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庭的實習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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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XX年4月1日至4月20日,我實習結束了。曾對自己許諾要寫點什麼?現在就來兌現的我的承諾吧!做事本來就是要有頭有尾,有始有終的,這是我一貫的原則。

法院民庭的實習心得體會

經我同學老爸介紹,我進入法院實習並且被安排到民庭,因為民庭事情比較多,學的東西也比較多。我也有一張自己的辦公桌,面對著辦公室中陌生的面孔,我也不敢多說話只能呆呆坐在那邊。但人並不是那麼不容易相處的,漸漸地我也活躍起來了。與人相處禮貌一點,嘴軟一點,勤勞一點,就會感覺人世間到處都存在溫情而不是冷漠。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和大家都混熟了。帶我的兩位法官和藹可親,很好相處,第三天的時候,第一次跟著他們去“下鄉”(即傳送法律文書),跟隨著當事人的引導,汽車開到當事人家門口,可是家裡空無一人,為了躲債吧!後來尋找到村支書瞭解情況,我第一次當了法官的書記員,寫“詢問筆錄”。第二次跟隨庭長一塊“下鄉”,其實下鄉也是法律上的一個程式,具體來講就是當事人收不到傳票而送達的。

每天上班,坐在辦公室裡的時間最多了,看看卷宗、整理案卷、瞭解法律程式等等,我那時嘴巴也挺軟的,不懂就問,多問多學點,知道就越來越多了。當然,有時候幫法官拿些材料,蓋公章,寄法律文書的活兒。一般來講,當事人都是先到辦公室裡說明情況、訴說案情,瞭解一些具體的法律程式,而法官一向貫徹“調節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每天都可以聽到很多故事,也學學法官調節的本事。

因為我是在民庭裡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而在此我不得不多提到離婚案件,第一天上班,開啟抽屜看到一份XX年度各類案件報告總結,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又說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灼之言;3、婚外情;4、夫妻吵架算正常,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算不正常了(吵架問題)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因此,告誡廣大朋友,不要拿感情開玩笑,視婚姻如兒戲,請謹慎對待,認真經營。

最後來談談法官吧,兩位平時可敬可親的法官在法庭上可是很嚴肅的哦,我也好幾次去聽庭,看著他們在法庭上專注的眼神,威嚴的口氣讓人佩服萬分。但話又說回來,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當的,平時都得兩面受氣,一方面是受當事人的'氣,一方面又得受律師的氣。記得一次要開庭了,一位老律師沒準備好材料,法官用嚴厲的口氣叫她去補辦,搞的那老律師很沒面子,庭後到我們辦公室裡對法官抱怨起來了,因此,當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的!!!

其實,上回我們學校組織到福州市中院旁聽時,看著那法庭上的種種不該的情形,我就對法院失望了。這回到法院實習,漸漸刷去不好的陰影,重新正視法院,但畢竟這回是基層法院,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指在裝置上),因此也不能要求的太高,就讓我心目中法院的形象長留吧,也希望下回能到檢察院去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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