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團總支部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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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式關鍵是要保證制定出來的規章制度內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學性。那麼大學團總支部規章制度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大學團總支部規章制度

大學團總支部規章制度

學生會是一個自治的管理團體,是連線老師與同學的紐帶,它具有雙重身份——學生,檢查、考核同學。這就要求擔任學生會工作的同學能夠嚴格遵守制度。時刻對照章程進行自我反省與改善。

一、職責

1、主席:應該對學生會的活動有統籌規劃,及時做出總結,對各部的階段任務有明確規定。應適時召開內部會議,進行討論、總結,計劃活動。對學生會的活動動態及時掌握。

2、副主席:除對所分管的部進行監督、指導外,還應及時配合主席做好學生會工作。

3、紀檢部:要求對學校的紀律進行維持,並同時監督,檢查同學的舉止,要及時發現各種不良現象。檢查同學的日常行為。

4、體育部:組織各班認真上操,對每次外出活動及各項體育活動應該進行參與和檢查。

5、衛生部:對各班的衛生防區進行檢查,督促各班認真、按時收拾衛生,協助衛生老師檢查好工作,對每次大掃除進行檢查,檢查各班的公物情況。

6、宣傳部:做好各項宣傳工作,如廣播站、校報等,及時向同學傳達學校近階段對同學的要求。組織好各種文藝活動。

7、學習部:掌握同學的學習情況,瞭解同學對學校提出的建議或存在的想法,並能夠及時解決,與宣傳部辦好各期的“思想園地”與“手抄報”。

8、組織部:應向同學宣傳團的重要性,監督每位已入團的同學的言行舉止,幫助還未入團的同學瞭解團的作用,使每位同學都能以“入團”為奮鬥的目標之一,使每位團員能以自己是團員為榮。

二、日常檢查]

對於日常的檢查不做過細分工,凡是學生會成員,都應及時關注學校動態,及時發現同學們的不良行為。

1、紀檢部:對照《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及《二實中規章制度》檢查同學們的日常行為。課間要維持好紀律,午休要按時檢查、核對各班人數,課間操與體育部共同組織同學上操,對各班進行檢查、打分。外出活動時要與體育部共同協助老師做好工作。

2、體育部:課間操時,要認真查清各班人數,組織好各班認真上操,並對各班進行打分。週一升旗要認真組織,對各班的帶隊情況進行打分,外出活動時,要協助老師提前做好工作,帶隊時要組織好紀律,並認真打分。

3、衛生部:對各班的衛生防區要時刻檢查、督促各班認真打掃,不能出現衛生死角,要保證校園的整潔。定期大型檢查,並對其打分。定期檢查各班的公物,做好記錄。

4、宣傳部:對各班每期的'板報進行檢查、打分。做好各項宣傳工作,對廣播站和校報小組定期檢查,以保證宣傳工作的質量。

5、學習部;檢查好各班活動課情況,並做好記錄。對各班送來的“思想園地”稿件的內容、主題、字跡認真程度進行評分。與宣傳部一起組織好各期的校報、思想園地、手抄報及其各項文藝活動等。

6、組織部:檢查每位團員的舉止,時刻提醒其言行,讓每位團員時刻謹記自己的身份。平時與學生會共同檢查及為各項活動評分。

三、要求

1、首先要求每位學生會同學必須端正思想,要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為同學們樹立好榜樣。工作方式要恰當,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

2、對各項活動進行評分時,要求每位成員要公平、公正,認真負責、一絲不苟,不能袒護自己班級或其他班級,按實際情況給予相應分數。

3、做到大膽負責,發現問題要敢於提出、制止,並注意方法,儘量做到不傷害同學。

4、各部之間要團結,不起內鬨,服從安排。不能擅自更改工作任務。

5、不能以自己是學生會成員而忘乎所以,目中無人,要做到謙虛、禮貌。

四、獎懲

學生會獎懲條例直接與班級考核掛鉤。推行獎懲機制有利於鼓勵先進,鞭策後進。

(一)懲罰

1、沒有做到以身作則,違反校規校紀以及學生會制度3次以下者(包括3次)給予警告處分,3次以上者,開除學生會。

2、有活動時,無故遲到3次以下者(包括3次)給予警告處分,3次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無故不到3次以下者(包括3次)給予記過處分,3次以上者,核對平日表現給予記過或開除學生會處分。

3、連續3次(包括3次)無故不按值班安排填寫當日情況者,給予警告處分,3次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填寫的內容不屬實或不負責任者給予本條上述同樣處分。

4、工作期間嬉笑,不嚴肅、不認真檢查或私自開留3次(包括3次)以下者,予記過處分,3次以上者,開除學生會。

5、包庇自己班級或其他班級3次(包括3次)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3次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

(二)獎勵

1、年終對各部及每人進行考核。獎勵有突出表現的部或個人。

2、推行民主評議制,對所有成員及各部進行評議。

3、同樣情況下,主席、團支部書記和各部部長的分數高於其他成員。

大學團總支部規章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外國語學院團總支組織部在院團總支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向院團總支負責,受團總支監督。

第二條:團總支組織部是院團總支下設職能部門之一,負責我院團總支各項活動的組織和協調工作以及各團支部的基礎建設工作。

二、機構設定

第三條:院團總支組織部由部長、副部長、組織部幹事組成。

第四條:組織部部長、組織部副部長、組織部幹事通過學生會競聘產生,由團總支考核任命。

三、人員職責

第五條:部長職責

1、部長領導並指導組織部的整體工作,負責制定組織部工作總體工作方向、方針。巨集觀調控組織部與團總支其他職能部門的工作進度,保證學院學生工作的整體性、同一性。

2、部長負責稽核組織部的階段計劃,特色活動計劃。

3、部長對組織部相應的其他工作有領導權和決策權。

4、協調院內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並完成團總支書記、團總支副書記交待的其他事情。

第六條:副部長職責

1、副部長受部長直接領導和監督。

2、副部長協助部長進行組織部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擬定學年工作計劃,定期工作任務,重大活動計劃概要等。並及時向部長彙報和總結組織部上階段工作,反映各支部工作開展的近況,提出開展組織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部員職責

1、下到各支部及時、全面的瞭解其建設工作的最新動態,發現其工作中存在的誤區並予以指導同時上報部長、副部長。

2、收集每學期學院各個部門的科技、文化、體育等活動內容,並進行登記。

3、收集關於支部建設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在例會上進行講解。做好團總支學生會會議記錄。

4、加強與各支部團支書和支部書記的聯絡,協調各支部工作的開展。

5、安排計劃不定期的參加各團支部的支部會議,以便現場瞭解情況。

8、負責支部工作的考核,認真填寫活動登記表,把考核的結果和總結上報部長、副部長。

6、完成部長和副部長交代的其他工作及事情。

7、每月月末向部長彙報各支部工作的進度。

第八條:常規活動

1、組織部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團日活動。加強學院的支部建設工作,促進各支部的相互交流與相互學習。

2、協助團總支書記、副書記全面開展團總支工作。協助主席團考核學生會幹部,協助完成完成團總支學生會的建檔、管理、考核。

第九條:獎懲

組織部以獎懲為手段,鼓舞先進,鞭策後進。對在支部建設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同學經認定後,將在綜合測評中進行加分獎勵或在院內通報表揚。

四、附則

第十條:組織部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對本制度進行必要的修改。

第十一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在院團總支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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