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司業務管理制度

來源:果殼範文吧 1.08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廣告公司業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廣告公司業務管理制度

為保證本公司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正常的經濟活動,加強自身管理,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據《廣告法》的規定,制定以下四項制度。

一、廣告業務承接登記制度

公司對承接的廣告業務應先指定專人負責登記,並根據廣告的內容和廣告客戶提出的宣傳要求,按照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四條規定,收取以下廣告證明。

1、營業執照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資格的證明檔案;

2、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內容出具的證明檔案:

3、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其他證明檔案: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進行審查的廣告,應提供廣告審查機關批准檔案。

沒有提交廣告證明的,公司登記員須向廣告客戶索要。

二、廣告業務稽核制度

登記並收取了廣告證明之後,由公司審查人員進行審查。根據《廣告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查驗有關證明檔案,核實廣告內容,廣告審查人員要把廣告內容、廣告證明和廣告管理法規進行對照和全面審查。

廣告審查的內容:

1、審查廣告客戶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符合《廣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廣告客戶是否真實合法的組織。

2、審查廣告是否真實。

依據《廣告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應注意審查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a.廣告的語言文字要真實,畫面表現也要真實,廣告構思符合客觀事實。

b.注意廣告中有無虛構或隱瞞事實真相,誇大宣傳。

c.廣告內容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以致誤導消費。

3、審查廣告的合法性。注意廣告內容和廣告表現形式是否合法。

a.審查廣告中有無廣告管理法規規定禁止出現的內容,也就是廣告中有無涉及到《廣告法》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等規定中禁止出現的情形。

b.審查廣告宣傳的表現形式是否合法,根據《廣告法》第十三條規定,不得以新聞報導形式釋出廣告。

制度大全。

c.審查承攬的廣告是否是規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違反《廣告法》中第十八條規定。

d.審查廣告是否違反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在審查時,有疑問的,審查人員應主動向廣告監督部門徵求意見,瞭解有關規定。

e、審查人員審查後提出審查意見,交複查人員進行復查。

4、複查。

廣告負責人或廣告複審人員對廣告和廣告證明覆查,確認手續齊全的,由負責人簽字,並指定專人負責,向工商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廣告的審批手續後,方可投入製作。確認手續不全的交由審查人員通知廣告客戶補充提交證明或不予承接。

三、廣告合同管理制度

1、廣告合同管理人員應領會依法簽訂廣告合同的意見

2、在簽訂廣告合同中,必須做到認真細緻,明確各方面的權利、義務。一方面是維護廣告市場正常秩序的保證,另一方面也是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必要措施。

3、廣告合同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如下廣告合同的內容和種類:

內容:

a、數量或質量;

b、價款或酬金;

c、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d、違約責任;

e、糾紛的解決方式

種類

a、廣告發布業務合同;

b、廣告製作合同;

c、廣告市場調查合同;

d、廣告代理協議書 。

四、廣告檔案管理制度

1、廣告檔案管理人員應有高度責任感,認真負責管理好廣告檔案

2、廣告檔案是廣告活動當事人分類儲存的廣告樣件及相關證明、檔案和資料,廣告檔案管理人員應該管理好如下內容:a、設計、製作、代理、釋出的廣告樣件;b、廣告合同;c、承接登記記錄;d、全部有關證明檔案和有其有效複製件;e、廣告審查員和審查意見;f、在條件許可下爭取建立釋出效果及反饋的記錄;g、其他與該廣告有關的檔案資料。

3、定期檔案檢查、清點、歸納、妥善保管,方便查閱。

4、廣告檔案資料儲存時間一般自廣告最後釋出之日起儲存兩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