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汽車租賃合同模板錦集六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 噸載重量____ 牌汽車____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載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xx中學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提供的客車外出旅遊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租車路線:___________經高速至_________________(往、返)。
2.雙方同意按商定的價格每車___元/天,租用乙方____輛車,時間__天,費用共為___元人民幣。簽定協議時交定金:___元,餘款在返回到校後結清,乙方需提供車票。
3.本次用車過程中的過路費、景區停車費、司機用餐費由甲方承擔,其它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為其提供相應的客車為,此車核定載客人數為28人(不包括司機)。
5.雙方約定上、下車地點:華鎣市銅堡初級中學,車輛到達時間:20xx年3月10日上午8:00時,出發時間上午8:30。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到達,若因延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乙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給甲方租車總款的1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8、乙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執行情。
9、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處理。若因乙方司機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1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x年x月x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 出租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合同簽定方:出租方(甲方)XXXXXX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計程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尤其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效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絡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執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絡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影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七、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專案;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後經網路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單位:
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並選定車型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圓人民幣(大寫),車輛租賃抵押金圓人民幣(大寫)。
三、協議期限為甲方從年月時起將車型為,車牌號碼為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變賣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交通罰款費及乙方支付的車損維修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出售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或私自更換甲方車輛附件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乙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等操作不當行為致使發動機損壞,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還車時,必須將使用車輛清洗乾淨後交接,或者配合甲方將乙方使用的車輛清洗乾淨,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出車前為滿油狀態,乙方在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和20元的加油費。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執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扣分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以及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條款
1、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車損和第三者責任險,若長期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3、乙方應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甲方,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乙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保險公司免賠額和維修停駛期間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3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牌車輛,車牌號碼從年月
日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年個月天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附則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