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與人情的發言稿

來源:果殼範文吧 1.99W

在生活中,發言稿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通過對發言稿語言的推究可以提高語言的表現力,增強語言的感染力。寫起發言稿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理與人情的發言稿,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法理與人情的發言稿

法理與人情的發言稿1

"我走了,不用傘的"。我拒絕了母親要給我打傘的舉動。我都多大的人了,不需要這些稚童才需要的關心。 "打著,馬上要下大了"。母親堅持,眉死鎖在一起,擰成一股。"不要,一點小雨,沒事!"我毫不再意地揮手。於是,母親又開始在我耳邊嘮嘮叨叨起來。這些話我從小聽到大,著實無趣透頂,依舊當成耳邊風。

恰好,公交車在雨中一搖一晃地駛來。我忙不迭地隨著人流竄上車去。挑個窗邊的位置坐下,透過窗,可以清楚地看到母親被人流擠得車倒西歪。那傘,是黑色的。我最喜歡的`黑色,心像被針刺了一下,一陣苦澀的痠痛在心間漫開。淚水在眼眶慢慢沸騰,終還是沒落下。這麼大的人了,早過了動不動就哭鼻子的年齡。窗上劃過一顆雨珠,模糊了我的視線。車在雨中,一搖不晃的向前駛去……

不幸被母親說中,回家之後我就連打了好幾個噴涕,鼻子也塞住了,難受得緊。

母親一如既往的數落我,嘮叨得更煩了。我不由得暴起,"別說了,我又不是小孩子!""說什麼呢,你在我這裡,永遠都是孩子。"似乎也確實,幾乎每個孩子,長到這個年紀,都會想掙開父母了。每個父母也都這樣,永遠嘮叨。在他們眼裡,我們永遠是孩子。16歲,正是年少輕狂之時,自許翅膀長硬,要展翅去飛了,全不知天高地厚。但受了傷卻還得縮回家裡,由父母罩著。這是人之常情,不可免啊!

母親端了一杯龍井來給我喝,對我道"這茶,第二杯最好,你嚐嚐。"永遠想把最好的給孩子,這不就是種情嗎?

父母也都這樣,永遠嘮叨。在他們眼裡,我們永遠是孩子。16歲,正是年少輕狂之時,自許翅膀長硬,要展翅去飛了,全不知天高地厚。但受了傷卻還得縮回家裡,由父母罩著。這是人之常情,不可免啊! 母親端了一杯龍井來給我喝,對我道"這茶,第二杯最好,你嚐嚐。"永遠想把最好的給孩子,這不就是種情嗎? 再經後的歲月,我或許也會經歷像母親這樣的年歲,也會變得嘮叨叫人厭煩。或許到了那個年齡,我才能領會到那個年齡的事吧。

舔犢之情乃人之常情,珍惜那個向你嘮叨的人吧。因為這世上,再不會有一個如她這般關心你的存在了。

法理與人情的發言稿2

人之常情?人之常情。

沉默

三年之前,沉默遙不可及,遠在天涯海角。教室中,歡聲笑語,一片生機;走廊裡,吵吵鬧鬧,門庭若市;操場上,意氣風發,風之少年。一個簡單的問題會被幾個不同的派系爭論N遍以上卻得不到答案;追逐打鬧,家常便飯,教導主任總和學生玩著貓捉老鼠的遊戲;在風中奔跑,在陽光下呼吸,盡情地揮灑著歡樂的汗水。三年之後的今天,沉默是做人的準則。教室中,黑雲壓城,死氣沉沉;走廊裡,毫無絃音,空無一人;操場上,黃沙漫天,荒草叢生。一個複雜的問題,從尊師口說得到的答案便是真理;見面低頭,匆匆走過,別樣風景;再也體會不到揮汗如雨的快感。

沉默,是這個年代的詮釋,是“人之常情”

冷漠

三年之前,曾因某個同學被欺負,全班十幾個男生堵在肇事者班門口為自己兄弟打抱不平,三年之後,你不認識我,我不認識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都變得“理智”許多。三年之前,一呼百應,因為我們是一個班的.;三年之後,百呼無應,因為我們曾經是一個班的又或者我們即將不是一個班的。冷漠,不是麻木,只是逃避傷害的一種方式,是“人之常情”

墮落

三年之前,我們為自立下誓言,我們對別人許下承諾,我們背上行囊走向了自己選擇的方向,我們敢愛敢恨,我們無怨無悔

三年之後的今天,我們悄悄地撕毀誓言,我們暗地裡收回承諾,我們換上虛偽的包袱,我們渾渾噩噩,我們混混沌沌

墮落,是因為意志被飛逝的時光無情地磨滅,是“人之常情”這是“人之常情”麼?

這是“人之常情”。

法理與人情的發言稿3

一位在內地投資經營了20多年的香港企業家在比較兩地營商環境時說,內地和香港都重視法律、人情和道理,但次序和比重是完全不同的。

香港的順序是“法理情”,先重法律,企業得到法律的保障後卻不會用到盡,而是看完法律後再看是否合理,有沒有人情味,從而增強受眾的“認受性”。

內地的順序是“情理法”,首先說情,有沒有親戚、熟人、舊的上司等等,如果有,就可以跟你講理;有理固然好,沒有道理只要有情,就能幫你堆砌道理,讓無理也變得有理;有情有理之後才輪到講法,法很重要,合法最好,皆大歡喜。不合法也行,可以幫助你在法律的灰色地帶打擦邊球。實在不行,一小部分人就鋌而走險一起違法,似乎是法不責眾。

這位港商曾在內地投資公路基礎設施,他最頭疼的,一是五花八門、耗時漫長的審批,而且審批者經常換人,一換就要重來;二是不時出現的長官意志變成行政指令,例如長假期間高速公路免費,他不明白,“我的路不用錢起的嗎?誰腦袋一拍就在全省、全國推行?之前也沒有試點,對業界也是零諮詢。一直以來,內地的法制逐漸健全,吸引外商,為什麼突然如此?內地公司不敢出聲,合資夥伴也不說反對,只有外商出聲,但太少,也形不成反對聲音。”

這位港商的'抱怨,一部分其實是“權”的問題,和情、理、法都無關。但情理法與法理情的順序,確實值得回味。中國文化自古講究人情,所謂“法律無外乎人情”,“不能捨情理而別為法也”,傳統訴訟要求“論情”、“量情”、“原情”,是為“情判”。情在理先,情理在法先,以和諧為總體價值取向,最好“無訟”,判案也要做到法順人情,情法兩得。

上述特色,有助於把文化精神(如仁愛)滲透於立法、執法、用法諸環節,讓法條不是那麼冰冷。但缺陷也非常明顯,對數不清的“情”、說不明的“理”的講究大大沖淡了法的統一實施,無法形成一致的規制,執法變成了一種“人倫化”的因人而異的主觀行為,法治之軀體內還是人治的魂靈。如果中國社會經濟矛盾的解決不以法意法治為基本路徑和終極方案,則越講人情調和,越求人意和諧,結果越可能是南轅北轍,結出無盡苦果。

法理與人情的發言稿4

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法是國家意志的體現,是衡量人們行為的客觀標準,是普遍適用的社會規範。法律的本質在於永恆的、普遍有效的正義原則和道德公理。所以法律,不僅僅是白紙黑字的條文,還包含一種正義、自由、秩序的精神。安提戈涅說,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法不容情的“情”指的是個人私情和物慾;是陰暗角落的腐敗與關係。而法也容情的“情”指的是公情,也系大眾之情,恰恰是陽光下的真情厚意,是法律無處不在的人性光芒。就是說法容公情而不容個人私情。

事物是變化的,社會是發展的`。法律也需要有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變化,當某項法律或法律條文不能適應大多數人意願,我們的立法部門就應該迅速組織做出修正,使其時刻符合大多數人的意願。法律必須公正,它要時刻體現大多數人的意願,體現其“公情”性。法律的最終目的不是懲戒犯罪,而是達到指引、評價、預測和教育的終極目標。因此法律在執行中充分體現了情的因素,它對罪犯進行懲罰,符合公平原則,合乎情理;它查明事實,據情裁量,是對違法者的有情,合乎情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法律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希望他們重新做人。但是法律有情不是濫情,不是徇私情,它作為一條準繩,是一種社會意識,它的情是公正的理智的情。法律有情,是指它使正義得以聲張,她對對犯法者有情,閃爍著人文關懷的光芒。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國家機器,它來自於人民,服務於人民。舉起這杆天平,你會感受到法律蘊涵著深深的情感。

作為一位公民,我享受著法律溫情的呵護;更應該深諳法律情意的真諦。法律的最高境界不是無情,卻是情與法的完美結合!從西周“明德慎罰”的法制思想,到現在“以人為本”的立法原則,法律無一不承載著立法者的情感和人性的溫暖;從民訴的證明責任倒置,到刑訴的“未成年人不公開審理”,法律體現的恰恰是人文關懷和對人格尊嚴的維護。當看到幾個死有餘辜的極刑犯被繩之以法,而大嘆法律無情的時候,我們看到的恰恰是法律對被害者的告慰之情;當對方因為又一批罪大惡極的不法之徒受到法律正義的審判,而大呼法律無情的時候,我們想到的恰恰是法律對更大多數人們的呵護之情。於歡辱母案,崑山寶馬案陽光下終結,邪不壓正,顯示了法律與公情的完美結合,法順民情民心。法律具有動態性,蘊含人情味,使之成為守護正義的倚天長劍,在這昭彰公允劍鋒之下,處處將是一個充滿真情的美好人間。其實在現代法制理念中,恰恰要做到“人有情法亦有情”。法與情的結合減少了法律的濫用,柔化了法條嚴酷的外貌,便於民眾接受。以德化民使民心向善,遏制了犯罪的動機,有利於避免法繁刑酷的虐政。德法情互補互用,使道德法律化,遵守法律的義務和遵守道德規範的義務相一致,既止惡,而又勸善同時,德法情互補又使法律道德化人性化,使法律具有穩定性和權威性。

道是無情卻有情,有情的人豈能創造出無情的法?

法理與人情的發言稿5

伊呂兩衰翁,歷遍窮通,一為釣叟一耕傭,為何湯武偶相逢,便可風虎雲龍,興王只在笑談中?世事本非盡能意料,正所謂世事波上舟,沿潤安得住。

冥冥中,我為一些鴻鵠大志藏於胸而不能盡如人所料者而疑惑。

為什麼蘇東坡有筆頭千筆,胸中萬緒,致君堯舜,又有何難?可之後偏又道一聲瓊樓玉宇,高出不勝寒,道一聲大江東去,一籌莫展。漫漫人生,竟如長江水,滾滾東逝!一心建功立業的蘇東坡橫遭烏臺詩案,後被貶黃州。誰知他不僅沒有墮落,亦沒有激憤,轉而在煩惱中尋找平靜:我恨此身非我有,何時忘卻營營------小舟從此逝,海寄餘生。出人意料的打擊,不足為懼,惟有尋求更為深刻的情理,才是人生應抱的曠達態度。

羅素說:快樂是膚淺的,苦悶是深沉的。苦悶才是人生潛能發揮的槓桿,這也許便是意料之外包含的情理。

面對出人意料的苦難,只需抱有任它風吹雨,打我自閒庭信步的曠達,只需抱有何須論得喪。才子詞人,自是白衣卿相的坦然和大度。

意料之外的`苦悶,是大情理蘊含的地方;我們惟有突破主觀思想的束縛,苦悶之外的情理亦是開闊。

為什麼辛棄疾一腔報國志,滿眼激憤淚,遙望神州,縱使他把欄杆拍遍,也無人會憑闌意!

為什麼陸放翁鐵馬河夢,塞上長城願,卻只能零落成泥碾作塵,胡未滅,鬢先秋,淚先流?

憑藉個人的雄才詞華,意料之中的美好志向為何只是流水落花地去也?莫非意料之外,更有情理支配的大境界?

《紅樓夢》可謂一部人間百相的集錦。誰也不會忘記其中的賈探春。是她一語建起桃花詩社,是她一拳打響賈府的衰亡之音,是她看到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可縱使她才比賈母,精比鳳姐,可誰也改變不了在歷史的大情理中她被埋沒的命運。唉,才自清明志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

這本是難以意料的,然而,在意料之外的事情發生之後,人們的態度才是關鍵的

法理與人情的發言稿6

當如海因茨一般的即將喪失生命中至愛之人的痛苦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還能否在絕境時堅守法律的底線?當昔日的溫暖被殘酷的現實撕裂,人心的訴求被利益之下的冷漠無情駁回,我們又會做出何種選擇?

海因茨選擇了偷竊,儘管他偷竊的是百般追求而不得的能讓妻子活命的,但畢竟這種行為已然觸犯法律。我們不能否認海因茨應該承擔法律公正的裁決,但我們不得不思索,到底是什麼把一個一心一意只為讓妻子活命的人逼到了兩難的絕境,最終墜入了犯罪的深淵?我想,促使海因茨違反法律的的推手是在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下忘記醫者仁心、懸壺濟世的如劑師一般的道德淪喪之人,是在“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自私風氣薰染下的愈發冷無情的社會。透過海因茨的悲劇,我們應該看到的是整個社會如毛姆所說的“不再愛人”的最大的悲劇,亦能感受到空有冷制度而人情缺失的無奈與悲哀。

孔子有言:“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的確如此,法理之外,應有人情。社會需要法律的支撐,但畢竟只有法律,沒有人情的社會,法律極有可能成為如劑師一般的無恥之徒追名逐利的藉口與庇護,畢竟早已不是茹毛飲血的人類需要法律底線之上的精神的溫暖與道德的支撐。是的,劑師沒有觸犯法律,但他見死不救的行為毫無高尚可言;路過躺在血泊之中的“小悅悅”的十七個路人沒有觸犯法律,但他們視而不見的冷漠讓整個社會心寒。很多時候,我們無法孑然一身,因此我們就無法只遵循法律的底線而忽略道義的心安,我們就無法只汲汲於自身的利益而忘記對社會的價值與奉獻,畢竟一個由眾人的冷血堆積而成的良心泯滅,道義淪亡的社會是我們不願面對的。

時任紐約市長拉古迪亞在一個為餵養三個孫子而無奈行竊的老婦被抓後,將錢放入禮帽中送給老人,多希望在海因茨入獄後能有更多人的救助讓他的妻子重獲新生,多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站出來伸出手拉住那些瀕臨深淵的人,多希望人情不再金錢的麾下苟活,多希望道義不再蜷縮在生存的角落,唯有這樣的社會才能讓我們少些弱肉強食的不安,多點相親相愛的溫暖。

法理之外,應有人情。相信一個以道德與人情為支撐,以法律與公理為底線的社會才更符合你我的心願與時代的需要,才能健康、有力的發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