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廣告合同集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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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廣告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的廣告合同集錦5篇

廣告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受讓人通過掛牌交易(拍賣競買)獲得出讓人位於:_________,規格: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朝向:_________的廣告位置使用權。廣告序號為:_________。

二、本合同項下出讓的戶外廣告位置的用途為釋出廣告。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原則上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現下列情形的按以下約定順延執行:

1.拍賣(掛牌交易)的廣告位已有廣告設施的,給予30日的寬限期,用於辦理設計、製作、釋出等報批手續。

2.拍賣(掛牌交易)的廣告位無廣告設施的,給予60日的寬限期,用於辦理設計、製作、釋出、破路、電增容、園林等報批手續。

三、本合同項下的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為淨值,相關稅費款各自分擔),其中出讓人得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上繳市財政的城市資源佔用費收取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以上款項受讓人必須於成交之日起17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當事人權利義務

1.出讓人有權監督受讓人按照合同約定的使使用者外廣告位置和釋出廣告行為;

2.當合同解除條件成立時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當受讓人未按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付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超過繳款期限十天以上(含十天)的,受讓人除按規定繳納滯納金外,受讓人還應補交廣告位置使用權佔用時間的資源費(按拍賣、掛牌交易成交價每天的平均價計算),出讓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將受讓人之前所交納的一切款項全部上繳市財政,收回出讓的廣告位置使用權,限期拆除已釋出的廣告,愈期不拆除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強制的拆除。在受讓方欠款末繳交之前,出讓人有權提請相關職能部門暫停受讓人辦理新的有關廣告方面手續,並取消受讓人蔘加同類廣告標的拍賣、掛牌交易資格。

4.出讓人應當為受讓人在其戶外廣告位置設定廣告設施和釋出廣告提供方便,並積極協助受讓人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辦理戶外廣告發布等相關手續。

5.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內,如遇市政建設、城市規劃調整等特殊情況和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確需提前收回使用權,出讓人應當提前書面告知受讓人,並根據收回時的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剩餘年期退還使用費(退還金額以拍買或掛牌交易確認書的價格平均天數為計算年期標準)。

6.受讓人可在取得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位置上建設廣告設施,經營釋出廣告業務和自我形象宣傳、釋出公益廣告。

7.廣告的設施及其附著物所有權人,在廣告位置使用權期限內,若遇政府徵用、拆除廣告設施及其附著物時,享有受補償的權利。

8.受讓人未經出讓人許可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和贈予全部或部份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不得擅自改變或增擴廣告版面。

9.受讓人取得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後必須按照拍賣(掛牌交易)設定的規格、尺寸、形式和要求設定廣告設施和釋出廣告,閒置空版面不得超過7天,在沒有商業廣告時,必須釋出自身廣告或公益廣告(內容需經市工商局稽核)。具有燈光效果的必須於每日晚_________,夏令時(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_________開燈,節假日等特殊情況,應按照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指令開閉燈光。

10.受讓人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政策,不得經營釋出國家廣告法規明令禁止的廣告,自覺維護社會公德。

11.受讓人應按照相關規定,向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廣告設施建設審批手續,辦理廣告發布審批手續。

12.廣告位置設施的維護、清洗,實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對損壞或不潔的設施應及時予以維修和清洗。廣告版面的維護、清洗由廣告經營釋出者負責。因廣告設施損壞或其它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傷害、財物損壞或公共設施損壞的,由廣告經營釋出者負責賠償。

五、合同解除的條件

受讓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受讓人必須在合同解除後三日內按出讓人規定將現場清理完畢,恢復原狀。

1.未經出讓人同意,受讓人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和贈予全部或部份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

2.取得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後,未及時釋出廣告(商業、自身或公益廣告)、閒置造成空版面超過七天的;

3.因違反廣告管理法規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告誡或處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4.故意毀損或破壞用於釋出廣告的設施及其附著物的。

5.受讓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期付款的。

6.受讓人未經出讓人同意,擅自擴大版面,影響和破壞周圍環境或他人利益,或擴大版面後在不影響他人利益和公眾利益及安全前提下,不按拍賣(掛牌交易)的平均價增補使用費的。

六、違約責任

1.出讓人無正當理由提前收回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應當按剩餘年期使用價格的10%支付違約金。

2.出讓人因產權糾紛或因出讓人的其它原因造成受讓人無法設定廣告設施、釋出廣告,視為違約,應支付給受讓人違約金,違約金按照成交價的10%支付或按照剩餘年限使用價10%支付違約金。

3.因受讓人的行為致使合同解除條件成立的,除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繳受讓人已交付的款額外,受讓人還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將現場恢復原狀,並按剩餘年期使用價格的10%支付違約金,若逾期無法恢復原狀的,視為受讓方放棄對其所設定的用於釋出廣告的設施及其附著物的權利。

4.受讓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及義務,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受讓人無權請求退還已支付的款額,並按剩餘年限使用價10%支付違約金。

5.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人規定的形式和要求設定廣告的設施,出讓人有權責令限期整改,若受讓人不按期整改,出讓人有權拆除,拆除費用由受讓人承擔。因受讓人設定廣告設施在施工時,或今後廣告設施在使用過程中損壞,影響到周圍環境或公共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或傷害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6.受讓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開閉燈光的,每次未開閉燈光的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計支付違約金給出讓人,供電部門停電或電源等故障造成不能按時亮燈的除外。

7.受讓人管、護不到位責任,造成廣告設施損壞時,經出讓人三次催告修復,受讓人仍未修復的,出讓人有權組織維修,維修費用由受讓人承付,並按維修費額的50%向出讓人支付違約金。

七、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出讓期限屆滿,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受讓人的戶外廣告使用權隨即終止。對於用於釋出廣告的設施及其附著物,屬受讓人投資設定的,由受讓人自行處理,拆除收回(折舊轉讓或拆除恢復原狀)。

八、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其它本合同無規定的任何事由出現,當事人應視為經營風險,均不免責。

九、其它補充條款

1.合同簽訂後,受讓人對拍賣(掛牌交易)成交所得的戶外廣告,因規劃建設需要拆除、移位,或基礎施工確需破路動工的,由受讓人負責實施。

2.受讓人要按拍賣(掛牌交易)時出讓人規定的統一式樣製作,基礎和結構及其安全性由受讓人按照有關規定請有資質的設計部門統一設計和請有資質的監理公司進行施工監理,並將廣告構架設計圖紙、施工監理合同等檔案報市燈管辦備案,領取XX市戶外燈光廣告建設許可證後,規範製作、監理施工。

3.如遇市政建設、城市規劃調整等特殊情況和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出讓人確需提前收回受讓人依法取得的戶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出讓人應退還受讓人已交的剩餘年限的佔用費(退還金額以拍賣、掛牌交易確認書的價格平均天數為計算標準),並按照廣告構架使用年限拆舊給予受讓人適當補償,受讓人應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拆除廣告設施及其附著物,本合同隨即終止。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附件、拍賣(掛牌)標書、規則、成交確認書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1份,市財政局執1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廣告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家樂福國際商廈專案廣告推廣工作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家樂福國際商廈專案廣告整合推廣工作。附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討的工作專案內容,(見附件一,共5頁)。

二、服務時間:一年

201___年___月___日至201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工作時間將視甲方專案實際執行時間做出相應調整。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以書面《專案委託單》(見附件)形式下達工作要求給乙方;

2、甲方提供工作專案所涉及的準確產品功能資訊文字;

3、指定工作專案對接人及專案負責人代表甲方與乙方對接;

4、配合乙方完成雙方即定的專案時間目標及績效目標,如因甲方配合不利造成專案延期,乙方只承擔邊際責任;

5、甲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專案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四、乙方責任:

1、乙方需嚴格執行從業標準,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見附件四)。

2、乙方負責甲方專案廣告代理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洩露甲方商業祕密和乙方為甲方策劃服務的任何內容(含未定構想)。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專案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專案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專案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專案委託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專案委託單》籤認的專案,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於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專案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專案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專案營銷部分

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營銷策略 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係策略 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 vi系統建立與設計

第二階段---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 第三階段--- 專案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 第四階段--- 專案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專案招商部分工作內容

3、乙方需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進行專案管理(管理條例見附件三)。

4、乙方需按工作專案需要擬定進駐手冊,派出品牌組工作成員駐紮專案所在地。

5、乙方的品牌管理中心不得同時服務於甲方競爭品牌。

五、服務形式:

1、甲方以《專案委託單》的方式下達要求服務內容、時間,未經甲方《專案委託單》籤認的專案,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也可以不予接受。

2、乙方在深圳設立品牌管理中心,品牌中心不少於6人(含策略總監、品牌總監文案、客戶人員、平面設計師及環境設計師等),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六、合同金額: 經雙方友好協議,家樂福國際商廈整體專案廣告服務費用確定為¥ 0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1、廣告服務費用包含專案工作內容共四大項,(詳見附頁一,共5頁)

a 專案營銷部分1/ 市場深度調查分析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3/ 整合營銷策略4/ 整合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5/ 促銷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6/ 公共關係策略7/ 第二營銷渠道開發策略

b 品牌識別系統建立與設計部分 (按工作階段劃分) 第一階段--- vi系統建立與設計第二階段--- 銷售氛圍及現場包裝應用系統設計第三階段--- 專案宣傳物料及戶外廣告設計第四階段--- 專案宣傳媒體廣告創意設計

c 專案招商部分工作內容1/ 招商市場調查分析 2/ 市場形象及品牌形象定位 3/ 整合招商策略4/ 招商傳播與媒介策略的制定 5/ 招商活動策略及載體選擇 6/ 公共關係策略 7/ 第二招商渠道開發策略

d 專案招商涉及的設計部分1/招商系列及事務用品 2/導示系統設計 3/專案招商形象系統 4/招商氛圍包裝 5/戶外廣告類6/招商印刷宣傳物料實施 7/影視廣告類 8/媒體廣告類 e 媒體軟性宣傳文章撰寫

2、以上廣告服務費用不含製作費用及與第三方發生費用,如:印刷製作、tvc拍攝製作、平面拍攝、輸出菲林等費用。

3、以上服務費用不含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專案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所發生之差旅費用。乙方品牌服務人員來往機票費用由甲方具實報銷。

七、付款方式:

1、 雙方在簽定服務協議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廣告服務費總金額的

30%,即人民幣 元整(¥ )做為首期款;

2、 專案正式開售一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廣告服務款項 ,金額為專案廣

告服務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3、 專案正式開售的五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專案整

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4、 專案正式開售的九周後,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專案整

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元);

5、 專案正式開售的`十三週後,甲方支付乙方第五期廣告服務款項,金額為專案

整合推廣費用總金額的15%,即人民幣 元整(¥ 00元);

6、 本協議廣告服務費用餘下的1 0%,即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0元)在專案廣告服務期滿後支付。

7、 乙方品牌中心工作人員至專案所在地及全國各地布展、組織會務等來往機票

費用每月由甲方具實報銷。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相關工作,或者工作態度消極,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合作;

2、甲方未按照合同書按時支付設計費用,乙方有權不提交正式宣傳設計電子檔案及樣稿,並向甲方按相關規定收取滯納金(未付金額的0.5%/天)。

3、乙方設計的作品,如在版權、肖像權、著作權、攝影權等方面侵犯了第三者,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訴訟及賠償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智慧財產權歸屬:

乙方提供之專案策劃設計服務成果,甲方已簽收且已支付專案費用全額,則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擁有本專案作品發表的署名權。

十、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解決,協商不成則訴於轄地法院。

十一、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雙方簽章生效。合作到期後,雙方視合作情況另行確定是否續繼合作。

2、本協議的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廣告推廣工作專案分解(共五頁) 附件二:《專案委託單》附件三:《品牌管理中心的管理條例》附件四:保密協議書 (下無正文)(備註:此費用純為策劃設計費用,並不包含模特費、攝影費、製版費、菲林費、打稿費、印刷費、製作費等其他費用)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叄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作為乙方前期工作啟動費用;

2、乙方提交市場調研策劃報告後,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叄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

3、乙方設計出整體vi應用系統及戶外廣告並由甲方認可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費用20%,即人民幣叄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

4、乙方設計出開盤前所需銷售資料方案並由甲方簽字認可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即人民幣叄萬陸仟圓整(¥36000.00元);

5、開盤後一個月,乙方設計出銷售期所需銷售資料方案並由甲方簽字認可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即人民幣壹萬捌仟圓整(¥18000.00元);

6、開盤後半年內,一期專案廣告的跟蹤服務完成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餘款,即人民幣壹萬捌仟圓整(¥18000.00元)。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與設計相關的各種必需資料和政府批文等必需的所有檔案,以確保乙方準確地掌握有關設計要素;

2、甲方提供不合法的廣告內容或要求乙方釋出不真實的廣告內容所引起的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代理期間,甲乙雙方應委派專人負責對接工作並定期舉行專案分析會,甲方委派工作內容應以書面的形式委託;

4、雙方須積極配合並進行不定期交流,甲方須在約定期內完成校對工作,因延誤校稿而導致的延期由甲方負責;

5、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書面工作檔案及時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

定稿方案實施後的任何影響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收取每期費用後3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提供本期所有電子版工作成果;

7、專案進行過程中未涉及內容並需要由乙方完成的,雙方另簽單項工作合同予以確認;

8、代理期間雙方各項行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

9、甲方應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執行付款,以便乙方順利開展專案工作;甲方結清本合同工作費用後,甲方擁有乙方所提供方案的使用權;乙方承諾工作期間嚴守甲方經營機密,恪守應有的職業道德;

10、乙方需到專案駐場,時間要求為市場調研期15天,開盤前設計工作時間20天,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確定活動節點,且活動節點期間乙方駐場每次不少於3天;

11、乙方到專案服務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12、本合同價格包含稅費,乙方收款後三個工作日內開據發票給甲方。

六.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合同;

2、本合同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無效,雙方有權訴諸法律解決;

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 方: xx房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乙 方: x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廣告合同 篇3

合同編號:116392

甲方:

乙方:葫蘆島XX公司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就乙方牆廣告發布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外牆租賃給乙方用於做廣告,甲乙雙方最終協定租賃的牆面規格為:長,寬,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

二、地點。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賃費用按年計算,每年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合計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2、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________年預付款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3、餘款結算:自第________年起,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次年費用。

四、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合同期內,甲方負有保護廣告畫面不受損害的責任,甲方不得擅自拆除廣告牌。

2、合同期內,甲方確保廣告牌表面乾淨、整潔,無其他單位粉刷張貼的各類小廣告等。

3、合同期內,甲方確保廣告牌附近無胡亂堆放的雜物等阻擋視線、影響宣傳效果。

4、乙方委託第三方安裝廣告牌時,甲方同意其因安裝需要合理進行的鑽孔、焊接等操作。

5、合同期內,甲方全權負責對工商、稅務等部門進行解釋等工作。

6、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無意續簽,廣告牌整體仍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扣留或佔用。

7、合同到期前兩個月,甲方需口頭或書面告知乙方,徵詢是否續約;在未得到乙方肯定答覆的兩個月內,甲方需做好牆面的保護工作,不得作為他用。

8、如廣告牌因非人為因素髮生較為嚴重破損(螺絲鬆動、噴繪面破損、鐵架斷裂等),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維護。

乙方責任

、乙方投放的廣告內容要健康,設計美觀大方,不應減損該區域原有的美觀效果。

2、合同期內,乙方有權根據需要隨時撤換廣告內容,每次更換廣告牌不需另行付費。

3、乙方委託第三方安裝廣告牌,因第三方施工質量問題引起的系列安全事故,均由第三方負責。

4、合同結束後,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合同期滿,招商廣告未到期的,租賃費用按日計算支付給甲方,費用是年費的平均值。

五、處罰責任:

1、甲方未能保護好廣告面,致使廣告牌人為破損,扣除%的租賃費。

2、乙方提供的廣告嚴重損害附近民居形象、影響惡劣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3、甲方私自允許其他單位擠佔乙方廣告位安裝廣告牌,乙方有權提出抗議,對乙方處以元人民幣(大寫:)罰金,甲方立即停止與其他單位的合同,恢復合同規定乙方應當享有的牆體面積。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執兩份,甲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聯絡方式:

乙方:葫蘆島XX公司

聯絡方式:130XXXX035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甲方廣告的製作及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廣告牌製作規格:長__ __米,寬_____米 寸負責,若有出錯由乙方負責。

2、材質(附製作材料規格要求清單):

3、要求:按照甲方的施工規範要求施工(附施工要求圖紙),店招版式按雙方確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施工圖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依照雙方的約定或附件為準則。

2、 要求製作安全、牢固、美觀,平整,發光字基本均勻。

3、 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術規範及數量進行,如甲方改變或增加數量則需增加相關費用,如甲方為了省電等原因改變或減少數量則乙方不為光源的效果負責。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廣告牌製作費(即協議總價款):共計人民幣_元,大寫 整。

2、支付方式:A.合同簽訂時甲方預付百分之五十工程款計_____元。B立柱起來後再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三十;

C、製作安裝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三日內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項計______________元。

四: 工程期限

1、自協議簽訂甲方預付工程款之日起____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A、甲方:

1、辦理廣告牌設定、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如因店招的相關手續未完善所導致的後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有權對乙方的製作提出合理的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施工場地和時間,以及相關的水電等事宜。

4、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按照雙方約定的售後服務提供售後支援。

六:關於驗收

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十天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十天內不組織驗收,視為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

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如超過合同規定付款時間30日內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裝的廣告牌並做自行處理,同時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店招廣告,

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相關規定。如未達到相關規定,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八、因廣告所產生的責任的承擔:

1、在本廣告的製作、設定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規範的勞動操作規範進行生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勞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均與甲方無關。

2、由於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九、售後服務: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專案,燈具光源保修半年。亞克力塑板顏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種,按廠家質保為準,門頭廣告牌結構(牢固)性質保叄年,人為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2、如出現保修之範圍,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小時內作出維修安排答覆,24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處理。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一方無法合理控制的、阻止並妨礙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協議義務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其它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騷亂等。如果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則該方可暫停履行其合同義務,並在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以及受影響方需採取的措施等。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最大努力盡量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響。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1、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本著互相理解、互相幫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2、 如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一經簽字即生效,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因地域原因,本協議傳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廣告合同 篇5

1.廣告牌設定地點:規定於乙方建築物屋頂前側(靠近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廣告牌須根據本合同所附圖面設計的尺寸設定,其重量及結構須以不影響本建築物的安全為原則。

2.甲方須支付乙方廣告設定費,每年_________元整,並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時,先支付總費用的30%,計_________元整。

b.廣告牌設定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廣告牌設定完成日),支付餘額_________元整。

c.自第二年始,應於該年1月15日之前付清該年年設定費的金額。

3.有關廣告牌的設定、維護、管理、拆除及拆除後建築物設定部分的原狀恢復等,一切費用與責任悉由甲方負擔。

4.若有下列情形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廣告牌

a.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設定費;

b.廣告牌因設定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廣告牌設施發生危險時;

c.甲方一個月內未曾派人對該廣告牌進行管理、維護。

5.按本合同的約定撤除廣告牌是甲方的義務,若於甲方指定期限內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違約金,直至拆除完畢之日為止。

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撤除廣告牌,則乙方有權自行拆除廣告牌,由此產生的一切拆除費用由甲方負擔。

6.甲方必須保證其有權釋出該廣告並已經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甲方廣告發布手續不齊或廣告發布違法被有關部門責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還已收的所有費用。

乙方必須保證其有權簽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權簽定合同導致廣告牌無法設定時乙方應退還所收的一切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7.本合同有效期間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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