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盤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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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盤點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餐飲盤點制度

餐飲盤點制度1

(1)盤點的主要功能

盤點為倉管人員及使用單位在物料管理上重要的一項工作,盤點後的資料在庫存管理上有很大的參考價值。盤點具有下列3項主要的功能:

①財務部門記賬的依據

盤點本為會計作業中的一項工作,它有記賬與稽核的雙重功能。

②投入產出控制的依據

營業單位要了解營運後各項產品或物料的應產率是多少,精確的盤點是必要的。

③訂貨與採購的依據

當採購人員要採購貨品或訂貨時,該項物品過去的耗用情形及現有的庫存資料是必要的參考資料之一,而此一資料亦必須經由盤點之後的資料計算而來。

盤點資料的正確性,是盤點工作最重要的一環。不正確的數字會讓管理人員作出錯誤的決策,因此當盤點工作進行時,仔細、耐心、翔實是必備的要件。

(2)盤點作業規定

盤存清點,等於是健康檢查,由此方能知道今後的管理對策。所以對盤點工作要求,一要徹底、迅速、確實,二要追求與分析發生錯誤的原因,因此在執行上,要求注意的事項有:

①物料的編號名稱要求與賬冊相符。

②物料的單位與數量要作確實的清點。

③物料的品質要求按性質妥善地保護。

④物料的規格與存放地位置與賬面所注確實相符。

⑤物料存量勿超過最高存量或最低存量的基準。這樣做的優點在於能直觀看出當月消耗金額。

進出物料賬目要確實,報表要迅速,要有簿記登入貨卡及收發日報表,其內容包括收發物料編號、名稱、規範、單位、收發數量等。月結盤存明細表的內容為上期結存量、本期收入量、本期發出量、本期結存的數量、單價、金額等。盤點作業必須在會計部門的監督下進行。每個月底,會計部門應清點實際存貨並核對存貨清單,同時製作一份超額與缺額存貨單送交經理部門。在儲藏室記憶體放過90天貨品即視為逾期存貨,儲藏室主管應每月製作一份逾期存貨清單送交廚房及餐飲經理,以便他們設法耗用這類滯銷的貨品,以免長期存放所造成的腐敗或損失。

(3)料的盤點

①食品的盤點

確定庫存食品的總值,可顯示出庫存食品是否太多或者太少,以及庫存食品的總價值是否符合本店的財務政策要求;是否積壓太多資金;以適時調整庫存。

可將某種食品的利用率和它的銷售額作分析比較,從而評估其獲利的情況。

可將某一特定時期的實際存貨價值和賬面存貨價值互作比較,這可以明顯看出任何差異之處,以及倉庫管理員的工作效率。可以防止損失及失竊。

查出利用率不高的食品,可以提醒採購人員及主廚等注意,並作為淘汰的依據。

確定各種存貨的利用率,並適時檢查其使用或食用期限是否逾期。

盤點清單應當印製成一種標準格式,而其編排必須和各個儲藏室所在的位置順序相配。這樣方可使盤點工作做起來輕鬆、快速、有效率,而且不致遺漏。

②飲料的盤點

確定倉庫中所有飲料的總價值,用以評估儲存量是否適當,是否符合本店的財務及營業方針。

比較某一時期的庫存飲料實際價值是否和存貨賬面價值相符。防止失竊及檢查安全管制系統。

確定存貨出入的流動率。查明銷售量太低或迴轉太慢的飲料,並考慮予以淘汰。

庫存飲料的一年中流動率最理想的是1/6,也就是平均庫存量相等於兩個月的供應量。如果不能達到這個標準,就得進行檢查每一品牌飲料的流動率,以便及早發現何種飲料的流動率太低,而採取必要的'措施。

(4)物的盤點

①消耗品的盤點。

應每月實施一次,勤加盤點,追求損失原因與責任,以避免竊盜散失等事情發生。

②非消耗品之盤點。

每年必須作一次徹底的盤存清點,藉以檢查與瞭解該物品的使用情形。

餐飲盤點制度2

第一條 目的

為求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並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

第二條 盤點範圍

(一)存貨盤點:係指原料、物料、商品、零件保養材料等。

(二)財務盤點:係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三)財產盤點:係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而言。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裝置。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第三條 盤點方式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材部門或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科與會計科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經管專案500項以上時,得采取重點盤點。)

(三)月份檢查由檢核部門(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後,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四條 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事業部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覆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及事業部經管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四)盤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資料工作。

(六)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專案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定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八)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第五條 盤點前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由財務部門主管於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專案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核定後,公佈實施。

(二)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並置標示牌。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並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賬冊應於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賬面數調整為正確的賬面結存數後,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並予以標示。

第六條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一)財務部門應於呈報總經理,經核准後,簽發盤點通知,並負責召集各事業部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後,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於各生產單位於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採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准後,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儘量採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於確定後,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後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於“盤點統計表”,並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於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後,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後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彙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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