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汽車租賃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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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汽車租賃合同四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福田輕型廂式貨車,車牌號為_______牌汽車壹輛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用。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壹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58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由出租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___(簽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納轎車一輛,載人數為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週一、三、五為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為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排程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祕室安排排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並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 出租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1、委託方:(即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人)。

2、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即租賃車輛租賃受託人)。

3、承租方: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和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委託方或受託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損失。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委託租賃代理車輛交接表》

二、佣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委託方同意按每筆租賃合同營業收入總額的30%支付佣金給受託方。

三、委託期限

委託期為

四、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方擁有委託租賃車輛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下,有權收回委託租賃車輛:

(1)受託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受託方或承租人將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典當;

(3)從事其他有損車輛租賃委託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委託方許可,拖欠應付款超過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4、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並安裝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行駛證、保險卡、養路費、道橋等相關證件齊全,合法有效,車損為全車險,乘車險不少於2萬元/座,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30萬,另應保自燃險和盜搶險;

5、協助受託方及承租人在委託期限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

6、負責車輛正常保養,維修、維護、年檢(每月時間不超過1天,超出時間按租車貴賓價計算扣減委託代理期租金)並承擔費用。

五、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方必須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有權自主選擇代理車輛;

2、在受託期限內擁有所代理租賃車輛的使用權、租賃權;

3、對代理車輛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向委託方支付車輛租賃費用(扣除代理費、保險費、稅費);

5、自行承擔代理期間的燃油、過路過橋、清潔等費用;

6、委託車輛未安裝受託方指定的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發生車輛被盜、被騙或丟失的,受託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可協助委託方查詢;

7、代理期內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遵守代理人的權利、義務

擔由此給委託方帶來的法律、經濟責任;

8、代理期1天為24小時,超過4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按全天計算;

9、委託車輛在合同期內違章、違規、罰款由受託方承擔法律、經濟責任。

六、保險條款

1、委託方負責向受託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委託方或受託方為受益人的車損、乘座、盜搶、自然和第三者責任險);

2、代理期間,承租人所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保險理賠的,車輛、人員損失及醫藥費用,由承租人根據實際費用自行支付,待事故處理完畢(必須有交通部門的有關處理文書)由委託方協助承租人到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所賠款項由委託方如實及時(保險公司賠款3日內)支付給受託方,

由受託方及承租方結算;

3、事故理賠保險條款,保險公司免陪不得高於20%,高於部分由委託方交由受託方協助委託方向承租人追收。

4、車輛發生事故,受託方或承租人應在理賠事件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委託方,並及時進行維修,同時向委託方提供全部相關的理賠證明,否則,保險公司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5、上述保險公司除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承租人承擔,受託方應協助委託方追收。

七、車輛丟失

車輛發生騙租、詐租、丟失或其他形式的損失及承租人將所租賃車輛用於違法犯罪,使車輛超期不能收回,事故發生時起,受託方如實向委託方反應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協助委託方追收,受託方不承擔租金責任,如果車輛三個月內收不回來,由保險公司評估實價,雙方按利分享,風險公共的原則進行分擔。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長期有效,每次每車的代理期限、租金標準、代理費率、車型、車況等以《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為準,租金、代理費每月底結算一次。

九、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變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應向另一方支付 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委託代理期滿,如無其他重大合同變更事項,經雙方認可,合同可繼續。

十一、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十三、合同及附件

《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委託方、受託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委託租賃車輛基本資訊:車牌號 ,車型 ,車架號

委託方: 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三亞道路運輸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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