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海大學聯考音樂學類專業科目分值級要求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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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目和分值:

關於上海大學聯考音樂學類專業科目分值級要求一覽

聲樂演唱、樂器演奏、樂理、視唱練耳。

若考生四門成績合格,可報考音樂教育或音樂表演專業;若考生三門[聲樂演唱或樂器演奏(任選一門)、樂理、視唱練耳]成績合格,只可報考音樂表演專業。

各科成績滿分各為100分。三門總分300分、四門總分400分。

二、各科目考試內容和要求

1.聲樂演唱

(1)考試目的:通過考生的'歌曲演唱,測定考生的嗓音條件、音準、節奏及音樂表現能力等。

(2)考試要求:考生自備歌曲三首,內容包括中外民歌、藝術歌曲、創作歌曲、歌劇詠歎調等。考試時由考生本人自選一首,考官抽選一首,共演唱兩首。演唱時間不超過6分鐘。

(3)評分標準:考官通過對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準節奏(20%)、語言風格(20%)、颱風表現(20%),給予綜合評分。

考生不能自帶伴奏。每個聲樂考場備有鋼琴伴奏教師,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譜(五線譜)。

2.樂器演奏

(1)樂器選擇

①鋼琴演奏

②現代器樂演奏(電子管風琴、手風琴、古典吉他)

③打擊樂演奏(西洋打擊樂、中國打擊樂、流行打擊樂)

④管絃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薩克斯管)

⑤中國樂器演奏(笛、笙、嗩吶、管子、三絃、揚琴、柳琴、中阮、琵琶、箏、古琴、二胡、板胡、墜胡)

考生根據演奏型別選擇以上規定的樂器參加考試。

(2)考試目的:通過考生的樂器演奏,測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樂表現能力等。

(3)考試要求:

①鋼琴演奏—練習曲一首;自備樂曲兩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過8分鐘(背譜演奏)。

②現代器樂演奏—練習曲一首;自備樂曲兩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過8分鐘(背譜演奏)。

③打擊樂演奏—自備小軍鼓練習曲一首;西洋打擊樂:另需自選馬林巴或定音鼓(自備練習曲或樂曲一首)。中國打擊樂:另需自選大鼓、排鼓、板鼓(自備練習曲或樂曲一首)。流行打擊樂:另需爵士鼓(自備練習曲或樂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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