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司工作細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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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公司工作細則通用1

1、部門為五天工作制,每日8:30至17:30,週六,週日為公休。

廣告公司工作細則通用

2、每週一,三,五上午9:00為例會時間,安排工作,務必準時參加。

3、公時間內,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杜絕私人電話。

4、不準在辦公室會客,如有業務客戶來訪,須提前報告主管領導,安排會客時間和場所。

5、辦公裝置有專人管理和使用,不得亂動亂用電腦,描儀,影印機,印表機等辦公用品。

6、外出採訪要提前報告主管領導,以保證採編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採訪工作順利進行。

7、採編人員外出領取專用認刊書要登記備案,領取人員簽字。如未能簽單應及時交回主管部門,在編號處簽字,可在下一次採訪時使用。

8、專用認刊書系報社與客戶之間的法律文書,採編人員作為報社的業務代表,與客戶簽單後,需將認刊書(原件),文字材料,照片一併交回主管部門,做為製作版面和依法備案之用。

9、採編人員為客戶撰寫的文章,一律使用中國改革報社文頭紙列印,校對無誤後傳真或送達客戶審閱,重要文章需由主管領導把關。

10、提取支票前,要報告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將安排車輛和財務人員去領取支票;如客戶支付的是現金,應提前請示主管部門,原則上不能用現金結算。

11、採編人員要嚴格遵守部門的規章制度,不能做有損報社形象的任何事情,一經發現解除合同,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廣告公司工作細則通用2

一、總則

1、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之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公司員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關法令外,悉依本規章辦理。

本規章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僱用之從業人員而言。

二、聘用

1、全公司員工錄用以寧缺勿濫,行業精英為原則,在核定編制內,錄用能勝任崗位工作,素質較高的人員,公司正式員工一律簽署聘用勞動合同。

2、本著公開招聘、嚴格考核、擇選錄用的原則,採用社會招聘、人才交流機構介紹、本公司員工推薦、個人自薦等形式進行招聘。

3、應聘人員經面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後,由人事部門填寫錄用手續並籤《試用員工協議》,進入試用期。

4、試用人員試用期均為1-3個月,試用期間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期滿後由人事部門填寫《員工轉正檔案表》,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提出鑑定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享受轉正後工資待遇,但不享受公司正式員工的房貼及保險,員工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後,成為公司正式員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視員工表現,最長可延遲至員工工作滿半年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成績優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

5、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業績欠佳或嚴重違反有關規章制度,公司有權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僱。試用未滿1周者,不發工資。

6、試用人員於報到時應向人事部繳驗下列證件:

個人身份證明

人事資料卡(個人簡歷)

本人免冠登記照片二張

其他如要之檔案(如專業資格合格證或學歷證件等)

三、辭職、辭退、解聘

1、公司員工因故提出辭職,應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員工個人辭職應寫《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送人事部門報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後,人事部門給予辦理相關手續,未按規定程式辦理者,人事部門將不予受理。

2、申請辭職者,未經總經理審批之前,須堅守工作崗位、經批准後,不再安排具體工作,該員工應按公司要求交接工作和辦理財物移交手續,其間只發基本工資,免除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從員工正式離開公司之日起停發薪金。

3、公司辭退員工,由人事部門在徵得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意見後,向被辭退員工提交解聘通知,並要求限期辦理手續,因特殊情況經人事部經理批准,可適當延長辦理時間。

4、公司辭退之員工在辦理所有移交離職手續期間,公司只發給基本工資,免除其它一切待遇,從員工正式離開公司之日起停發薪金。

5、公司辭退員工有特殊原因時(嚴重違法、違紀、嚴重失職等),經總經理審批同意之日起立即停發所有薪金。

6、離職者佣金結算自離職之日起1月內支付60,預留40在3個月內結算。

7、完備離職手續:

1)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必須辦理離職手續,否則公司按曠工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到人事行政部領取《離職通知書》;

(2)辦理工作交接事宜;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檔案、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清算與公司有關的來往帳目;

(5)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2)、員工違約或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其在勞動合同期內產生的有關費用。

3)、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協議)、此合同(協議)與合同書,共同生效,具有同等效應。

四、勞動合同

1、新員工6個月試用考察期滿,即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

2、合同期限: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工作成績簽定的合同年限為以下2種:

1)公司與主任、經理級員工簽定2—3年的個人勞動合同。

2)公司與其他級別員工簽定1年的個人勞動合同。

3、簽定合同程式:

1)由人事行政部指導新聘員工《勞動合同書》;

2)由人事行政部稽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

3)《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簽定後,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人事行政部備案,一份交本人);

4)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4、簽定合同後雙方權益:

1)員工在合同期內,享有公司規定的各項薪金及福利待遇;

2)員工應嚴格遵守合同內各項規定,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

3)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製度或犯有嚴重過失的員工,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4)如對合同內容存有異議,應在領取合同後1月內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質詢,雙方協商解決;

5)協商無法解決者,可向當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

5、合同的解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徵得總經理同意後,公司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5)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7)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因未及時通知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和合同法規處理。

五、兼職聘用人員管理

1、公司根據不同的情況與兼職人員簽定合約,合約期限為一年,可以續簽。

2、兼職人員不需經過試用期限,不定級,每月一次性發薪,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活動及春節例外);

3、離職不給予任何補償。

六、實習人員的管理

1、公司錄用的實習人員可分為兩類:

1)有薪實習

2)無薪實習

2、實習人員不與公司簽定合約,但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3、實習人員須在人事行政部辦理登記手續。

4、實習人員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實習人員表現特別優異者,經公司認可,可轉為公司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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