙方產婦及嬰兒由於生理或病理原因所導致的醫療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除非乙方有法律認可的相關證據,證實是由甲方過失導致的醫療後果的,方由甲方承擔責任。

9、產婦產後如患產科疾病產後仍未痊癒的,甲方要求乙方家屬24小時陪護,如因家屬未陪護髮生昏迷、跌倒、受傷等不良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為顧及產婦及嬰兒的健康和安全,乙方訪客探訪應提前預約,非直系親屬探視產婦時間為每日9:00~12:00、14:00~19:00。訪客探視後,在合理期內,若母嬰有任何異樣情況的,甲方有權利將訪客造訪列為病因因素之一。

11、乙方自行自主就醫。如乙方身體狀況超過甲方護理範圍所能提供的服務,甲方有權終止接待服務。費用按以下原則收取:平均日均價*天數。如因乙方身體狀況引起甲方接觸人員的感染造成後果,乙方承擔相應醫療費用及後果賠償責任。

12、甲方不向乙方嬰兒提供任何入口食品(水除外),除母乳餵養外,增加的人工餵養品一律由乙方自行購買,嬰兒的食品安全由乙方負責。

13、甲方為保證工作順暢,有權利自行安排、調遣或者增派護士為乙方提供服務。

14、甲方對產婦的照顧和安全管理事項,應善盡其義務。甲方非經乙方或乙方委託人書面同

意,不得將嬰兒交給除乙方或乙方委託人之外的任何人帶走。但依其情形顯示由乙方或委託人帶走有違背公序良俗之虞時,甲方可通知公安機關協助處理。經依法簽訂確定,確認因甲方護理服務過錯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服務責任。

15、本合同僅限於在乙方足額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及相關費用後,享有該服務,而乙

方在本合同項下,將不享受任何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以外的其他權利。

16、服務期限終止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嬰兒帶離,若乙方逾期無理由將嬰兒帶離,甲方

應給該嬰兒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並可在服務期限終止之日起五日後將嬰兒送至國家相關

機構安置,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支付額外產生的看護費用及其他合理費用。

17、乙方及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或甲方委託的第三方拍攝帶有包括乙方及嬰兒、家屬與親友(肖像權人)在內的肖像之照片、影象,試聽資料等作品。同時,該等作品將由甲方製作視訊贈送給乙方留存紀念。除在甲方場所展示之外,若甲方需就該等作品用於商業目的之活動的,應經肖像權人同意。乙方和丙方入住期間,不得在甲方場所接受除甲方委託的第三方之 外的攝影機構進場拍攝。

三、甲方費用收取的有關約定

1、乙方每增加1位嬰兒服務 ,則應增加35%服務費支付給甲方。

2、因醫囑要求,需特殊護理的產婦或嬰兒,以28天為週期,乙方支付給甲方特護費每位5000元。

3、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應註明乙方預定進住月子中心的日期、天數、套餐及房型(優選入住但不限具體房號),進住天數從乙方實際進住日進行計算。

4、乙方所預定的房型自預定日期之前後兩週內入住均屬有效,兩週之外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而定:若升級房型,無須增加費用;若降級房型,甲方補退差價;若甲方因滿房而無法提供房間的,甲方全額退還乙方預定金。

5、乙方入住期間如有未進行的基礎護理服務專案,可按甲方所公示的標價折算成特色護理服務繼續享受。

6、乙方於本合同入住日期提前90天之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全額退還乙方預定金;乙方於本合同約定的入住日期提前60天之前解除合同的,甲方退還乙方50%預定金;乙方於本合同約定的入住日期提前30天之前解除合同的,則預定金不退。

四、預定套餐

乙方為喜孕中心特惠媽媽,預定進住日期為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房型為貴賓房;優選房號為_______,如因滿房而需調換房間,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共同協商溝通後乙方全力配合;進住天數為 天;套餐總金額為 元(大寫 ),套餐費用由乙方承擔,入住期間,乙方必須在 網懷孕媽媽版塊發表入住體驗帖,帖子不少於15張圖片,總字數不低於600字。發表時間不超於入住後的40個工作日,帖子維護不低於5次,發表後將帖子連結交給甲方負責人核實。套餐詳情見附件。

五、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當天,乙方應繳納總金額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2、簽訂本合同當天,乙方應繳納預定金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須最遲於入住當天將服務費尾款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3、入住當天需繳納5000元押金(用於月子期間消費,退房時結算並退款)。如果入住後超過一天未交齊服務費和押金,乙方應當按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如入住後超過兩天內不交齊服務費和押金,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且已經支付的服務費不予退還。乙方繳納押金,在乙方退房後三天工作日內,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結賬。

六、退房規定

甲方退房時間為當天上午12點以前;超過中午12點的,加收半天的費用;超過當日下午6點的,加收全天的費用,按日均價計算。

七、特別約定

1、甲方不提供乙方其嬰兒的任何入口食品,乙方增加的人工餵養食品一律由乙方自備,並提供自備的食品名稱、生產日期、生產廠家等材料交由甲方備案,如由此發生食品質量安全問題乙方自行承擔。

2、因乙方自身疾病需要去醫院就醫需要派車接送和專人陪護的,甲方按接送一次100元/次收取;陪護半天(不足4小時按4個小時計算),甲方按150元/次/半天向乙方收取;陪護一天(按8個小時計算,4個小時以上未滿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甲方按150元/次/半天向乙方收取。

八、特別宣告

1、甲方不具備醫院資質,只對乙方及其嬰兒提供母嬰護理服務,不提供醫療服務,在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內,若發生乙方及其嬰兒需就醫的特殊情況,甲方應支援與配合,並全力進行協助。若乙方隱瞞病情或甲方合理建議下不願就醫,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應當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接受服務期間如發生非甲方原因所致的新生兒常見疾病(如黃疸、感冒、腸炎、臍炎等)和產婦突發性疾病(如乳腺炎、生殖系統感染、產後抑鬱症等),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送往醫療機構就診,但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額服務是符合大眾化的配餐標準(VIP套餐除外),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明確告知甲方本人的飲食中禁忌情況及身體情況(如有過敏體質、腸炎史、高血壓、糖尿病、甲亢、恥骨聯合分離症等),方便甲方在配餐或服務時有針對性的進行配餐或提供服務。

九、違約處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的,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如果服務費或者其他任何費用未按時繳納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加收乙方逾期支付部分5%的違約金。若逾期超過五日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不予退還已收取的費用。

十、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將於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予以終止

1、本合同服務期滿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費用不退;

a、故意拖欠服務費或任何其他費用超過5日的;

b、違反本合同約定,影響他人安全和健康以及甲方利益的行為;

c、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一、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則提請合同簽約地青秀區人民法院訴訟。訴訟結果,對甲乙雙方均具最終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方及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任意終止或者修改(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服務合同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有關居家養老服務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應具備家政服務相關資質或相關服務技能。能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需求。若乙方不符合資格條件,或服務不令服務物件滿意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二條居家養老服務物件為甲方指定的60週歲及以上困難老人和失能老人。乙方為本協議所列服務物件以外的人員提供服務,不屬於本協議範疇。

第三條乙方服務員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具體工作內容:

(一)為老年人理髮、打掃衛生、洗衣、做飯、購物等基本生活服務;

(二)協助老年人就醫、煎藥、康復等基本護理服務;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導等精神慰籍服務。

(四) 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服務工作。

第四條甲方將按照“定服務物件、定服務專案、定服務時間、定服務地點、定服務價格”的“五定”方式,為乙方安排居家養老服務物件。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結算:

(一)甲方組織符合條件的服務物件填寫《居家養老服務申請登記表》,並根據該表內容涉及的專案制定每次服務的標準及價格。

(二)乙方根據《居家養老服務申請登記表》按時按質按量履行服務。完成服務後填寫《居家養老服務回執單》,並由服務物件簽字(按手印)有效。據此按月向甲方申請結算服務費。

(三)甲方按月彙總填報《旺蒼縣陳家嶺管理辦困難家庭失能老人居家養老服務登記表》,並附《居家養老服務回執單》等資料向管理辦財務室報銷費用後向乙方結算。

第六條乙方提供服務時應尊重老人,體貼老人,不得歧視和虐待。如乙方在服務時間段內老人發生緊急情況,應及時與甲方或相關監護人取得聯絡,主動及時予以處置。

第七條乙方上門服務時要提醒老人將現金和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管理辦財務室根據需要留存。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協議中約定之解除及終止的條件出現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養老服務合同7

甲方(養老機構)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

住所:_____ __編碼:_____

聯絡電話:_____ 電子郵箱:_____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_____ 性別:_____ 年齡: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

家庭住址:_____

聯絡電話:_____ 電子郵箱:_____

乙方監護人

(屬於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須由監護人簽字確認)

姓名:_____ 與乙方關係:_____

居民身份號碼:_____

家庭住址:_____

聯絡電話:_____ 電子郵箱:_____

丙方

丙方作為入住老人的:_____

□付款義務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聯絡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為個人的:_____

姓名:_____ 與乙方關係:_____

居民身份號碼:_____ 聯絡電話:_____

經常居住地地址:_____

通訊地址:_____ __編碼:_____

工作單位:_____ 電子郵箱:_____

丙方為單位的:_____

單位名稱: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通訊地址:_____ __編碼:_____

聯絡人:_____ 聯絡電話:_____

傳真號碼:_____ 電子郵箱:_____

通用條款

鑑於:_____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養老機構,能夠提供個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養老服務;

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經實地考察甲方,自願入住甲方(養老機構名稱) ,接受甲方提供的專業養老服務,並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丙方作為乙方在緊急情況下的代理人、聯絡人,代為處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務,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授權。

為了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範,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_____ (寫明養老機構的具體門牌號)。

1.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入住的房間型別為(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_____

單間 ②雙人間 ③三人間 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選擇的具體房間為:_____ 。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基於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範圍內應儘量滿足。涉及房間變化,需要相應調整費用的,還應由各方協商一致書面確認後同時調整,如各方不能達成一致書面確認,則仍依本合同約定房間履行。

1.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除了住宿的房屋,還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見本合同附件《設施裝置清單》。

第二條 服務內容

2.1根據乙方提供的《體檢報告》(見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對乙方進行護理等級的評價,經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護理等級和服務專案詳見本合同附件《護理等級與服務專案》。

2.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如果選擇《護理等級與服務專案》以外的其他服務專案,經甲、乙(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確定。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 收費標準及費用的支付

3.1養老服務費用

3.1.1甲方提供的各種服務專案的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應以 方式進行公示,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3.1.2根據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乙方所選擇的房間及服務專案,乙方入住甲方的養老服務費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專案服務的,應根據甲方公示的收費標準或者補充合同的約定交納費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應簽字確認。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後7日內書面提出,甲方應做出書面說明。對於雙方無爭議費用金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不得以異議費用拒絕支付其他費用,否則按本合同第9.2.2條約定處理。

3.1.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 ,支付方式為 。

3.1.5甲方在收到款項後應向付款人開具等額收費憑證。

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約定的適用本條,無押金約定的不適用本條)

3.2.1本合同簽署生效後 日內,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_____。該押金可用於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

3.2.2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

3.2.3押金不計利息 □ 押金計利息 □ 計息標準為:_____ 。

3.2.4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後應於返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

第四條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滿的處理

4.1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該日為合同到期日)止。

4.2合同期滿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申請續簽合同,也可由丙方代為申請續簽。

4.3續簽的養老服務合同內容應當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協商確定。

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提出續簽合同申請,但各方未就合同續簽達成一致,乙方應於合同到期日搬離甲方,辦理離院手續並結清所有費用。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的權利

5.1.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5.1.2制訂、修改養老機構的管理制度並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5.1.3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同時,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轉送醫療機構,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

5.2.4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義務

5.2.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5.2.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服務場所、設施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強制性標準。

5.2.3保證從事醫療、康復、社會工作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持有關部門頒發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上崗,保證養老護理人員接受專業技能培訓,能夠滿足崗位職責要求。

5.2.4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尊重乙方,盡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5.2.5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絡人;在乙方突發危重疾病時,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或者其他緊急情況聯絡人並轉送醫療機構救治;發現老年人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礙患者時,依照傳染病防治、精神衛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5.2.6為乙方組織定期體檢,建立個人檔案。儲存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資訊,建立各類資訊資料檔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閱、允許複製外,不得對外透露。

5.2.7允許乙方監護人、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並提供方便,但不得影響甲方對於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否則甲方有權拒絕。

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9接受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六條 乙方及乙方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6.1乙方的權利

6.1.1按照約定的服務專案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6.1.2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6.1.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影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6.1.4有權瞭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

6.1.5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1.6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必要的醫療幫助。

6.2乙方監護人的權利

6.2.1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6.2.2對乙方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影印甲方為乙方建立的個人檔案。

6.2.3有權瞭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未經專業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

6.2.4對乙方有探視權,但不得影響甲方對於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

6.2.5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走失、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及時從甲方得到相關資訊。

6.3乙方的義務

6.3.1如實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狀況、藥品使用情況等資訊,並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續評估,確認照護等級;配合甲方定期參加體檢。

6.3.3配合甲方管理,並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6.3.4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

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6.3.6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6.3.7入住期間損壞甲方設施裝置的,應當按照《設施裝置清單》上標明的價格賠償甲方損失。

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約定、法律規定的養老服務。

6.4乙方監護人的義務

6.4.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健康狀況和藥品使用情況等,協助乙方如實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

6.4.2勸導乙方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6.4.3勸導乙方與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諧相處。

6.4.4勸導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6.4.5按照約定自行或與丙方共同支付養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6.4.6經常與乙方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6.4.7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

6.4.8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絡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6.4.9對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10乙方在養老機構去世的,應及時進行善後處理並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7.1丙方的權利

7.1.1對乙方的身體健康狀況、享受服務情況等有知情權。

7.1.2有權查閱、複製乙方在甲方的檔案資料。

7.1.3遇本合同約定的緊急情況,有權及時從甲方得到相關資訊。

7.1.4對乙方有探視權,但不得影響甲方對於乙方正常服務或管理。

7.1.5在本合同約定的緊急情況下有權代理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7.2丙方的義務

7.2.1 經常與乙方溝通,保持聯絡,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7.2.2家庭或者單位地址、聯絡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7.2.3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

第八條 陳述與保證

8.1甲方保證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設立並依法登記的養老機構,具有提供本合同約定的養老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8.2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保證乙方不屬於精神病、甲類或乙類傳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養老機構疾病的老年人。

8.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一個月內在甲方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專案包括:_____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及養老機構要求的其他體檢專案等)(作為本合同附件)。

8.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作為本協議附件)是真實的,沒有任何虛假或隱瞞。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9.1合同的變更

9.1.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方案,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經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方案的書面通知後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但乙方實際接受甲方提供的相應服務的,視為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三方就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的變更達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有義務按照新的服務專案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如果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不調整服務專案將導致乙方的健康安全無法保障的,甲方提出變更的服務方案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實際服務,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9.1.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10%時,甲方有權適當調整收費標準,並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收到通知後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後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9.2合同的.解除

9.2.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違約責任:_____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經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出, 日內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嚴重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財產損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個人原因離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內不適應居住環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結清服務費用的。

9.2.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違約責任:_____

(1)付款人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 日,經甲方催告後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搬出養老機構。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在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後日內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付款人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以外,還應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費用金額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造成甲方難以履行對乙方的養老服務,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傷害或現實性傷害危險的。

(3)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隱瞞重要乙方健康狀況、患有須隔離治療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適宜在機構內集中生活的。

(4)發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喪失養老機構執業資格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甲方應當於暫停或者終止服務60日前向實施許可的民政部門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經批准後方可解除養老機構服務合同。

(6)乙方連續請假外出超過 天(不得少於30 天)。

第十條 特別約定

10.1突發疾病或出現事故等緊急情況的處理

10.1.1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監護人、丙方,及時聯絡120等醫療急救機構;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送至醫療機構。甲方不能及時聯絡上乙方監護人、丙方的,應儘早與本合同附件確定的其他聯絡人取得聯絡,通報情況。

甲方具有醫療資質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緊急情況下應盡到合理診療義務,費用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承擔。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及時清償。

10.2乙方去世的善後服務及相關費用

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去世的,甲方應及時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絡,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負責善後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取得聯絡的,應及時聯絡殯儀館,妥善儲存遺體,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承擔。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絡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絡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絡,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絡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後,可以重新確定聯絡人。

10.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

10.5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拒絕接收甲方提供服務,造成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10.6本合同關於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並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的法定責任。

10.7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後及時通知合同其他相關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應及時接回並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應提示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重點注意上述特別約定內容,按照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的要求,對上述特別約定內容進行說明,並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簽字確認:_____

以上特別約定內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均已認真閱讀,充分知曉與瞭解。特此簽名確認:_____ 、 )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員的過錯,損害乙方人身或財產權利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1.2甲方服務人員資質不合格、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甲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為:_____。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4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甲方應向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乙方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損害的,由乙方、乙方監護人自行承擔全部後果和責任。

第十二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或者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 通知與送達

13.1在本合同首頁中所標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聯絡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

13.2以下情形,視為送達,但受送達人有證據證明其因客觀原因未實際接收到通知的除外:_____

13.2.1以特快專遞形式傳送的,已經簽收的,以簽收日為送達日;未簽收的,同城自發送之日起2日視為檔案已經送達,異地5日視為送達,境外15日視為送達。

13.2.2手機簡訊傳送的,發出之時即視為送達。

13.2.3電子郵件自發出進入收件方郵箱伺服器視為送達。

13.2.4傳真傳送自發出對方傳真機接收視為送達。

13.3因受送達人通訊地址或其他相關資訊錯誤、不詳或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造成無法送達的,由受送達人自行承擔相關後果。

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間,有關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應以書面或資料電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確認簽收;乙方或乙方監護人、丙方拒籤的,書面通知在第三方見證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資料電文進入收件人接收系統的視為已通知或已送達。

第十四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約定內容可以另行附頁)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監護人丙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15.2下列檔案為本合同附件:_____

(1)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註冊登記檔案影印件

(2)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影印件,丙方(單位)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註冊登記檔案影印件及聯絡人資訊

(3)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4)乙方、乙方監護人及丙方簽章的乙方《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5)甲方出具的、經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簽章認可的《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

(6)房間、裝置物品表

(7)公共設施、裝置表

(8)甲方服務範圍表

(9)乙方、乙方監護人、丙方選擇的《護理等級與服務專案》

(10)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專案的收費標準表

(11)經簽署的《 養老機構入住須知》

(12)甲方制定並公示的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聯絡人表

(14)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文以下無正文)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監護人(簽字、蓋章、按手印):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

簽署日期:_____

簽署地點:_____

專用條款

丙方為付款義務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_____

3.1.4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支付養老服務費的時間為 ,支付方式為 。

3.2.1本合同簽署生效後 日內,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額為:_____。該押金可用於抵扣欠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出現突發情況救治時需支付給醫院的押金及相關費用等。

3.2.2合同期限內因3.2.1情形出現押金不足時,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

3.2.4甲方不得將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扣除應結清的相關費用後應於合同終止時返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

7.2.4及時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款項。

7.2.5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去世的,及時進行善後處理並支付全部費用。

8.5丙方保證對本合同項下款項承擔支付責任。

9.1合同的變更

9.1.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方案,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經甲、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三方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方案的書面通知後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但乙方實際接受甲方提供的相應服務的,視為甲、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三方就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的變更達成了一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有義務按照新的服務專案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如果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不調整服務專案將導致乙方的健康安全無法保障的,甲方提出變更的服務方案後,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實際服務,甲方與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9.1.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物價指數變動幅度超過10%時,甲方有權適當調整收費標準,並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收到通知後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後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9.2.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情況下,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違約責任:_____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經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提出, 日內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嚴重過錯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個人原因離院的,但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內不適應居住環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結清服務費用的。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及時清償。

11.5本合同因 項解除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支付違約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損害的,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自行承擔全部後果和責任。

丙方為連帶責任保證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_____

7.2.4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未按照本合同及時支付款項的,自應付而未付之日起 日內代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向甲方支付。

7.2.5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去世的,及時進行善後處理並支付相關費用。

8.5丙方保證系具有提供保證擔保的民事行為能力之人,自願就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6丙方為乙方或乙方監護人提供保證的期限為 。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單獨解除合同或者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甲乙雙方均應當及時通知丙方。

10.1.2因乙方發生緊急情況產生的費用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負擔。甲方因此墊付費用的,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應及時清償。11.8甲方有權選擇起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絡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絡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絡,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絡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後,可以重新確定聯絡人。聯絡中斷不免除丙方的保證責任。

11.8甲方有權選擇起訴乙方(乙方監護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丙方為合同履行聯絡人的,應增加或替用以下專用條款:_____

8.5丙方保證擔任本合同履行過程的聯絡人,接收甲方的通知。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單獨解除合同或者甲乙或乙方監護人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均應當及時通知丙方。

10.3甲方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聯絡中斷

因乙方監護人或丙方提供的聯絡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觀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乙方監護人或丙方及時聯絡,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絡中斷。甲方與乙方或乙方監護人協商後,可以重新確定新的聯絡人擔任丙方。

養老服務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廣東省民政廳

監製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11月

注意事項

一、本合同範本所稱民辦殯儀服務機構,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喪葬用品銷售、協助辦理殯儀業務、殯儀策劃服務的機構。

二、本合同範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適用於民辦殯儀服務機構經營範圍內所提供殯儀相關服務的合同訂立,包括居家靈堂布置、客車租賃、殯儀策劃、喪葬用品銷售以及協助辦理《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協助向公安機關申報戶籍登出及簽章手續、殯儀服務諮詢等相關業務。

三、民辦殯儀服務機構經營範圍以外的殯儀服務,如遺體接運、存放、火化或骨灰安葬等,需由遺屬按規定與殯儀館或者公墓另行簽訂合同,辦理有關手續。

四、廣東省已全面實施城鄉居民殯葬基本服務免費政策,由政府免費提供遺體接運(普通殯葬專用車)、遺體消毒、遺體存放(不超過3天)、遺體告別廳租用(小型告別廳)、遺體火化(普通火化爐)、骨灰盒(盅)(簡易標準型)、骨灰寄存(不少於1年或海葬、樹葬)等7項殯葬基本服務。具體免費物件範圍、免費專案以及辦理程式等,以各市、縣實施意見為準,詳情資訊可諮詢當地民政部門或殯儀館。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民辦殯儀服務機構):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殯儀服務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況

(一)逝者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民族:_________,戶籍:_________,身份證件型別: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死亡日期:_____________,死亡證編號:_____________。

(二)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與逝者關係: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務專案和服務費用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以下第_______________項服務專案(可以多選)。

(一)居家靈堂布置

1、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靈堂布置服務專案(可附頁)

(二)客車租賃服務

(三)殯儀策劃服務或協助辦理殯儀相關業務

(四)喪葬用品銷售(可附頁)

三、費用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

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收費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雙方約定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服務事項的費用,主動告知乙方對殯儀服務的需求,並向乙方提供協助辦理殯儀相關業務所需的證件資料。

(二)乙方提供的殯儀服務、喪葬用品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行業標準;應如實告知甲方所提供的殯儀服務流程、專案、內容及收費情況,不得有製造虛假宣傳資訊等欺詐行為;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服務清單與收費憑證;不得洩露甲方或逝者資訊;不得扣押死亡證、火化證、殯儀館收費票據、領取骨灰憑證和骨灰盒(含骨灰)等。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提供的喪葬用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三)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服務清單和付費憑證的,甲方有權拒付相關費用。__

(四)乙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約定服務專案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未完成專案服務費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違反約定造成甲方或逝者資訊洩露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責任。

六、其他約定(如果沒有,填“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協議簽訂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業務員: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員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業務員職業資格證書編號: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養老服務合同9

甲方(養老服務機構):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付款義務人,包括但不僅限於乙方法定贍養義務人、監護人、其他親屬、原工作單位或其他自願負擔乙方入住費用的單位或個人)

丙方為個人的,填寫: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

與乙方關係: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 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為單位的,填寫: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 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為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滿足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需要,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北京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範,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式

1、接收條件:乙方無精神病、無傳染性疾病。

2、入住程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簽字的《健康狀況陳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該陳述書應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況、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狀況、自理能力等內容,作為本合同附件3。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在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專案包括: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 __________________ 等)。

該體檢報告作為本合同附件4,由甲方作為乙方入院的健康檔案進行保管。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健康狀況陳述書》、《體檢報告》及對乙方的身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 __________________ (在以下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 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乙方、丙方對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測評結果表示認可。

(4)符合上述情況的,乙方填寫《入住登記表》(作為本合同附件5)。

第二條服務地點及服務設施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地點為:北京市 (明確到養老院的具體門牌號)。

2、乙方選擇的房間型別為 (在以下幾種情況中選擇一種):

① 單間②雙人間③三人間④多人間(四人以上,含四人)

3、乙方選擇的具體房間為: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基於正當理由要求調整房間的,不涉及房間型別變化的,甲方在條件許可的範圍內應儘量滿足。涉及房間類別變化,由此增加費用負擔的,還應由乙方、丙方書面確認是否調整。

4、甲方提供的服務設施包括房間內設施及公共設施,具體明細作為本合同附件6、7。

第三條服務專案及質量標準

1、甲方按照民政部和北京市的規範要求,可以提供個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援、安全保護、環境衛生等服務。具體服務範圍作為本合同附件8。

2、根據乙方實際情況,三方同意乙方選擇的服務專案作為本合同附件9。

3、乙方如選擇其他服務專案,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服務專案,由三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4、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或北京市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國家或地方規範有強制要求的,按照強制標準執行。本合同另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條 體檢

甲方每年組織乙方進行______次體檢,並將體檢結果告知乙方。體檢費用由乙方、丙方共同負擔。

如果經體檢,醫生建議乙方做特殊檢查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徵得乙方同意後,安排針對乙方的特殊檢查,相關費用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擔。

乙方應配合甲方安排的體檢。

第五條 收費

1、 養老服務費用

(1)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專案的收費標準作為本合同附件11。

(2)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所選擇的服務專案,乙方的養老服務費標準為每月______元,計每年______元。該費用包括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費(根據服務專案列舉每個專案的收費)。

(3)如根據第三條第3項乙方接受了其他專案的服務,甲方應根據本條公佈的收費標準或根據達成的補充合同收取費用。對此,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丙方提供《個人費用明細表》,乙方或丙方應簽字確認其在甲方接受服務的費用明細,如有異議,可在收到《個人費用明細表》後7日內提出,甲方應作出書面說明。

(4)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或者丙方支付,甲方應向支付人開具收據。

(5)上述養老服務費的支付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 。

2、押金(包括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如甲方無要求,則無需填寫)

(1)乙方、丙方應於簽約時交納相當於______個月養老服務費的費用計______元作為入住押金,用於支付延付的養老服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等。

(2)乙方、丙方應於簽約之日向甲方支付醫療備用金 __________________ 元,用於乙方突發急病的救治、交付給醫院的押金及支付相關費用。

(3)合同期限內押金不足______元,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丙方,乙方、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補足。

(4)入住押金和醫療備用金不計利息(若計息則註明計息標準),甲方不得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扣除相關費用後應於合同終止的同時返還乙方或者丙方。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在徵詢乙方意見後製訂、修改管理制度;

(4)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所需服務專案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5)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丙方的同時採取緊急措施。

2、甲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養老服務;

(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養老服務場所、設施符合行業標準規定和正常執行;

(3)按照規定配備符合比例要求的有資質的各類服務人員提供養老服務;

(4)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5)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儘量滿足乙方調整居住房間的要求;

(6)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絡人;

(7)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將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資訊歸入其中,完整儲存。除向乙方、丙方和其他有權部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養老服務行業主管機關因辦案、監督、檢查需要)提供查詢和複製外,不得對外透露;

(8)允許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並提供方便;

(9)在乙方、丙方無力支付養老服務費用時,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10)接受乙方和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按照約定的服務專案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2)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閱、影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4)有權瞭解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對未經專業培訓或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提供服務不合格的人員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者更換;

(5)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調整房間,甲方應儘量滿足;

(6)乙方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

(7)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8)享有隱私權,且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9)有權提前十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0)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獲得及時醫療救助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

(2)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

(3)與其他入住老人和諧相處;

(4)在接受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5)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養老服務費。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急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第八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收費標準,服務專案及對乙方的身體健康、享受服務的情況等有知情權;

(2)有權查閱複製乙方在甲方的檔案資料;

(3)遇緊急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發生走失、意外、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第一時間從甲方得到相關資訊;

(4)對乙方有探視權;

(5)經乙方同意,在乙方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2、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陳述其所知悉的乙方的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可能影響甲方服務的情況;

(2)應經常與乙方進行溝通,保持聯絡,儘量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至少每月探視乙方______ 次,因故長期不能來探視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3)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絡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4)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

(5)與乙方共同支付乙方在甲方期間發生的全部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並儘自身所能立即採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絡120或999急救車輛;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同。如遇丙方不來醫院處理的,甲方無手術簽字權,甲方對乙方在醫院期間的治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丙方不來醫院,甲方應儘早與本合同確定的其他聯絡人取得聯絡,通報情況。

(2)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急救費用、治療費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和丙方共同負擔。

2、乙方去世的善後服務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去世,甲方應及時與丙方取得聯絡,丙方負責善後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2)甲方負責辦理死亡證明,負責與殯儀館聯絡的,丙方負責承擔(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善後服務費______元。

(3)發生本款約定的情況,如甲方自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無法與丙方取得聯絡,或者雖然取得聯絡但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乙方、丙方在此授權甲方本著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遺體火化,骨灰寄存等,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丙方承擔(或由甲方直接從押金中扣除)。

3、甲方與丙方聯絡中斷

(1)因丙方提供的聯絡地址、方式不準確或不詳細或變更後未及時通知甲方,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無法與丙方及時聯絡,此種情況連續達一個月則視為聯絡中斷。如果聯絡中斷的情形持續兩個月,甲方與乙方協商後,有權重新確定聯絡人,但不免除丙方應承擔的義務。

(2)如果在丙方聯絡中斷的情況下,如出現拖欠甲方各項費用的,則甲方有權起訴丙方及對乙方有贍養義務的個人或單位,丙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拖欠的養老服務費、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用、甲方聘請律師實際支付的律師費及為挽回損失所支付的一切費用。

4、特殊情形責任的負擔

(1)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甲方勸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務、食用在外自購食品或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範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後果由乙、丙方承擔。

5、本合同關於乙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並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

(1)根據乙方健康狀況的變化,甲方可以提出變更服務專案的建議,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和丙方應對新的服務專案和收費金額進行書面確認,如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如丙方收到甲方變更服務專案的書面通知後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且不調整服務專案將導致甲方無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養老服務,甲方有權選擇根據乙方的健康狀況調整服務專案或提出解除合同。若甲方選擇根據調整後的服務專案繼續提供養老服務的,乙方和丙方有義務支付調整服務專案後的養老服務費用。乙方和丙方拒絕根據調整後的服務專案支付養老服務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對已提供的服務收取服務費。

(2)當與甲方日常管理、服務直接相關的食品或人工的市場價格上漲時(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資料為準,食品價格同比上漲超過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同比上漲超過 %),甲方有權在該上漲幅度內適當調整收費標準,並將價格調整的通知在調價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丙方。

乙方或丙方對價格調整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丙方雖有異議但要求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這兩種情況下解除合同,甲方及乙方、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或丙方收到通知後15日內不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但拒絕根據調整後的價格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原收費標準收取已提供服務的費用。

2、合同的解除

下列情況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過錯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和丙方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兩個月,經甲方催告後十日內仍不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和丙方,要求乙方出院。如果乙方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7日內仍不出院,甲方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合同解除。此種情況下解除合同,乙方和丙方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還應當支付相當於一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並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甲方聘請律師的實際支出等。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發生不可抗力或甲方破產等情況,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在通知丙方後應協助乙方轉至其他養老院或送回乙方住所。

(5)乙方因疾病住醫院治療,甲方應當主動詢問乙方是否與甲方解除合同,此種情況下,乙方可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間的,應照常向甲方交納 、 、 等費用。

(6)因甲方提出調整養老服務專案和(或)收費的方案,三方無法達成一致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7)乙方不適應居住或管理環境,提前十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在十日內結清款項,退回押金(如有)。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過錯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應相應降低收取養老服務費用;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3、甲方具有資質的服務人員的配備比例不符合規定或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經乙方或丙方提出,甲方不及時更換或改進服務達到合格的,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後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減少不合格服務部分的收費,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犯乙方隱私權或人格尊嚴的,造成乙方精神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侵害乙方及丙方對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的知情權的,乙方和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並承擔乙方和丙方因行使知情權發生的所有費用。造成乙方、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6、乙方和丙方不按約定時間交納費用,除應儘快補足所拖欠的費用外,還應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具體為:每逾期一日承擔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造成自身傷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由此造成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其他入院老人或親屬、甲方職工、來訪人員等)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丙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8、除因不可抗力、乙、丙方過錯或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及時通知乙丙方,本合同自動解除,各方不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甲方、丙方應積極協調,根據乙方的意願選擇按下列方式妥善安置乙方:協助乙方轉至其他養老院或送回乙方住所。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經協商,確定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年(月),從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日止。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的處理

1、合同期滿前30天,乙方和丙方可共同申請續訂合同。

2、如果乙方和丙方在合同期滿前不共同提出續訂合同的申請,乙方應於合同到期日搬出養老院,辦理出院手續並結清所有費用。

3、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既不提出續訂合同又不搬出所在的養老院,則本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甲乙丙三方仍按原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

若乙方或者丙方拒不按照原合同履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乙方、丙方解除合同 ,要求乙方搬出養老院。如果乙方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7日內仍不搬出養老院,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第(2)項辦理。

第十五條 通知

在本合同中所標明的甲、乙、丙三方的地址和聯絡方式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當事人。

因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未及時通知其他各方,導致未被通知的一方發出的檔案無法送達,則視為檔案已經送達。

一方發往另一方通訊地址的掛號信、特快專遞、電報等,如果因地址不詳或查無此人或收件人拒收等原因被退回,仍視為該檔案已經送達。

乙方入住甲方期間,有關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應直接將書面通知交付乙方才視為通知或送達了乙方。

第十六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及管轄

因本合同引發的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1、 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註冊登記檔案影印件

2、 乙方、丙方(個人)身份證及戶口本影印件,丙方是單位的提交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註冊登記檔案影印件

3、 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時間在一個月以內)

4、 乙方及丙方簽字的對乙方《健康狀況陳述書》及《入住登記表》。

5、 甲方出具的、經乙方、丙方簽字認可的《自理能力測評報告》

6、 房間裝置表

7、 公共設施裝置表

8、 甲方服務範圍表

(甲方應根據《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範》,填寫具體服務專案,如個人生活照料服務包括:協助洗臉、刷牙、理髮等等。)

乙方選擇的服務專案

9、 《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規範》

10、 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專案的收費標準

11、 《北京市養老院入住須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12、 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各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將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九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頁為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養老服務合同10

甲方(使用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濟南xxxx政服務中心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週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服務內容為: 。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 ,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後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並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併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專案。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範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籤字,並於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併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濟南xxxx政服務中心

家庭住址: 代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老服務合同11

編號:_________

甲方(養老院):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原單位:_________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_________

親屬姓名:_________

與入住人的關係: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擔保人姓名:_________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機構基本規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瞭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瞭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瞭解並理解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一、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於部頒《規範》,為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淨;

2.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餵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淨。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髮,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3.醫療護理的義務。基於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病或常年臥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須儘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式化個案護理。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老人意外傷害。對於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傷害的,養老機構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4.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樹立健康向上的老年價值觀。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係;

5.對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務,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並作為本協議附件。

二、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

2.遵醫囑。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的效果取決於雙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3.及時交納費用。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搶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4.乙方外出時應在甲方設定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丙方陪同。

5.家屬及單位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絡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養老機構,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三、丙方義務

1.丙方應保證至少_________星期探視乙方一次,否則,除非乙方明確反對,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丙方應積極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3.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4.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5.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四、三方安全義務

1.甲方在樓前設定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2.乙方的房間屬於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3.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傷害承擔責任;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裝置;

5.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並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範圍並不限於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5)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對於某種器材或裝置的使用方法不明;

6.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並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定警示標誌;

7.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參與,須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8.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後果負責;

9.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10.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並協助丙方辦理有關手續。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11.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採取急救措施並通知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12.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13.乙方已達到不能自理者,丙方應及時聯絡轉院或甲方協助聯絡轉院。仍堅持留在甲方處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_________。

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床位費每月_________元;

(2)伙食費每月_________元;

(3)冬季取暖費每月_________元;

(4)繳納押金_________元。

(5)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同意者),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費。

(6)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_________元。

(7)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內住宿連續_________天以上不在養老院內就餐,餐費按天退還,床位費不予退還。

2.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商其他付費辦法;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取;

4.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6.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醫療費用;

(2)喪葬費用;

(3)違反己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7.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協議附則

一、單方協議解除

1.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乙方患傳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並有多名老人投訴;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_________個月前通知對方;

4.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繳的費用;

5.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6.合同解除,並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協議費用》一節發生的賠償金。

二、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已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條款外,違約方應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四、其他條款

1.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五、補充條款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人(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服務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物件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人員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中心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各方自願簽訂並自覺遵守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請在下面各項中選擇所需要的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填在括號內( )。

1、生活照料

2、康復保健;

3、家政服務;

4、精神慰藉;

5、文化娛樂;

6、緊急救援;

7、看護病人。

二、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甲方提供護理員。建有護理員隊伍並保持經常聯絡,護理員來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續完備。向甲方一次性收取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護理員服務期滿,甲方將護理員安全送回丙方,並確認護理員服務期間內的服務費已結清及無其它勞務糾紛後,丙方如數把押金送還給甲方。

3、對甲方自願贈給護理員的衣物和錢款,屬雙方自願行為,丙方不負責追回。

4、對新到的護理員和期滿回後到中心的護理員,中心視情況對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再培訓,並重新安排上崗。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護理員足額的服務費_______元整(具體數額在簽訂本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而定)。護理員休息日每月不少於三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護理員的工資報酬。

2、交納護理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後,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護理員的機會。

3、向護理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並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護理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護理員的養老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護理員突發急病或遭受其它傷害時,甲方應採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擔負護理員醫療、醫藥費用。

5、不得強迫護理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護理員帶往縣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將護理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有權要求和安排護理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護理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7、有權拒絕護理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護理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

8、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護理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護理員的人身權益。

9、發現護理員患有不能勝任養老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丙方,並解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丙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養老服務專案,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動報酬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於三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工資報酬。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報丙方備案,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5、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經調查屬實,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里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不得虐待服務物件。

7、不得與其他護理員人員惡意患通,損害甲、丙方的合法權益。

8、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回丙方報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如擅自離去,一切後果自負。

五、其它

1、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規定交納護理員使用費、手續費和押金。護理員使用費和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憑押金收據條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滿、合同內容變更、終止等,甲方應及時到丙方處辦理相關手續。願意繼續聘用原護理員的,請在7天內到丙方簽訂新一輪合同。如甲方與乙方私下達成服務協議,一旦發生任何問題,丙方概不負責,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合同期未滿,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5天通知對方;無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由違約方交納違約金500元。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 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服務合同13

甲方(使用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每週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自 點至 點。

2、合同簽訂時,明確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編號,或甲方向乙方交納月服務費 元。

3、甲方待服務員每次工作結束後應在服務員工作手冊及《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上簽字,並於每月20日如實填寫《服務員考勤·反饋表》,同優惠卡一併由服務員交回乙方,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服務員履行合同規定,要求服務員完成服務專案。對服務員的工作情況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意見反饋給乙方。若不滿意乙方服務員的工作,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適時調整服務人員。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務員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須嚴格履行服務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服務時間或內容。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服務員提供安全保障,保證乙方服務員人身安全。若發生意外傷殘事故,屬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責,屬乙方服務員責任則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服務人員必須守時守信、忠誠本分、積極主動、履行職責,不遲到、必須在協議約定範圍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對甲方使用《千佛山辦事處"康乃馨"行動居家養老優惠卡》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每次服務結束時乙方服務人員按要求籤字,並於每月20日將簽字、考勤、優惠卡一併收回交付乙方總部。

3、乙方服務員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費,不得接受甲方饋贈的物品。

4、乙方服務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或意外傷殘,責任由乙方服務員負責。

5、乙方有權對服務員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負責協調處理服務中產生的糾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服務合同14

甲方:XXX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站

乙方: 醫療服務站

甲方承諾:

(一) 正確理解居家養老工作的性質.對乙方要以禮相待。

(二) 積極配合乙方做好服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實事求是地對乙方進行考勤和工作評定。

(三) 如對乙方不滿或其他事由要求換人,應提前與甲方聯絡,說明原因。

(四) 不得有無辜強加乙方的.行為。

乙方承諾:

(一) 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具有志願者無私奉獻精神,全心全意為老人服務。

(二) 視長者為親人,服務做到耐心、細緻、周到,不怕髒、累、苦。

(三) 按照約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時間和服務方式接受長者及家屬的工作安排,準時上崗,不無故缺勤。短假必須經丙方同意,兩天以上假期須經甲丙雙方同意。

(四) 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積極參與社群的各項活動。

(五) 不得索要丙方額外錢物。

附則

(一) 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間,要注意安全,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負。

(二) 在乙方服務期間內,非乙方原因,丙方發生意外,甲乙兩方均不承擔責任。

(三) 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任何一方出問題各自負責。

以上內容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確保居家養老工作順利開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為服務物件)因心腦血管等老年常見急性突發病導致的不良後果,甲方概不負責。(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傳染性疾病期間,應由其子女履行

贍養照料老人的義務,甲方將暫停服務,丙方痊癒後,甲方將繼續安排服務。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養老服務合同15

甲方:區老年福利協會 乙方:老年社會服務中心

法人代表: ____ 法人代表: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為XX區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專案的服務機構,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按照《關於購買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專案的方案》的相關內容對XX、XX社群內的老年人開展社工服務,時間為一年。

第二條 以區民政局、XX街道、區慈善會三家聯合制定的《關於購買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專案的方案》作為協議的附件。

第三條 購買服務經費30萬元由甲方支付,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10日內先行支付20萬元的購買服務經費,餘款在甲方驗收評估專案後支付。

第四條 甲方負責協調組織XX和XX社群協助、支援乙方開展居家養老專業社工服務工作,並在協議終止前的'1-2個月對該項社工服務進行驗收評估。

第五條 乙方在履行協議期間,需每2個月向甲方彙報該項社工服務專案的開展情況。

第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協議期內該項社工服務的延續性,不得擅自延緩和終止提供該項社工服務。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回購買服務的款項。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從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可在協議期滿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簽申請。

第八條 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XX區老年福利協會 乙方(蓋章):老年社會服務中心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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