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復核行動方案

來源:果殼範文吧 1.27W

按照國家、省關於開展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復核行動的總體部署,為全面做好我市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復核工作,特制訂工作方案如下。

關於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復核行動方案

一、工作範圍、目標和內容

(一)工作範圍。所有存在職業病危害專案的用人單位。

(二)工作目標。通過全面申報復核,實現五個目標:全面排查摸底,全部完成申報,資訊準確詳實,應報未報得到處罰,基礎工作大幅提升。

(三)工作內容。

1.督促用人單位對照《職業病危害分類目錄》,對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專案情況進行自查,發生變化的及時進行變更申報;督促應申報未申報職業病危害專案的用人單位,按照要求進行自查申報。

2.縣區局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情況進行全面複核,重點核查網上申報資料與作業現場、檢測評價報告和“兩個檔案”等的符合情況。

3.對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工作進行全面核查,包括:機構人員、規章制度、檔案建設、“三同時”、危害因素、檢測評價、防護設施、警示標識、個人防護、教育培訓、健康檢查、合同告知、應急管理等。

二、工作步驟

(一)發動部署階段(3月底前)。各縣區對轄區內用人單位進行全面梳理,制定本地區申報復核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限。要採取電話通知、發放明白卡或以會代訓等多種方式,全面進行申報復核專項行動的宣傳發動,要充分發揮好鄉鎮的屬地作用,確保迅速將申報復核的要求傳達到轄區每一家用人單位,確保用人單位告知率達到100%。

(二)自查自改階段(4月1日-9月30日)。各縣區督促指導轄區全部用人單位,一是嚴格按照《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和《職業病危害分類目錄》(國衛疾控發〔2015〕92號)的規定,參照本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報告和現狀評價報告,開展自查自改。已申報過的用人單位重點是對網上申報系統中過期、漏項、不實或已發生變化的資訊及時進行申報變更;應申報未申報職業病危害專案的用人單位,按照規定進行申報。二是對職業衛生基礎工作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健全制度建設和檔案管理,規範警示標識和危害告知,強化健康監護、培訓教育、檢測評價,完善防護設施、日常監測、防護用品和應急管理,並及時整改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

各縣區要在6月底前,完成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的摸底工作,並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改;9月30日前,用人單位完成自查自改階段工作任務。

(三)監督檢查階段(2016年5月1日-2017年6月15日)。自4月1日起,全面開展申報復核工作。一是網上資料清理。根據實際情況,對轄區內已經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用人單位或部分重複、實驗性的申報賬號,進行登出處理,確保本次複核行動後,申報企業數量與實際情況一致。二是現場申報復核。各縣區成立檢查複核組,持用人單位申報資訊表(省局統一樣式,待省局下發後,市局分發各縣區),對照用人單位作業場所、“兩個檔案”以及檢測評價報告等,對其全部資訊進行認真檢查核實。三是核查基礎工作。對照《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管理檢查表》(附件1),對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管理工作進行現場核查,並進行打分,根據得分情況分為三級,為下一步企業分級管理打好基礎。四是彙總分類。在現場複核檢查過程中,要參照《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規定,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程度進行分類,並認真填寫《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復核彙總表》(附件2)。五是全面執法監察。將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情況作為日常執法監察的重點內容,對申報復核後仍不如實、及時申報,仍未按規定申報變更,以及未按要求做好職業衛生基礎建設工作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罰。六是做好資料錄入。將《複核彙總表》和《基礎管理檢查表》(一企一檔)製成電子檔案留存備查,並將其作為職業衛生“網際網路+”的基礎資料。七是嚴格抽查驗收。各縣區要完成轄區內用人單位的申報復核工作,其中市局對所有市屬以上用人單位進行檢查核實,抽查每個縣(區)不少於5家。

各縣區要在9月底前,完成網上資料的清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申報變更工作;2016年12月底,完成申報復核工作任務的70%以上,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全部申報核查工作。

各縣區要對申報復核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職業衛生管理情況、職業病危害情況,以及複核工作經驗和存在的主要問題等,形成總結報告,連同《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復核彙總表》(電子版)於2017年6月10日前一併上報市局。

三、有關要求

(一)各縣區要高度重視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復核工作,將其作為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提高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工作的重要內容抓好抓實。要在對本轄區所有用人單位充分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制定申報復核工作專項行動方案,按季度明確出具體工作任務,確保工作目標具體明確,並於每季度底將前階段工作開展情況及相應表格經主管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後報市局。各縣區的具體專項行動方案及季度任務分解表於4月10日前報市局。

(二)各縣區要強化執法檢查,將此項工作作為執法檢查的必查內容,做到逢查必看,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集中執法或專項執法活動,大力督促用人單位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工作和職業衛生基礎工作的自查自改,對未按要求開展自查自改的,依法從嚴查處到位。

(三)各縣區要嚴把現場申報復核和基礎核查關,安排專門經費,保證足夠人力物力,聘請專家或中介機構或抽調專人蔘與複核行動,成立複核檢查組,逐家用人單位進行現場核查,確保核查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對達不到要求的,督促用人單位及時進行整改,確保通過本次複核行動,真正摸清存在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底數,促進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水平的提高。要認真做好用人單位評分分級和危害程度分類工作,為下一步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奠定基礎。同時,對已複核後再次發生變更的,要督促用人單位及時進行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變更,確保申報內容與實際相符、

(四)市局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底考核內容,凡未按要求開展工作,或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以及工作資訊報送不及時的,將扣除相應考核分數,並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