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費用支出報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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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業費用支出報銷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餐飲業費用支出報銷制度

餐飲業費用支出報銷制度1

1、教學及辦公所需物品,由財產保管員根據庫存及實際需要情況,每月制訂購貨計劃(填寫請購單),經總務主任批准後辦理。

2、如因教學或辦公需要請購計劃外物品時,必須填寫請購單,並按規定由核准部門主管申請,總務處核准後辦理,未經核准的一律不予報銷。

3、各組室所需物品應提前三天填寫請購單,總務處在接到經批准的請購單之日起三天內力爭辦理完畢。(如市場售缺須及時向請購人說明情況)。特殊情況按急事急辦原則處理。

4、購物後,發票、物品必須經財產保管員驗收簽章。再由總務主任簽字後由採購員向財會人員辦理報銷。所購物品不得直接交給請購人。

5、在驗收物品時,發現所缺應及時查究,發生重大差錯必須及時向校長彙報。

6、校財產保管員必須檢查請購之物品有無重複庫存,避免浪費。

餐飲業費用支出報銷制度2

1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後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蔘加,保衛部負責通知,並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2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執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誌的設定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3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4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菸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5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後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6單位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況。

餐飲業費用支出報銷制度3

為了進一步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提高預算執行的有效性,規範經費報銷行為,更好地為教學、科研、後勤等工作服務,根據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及學校的有關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所指經費為科研經費以外的所有各類教育事業經費。科研經費的報銷按照《北中大學科研專案經費管理辦法(試行)》(校科〔20xx〕22號)執行。差旅費的報銷按照《北中大學公務差旅費管理辦法》(校財〔20xx〕2號)執行。

第二條財務報銷審批要求

(一)所有經費支出須符合專案預算和合同規定的開支範圍、標準。單筆支出金額在20萬元以下由經費負責人審批,20(含)—50萬元由經費負責人和財務分管處長籤批,50(含)—100萬元由經費負責人、財務處長和分管校領導籤批,100萬元(含)以上由經費負責人、財務處長、分管校領導和校長籤批。

(二)實行報賬一支筆制度,所有票據嚴禁他人代替單位(專案)負責人簽字。

(三)報賬單位應按要求填制各類報賬單據,註明所報內容、經費專案名稱等資訊,經費審批人在審批時,需在原始憑證上籤批同意報銷的票據張數和金額。

第三條財務報銷稽核要求

(一)票據管理

1、原始票據管理要求

(1)外部發票和行政事業性收據:報銷的發票必須有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監製章,並加蓋發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並且在稅務機關規定的發票使用有效期內;行政事業性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收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

(2)發票專案如客戶名稱(必須為北中大學)、開票日期、內容、數量、單價、金額、開票人、收款人等一律填寫齊全,發票大小寫、鋸齒金額必須一致,書寫規範,否則不予報銷。

(3)為提高報賬效率,5000元以上的單張發票,須由報銷經辦人登陸國稅或地稅發票查詢系統查詢發票真偽,持列印的查詢結果方可報賬。

(4)報銷日常辦公經費的票據時限原則上應在一年之內;科研經費報銷票據原則上不得超過專案執行期限。

(5)原則上不得用影印件或其他證明材料代替原始票據作為報銷憑據。

2、原始票據的貼上要求

所有原始票據必須按要求分類、分專案貼上在北中大學票據貼上單上並填列北中大學原始憑證彙總表,標明票據的數量、金額、支付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3、領款和交款必須有領款人和交款人的簽字以及出納人員的簽字並加蓋現金付(收)訖章。如屬代為領款的,須代理人簽名,不得冒充領款,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4、借款票據要求

(1)借款時必須填寫北中大學一式三聯借款單。借款單必須填寫借款的日期、事項用途、金額、經手人等,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後方可辦理。轉帳結算必須註明收款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帳號。

(2)借款人必須為本校正式職工。

(3)本著“舊款不還,新款不借”的原則,各類借款須在3個月之內報賬或歸還。

5、長途連號車票、定額發票(除停車場的小額定額發票)等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不得報銷。

(二)經費管理規定

1、本校人員各類獎酬金、勞務費、助研費、試驗費、專家諮詢費、臨時工工資和學生獎助學金、外聘專家諮詢費、報告費、答辯費、評審費等費用的發放原則上須直接支付到個人銀行卡中。

2、採購1000元(含)以上的物品按規定通過支票轉賬或使用公務卡結算。

3、通過財政性資金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須事先將採購計劃報國有資產管理處,報賬時須持發票、合同、政府審批和採購的相關資料。

4、各單位購置儀器裝置(含傢俱)單價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採購單價500(含)—1000元且總價大於50000元以上的須持發票到儀器裝置處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5、基建、修繕工程專案按《北中大學基建、修繕工程專案審計實施辦法(試行)》(校審〔20xx〕1號)執行,報銷時須提供發票、合同、工程決算書原件。1萬元(含)以上的修繕工程專案須提供審計處審定的審計報告;1萬元以下的修繕工程專案須提供工程專案管理部門籤批的稽核意見。

6、在商場和超市購買的物品,必須提供有具體物品名稱、單價、數量的明細發票,否則,需提供附有開票單位出具的帶有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與發票金額相符的`物品明細清單或超市、商場的原始機打購物小票,按要求填寫物品驗收單,經單位負責人、經辦人、驗收人簽字方可報賬(經辦人與驗收人不得為同一人)。

7、會議費的報銷規定:

(1)校內舉辦或承辦會議,須提交會議紀要或會議通知以及會議預算(註明事由、天數、參加人數、會議地點等)方可報銷。

(2)參加國際會議由旅行社出具票據的,需附會議通知和情況說明並由單位負責人籤批後方可報銷。

8、學生實習費報銷須持接收實習單位開具的正式發票,如遇特殊情況無法開具正式發票的,必須說明相關理由並開具接收實習單位的收據,由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報銷。

9、郵電費的報銷規定:

(1)各部門辦公電話費可以在行政經費中支出,個人手機、住宅話費不允許報銷。

(2)凡是匯款的郵費或手續費都必須與發票一起報銷。

10、預借收據須填制“北中大學財務處預借收據申請表”,本著“款回單撤”的原則,應在收款同時及時撤銷借條,否則不再出借收據。

11、已報賬需查詢憑證者,須由財務報賬人員協助查詢,未經允許,不得私自翻閱憑證。

12、所有租車業務必須同時附有雙方事先簽訂的有效完整的租車合同和協議。

13、購買禮品、茶葉、菸酒、皮具等不符合要求的票據不得報銷。

14、所有報賬人員應為本校正式職工,不得由學生、外來人員代替報賬。

第四條本規定未盡事宜,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五條本規定校長辦公會通過後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餐飲業費用支出報銷制度4

第一條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之獎金除評核從業人員之間的盡職程度,服務及貢獻程度等給予其評定外,對於員工福利及獎金提成制度,亦詳加規定之。

第二條適用範圍

凡任職滿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員工皆適用之;但部分獎金支付辦法,亦可適用於兼職人員。

第三條獎金結構

本規則所制定之獎金,包括下列十三項:

(一)模範員工獎。

(二)禮貌獎。

(三)最受歡迎獎。

(四)工作績效獎金。

(五)考勤獎金。

(六)激勵獎金。

(七)介紹獎金。

(八)全勤獎金。

(九)-獎學金。

(十)禮金及慰問金。

(十一)小費。

(十二)年節獎金。

(十三)年終獎。

第四條模範員工獎

每月由各門市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之從業人員(含兼職人員)呈人事科評核後,於每月月初在例會中表揚並頒發500元禮券一張,以激勵員工士氣。

第五條禮貌獎

為加強顧客對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並培養同仁間之默契,增加各部門之配合度,原則上每月由各門市主管人員挑選最具禮貌之從業人員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會中表揚外,頒發500元禮券一張以茲鼓勵。

第六條最受歡迎獎

為使同事間能夠相處融洽並讓顧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務親切的態度,每月由各門市全體同仁間推選一名最受歡迎人員,除在每月月初例會中表揚及頒發500元禮券一張外,並於各門市公佈欄內頒佈,同時可讓顧客分享其喜悅。

第七條工作績效獎金

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當月份各人勤務的表現(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出勤率、貢獻度等多項評核)所進行之考核外,並依據考核成績核發工作績效獎金。

第八條考勤獎金

公司依據全年度員工勤務表現及貢獻程度後,並按下列規定發放標準支付之:

(一)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績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

(二)勤務滿半年以上者,其考績成績在85分以上者,則依勤務月數乘以半個月的.本薪比率作為當期績效獎金。

(三)勤務未滿半年者,原則上不予以發放。但表現優異者,可經由各部門主管人員呈人事科評核後,酌量獎勵之。

第九條激勵獎金

為激勵各部門人員締造經營佳績,並爭取自我加薪及自創福利機會,可依照下列規定評核:

各部門平均三年內營業總額/365日(一年)x1.10=月業績目標(基礎目標)

(一)每週內連續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節假日)超過基礎目標,則於次周發放激勵獎金:

經理(副理)1,000元禮券一張

管理職人員500元禮券二張

基層勤務人員500元禮券一張

(二)連續兩週內突破基礎目標時,則在第二週獎金加倍發放。

第十條介紹獎金

公司所屬各部門人員介紹他人到本公司服務並經人事科面試考核後任用,滿六個月以上且無違反公司規定者,則給予介紹人員獎金3,000元,但未滿六個月即離職者,則不予以發放。核發的獎金應於被介紹人員滿六個月後,與薪資合併發放。

第十一條全勤獎金

員工在規定勤務時間內按時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規定予以獎勵之:

(一)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時,則每月發放全勤獎金1,000元以茲鼓勵。但以正式任用人員為限。

(二)兼職人員(含計時、計件人員)執行勤務時間,累計達176小時以上,無請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時,則給予全勤獎金500元以茲鼓勵。

(三)會計年度期間(從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員及兼職人員,全年度皆為全勤者,於農歷過年後第一天上班團拜時,當場予以表揚併發放3,000元獎金以茲鼓勵。

(四)新進人員自任職日起至會計年度終了為止,任職滿6個月以上無缺勤記錄且考績成績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項之資格,可給予其獎勵。

第十二條獎學金

為鼓勵在職人員發揮所長,利用勤務時間外作自我充實進修,進而帶動全體同仁間提高各人之專業素養所制定之獎金而言。其規定如下:

(一)會計年度期間之季考績,連續達85分以上者,可以申請獎學金資格。

(二)申請人應於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包括、在學證明、繳費收據等),並經人事科評定通過後,予以支付。

(三)獎學金之發放標準如下:

(四)獎學金適用範圍,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員,服務年資滿一年以上者為限。

第十三條禮金及慰問金

公司經營方式以大家庭為不變原則,對於員工之婚喪喜慶及傷殘住院時,可按員工服務年資,從福利基金中提撥相等之金額作為慰問祝福。

(一)結婚禮金

依申請人之職位年資基準額的100%計算之。

(二)住院慰問金

1.因業務上之傷殘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門主管人員,應當即代為辦理勞保手續外,並支付該員工年資基準額鎝70%作為慰問金,另30%則以購買慰問品。

2,非業務上之傷殘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該員工年資基準的30%作為慰問金,另20%則購買慰問品。

(三)喪亡慰問金

1.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喪亡者,則依該員工年資基準額的100%發放之。

2.本人喪亡者,除由各部門直屬主管代為申·請勞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職者,則依該員年資基準額的300%撫卹之;非因公殉職者,則依年資基準額的100%撫卹之。

(四)生產慰問金

任職滿一年以上之已婚婦女(不含兼職員工),除依勞動法]之規定給予留職停薪及代為申請勞保醫療支付外,並依年資基準額的30%作為慰問金,另20%則購買慰問品。

第十四條小費

小費之計算期間從當月月初起當月底為止,並與當月薪資一併發放。小費之發放標準如下:

當月各門市小費總額/各門市總人數=小費平均金額

(一)正式任用人員及兼職人員(定期契約人員),可依上列公式計算所得之金額按全額支付之。

(二)假日計時人員之小費,則依上列公式計算所得金額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當月勤務日數超過15日但未滿30日之正式任用人員,則以支付平均基準額的三分之一為基準;兼職人員勤務日數超過15日-30日末滿時,則支付平均基準額的四分之一。

(四)新進員工勤務時間未滿一個月或當月申請離職之從業人員,原則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條年節獎金

公司為加強員工向心力並犒賞員工平日之辛勞,於端午節及中秋節分別給與酌量獎金以茲鼓勵。其支付規定如下:

(一)滿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員,則支付全額獎金;兼職人員(不含計時、計件人員)服務滿一年以上者,則支付半額獎金。

(二)滿六個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員,則依實際勤務月份÷12X獎金額,即為該期間年節獎金;兼職人員則不予以計算。

(三)未滿六個月以上之從業人員,則不予以計算。

(四)支付金額,則由公司視該人營業成績,另行制定之。

第十六條年終獎金

公司視當年度經營狀況及各人對公司貢獻程度、出勤率、考績成績等多項評核後,依其成績比例發放;其規定如下:

(一)服務滿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員,則支付基本薪資一個月份作為年終獎金;兼職人員則採取半額支付。

(二)服務滿半年以上者,則按實際勤務月數比率核算;兼職人員則不予以支付。

(三)服務未滿半年以上者,則不予以發放。

第十七條內部創業制度

凡任職在副理職位以上之高階主管人員,始具內部創業資格,並可在公司所開發之新營業地點內自由投資,但投資持股比例則須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第十八條修訂

各部門對於本規則有任何疑義產生時,則由各部門主管彙整後,呈報人事科代為釋疑義;尚若有修訂之必要時,則應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議方案後,呈報董事會評核之。

第十九條施行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餐飲業費用支出報銷制度5

1、酒店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

2、強對費用的管理的'控制,酒店各部門應在每一經營期間開始之前,先做出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3、各部門費用發生時,先由經手人填寫經費報銷單,並將原始單據及費用明細單貼上於後面。報銷單內容要填寫完整、準確、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不得塗改。

4、對預算內的費用開支,經手人填單後,經部門主管(主管經理)籤批,由財務稽核、總經理簽字後方可開支報帳,對預算處的費用開支,經主管經理籤批後,由財務部稽核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准。

5、對於需要預付的款項,由簽訂有關,協議的部門或經手人填寫付款單:對涉及其它業務部門的費用帳單,應交有關部門審驗查認:對預付款項,會計人員應與合同認真核對後,報總經理批准簽字。

6、財務部會計收到手續齊全,填報金額,正確的經費報銷單後,由會計核對開出現金付出單或銀行轉帳支票等,並加蓋印章,出納據以支付現金及轉帳。

7、月末,會計根據經費報銷單及資金付出憑證,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正確歸集各部門經營費用,報出本月經營費用、管理費用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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