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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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後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合集10篇)

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1

為展示我校大學生自主創業成果,以創業典型促進我校“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的深入開展,進一步弘揚和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充分發揮優秀校友自主創業、艱苦奮鬥、拼搏奉獻的示範引領作用,激發學生創業熱情,幫助學生轉變就業觀念,通過創業教育,強化學生創業意識,通過創業實踐,培育創業能力,實現自我價值。學校將舉辦黃岡職業技術學院首屆“創業之星”評選表彰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義

以弘揚創新創業精神為主旨,以宣傳創新創業典型為主題,通過舉辦首屆“創業之星”評選表彰活動,激發在校大學生的創新創業激情,形成學習創新創業典型的濃厚氛圍,譜寫創新創業的華麗篇章。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創業之星”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姜安心

副組長:段院生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就業指導處,舒瑞瓊兼任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成員:沈愛平程喜榮張志俊黃忠焦愛新程朗李寧陳國清何玲霞周紅剛徐玉珍段俊華

三、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勞動,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社會責任心的黃岡職業技術學院建院以來(自1999年以來)的各類學生;

2、自辦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在走新型工業化、資訊化、農業化道路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校友企業家;

3、自主創業,自強自立,勇於創新,並帶動畢業生就業,業績突出,事蹟感人,具有良好示範引領作用的優秀校友;

4、其他領域取得優異成績的優秀校友。

四、活動安排

本次活動共表彰“創業之星”10名。分宣傳發動、推薦報名、候選人確定、組織評選、領導小組審定、公示、表彰等七個階段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第一階段:宣傳發動(10月10日—10月20日)

1、釋出學校首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通知。

2、在校內通過海報、宣傳板、廣播臺等進行宣傳。

3、在學校網站上設立“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版塊。

(二)第二階段:推薦報名(10月21日—11月10日)

各教學學院根據方案要求,在廣泛宣傳和認真審查的基礎上,結合評選條件向學校活動小組辦公室推薦本學院優秀創業校友典型參加評選,原則上各學院推薦人數不少於5人,推薦人選時,要注意專業平衡,儘可能涉及到各專業的校友,並確保屆時能回校參加活動。

(三)第三階段:候選人確定(11月11日—11月15日)

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推薦材料進行初審,根據情況確定20名候選人。

(四)第四階段:組織評選(11月16日—11月30日)

1、在學校網站開展網路投票版塊和手機投票APP,對20名候選人進行宣傳及網路投票。

2、組織專家對候選人進行投票推薦。

(五)第五階段:組委會審定(12月1日—12月5日)

1、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網路投票情況和專家投票推薦情況,向領導小組彙報;

2、領導小組稽核確定,評選出10名黃岡職業技術學院首屆“創業之星”。

(六)第六階段:公示(12月6日—12月10日)

將“創業之星”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稽核通過的名單進行公示。

(七)第七階段:表彰大會(12月中旬)

1、舉行黃岡職業技術學院首屆“創業之星”表彰大會,頒發榮譽證書;

2、以教學學院為單位,開展“創業者風采——優秀校友創業事蹟報告會”。

六、具體要求

1、高度重視,明確責任。組織開展黃岡職業技術學院首屆“創業之星”評選表彰活動,旨在通過大力宣傳優秀校友艱苦創業的感人事蹟,引導在校大學生轉變就業觀念,樹立正確的創業觀、成才觀,積極投身創業實踐。各學院要站在服務在校大學生成人成才、就業創業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這項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做好優秀校友的選拔、申報和在校大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

2、對照標準,擇優推薦。各單位要堅持先進性、真實性、代表性和公正、公平、擇優的評選原則,積極與廣大校友聯絡,廣泛挖掘尋找優秀創業校友典型。

3、認真考察,嚴格把關。各單位要對所推薦的人員進行實地考察、認真考核、嚴格把關。所有參評人員需嚴格按要求填寫推薦表一式兩份(附件),1寸近期彩色標準照1張(電子版),5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張(電子版)。同時,要求提供不超過3000字事蹟材料一式兩份(仿宋,4號),有條件的請提供事蹟宣傳光碟資料。推薦表、事蹟材料統一使用A4紙列印。

4、各推薦單位要在11月10日前將參評人員的全部推薦材料(含電子版和紙質版)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2

為激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弘揚我縣創新創業的先進典型,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在全縣營造崇尚創業、勇於創業、服務創業的濃厚氛圍,經研究,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第一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選樹一批有創新創業帶動和示範性的先進人物,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選名額

本次活動擬評選出蘭考縣第一屆“創業之星”100名(主要是規模以下市場主體法人或主要負責人,其中加工製造類20名、商貿類10名、住宿餐飲類10名、電商類10名、物流快遞類10名、種植養殖類10名、其他個體工商戶30名)。

二、評選條件

1.參評企業或實體須在蘭考縣註冊登記,參評候選人須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參評企業或實體註冊資本50萬元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註冊資本不作評選條件要求);參評企業或實體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達10人以上;參評企業或實體穩定經營1年以上5年以下(起算時間為20xx年8月1日)。

2.參評企業或實體帶動就業成效顯著,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創業經歷有代表性,在帶動當地產業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等方面作出重要貢獻,能夠發揮較強的示範引領作用,得到政府、社會和群眾公認,在當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參評企業或實體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照章納稅,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企業與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社會保險不作評選條件要求),無拖欠工資現象。

本次評選活動對於存在以下事項和行為的候選人採取一票否決:存在有偷、逃、騙、抗稅或逃廢銀行債務、損害消費者權益、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不良記錄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汙染事故或社會治安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查證屬實的。

三、評選步驟

本次評選活動分為宣傳發動、報名推薦、評審公示、表彰獎勵四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20xx年8月15日—8月30日)。印發《蘭考縣第一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實施方案》,並在縣網站、縣融媒體中心、縣市場監管局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釋出活動訊息,對蘭考縣第一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進行全方位宣傳發動。

(二)報名推薦(20xx年9月1日—9月15日)。各鄉鎮(街道)、經開區、縣直相關部門和社會團體要積極組織推薦本轄區或者主管領域中湧現出來的優秀創業者報名參評。蘭陽街道、桐鄉街道、經開區至少各推薦20名創業者典型,市場監管局、科工信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衛健委、殘聯等部門至少要各推薦20名創業典型。另外,創業者也可以通過自薦和群眾推薦報名參評。申請人可通過縣網站檢視下載填寫附件(蘭考縣第一屆“創業之星”候選人推薦表、蘭考縣第一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參選人承諾書),將電子版傳送到報名郵箱,紙質版蓋章後報縣市場監管局辦公室,報名推薦時間20xx年9月15日18時截止。

(三)評審公示(20xx年9月16日—20xx年9月30日)。組委會辦公室對推薦材料進行彙總、稽核,並依據評選條件,對所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並實地察看,同時還要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對於符合推薦要求的候選人選提交活動組委會;對於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評選條件的人選取消其參選資格。活動組委會擬從推薦人選中初評遴選出100名“創業之星”正式候選人,在縣網站、縣融媒體中心、縣市場監管局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對100名候選人進行公示。

(四)表彰(20xx年10月20日前)。舉行頒獎儀式,頒發第一屆“蘭考創業之星”榮譽獎牌並給予2萬元的獎勵。對徵信良好的,銀行優先給與貸款授信,成績特別突出的可以按照程式申報“蘭考縣五一勞動獎章”、“蘭考縣巾幗建功標兵”和“蘭考縣青年崗位能手”等榮譽。經本人申請,優先發放創業擔保貼息貸款。

四、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廣泛宣傳。各鄉鎮(街道)、縣直各有關單位及縣經開區要高度重視此項活動,積極宣傳發動,廣泛徵集,擴大活動知曉度和群眾參與度。

(二)客觀公正,積極推薦。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所有推薦的候選人需在相應範圍內進行公示,接受群眾民主監督。

(三)嚴格把關,規範運作。各鄉鎮(街道)、縣直各有關單位及縣經開區要按照方案規定的評選條件、時間、人數和要求進行推薦,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嚴格把關,必要時要進行實地調研考察,確保資訊真實。

(四)及時報送評選材料。推薦單位和入圍候選人要及時報送參評資料,具體如下:

1.候選人推薦表一式兩份(列印並加蓋公章);

2.營業執照及創業者身份證影印件,個人徵信報告,候選人《承諾書》,企業年產值、近兩年企業納稅證明、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其它證書(參加社會公益事業的相關證書、專利證書、科技獎項證書、優秀成果證書、大賽獲獎證書等或其他佐證材料)影印件(加蓋公章);

3.撰寫20xx字左右事蹟材料(內容要確保人物事蹟的真實性,重點敘述創業經歷、創新成果、企業發展歷程、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情況,以及創新思維、營銷策略、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成功經驗,A4紙列印並附電子文件);

4.近期1寸紅底免冠彩照2張(附電子版)。

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3

為全面貫徹落實縣委“1166”工作部署,奮力追趕蘇浙、挺進百強,積極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弘揚新時代工匠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技工大省建設”總體工作部署,廣泛宣傳城鄉勞動者在轉變就業觀念、開拓創業之路過程中湧現出的優秀典型以及立足本職、刻苦鑽研、技藝超群、甘於奉獻,為廣德建設和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優秀技能人才。充分展示廣德縣創業者奮發向上、自強不息的時代風采,引導全縣勞動者樹立自謀職業、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就業觀,激勵我縣更多勞動者走上創業之路,營造全社會尊重勞動、崇尚技能、精益求精的良好氛圍,為加快廣德經濟轉型升級提供堅強有力人才支撐。

二、組織領導

成立評選活動工作領導組,縣委副書記任組長,有關縣領導任副組長,縣直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人社局,具體負責評選工作的組織協調(詳見附件1)。

三、評選範圍及條件

(一)評選範圍

【創業之星】我縣農民進城創業、返鄉農民工創業、大學生回鄉創業個人和團體、下崗失業人員、復員退伍軍人等各類城鄉創業人員。

【廣德工匠】面向全縣各行業,圍繞主導產業、傳統制造業、非物質文化傳統工藝及其他從事技能崗位工作的勞動者。

(二)評選條件

【創業之星】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無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記錄。企業在當地有較好的業績和聲譽,社會反映較好;

2、創辦的實體要在我縣註冊登記5年以內(以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時間為準);

3、經營狀況好,市場前景廣,發展較快,具有較高成長性和創業示範效應;

4、社會責任意識強,熱心公益事業,吸納就業人員3人以上,帶動各類城鄉人員進行自主創業;

5、創業實體用工行為規範,近年內未發生重大勞動爭議、安全事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未出現重大問題。

【廣德工匠】

縣內各類企業單位中,熱愛祖國,遵守法紀,愛崗敬業,誠信友善,勇於創新,樂於奉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且在一線崗位上從事生產、技術、研發、工藝品創作等工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參加評選。

1、縣級以上技術能手、技能大獎、技術標兵獲得者,縣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2、縣級以上技能競賽獲獎者;

3、職業技能處於全縣較高水平,在技術上有重大發明創造和重大技術革新,在企業技術改造、吸收引進高新技術、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等方面有突出貢獻;

4、刻苦鑽研技術,具有絕招絕技,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理論知識,創造了被同行業公認的先進操作方法,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和產品質量,在全縣同行業具有一定的推廣價值;

5、在傳統行業、傳統手工業等領域,具有出色的傳承技藝,並在廣德縣具有相當影響力;

6、熱心帶教徒弟,積極參加“名師帶徒”等活動,善於向青年職工普及知識、傳授技藝、傳播理念、傳承精神,樂於幫助並帶動身邊的職工共同進步、共同成長。

四、評選活動安排

本次評選活動於20xx年5月20日至9月30日進行。分為啟動實施、推薦申報、評審審定、表彰獎勵四個階段。

(一)啟動實施(20xx年5月20日—6月20日)

制定並印發《廣德縣首屆“創業之星”和“廣德工匠”評選活動實施方案》,廣泛宣傳動員,啟動評選活動。同時,在縣主流媒體、入口網站釋出活動資訊。

(二)推薦申報(20xx年6月21日—7月20日)

推薦申報期間,申請人可直接向所在鄉鎮、縣開發區、縣直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鄉鎮、縣開發區、縣直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經初審篩選後,於7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詳見附件2)紙質及電子版彙總上報至領導小組辦公室。“創業之星”聯絡人:張光智,聯絡電話:“廣德工匠”聯絡人:王維靜,聯絡電話:

(三)評審審定(20xx年7月21日—9月20日)

1、成立由各成員單位代表組成的'評審組,負責此次活動初選工作。

2、評審組在對推薦人選認真核查的基礎上,徵求各有關部門意見,按照評選條件,擇優篩選出“創業之星”和“廣德工匠”各20名提名人選報領導組評審。

3、領導組綜合各方面條件對提名人選進行審定,確定首屆“創業之星”和“廣德工匠”獲獎人選,並在縣入口網站進行公示。

(四)表彰獎勵(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

本次評選活動分別設定“創業之星”“廣德工匠”獎各10名,提名獎各10名。以縣委、縣政府檔案進行表彰,頒發廣德縣“創業之星”“廣德工匠”榮譽證書,並給予每名獲獎者10000元獎勵,提名獎獲得者每名給予20xx元獎勵。活動領導組將組織新聞媒體深入基層一線,對榮譽獲得者的先進事蹟進行深度挖掘,並進行廣泛宣傳報道。

五、評選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評選活動由縣委、縣政府統一組織領導,縣人社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真正把各行各業創業意識強、技能高超、體現領軍作用、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典型找出來、樹起來、傳下去。

(二)確保工作質量。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好中選優、優中選強、強中選精”的原則,確保評選物件的先進性和評選程式的規範性。要堅持面向基層、面向經濟建設第一線。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認真做好推薦申報工作,嚴把評價稽核關,確保評選工作質量。

(三)廣泛宣傳發動。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動員,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微信、網路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創業之星”、“廣德工匠”評選活動,擴大活動知曉度和群眾參與度。

(四)強化結果運用。將本次獲獎人員作為縣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優先推薦物件,代表我縣參加更高水平的評選,並將此次評選結果作為弘揚我縣創新創業、愛崗敬業精神的有力抓手,不斷激勵廣大市民樹立奮發向上、銳意進取的思想觀念,為我縣爭創全國文明城市造氛圍、夯基礎。

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4

一、活動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全民創業意識,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創業促進發展,總結和宣傳近年來的全民創業成果,形成成功創業示範效應,特舉辦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通過此次活動,宣傳、表彰一批創業典型,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創業精神,營造全民創業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引導全縣幹部群眾積極投身創業熱潮,為安義崛起建功立業。

二、活動時間

推薦受理時間:20xx年8月1日-20xx年9月1日

初審及製作專題宣傳時間:20xx年9月1日-20xx年10月1日

公眾投票時間: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日

評審時間: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活動頒獎時間:二00九年全縣重大節日慶典

三、評選辦法

評選採取專家評審、相關部門會審和社會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對參評個人及其所在企業進行綜合評價,根據綜合評價結果確定獲評創業之星。

四、評選標準

1、堅持黨的領導,遵紀守法,誠信經營,依法納稅,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形象。

2、具有強烈的創業意識、競爭意識、創新意識,所在企業有一定的知名度,對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

3、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注重保護環境,節約資源,並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熱心公益事業和光彩事業。

4、企業創業時間二年以上(業績特別突出的,創業時間可放寬到一年);

5、關愛員工,切實維護和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積極安置下崗職工和返鄉農民工。

五、活動方式

(一)獎勵辦法

對獲得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的個人及其所在企業給予以下幾種方式的獎勵:

1、對獲得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稱號的個人或所在企業,以縣委、縣政府的名義頒發榮譽證書、牌匾,並給予一定的獎勵;

2、對獲得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所在企業,金融機構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建立金融“綠色通道”;

3、對獲得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稱號的個人,其子女參軍、入學給予優先;

4、對獲得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稱號的個人,優先推薦市、縣人大代表或市、縣政協委員;

5、對獲得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稱號的個人,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將創業事蹟編寫成書,製作光碟,並寫入縣誌永載史冊。

入圍創業先鋒的個人或所在企業,以縣委、縣政府的名義頒發安義縣“創業先鋒”榮譽證書、牌匾,並給予相應獎勵。

(二)推薦

1、推薦單位:各鄉鎮場,各異地商會,各行業協會,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招商局、縣中小企業局、縣工商聯等相關部門

2、推薦名額:各鄉鎮場、各異地商會、各行業協會,各推薦10名;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招商局、縣中小企業局、縣工商聯等相關部門各推薦5-10名。

3、推薦條件:“創業之星”,是指經營狀況良好、有發展潛力、有一定的社會經濟效益和良好的創業示範效應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創業者。

4、推薦方式

凡符合資格條件的創業者均可由所在地推薦報名。

各參評創業者按照推薦材料要求將推薦資料上報至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5、推薦材料要求

(1)縣內創業

A、《首屆“創業之星”推薦表》(見附件),參評創業者到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組委會領取推薦表。

B、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C、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

D、推薦首屆“創業之星”的企業如實提供20xx年度及20xx年1—10月份的會計報表;

E、參評個人及其所在企業的各種獎勵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鑑定等反映企業及個人在技術創新、品牌建設和社會公益方面的證明材料。

(2)縣外創業

A、《首屆“創業之星”推薦表》(見附件),參評創業者到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組委會領取推薦表。

B、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C、參評個人及其所在企業的各種獎勵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鑑定等反映企業及個人在技術創新、品牌建設和社會公益方面的證明材料。

6、報名諮詢電話

推薦報名期間,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組委會擬開通諮詢熱線電話,參評個人可以直接通過熱線電話諮詢推薦相關事宜。

諮詢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早上九點至下午五點

(三)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評選

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組委會具體評選流程如下:

1、初評

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彙總參評者的推薦資料,並組織財稅、金融、工商、安監、質監、行業協會等方面的專家,成立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專家評審小組(以下簡稱“評審組”),並依據評選標準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反饋的信用資訊,對照各參評者的推薦材料進行初評,在初評過程中,選出40名首屆“創業之星”入圍人選。初評時間:20xx年9月1日-20xx年10月1日

2、社會公眾監督與投票

將初評產生的40名入圍人物的基本情況介紹和創業事蹟等資訊在安義縣電視臺上公佈,請廣大市民朋友在訊息播出後,一個月內通過簡訊投票。同時,也可登陸安義政府網進行投票。

投票時間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社會投票截止後,由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組委會組織相關人員對投票結果進行統計彙總。

3、複評

評審組根據社會投票統計彙總結果,根據評選標準,複評出25名擬獲選首屆“創業之星”的個人。

4、現場考察

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組委會組織評審組成員對擬獲選創業之星所在的企業進行實地考察。一經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不良信用記錄或對推薦材料弄虛作假等情況,即刻取消其參評資格。

5、終評

評審組根據複評結果和現場考察結果,經報安義縣首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組委會批覆同意後最終確定20名獲選創業之星名單。

評審時間: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6、公示

將最終評審結果在安義縣電視臺公示,公示期為一週。

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5

為進一步激發全民創業熱情,營造全民創業氛圍,實現創業帶動就業、就業促進發展、發展改善民生的富民強縣目標,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20xx年創業之星評選表彰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樹立創業先進典型,充分展示城鄉勞動者奮發向上、自強不息、銳意進取的時代風采,積極營造崇尚創業、勇於創業、服務創業、促進創業的濃厚氛圍,引導全縣廣大勞動者自主創業,在我縣掀起新一輪全民創業熱潮,為建設“山水衛星城、幸福新津渡”注入生機活力。

二、評選物件

在新津縣境內具有開拓進取精神、敢拼敢創、白手起家、遵紀守法、業績突出的各類創業人士(已評為新津縣“20xx年創業之星”不再參與此次評選)。

三、評選條件

(一)初始創業者所辦企業穩定經營二年以上,企業年銷售收入連續二年實現穩定增長。

(二)提供5個以上的就業崗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情況良好。

(三)創業成效明顯,在帶動當地及周邊群眾發展生產、增加收入方面發揮較大作用。

(四)創業事蹟突出,對同行業具有較大帶動、引領和示範作用,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在全民創業活動中起到帶頭示範作用。

四、評選名額

全縣共評選10名“20xx年創業之星”。

五、實施步驟

評選表彰活動分為宣傳動員、申報推薦、公眾投票、組織評審、集中公示、表彰獎勵6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0日)

通過報紙、網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向社會廣泛釋出“20xx年創業之星”評選活動通知,公佈評選活動的意義、標準、評選辦法等資訊,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評選活動。

(二)申報推薦階段(20xx年8月11日至20xx年8月31日)

採取集體推薦、群眾推薦和自我推薦相結合方式進行。一是集體推薦。各鎮鄉(街道)、各相關單位根據評選標準,物色、遴選和確定人選,並進行初審。各鎮鄉(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分別推薦1至3名;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縣工商聯、縣殘聯、工業園區管委會等相關單位根據掌握的情況分別推薦1至3名(相關要求詳見附件2、5)。二是群眾推薦。群眾可參照評選標準,將身邊創業典型事蹟材料(包括被推薦人的姓名、單位、主要事蹟、聯絡方式等),通過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推薦,每個推薦人僅限推薦一名創業典型(相關要求詳見附件3、5)。三是自我推薦。符合創業之星評選條件的創業人士可將自身創業事蹟材料(包括姓名、單位、自我評價、聯絡方式等),通過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自我推薦(相關要求詳見附件4、5)。

推薦地點:新津縣就業服務管理局,地址:新津縣黃鶴大道119號,聯絡電話:82588385,郵箱:。

(三)公眾投票階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10日)

縣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鎮鄉(街道)、各相關部門推薦材料進行稽核、彙總,通過報紙、網站、微博、微信對創業典型事蹟進行宣傳報道,並接受公眾投票,將票數靠前的15人確定為初步候選人,上報縣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

(四)組織評審階段(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由縣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根據推薦材料,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評審,按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評審佔40%、公眾投票佔60%的比例(評分辦法詳見附件6),從高分到低分確定10名新津縣“20xx年創業之星”正式候選人。

(五)集中公示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0日)

將10名正式候選人名單及先進事蹟在《今日新津》、新津電視臺、縣人社局入口網站開闢專欄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核實後,取消其參評資格,在初步候選人中依次進行遞補,並進行公示;如無異議,報請縣政府表彰。

(六)表彰獎勵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對評選出的“20xx年創業之星”,由縣政府召開表彰大會,進行通報表彰,頒發“新津縣20xx年創業之星”榮譽證書,並給予每人10000元經濟獎勵。

六、活動要求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投促局(商務局)、縣新聞中心、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縣殘聯、縣工商聯、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工商局、工業園區管委會為成員的新津縣“20xx年創業之星”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詳見附件1),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負責活動組織、稽核等工作。

(二)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鎮鄉(街道)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20xx年創業之星”評選表彰活動,切實加強對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開闊視野,認真做好候選人推薦上報工作(候選人推薦表和提交材料相關要求詳見附件2、3、4、5),著重考慮在逆境中頑強拼搏、自強不息、道德品質好、社會影響大、有較強示範效應的人選,確保評選活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三)嚴格稽核,注重質量。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對照評選要求和條件,把好推薦關、評審關、公示關,同時加強對評選過程的監督,確保評選出的物件具有典型性、先進性和示範性。

(四)營造氛圍,形成聲勢。要充分利用新津縣“20xx年創業之星”評選表彰活動,在《今日新津》、新津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開設專欄對受到表彰的“20xx年創業之星”進行典型宣傳,在全縣形成支援、關心創業工作的濃厚氛圍,鼓勵更多創業者投身創業實踐,不斷把全民創業活動引向深入。

七、職責分工

縣人社局負責評選表彰活動督促指導、組織協調工作,並不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負責收集、整理“創業之星”推薦材料,做好評選表彰活動辦公室日常工作;

縣新聞中心負責“創業之星”評選表彰活動全程跟蹤報道,並對先進典型事蹟進行宣傳,營造濃厚輿論氛圍;

縣財政局負責安排專項資金,確保評選表彰活動順利開展;

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縣工商聯、縣殘聯、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從返鄉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婦女、民營企業負責人、殘疾人和小微型企業負責人中推薦創業典型;

縣投促局(商務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工商局負責對創業典型相關資料進行審查、核實;

各鎮鄉(街道)負責本轄區內具有帶頭示範作用創業典型的申報。

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6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弘揚創新創業文化,培養創新創業精神,在全市營造崇尚創業、勇於創業、服務創業的濃厚氛圍,更加深入地推進我市返鄉創業工程,經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第五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選樹一批有創新創業帶動和示範性的先進人物。實施方案如下:

一、評選名額

本次活動擬評選出六安市第五屆“創業之星”20名。

二、評選條件

1.參評企業或實體須在六安市註冊登記,參評候選人須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參評企業或實體實繳註冊資本50萬元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註冊資本不作評選條件要求);參評企業或實體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國中或高中未繼續升學的畢業生、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達10人以上;參評企業或實體穩定經營1年以上5年以下(起算時間為20xx年7月1日)。

2.參評企業或實體帶動就業成效顯著,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創業經歷有代表性,在自主創業者中有較強的引領作用,得到政府、社會和群眾公認,在當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參評企業或實體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企業與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社會保險不作評選條件要求),無拖欠工資現象。

本次評選活動對於存在以下事項和行為的候選人採取一票否決:存在有偷、逃、騙、抗稅或逃廢銀行債務、損害消費者權益等不良記錄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汙染事故或社會治安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查證屬實的。

已在前四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中獲得“六安創業之星”稱號的,不得參與本次評選活動。

三、評選步驟

本次評選活動分為宣傳發動、報名推薦、評審公示、表彰獎勵四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印發《六安市第五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實施方案》,並在皖西日報、交通廣播、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釋出活動訊息,對六安市第五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進行全方位宣傳發動。

(二)報名推薦(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各縣、區及市開發區推薦不少於5名“創業之星”候選人;各主辦單位亦可向組委會推薦;同時組委會接受個人自薦。報名推薦時間20xx年11月30日17時截止。

(三)評審公示(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組委會辦公室對推薦材料進行彙總、稽核,並依據評選條件,對所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於符合推薦要求的候選人選提交活動組委會;對於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評選條件的人選取消其參選資格。活動組委會擬從推薦人選中初評遴選出20名“創業之星”正式候選人,在皖西日報、交通廣播、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對20名候選人進行公示。

(四)表彰獎勵(時間另行通知)。舉行儀式頒獎,頒發第五屆“六安創業之星”榮譽獎牌並給予1萬元獎勵。符合條件的獲獎選手可優先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優先申報技能大師工作室,優先選聘為創業培訓後續服務專家志願團成員,優先推薦為“六安市五一勞動獎章”、“六安市巾幗建功標兵”和“六安市青年崗位能手”候選人。經本人申請,優先發放創業擔保貼息貸款。

四、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擴大宣傳。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及市開發區、示範園區要高度重視此項活動,積極宣傳發動,廣泛徵集,擴大活動知曉度和群眾參與度。

(二)客觀公正,積極推薦。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所有推薦的候選人需在相應範圍內進行公示,接受群眾民主監督。

(三)嚴格把關,規範運作。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及市開發區、示範園區要按照方案規定的評選條件、時間、人數和要求進行推薦,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嚴格把關,必要時要進行實地調研考察,確保資訊真實。

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7

一、活動目的

為進一步推動我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充分發揮創業先進典型的引領和帶動作用,培育創業創新人才,扶持優秀創業創新專案,建立服務創業創新的機制,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大力助推脫貧攻堅。

二、活動主題

樹立創業典型助力脫貧攻堅

三、評選範圍與條件

1、返鄉農民工、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復轉軍人、殘疾人等各類創業群體,有良好的信譽和職業操守;

2、年齡在18—45歲之間(1972年7月以後出生),在我縣創辦實體,工商部門註冊登記一年以上(20xx年7月以前),以加快富民強縣為己任,艱苦創業,銳意創新,有個性化的創業思路和發展觀唸的創業人士;洛寧籍在外創業成功人士。

3、經濟效益穩定,社會效益良好,勞動關係和諧,求真務實,創業帶動就業效果顯著、吸納貧困勞動力比例高、創業示範和帶動效應良好。

四、評選名額

全縣評選“十佳創業之星”和“創業之星”各10名。

五、評選步驟

整個過程分為宣傳發動、推選報名、實地考察、評選典型、表彰五個階段。

1、宣傳發動(7月1日—8月10日)。

縣人社局將通過網路(洛寧人力資源網、中國洛寧網、鄉鎮就業資訊平臺)、電視、微信、標語等形式向社會發布有關評選活動的資訊,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評選活動。

2、推選報名(7月10日—8月10日)。

一是自主報名。凡符合相關條件的創業人才可直接登入洛寧人力資源網()下載報名表,完善資訊後報送縣人社局就業辦(政府一樓130房間)。二是組織推薦。通過各鄉鎮、團縣委、婦聯、工商聯和產業集聚區推薦“創業之星”候選人。報名材料包括:《洛寧縣十佳創業之星報名表》和事蹟材料一式三份,事蹟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內容真實、文字簡練。內容包括候選人基本情況、主要創業經歷和創業成果,帶動就業情況。報名時,還需提交本人身份證、2寸彩色免冠照片兩張、營業執照影印件兩份等材料。時間截止至20xx年8月10日,逾期無效。

3、實地考察(8月11日—8月20日)。

8月20日前,召開由人社局牽頭的三部門評選領導小組會議,初定候選人名單,對所申報的企業實地進行誠信考察後,形成考察報告材料,核定出上會人選名單,提交部門評選領導小組會議研究。

4、評選典型(8月21日—8月31日)。

(1)成立評選組委會,組織人社局、團縣委、扶貧辦部門領導、有關方面專家,對實地考察考核典型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結果,核定出20名候選名單。

(2)以文字和圖片方式將評選結果在洛寧人力資源網、實力洛寧微信平臺上向社會公示,通過微信平臺、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開通微信投票。

(3)組委會辦公室根據公眾網上投票和評審投票方式評選出10名20xx年“十佳創業之星”和10名20xx年“創業之星”,填寫表冊,上報縣政府。

5、表彰獎勵(9月1日—9月15日)。

對評選出的20xx年“十佳創業之星”和“創業之星”召開表彰大會,頒發榮譽證書。對獲得“十佳創業之星”的創業人員給予3000元獎勵和40萬元免反擔保創業貸款支援;對獲得“創業之星”的創業人員,給予20xx元獎勵和20萬元免反擔保創業貸款支援。

六、組織機構

按照活動有關精神,本次活動由人社局主辦,團縣委、扶貧辦協辦,成立評選委員會領導小組,組長由人社局局長張紅武擔任,副組長由扶貧辦主任蘇佔武、團縣委書記黃晶晶擔任。評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就業辦,田永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評選活動組織工作。

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8

為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濃厚氛圍,激發全民創業熱情,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創業之星評選表彰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創業帶動就業為主題,通過宣傳發動、評選表彰,積極營造政府鼓勵、社會支援、全民參與的良好創業氛圍,在全市範圍內掀起勇於創新、爭先創業的熱潮,實現創業富民,創城強市的總體要求。

二、評選範圍及名額

(一)評選範圍。20xx年以來在全市範圍內依法登記註冊的城鄉各類創業成功人士,均可報名參加評選。

(二)評選名額。最終在全市評選出10名優秀創業者為創業之星。

三、評選標準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關心社會公益事業,社會形象好,公信度高。

(二)白手起家,自強不息,拼博實幹,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有強烈的開拓創新精神和科學發展理念。

(三)經營良好,發展穩健,後勁充足,積極承載就業,在促進創業和帶動就業方面具有良好的帶動示範效應。

四、評選程式

評選表彰活動分為宣傳動員、申報推薦、初審篩選、集中公示、公眾投票、組織評審、表彰獎勵7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一)宣傳動員。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微信等各類媒體向社會公佈創業之星的評選範圍、評選標準、評選程式等資訊,圍繞創業帶動就業這一主題,大力宣傳創業優惠政策和先進典型事蹟,激發全民創業熱情,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支援此次評選活動。

(二)申報推薦。

1、參評方式:各鎮街區、市直相關部門和社會團體可以組織推薦本轄區和本系統中湧現出來的優秀創業者參加評選。創業人員也可通過自薦和群眾推薦參與評選。

2、報送材料:通過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通知公告欄檢視本方案並填寫***《龍口市創業之星參評登記表》,將電子版傳送到電子郵箱並將紙質版蓋章後報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創業指導科。

3、報名時限: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

(三)初審篩選。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通過材料審查和實地察看的方式進行初審並徵求市場、稅務、環保、安監、綜治辦等部門意見,擇優篩選出15名創業之星候選人。

(四)集中公示。通過龍口政府網、龍口電視臺、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今日龍口報》等媒體,將15名創業之星候選人先進事蹟和照片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公眾投票。通過《今日龍口報》及其微信平臺對15名候選人進行投票。

(六)組織評審。成立評審小組,對15名創業之星候選人進行評審,綜合評審及投票情況,擇優確定10名20xx年度創業之星人選。

(七)表彰獎勵。適時舉行創業之星頒獎典禮,頒發榮譽證書和獎盃,並給予適當物質獎勵。同時,市人社部門將根據獲獎者情況抓好創業優惠政策的落實,對創業之星的先進事蹟予以整理並收錄到創業之星資源庫。在《今日龍口》報開闢專欄,在電視臺開展系列訪談活動,廣泛宣傳創業之星先進事蹟,激發全民創業熱情。

五、有關要求

(一)積極做好推薦報名工作。推薦單位要認真做好候選人推薦上報工作,嚴格把握推薦條件,著重考慮道德品質好、社會影響大、有較強示範效應的人選,確保推薦人選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大力營造創業氛圍。充分利用這次創業之星評選活動的時機,大力加強典型宣傳,努力在全市形成積極投身創業、支援關心創業的濃厚氛圍。

(三)及時報送評選材料。推薦單位和入圍候選人要及時報送參評所需的相關資料,評選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創業之星參評登記表一式二份(列印並加蓋公章)。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3.撰寫500字以內事蹟材料(內容生動詳實,能反映出個人基本情況、企業經營狀況、帶動就業情況、納稅等情況,A4紙列印,附電子文件)。

4.近期2寸紅底免冠彩照2張(直接貼在參評登記表右上角),同時提供照片電子版。

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9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推進我市返鄉創業工程,激發全民創業激情,積極營造崇尚創業、勇於創業、服務創業的濃厚氛圍,經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第三屆“六安創業之星”評選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評選名額

本次活動擬評選出六安市第三屆“創業之星”20名。

二、評選條件

1、參評企業或實體須在六安市註冊登記,參評候選人須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參評企業或實體實繳註冊資本50萬元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註冊資本不作評選條件要求);參評企業或實體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就業達10人以上(企業以繳納社會保險人數為準;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吸納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業人數為準);參評企業或實體穩定經營1年以上5年以下(起算時間為20xx年5月20日)。

2、參評企業或實體帶動就業成效顯著,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創業經歷有代表性,在自主創業者中有較強的引領作用,得到政府、社會和群眾公認,在當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參評企業或實體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企業與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社會保險不作評選條件要求),無拖欠工資現象。

本次評選活動對於存在以下事項和行為的候選人採取一票否決:存在有偷、逃、騙、抗稅或逃廢銀行債務、損害消費者權益等不良記錄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汙染事故或社會治安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查證屬實的。

已在前兩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中獲得“六安創業之星”稱號的,不得參與本次評選活動。

三、評選步驟

本次評選活動分為宣傳發動、報名推薦、評審公示、表彰獎勵四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20xx年5月15日-6月30日)。印發《六安市第三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實施方案》,並在皖西日報、交通廣播、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釋出活動訊息,對六安市第三屆“創業之星”評選活動進行全方位宣傳發動。

(二)報名推薦(20xx年7月1日-8月31日)。各縣、區及市開發區推薦不少於5名“創業之星”候選人;各主辦單位另可向組委會推薦;同時組委會接受個人自薦。報名推薦時間20xx年9月1日17時截止。

(三)評審公示(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組委會辦公室對推薦材料進行彙總、稽核,並依據評選條件,對所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於符合推薦要求的候選人選提交活動組委會;對於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評選條件的人選取消其參選資格。活動組委會擬從推薦人選中初評遴選出20名“創業之星”正式候選人,在皖西日報、交通廣播、人社局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對20名候選人進行公示。

(四)表彰獎勵(時間另行通知)。舉行儀式頒獎,頒發第三屆“六安創業之星”榮譽證書並給予1萬元獎勵。符合條件的獲獎選手可優先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優先申報技能大師工作室,優先選聘為創業培訓後續服務專家志願團成員,優先推薦為“六安市五一勞動獎章”、“六安市巾幗建功標兵”和“六安市青年崗位能手”候選人。經本人申請,優先發放創業擔保貼息貸款。

四、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擴大宣傳。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及市開發區、示範園區要高度重視此項活動,積極宣傳發動,廣泛徵集,擴大活動知曉度和群眾參與度。

(二)客觀公正,積極推薦。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所有推薦的候選人需在相應範圍內進行公示,接受群眾民主監督。

(三)嚴格把關,規範運作。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及市開發區、示範園區要按照方案規定的評選條件、時間、人數和要求進行推薦,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嚴格把關,必要時要進行實地調研考察,確保資訊真實。

創業之星四個季度方案10

一、大賽主題

創業促發展,青春建和諧

二、大賽時間

20xx年6-12月

三、大賽組織

本次大賽由共青團四穿省委、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四川有限公司共同主辦;大賽將成立組織委員會負責大賽的組織、宣傳、活動等工作;成立大賽評審委員會,負責大賽的全部評選審定工作;成立創業專家指導團,負責大賽選手的創業指導和輔導工作。

四、參賽要求

1、大賽以團隊或個人參賽均可。

2、參賽者要求為我省有創業意願和潛力的大學生。

3、參賽者的創業計劃書應該是針對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見效快、風險小、有收益、投資不超過5萬元的創業專案。

4、參賽者應在廣泛進行市場調研、認真進行企業分析的基礎上,完成一份把產品或服務推向市場的完整、具體、有實施可能的創業(商業)計劃書。

5、所有完成的創業(商業)計劃書要求有文字版和電子版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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