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學習教育心得體會4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2.11W

在不斷地接觸事情後,我們會產生一些新的想法,有這樣的時機,要好好記錄下來,寫心得體會可以讓我們審視自身。但是每當要寫心得體會時都不知道要寫什麼,下面是關於學習教育心得體會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用的學習教育心得體會4篇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1

近年來,我國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為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因此,如何預防校園傷害事故、妥善解決和處理此類糾紛。最近,通過在教管課程班學習《教育法規》這門課程得到很多啟示,幾天的學習中,首都師範大學程振勇教授在學校傷害事故方面進行了精闢的講解,感覺收穫頗豐。以下是本人這方面的學習心得。

一、學校是否屬於學生的監護人之爭

分清責任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於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上,存在著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中,也無據可尋。

是不是隻要學生在上學(上課)期間發生傷害事故,學校都要承擔責任?如果不盡然,學校又是在什麼情形下應對在校學習期間受到傷害的學生承擔責任?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長認為,學生只要到校學習,家長就將其監護責任轉移給了學校,學校不僅應當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而且應當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而校方則認為,學校不是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不負有對學生的監護職責,學校是否承擔學生事故損害賠償的責任,是基於教育法對學校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生承擔有限的管理責任。那麼學校與學生之間究竟存在著一種什麼樣的法律關係?我國現行法律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職責與學生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雖有相近內容,但這兩種職責的性質和法律淵源卻有不同。前者是學校作為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基於《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而形成的一種公法範疇的職責與義務;後者是基於民事法律所確定的監護權,而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形成的司法範疇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兩種權利由於來源與性質上的差別,不能混淆。尤其監護權是建立在親權基礎上的,不能脫離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親權的範疇而談監護權的轉移。視學校為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認識,不僅使學校承擔難以擔負的責任,而且也難以解釋何以學校只有監護責任而沒有相應的權利,何以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規範,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監護人一樣管理學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規範而言,沒有明確學校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或應當承擔監護責任。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總體上來講是基於教育與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關係,存在一些不同於其他法律關係的特殊規律,應當適用教育法調整。因此,學校並非學生法定意義上的監護人,儘管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二、學校管理職責範圍與學校事故責任承擔

根據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判斷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後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國小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後,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後責任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責任大小,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並不意味著人為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為,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裝置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責任,與學校建築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餘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採取措施做好善後處理。中國小教師的職責並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責任及到位情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係,取決於: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為有無一定因果關係;二是教師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為,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儘管教師的行為與學生自殺有關係,但行為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責任。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責任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於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為後果的判斷能力。美國大多數法院在審理此類事故時,並不是將教師在不在場作為唯一的侵權責任要件,還要考慮教師離開的時間長短、離開的原因、學生身心發育情況、上課內容及活動性質等。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於親權關係,而學校教師也必須加以指導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安全,除有特殊情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責任。如果學生集體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為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於集體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原則上說,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責任的職責範圍限於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但這並不等於說學校對於公休時間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就不負任何責任,問題的關鍵在於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絡。如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學生在寒暑期做作業時發生了傷害事故,教師是否承擔責任的前提是,教師在佈置學生作業時有沒有充分考慮到這些作業內容對學生人身傷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

中國小生在校期間受到損害或致他人損害,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承擔多少責任?我認為,應視具體情況綜合分析,其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學校方面是否應當為去或留校活動的所有學生承擔責任,而在於學校事先是否承擔了對這種活動管理監督的責任。

三、我國目前現行的關於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

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於原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實踐表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考慮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為,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就成為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簡稱《方法》)已經實施。這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規。《方法》中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範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專案和標準,提出瞭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實施以來,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按照《方法》的規定,依法處理了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實踐表明,制定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是必須的,而且是可行的。

總之,通過學習程老師講授的《教育法規》這門課程,我學習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尤其是老師的案例分析,特別精闢到位,為處理教育教學實際問題提供了借鑑。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2

學習《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技能》後體會頗多。教育教學與實踐相結合是教師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的培養的重要途徑,實踐是運用知識、提高能力的最佳途徑,因此,教師應把所學的有關心理方面的知識運用到具體的教育實踐中去。教材是學生重要的學習資料,既集中了前人的各種非常有價值的經驗成果,又具有社會性,所以應多根據學生的心理需要和興趣特點編制。我們教師要認真挖掘教材中具有心理品質教育內容的因素,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培養和訓練。比如,在國小語文課本第七冊中的《散落的鈔票》一文中,通過人們拾金不昧的優秀品質中,使學生體會到這個世界的和諧是要大家來共同維護的。

學生在學校的交往除了與同輩群體進行交往之外,最主要的交往就是師生間的交往,師生間的交往除了課後,最主要的時間還集中在課堂上,課堂上的交往主要表現在提問、評價、關注等方面,教師應掌握對學生的提問策略,如多用詢問式或期待式,少用命令式。同時注重對學生的評價方式,多用讚揚式、肯定式,儘量不用否定式。還要積極關注每一個學生,發自內心地期待自己的學生都能成為強者。

課外活動是一種學生喜愛的活動,我們可以充分利用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寓心理健康教育於活動之中,通過學生喜聞樂見的活動形式來塑造學生良好的心理品質,使學生髮揮才智,發展想象力和創造力,培養良好品質,提高心理素質。和諧社會的建立,首先需要的是人們的心理健康,而國小時期的心理健康是成年時期心理健康的基礎與關鍵。與此同時,國小生的心理健康又與其教師們的心理健康及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密切相關,因此,關注國小生的心理健康,也應關注國小教師們心理健康及其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的培養。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3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中明確指出,“根據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總的培養目標,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幼兒園的教育任務應是向幼兒進行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健康活潑的成長,為入國小打好基礎,為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礎。”對幼兒進行的音樂教育作為提高幼兒素質的重要學科,是對幼兒進行美育的重要手段;同時,音樂教育所包含的`內容豐富,也是發展幼兒個性、興趣、能力的最好途徑。

蘇霍姆林斯基說:“音樂是一種使人迷戀善良、美和人道主義的最美妙、最精細的手段……”在唱唱、跳跳中使幼兒受到美的薰陶、形成活潑開朗的個性,同時感受音樂的美、產生愉快的心情是筆者一直以來在幼兒音樂教育中的感受和心得。

一興趣導引,愛學樂學

幼兒園的孩子自我控制和約束能力較差,具有好動、注意力集中時間短等特點,同時,處於這個階段的幼兒以形象思維為主,抽象思維發展得尚未成熟。因此,幼兒在這一階段的特點是形象思維和無意注意佔優勢。

在音樂教育中,結合幼兒這一階段的發展特點,充分運用講故事、做遊戲等各種各樣以“動”為主、吸引幼兒注意的活動形式,充分調動幼兒的興趣,從而培養幼兒對音樂學習的積極性,達到使幼兒想學、愛學、肯學音樂的目的。

興趣是產生學習動力的重要心理因素。尤其在幼兒階段,在進行音樂教育的時候,在教材、課堂活動設計等方面都要以激發幼兒的興趣為主要手段。首先,在選擇教材的時候,儘量從指定教材中選取能引發幼兒強烈興趣的內容來教授,無論歌詞、題材、節奏、形式,或是音樂作品本身的結構和風格,都要符合幼兒的實際生活,只有和實際生活相結合的教材內容,才能真正引起幼兒學習的興趣。如《手指歌》,無論在歌詞內容方面還是音樂作品本身的節奏上,都很符合幼兒年齡階段的特徵,幼兒能在音樂中找到共鳴,歌詞記憶起來也更加容易、簡潔。又如,將一些音樂作品中的節奏適當改編,使其變得活潑、明快,這樣也能夠吸引幼兒的注意力,使其感興趣。這樣的音樂教學活動既是唱歌的教授,又是幼兒的遊戲,同時還能更好地培養幼兒的節奏感。

在課堂活動的設計方面,要將教法趣味化。教師要知道,好奇心是幼兒在這一年齡階段的重要心理特徵,幼兒會經常通過形象的思維方式去滿足他們的好奇心。作為教師,要時刻謹記保護並培養幼兒的好奇心,這樣的教育才是優秀的、為幼兒一生負責的教育。因此,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將形象教學和幼兒的好奇心很好地結合起來,使教學方法更生動、形象、充滿樂趣。

二創設意境,身臨其境

在課堂教學中,及時、到位地創設與教授內容相符的意境,能更好地提高音樂作品的表現力,從而使幼兒更加喜歡音樂作品。

歌詞,也可以稱作是音樂作品的一種文學表現形式。雖然歌詞本身的字數不多,且篇幅較為短小,但是幼兒必須要通過接觸歌詞,進而接觸到整個音樂作品。因此,音樂作品中,歌詞所描繪出的包括人物、情節、動作以及所運用的語言,都對幼兒有著直接的印象和影響。但是在這一年齡階段中,幼兒對歌詞本身沒有抽象理解的能力,若採用單純、傳統的灌輸式教學方法,會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因此,在實際教學中,我努力將歌詞內容改編成有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幼兒容易接受的故事講給他們聽,這樣使幼兒能更清晰、明確地理解歌詞內容,而且,通過教師的生動講解,幼兒對音樂作品也更加有了興趣,可謂“一舉兩得”。如在教授《春天來了》這首歌時,我會聲情並茂地向幼兒勾勒出一幅春天綠意盎然的畫面:“春天來了,外面的世界真美啊!瞧……聽……美麗的花兒、嫩綠的草兒、可愛的布穀鳥……春天的腳步近了,世界都變得不一樣了!”幼兒在認真聽我講故事的同時,情不自禁地對歌曲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因此學習音樂作品的積極性隨之高漲起來。如在教學《找朋友》的音樂遊戲,通過一段遊戲的培訓,孩子們不僅對此遊戲樂此不疲,而且在半個學期裡記住了所有的音節、字母,並能熟練地拼出各種不同的漢字讀音,基本達到了國小二年級的拼音水平。

新的課程改革目的更在於以幼兒的活動為中心的知識、技能的運用過程,注重幼兒的自主設計、自主探索、自主決策、自主交流,讓幼兒在積極參與遊戲活動中輕鬆愉快地獲得知識,這就充分顯示了寓教於樂的巨大威力。另一方面,寓教於樂十分有利於幼兒的智力開發,如我們常常開展幼兒猜拳遊戲,能讓幼兒迅速瞭解數與數之間的關係,增強其心算及反應的敏捷能力,讓幼兒的智力得到較好的開發,為其今後的學習創新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結束語

總之,新的指導綱要要求如今對幼兒的音樂教育,不僅僅是讓幼兒唱唱、跳跳、玩玩那麼簡單,而是要緊緊地與培養人的各專案標聯絡起來。因此,作為幼兒音樂教師,我們要能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在教法和創設課堂方面推陳出新,同時遵循幼兒在這一年齡階段的特點以及他們的思維發展規律,利用多種形式,將音樂教育教“活”,在實踐中積累更多的經驗,從而更好地激發幼兒對音樂課堂的興趣。最後使幼兒通過對音樂作品的學習,培養他們對音樂的感受力、節奏感以及表現力,同時提高他們對音樂知識的興趣和熱愛,進一步為他們的藝術之路貢獻一份寶貴的力量。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4

20xx年x月15號,我參加了學校組織的學習培訓,目的是讓我們這些剛接觸職業教育的老師更快的瞭解學校、瞭解職業教育、融入職業教育。先後聽取了天津大學肖教授、王梅教授關於《現代職業教育課程的本質》、《德國職業教育教學法》等講座,通過培訓,使我在思想認識上有了很大的提高,開闊了職業教育的視野,在教育理念上也發生了很大的轉變,彷彿接受了一次全方位的“洗腦更新。這次培訓與以往的教師培訓不同,不單單在理論上有依據、在實踐中有例項,而且又能從實踐中回到理論,找到焦點,指導實踐,進行操作。在實踐中提高自己的認識,昇華自己的理論水平,讓人信服。對自己在今後工作中發現自己,完善自我有著深刻的意義。

一、明確學校發展目標和辦學理念

目前我校正在積極申辦全國示範職校、迎接天津市教委的評估檢查,準備今年x月的全國技能大賽,這些重大事情,促進我校的向前發展。沒有明確的目標,就沒有奮鬥的方向,就不能團結和凝聚教職工。我們要把學校的發展目標作為重中之重的工作進行落實。辦學理念是學校的根本,一個沒有自己辦學思想和辦學理念的學校,很難想象會辦成一個有什麼特色的學校。

我校學生中學厭倦了學習生活,被家長送進中職學校;這些學生主要還不是身體的殘疾,而是在學習的壓抑中長大,許多學生的文化程度、專業意識、學習品質、心理素質和人文素養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職校學生及學生家長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畢業後就業。所以我校採取“校企一體,工學交替”的人才培養模式,實施做中教、做中學、理實一體化”的教學模式,採用政、行、企、校”的聯動辦學模式,力爭讓學生滿意、讓家長滿意、讓社會滿意。

二、以高漲的工作熱情投身職業教育

許許多多成功人士的經驗告訴我們,成功取決於積極主動的心態。而教師的積極情緒、主動心態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種內驅力,能促使我們積極向上,不斷進取。不僅如此,教師的良好心態還能給學生帶來很大的影響,促進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最終達成教育教學目標,並形成良性迴圈。反之,如果教師做事懶散,處世消極,那麼,勢必會使祖國的花朵耷拉著腦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壯成長。我們在平時工作中要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特別能學習,我們要飽含熱情,努力工作,追求卓越。

三、寬容公正的對待學生,關愛每一個學生成長

我們必須學會寬容。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更何況我們所面對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別是非能力的職專孩子呢?嚴是一種愛,寬容也是一種愛。寬容是一種信任,是一種激勵,更是一種仁慈。它能溫暖、滋潤學生的心田,開啟學生的心靈,給學生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我們還應該尊重學生的個性差異,接受所有的學生,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個學生,注意時時處處在細節中體現出公正的意識。

我們應該對學生無私奉獻,熱愛學生,尊重、理解學生,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這是我們正確處理與自己直接服務物件學生之間關係的準則。熱愛學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讓學生體會到老師對他們的愛更困難。疼愛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熱愛別人的孩子是神聖!這種愛是教師教育學生的感情基礎,學生一旦體會到這種感情,就會“親其師”,從而“信其道”。我們要學會蹲下來看學生,改變“冷麵孔”和居高臨下的姿態,在感情上溫暖他們,在人格上尊重他們,在心理上開導他們,在目標上指引他們,在學習上激勵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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