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租賃合同範文集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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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機械租賃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機械租賃合同範文集合7篇

機械租賃合同 篇1

上訴人金壇市第三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A建築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原審第三人北京C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之間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密雲縣人民法院(20xx)密民初字第43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於20xx年8月31日受理後,依法組成由法官孫田輝擔任審判長,法官張巖、劉茵參加的合議庭,並於20xx年9月14日召集各方當事人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B公司的委託代理人蔡文偉、戴軍華,被上訴人A公司的委託代理人郭春勇,第三人C公司的委託代理人王連忠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A公司一審起訴稱:20xx年8月10日,B公司與A公司簽訂塔吊租賃合同,B公司租賃A公司GTZ40型塔吊1臺,用於C花園24、25號樓施工。A公司塔吊於20xx年10月3日進場,B公司使用至今也未退還塔吊,至20xx年3月5日共發生塔吊租賃費190 851.45元、進出場費13 000元,B公司僅支付12 000元,尚欠191 851.45元。現工地已停工,塔吊仍未返還,租賃費也未支付,故A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租賃合同,B公司返還A公司塔吊(登記編號為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支付進場費及租賃費至20xx年3月5日,共計191 851.45元(20xx年10月3日至20xx年11月28日租賃費25 386元,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共計365天,按日租賃費453.33元計算,共計165 465.45元),並負擔本案訴訟費。

A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租賃合同、20xx年11月28日結算單、開工證明、塔吊出廠編號、塔吊北京市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

B公司一審答辯稱:C花園四標段工程確係B公司承建,但B公司已將該工程轉包給付中榮,並由C公司提供擔保,保證對付中榮承擔連帶責任,故該工程項下產生的義務應由付中榮與C公司承擔;A公司出具的租賃合同原件公章不清楚,無法辨別是否為B公司所蓋;A公司出具的結算單加蓋金壇市第三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第九專案部(以下簡稱九專案部)章,B公司並無此下屬部門,該結算單與B公司無關;工程是20xx年4月份就停工了,A公司起訴租賃費計算到20xx年3月5日也沒有依據,故不同意A公司的訴訟請求。

B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工程承包協議。

第三人C公司一審述稱:C公司為工程開發商,與本案的租賃合同無關,作為第三人也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人C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予以證明:承諾書。

經一審法院庭審質證,三方當事人對A公司提交的塔吊出廠編號、塔吊北京市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均無異議,法院予以確認。

三方當事人對以下涉及本案爭議焦點的證據持有異議:

一、A公司提交的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20xx年11月28日結算單、開工證明。A公司提交此係列證據目的是證明B公司與A公司具有租賃合同關係、合同約定的租賃費等內容、租賃合同履行及結算情況。B公司認為租賃合同原件所蓋公章不清楚,無法辨認是B公司公章。B公司沒有九專案部,工程包給了付中榮,毛潔林是付中榮下屬,而張傑也不是B公司人員。故對上述證據不予認可;第三人C公司認為此係列證據均與第三人無關。法院認為,綜合全案情況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及合法性可以認定。

二、B公司提交的工程承包協議、第三人提交的承諾書。B公司提交工程承包協議目的是證明B公司已將該工程轉包給付中榮,並由C公司提供擔保,保證對付中榮承擔連帶責任。第三人提交的承諾書目的是證明工程承包協議已被否定。A公司認為此兩份證據與A公司無關。法院認為,本案為租賃合同糾紛,對於涉案工程的承包等相關事項與本案無關,故法院對該兩份證據不予採信。

一審法院根據上述認證查明:20xx年8月10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約定B公司租賃A公司塔吊,用於長城環島南側工地,機械進出場費13 000元,機械租賃費用實行包月制,30天為一個月,月租費13 600元,每月底結賬一次等內容。合同上蓋有B公司公章,並有毛潔林簽字。後A公司塔吊(規格QTZ400、登記編號京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運到B公司工地。20xx年11月28日,B公司為A公司出具了結算單,結算單顯示,20xx年10月3日至11月28日共計產生租賃費25 386元,結算單蓋有九專案部章並有毛潔林簽字。20xx年3月6日,九專案部張傑簽字證明,塔吊於20xx年3月6日正式執行。20xx年5月31日,北京市建設機械與材料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報告顯示,工程名稱為C花園四標段24、25號樓,樣品統一編號為密 BT01151,樣品產權單位為北京A建築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B公司已支付A公司租賃費12 000元。

另查,20xx年8月3日,C公司(發包人)與B公司(承包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B公司承建C花園11至17號、22號、25號、30至32號、37至40號、46至49號共計22棟住宅樓。該工程於20xx年6月20日停工至今。現A公司塔吊仍在C花園工地處。

再查,(20xx)密民初字第7051號民事判決認定,B公司存在下屬九專案部,且九專案部曾授權毛潔林為公司採購材料、主管負責購進材料,對外簽證。此判決現已生效,B公司未提出上訴。

一審法院認為:A公司與B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當事人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合同義務。經B公司下屬九專案部確認,20xx年共計發生租賃費25 386元,此款B公司應予給付,B公司對九專案部的存在表示異議,但並未舉證證明,B公司同時提出應由付中榮與C公司承擔責任,但因擔保合同屬內部約定,故對B公司此辯解意見,法院不予採信;B公司承認C花園四標段工程確係其承建,而經北京市建設機械與材料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的檢驗報告確認,A公司塔吊確實用於C花園四標段工地。20xx年3月6日,A公司塔吊又重新開始執行,至A公司主張的20xx年3月5日,A公司塔吊一直處於C花園工地。雖20xx年6月20日工地開始停工,但B公司並未向A公司發出停工通知,且塔吊繼續在B公司工地處,A公司對塔吊不能行使所有權人權利。故B公司應承擔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產生的租賃費(按日租賃費453.33元計算)。另B公司尚欠A公司進場費13 000元,已付A公司租賃費12 000元。綜上,B公司共計應給付A公司租賃費及進場費191 851.45元,對A公司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A公司主張解除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鑑於該工地仍處於停工狀態,A公司合同目的無法繼續實現,故對A公司的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A公司主張解除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鑑於該工地仍處於停工狀態,A公司合同目的無法繼續實現,故對A公司的此項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援。租賃合同解除,A公司有權收回塔吊,鑑於該塔吊仍在C花園工地,而工程已停工,故第三人C公司負有向A公司返還塔吊的義務。據此,法院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第九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六條之規定,判決:一、解除A公司與B公司於二OO七年八月十日簽訂的租賃合同;二、B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A公司租賃費及進場費一十九萬一千八百五十一元四角五分; 三、第三人C公司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A公司塔吊一部(規格QTZ400、登記編號京MY-T01151號,出廠編號182號)。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機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以計時(挖機320元每小時,拉渣土111車每車60元)方式租用甲方機械。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計算、支付方式:

1.裝置租賃期限:乙方根據實際臨時租賃。

2.租金計算:乙方根據雙方書面籤認實際使用時間數,結算租金。

3.稅金:租費價不含稅金。

三、運輸、使用、維修、保養、燃油費用

1.機械進出場費由甲方全部承擔,同時甲方負責裝置進出場安全。

2.乙方負責裝置在租賃期間正常運轉所需的燃油。

3.所有的修理、保養、操作手工資及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況良好的裝置,外觀整潔,各類安全防護裝置齊全。

2.每臺裝置配備一名具有操作資格證、技術水平達到中級以上、身體健康的操作手。嚴禁派遣學員、學徒上機,一旦發現,乙方有權按200元/次在租費結算時扣除。

3.裝置進入施工現場後,甲方操作手必須服從乙方統一管理,遵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排程、指揮,保證隨叫隨到,按要求填寫乙方提供的《裝置運轉記錄單》並交乙方,遵守乙方的管理法規及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若甲方操作手不服從乙方指揮,違章操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操作手或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含第三方損失〕。

4.甲方裝置應停放在乙方指定地點並由乙方派人負責看守;否則,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租賃期間裝置的看護,並保證甲方操作手的正常作業安全。

2.乙方應及時支付甲方租費,租賃結束後不得滯留甲方裝置。

六、違約責任

1.租賃裝置未能按時到場,甲方應向乙方賠付與違約期租費等額的違約金。 承租方(乙方):安順合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1/2

2.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裝置,應向甲方賠付與違約期租費等額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雙方約定向成都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賃結束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築工程需要,租用甲方塔吊、攪拌機、鋼管、鋼模、扣件、腳手架等及各種動力裝置,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機械裝置租賃價目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損壞的賠償標準按市場標準執行。其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賃費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應將租賃物用於城建( ) 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使用租賃物。

四、乙方在合同生效後立即向甲方提供一份各種規格、數量租賃物的使用時間表,以便甲方按時、按量供應。

五、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15日,續訂租賃合同。

六、租賃費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租賃費清單,並付清上月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七、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物押金人民幣(大寫): ,甲方收到押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並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交租賃費,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八、乙方在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 為提貨人,提貨後甲方向乙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或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租賃物已驗收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全責,無論發生任何意外與甲方無關。

九、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運費、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的保管、維修及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轉讓、轉租,也不得變賣或用作抵押。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滿,乙方應返還全部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返還時,雙方要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丟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租賃物的維修和賠償。

十三、違約責任

⑴、乙方不按時繳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日租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⑵、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賃費外,每天要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⑶、乙方在租賃期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本條第⑵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⑷、其他違約行為:如因未按規範要求或違章操作所引發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四、擔保人 就乙方的合同義務向甲方提供擔保,保證乙方履行合同義務,如乙方違約,擔保人按《擔保法》的規定對乙方違約行為承擔保證責任。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雙方互利合作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

乙方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甲方租賃挖掘機壹臺。

二、租賃時間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賃方式、費用結算時間

挖機租賃採用月租制:無論晴、雨、雪天氣,每月按元(大寫:),每月租賃費用於次月日之前結算完上月的費用,工程完工一次性結算所有費用。

四、工作時間及超時計算

挖機每月工作時間最高為小時,如在本月內有走出時間,則按每小時元計算,時間以挖機計時器為準,如沒有達到時間則按月計算。

五、挖機進出場費用

租賃時間如不滿三個月,乙方承租挖進出場費元,超過三個月乙方承擔進場費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施工進度,在安全施工情況下,安排機械每天的工作時間。

(2)乙方提供挖機駕駛員和管理人員的吃、住及挖機燃油,因燃油造成的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施工工地工作範圍內工作,乙方應保證甲方工程機械及駕駛同的生命安全,因乙方指揮不當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責,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負一半責任。

(4)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挖機時、出場時的道路暢通。

(5)乙方支付給甲方所有費用均以現金支付。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機械正常使用,定期(每月有天時間)保養機械。

(2)甲方駕駛員在保證工程機械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無條件的服從乙方指定人員的排程、指揮施工。

(3)在停工休息時間內,乙方應協同甲方駕駛員放置好工程機械以及保證其安全。

(4)甲方收租賃費用後出具收據,不承擔任何稅費。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時結算租賃費用,超過一天,按月租賃費用1%計算違約金。

九、其它

(1)如有異議,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產生的糾紛若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程式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方、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公平和誠信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建築機械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型別:

民用建築土建施工

□民用建築鋼結構施工

□工業廠房

□路橋建高

□其他

二、租賃裝置及技術要求

1租賃裝置表

三、租期與租金計算方法

1、根據乙方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方法計算租賃費;自裝置進場安裝完畢自檢合格起算租金,至裝置接到乙方報停通知拆除出場,按月計價。

2、裝置租金及其他費用:

3、裝置基本租期:自20xx年月日開始啟用,最低保證半年;裝置租期不足約定基本租期,租金總價款按基本租期計算,超過基本租賃期按實際天數計算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

4、裝置進場日期:雙方約定裝置最遲進場啟用時間為20xx年月日。若乙方在上述時間內未具務安裝條件,所造成的裝置租金損失將按雙方約定的最遲進場啟用日期起算租賃費。

5、租價內費用項類

1)月租費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費用:裝置租賃費、易損失及零配件的購置和更換費用、折舊費、大修費、日常維修費。

2)進出場費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費用:進出場運輸費、安裝拆除費、報檢費、輔助起重裝置租賃費、基礎預埋件費用、頂升和附著安拆費。本費用不含稅,進出場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包乾使用。

3)甲方為乙方租賃的裝置安排操作司機,每臺兩人,指揮一人,按工地施工需求,增加人員增加工資,由乙方負責食宿,工資由乙方承擔,支付方式:乙方委託甲方代收代付。□乙方自支付。操作司機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操作人員的現場指揮管理歸甲方負責;

6、春節期間停工租金計算方式:停工時間按國家規定節假日計算,停工期間不收取租金。

7、裝置報停退場:乙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發出書面的裝置報停通知,以便甲方做好退場準備。

四、租賃款項的結算及支付

1、租金按月繳付。甲方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出具結算單,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付清上月裝置租賃費用;塔吊在啟用後;兩個月後開始支付第一個月租金、人工工資以後按月支付,在裝置退場前結清所有費用,否則不拆除裝置租金照算。

2、本合同付款方式電匯/轉賬,乙方可通過□個人賬戶□公司賬戶轉賬付款至甲方指定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3、如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租賃款,未經甲方出具書面授權委託書,非受託人到甲方領取租賃款時,乙方有權拒絕支付,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4、合同定金萬元。合同簽訂當天,乙方即支付合同定金。乙方不支付定金的,甲方有權拒絕安排裝置進場。

5、進出場費的支付:安裝完畢兩個月後,在第一次支付租賃費用時一併支付進出場費38000元。

固定基礎(螺栓預埋式)口固定基礎(固定底架式)口標準節預理口其它重要提示:如採用固定基礎,則根據裝置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其地基承載力須達到達200Kpa。乙方必須確保本專案裝置基礎位置的地基承載力,如果現有的地基承載力《200Kpa,乙方必須對地基進行加固,以確保地基承載力達到裝置說明書要求的承載力,否則任何因地基承載力不夠,地基不均勻沉降等引起的所有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一、安裝和拆除方式

25噸汽車吊正常安拆口正常安裝、屋面吊拆除口其他合同簽定後,如果

1、安裝前現場安裝條件有所變化;

2、拆除前,因為建築結構、場地等原因;必須使用更大噸位的起重裝置進行安拆,則乙方同意追加因此造成的臺班費差價。

1)重要提示:(關於臂長):甲方按照合同要求的臂長進行安裝,若乙方需要更改臂長,則應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調整臂長必須保證裝置迴轉範圍內沒有障礙物,確保起重臂能自由周圈旋轉,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2)重要提示:(關於附著):甲方提供標準的附著框,標準長度的拉桿,必要時由乙方負責對附著位置進行結構加強。上述的附著道數是根據裝置效能的常規佈置,實際施工中受乙方進度及建築結構特點的影響,附著的櫥距可能會有所降低,即可能需要增加附著的道數。

對此,乙方同意追加支付甲方增加附著道數的費用,具體費用由雙方協商,採用簽證方式確定、拉桿長度超過‘使用說明書>內所規定的標準長度,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需提供的條件包括

1、合同約定的各項資料的提供、基礎的提供、測量儀器及人員的提供、拆除時可能需要的腳手架的搭設、裝置的安裝和附著頂升及拆除作業所需的場地、道路、作業面腳手平臺及作業面的防護。

2、乙方負責對甲方以上作業所設定的警戒線範圍內的其他施工作業及人員的協調。

3、乙方還需在施工現場為甲方提供能鎖閉的機操工住宿及倉庫1間,免費提供甲方人員住宿及存放裝置的小型構配件,伙食費乙方承擔。

4、按合同約定的裝置型號,如甲方提供全新裝置(甲方購置後直接從廠家運至乙方現場),則按行業慣例,裝置所需的配重由乙方現場製作,由甲方提供製作圖紙。

三、現場代表

甲方指派為現場代表:

乙方指派為現場代表,負責施工現場與乙方的工作協調。

六、甲方權利和責任

1、租賃期間,裝置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無需經乙方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需確保不影響乙方的施工使用。

2、機械裝置的安裝、預升、除錯、驗收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及時安裝、除錯,確保正常使用。

3、甲方必須委託具有相應拆裝資質的企業進行拆裝,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裝置的安裝和頂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

4、安裝、除錯完畢後,提供首次有資質單位的《驗收檢測報告》,施工機械安裝,頂升,附牆等交底和驗收記錄表、作業人員操作證,甲方應在機械安裝完成後30天內交乙方存檔備案。

5、甲方提供的機械裝置必須機況良好,資料齊全,並有責任對裝置進行定期檢查和技術鑑定工作,確保裝置安全可靠執行。

6、租賃期內,操作中出現故障甲方要及時搶修更換配件並負責費用。每月的累計維修保養時間為24小時,特大故障48小時,如維修保養累計超過24小時或特大故障超過48小時甲方不能及時修復,乙方有權扣減甲方當天租金。

7、租賃期內,操作人員接受乙方的統一指揮,上崗前的培訓,三級教育,持證上崗。服從乙方的現場管理。機械裝置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乙方工地指揮人員違反操作規程的指令。

8、若甲方操作人員不服從乙方正確、合理的指揮排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推薦操作人員,因為乙方地面或樓面指揮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因甲方裝置的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承擔損失(以吊鉤為界)。如乙方命令操作人員違規操作、冒險操作、過分疲勞操作,乙方應及時通知並停止作業,若乙方在上述氣候環境內施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在合同註明的,建築物的工作範圍內享有使用權,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將裝置(包括增加的裝置)轉租、轉讓、衝抵債務或進行抵押。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2、施工機械基礎由乙方負責工料按廠家提供詳細的基礎施工圖施工,安裝前乙方必須提供《基礎施工方案》、《基礎計算書》等相關資料及監理單位蓋章的《基礎隱蔽驗收記錄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安裝。

3、提供能滿足裝置安裝、附著頂升、拆除所需的場地、道路、配電設施、作業面腳手平臺及作業面的防護,並提供以上作業所需的電氣焊裝置輔助作業。負責以上作業所設定辨警戒線範圍內的其他施工作業及人員的協調。苦需夜間施工或佔用道路,其申報手續由乙方辦理,其費用由乙方支付,夜間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提供足夠的燈光照明。

4、乙方使用施工機械需要頂升、附著,需提前l5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計劃。施工機械的附牆拉桿長度不能大於說明書要求,如果大於說明書要求的由乙方負責工料免費製作,且安裝、頂升、拆卸過程中,所需使用的氧氣、乙炔、電焊機由乙方免費提供。裝置在安裝、拆卸和附著過程中,乙方的塔吊必須無條件提供給甲方使用。

5、裝置、附件進場按《裝置運輸單》為準,運至本合同約定的安裝地點後,所有裝置附件由乙方保管,丟失按原價賠償。所租賃的電梯裝置,電梯籠內的配件由甲方負責,籠外的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費用

1、租賃裝置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甲方負責裝置的維修、保養,確保裝置保持良好執行狀態,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裝置故障的,由乙方支付相關材料費、人工費等費用。

2、對裝置安拆、維修、駕駛等作業人員,應享受建築施工企業意外傷害責任險的權益,乙方按國家蔑定支付保險費。如發生意外事故,甲方負責事後的索賠事宜。事故造成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以外的部分由責任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條款時,在無法協商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場,乙方按裝置實際工作時間支付甲方租金,終止本合同。

十、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事雙方同意由合同簽署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裁決或人民法院判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等一切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十一、停工及裝置損壞及丟失責任

1、由於不可抗力或其它菲甲方原因,乙方工程中途停工,停工期間裝置租金照計。

2、租用期婀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裝置損壞或由於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並負全部責任。

十二、本合同已包括雙方關於合同主題的全部內容,並取代雙方此前關於合同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洽談所達成的一切陳述、信函、協議和協商。除本合同有特別約定或明確條款外,其他有關本合同主題的任何承諾、保證、宣告(含報價單),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1份,乙方2份,雙方簽字蓋公章後並加蓋甲方齊縫公章後生效(未加蓋甲方齊縫公章本合同無效),合同在乙方付清全部費用並且裝置拆卸退場後失效。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本著互相尊重,互相諒解的精神進行協調解決。雙方就施工機械租賃有關事宜達成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補充條款

1、補充條款與上述條款內容不一致者,以本補充條款為準。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機械租賃合同 篇6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機械裝置,本著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經雙方友好協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裝置型號:數量:

二、租賃期限(時間):工程機械裝置的租賃方式為月租。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變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月租,每月租金元整(大寫:_____元)人民幣,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或氣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標準計收。

四、甲方應該安排好機械作息時間。

五、甲方在租賃乙方機械期間機械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轉租或抵押。

六、機械裝置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員不得上機操作。

七、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機械退場辦清退租手續,款項結清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備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乙方租賃甲方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租賃物

甲方將公司持有的起重機械裝置(以下簡稱“裝置”) 捌 臺,有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裝置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20xx年 7 月 30 日起,至20 19 年 6 月 14 日止。

三、裝置費用交納及付款方式

1、裝置租金

1.1 根據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納 捌 臺裝置的租金,每月合計 25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

1.2 本合同下,如遇須計算裝置日租金的,則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交納 75000 元(大寫: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作為合同定金,乙方在計租期開始後,合同定金自然轉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計息。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按合同訂立時的押金原數返還給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有關違約費用。

3、付款方式

3.1 經甲、乙雙方協定,本合同從20xx年 7 月 30 日開始計租,每月15日為計租日。乙方自計租日起開始交納裝置租金;由於甲方原因,裝置在20xx年7月15日仍未辦理《特種裝置安全使用證》的,則乙方自甲方辦理完裝置《特種裝置安全使用證》之日起開始交納裝置租金。

3.2 乙方同意採用先付費後使用的租賃方式租用裝置,即乙方根據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裝置租金。

3.3 逾期交納裝置租金的,乙方須按應交租金總額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交納滯納金。

四、機械裝置維護與修理

1、甲方為乙方提供 捌 臺裝置一年的質保期,質保期以株洲市技術監督局或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2、甲方負責質保期內裝置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負責臺裝置質保期外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

3、乙方對裝置負有保管、日常保養的責任,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和反映裝置的執行狀況。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 有義務在質保期內對裝置進行定期維修和保養。

1.2 有義務負責應由甲方承擔的裝置檢測、年檢等。

1.3 有義務保證出租的裝置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出租裝置及其配套(如軌道和供電等)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

1.4 因甲方原因導致裝置損壞或安全事故的,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1.5 因乙方原因導致裝置損壞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品牌、型號、效能的裝置或賠償損失。

1.6 負責裝置保修期內裝置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2、乙方權利義務

2.1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裝置。

2.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裝置的定期維修保養服務。

2.3 乙方應保證安全、正常地使用裝置。因乙方原因導致裝置破損和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2.4負責操作人員、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報甲方備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照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裝置,不得違規或超負荷作業。

2.6 為裝置提供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

2.7 因乙方操作人員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的裝置或裝置配件損壞,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裝置或裝置配件損壞、丟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損失或丟失的部分。

2.9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裝置轉讓、轉租及抵押,不得對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2.10 在合同期滿後,乙方應保證裝置配件齊全,能夠繼續正常、安全使用。

六、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安全責任

1.1 負責質保期內裝置安全保護裝臵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對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1.2 在質保期內對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甲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1.3 負責聯絡製造廠家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使用前的培訓。

2、乙方責任

2.1 乙方負責制定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 施工現場有多臺裝置交叉作業時,乙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負責做好裝置周邊電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2.4 乙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臵明細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2.5 乙方應對操作人員、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臵、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2.6 當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是,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本著“誰操作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將以支付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對方作為違約責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費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繳納滯納金。如乙方延期一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裝置租金的,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甲方有權採取終止對乙方水、電供應等限制措施。

3、如乙方延期兩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裝置租金,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在補交未交齊租金和費用的同時,支付甲方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甲方在收取違約金的同時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中約定的滯納金。

4、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及裝置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轉租,甲方有權在押金中扣除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裝置或提供的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在20xx年 7 月 25 日仍未將裝置安裝完成,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應交年租金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同時,乙方有權從應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違約金。

7、因甲方發生產權、債權糾紛等事項,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或違反合同規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七、其它

1、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乙方確認如下地址及收件人為乙方的通訊聯絡地址及聯絡人、電話。

聯絡地址:

聯 系 人:

聯絡電話: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為收件物件向郵局投遞的郵件(檔案)即視為合法送達。

3、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中的租金均為含稅金額,乙方將款項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賬戶中,如有變動,須另行書面通知。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未達成一致,可訴於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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