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勞動合同錦集十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3.26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勞動合同錦集十篇

勞動合同 篇1

訂立合同各方: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擔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調動科研單位的積極性,確保科研經費的合理使用,明確甲、乙、丙三方的責任,促使科研項目早出成果,出好成果,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科研項目的主要內容

二,科研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或科研項目的重要意義)

三,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分析:

四,科研項目所採用的研究、試驗方法和技術路線(包括工藝流程)

五,計劃進度(分階段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時間)

六,科研項目的參加單位及分工

七,所需主要材料,物質條件

八,經費概算

九,分期用款(甲方拔給部分)計劃

十,有關單位、專家的評議意見

十一.共同條款

1.乙方對全年的合同執行情況,必須於屆滿一年之前________日內,向甲方和丙方提出執行情況的正式報告.科研任務完成後______日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向甲方提出執行情況的總報告,並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科研技術資料,同時抄報丙方.

2.甲方審查乙方完成上一年(或上一階段)科研任務屬實後,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撥付下一年(或下一階段)的科研經費,並按比例下達所需三材指標.

3.有關部門如資助乙方科研經費,其收益分配辦法,由資助方與乙方另籤合同規定.

4.科研項目完成並經簽定後,乙方對甲方所撥經費,採取如下辦法償還:

(1)乙方共償還甲方撥付科研經費總額的_______%,共_______元.

(2)償還日期和分期償還金額:

一九______年_______月償還______元;

一九_____年______月償還_____元;

一九.......

5.合同執行中,甲方非因國家計劃改變,中途無故撤銷或不履行合同,其所撥經費不得追回,並得承擔乙方善後處理所支付的各項費用.甲方如無故拖延撥付科研經費,拖延一天,必須按所欠應撥經費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乙方如無故撤銷或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成本科研任務,應根據具體情況,部分或全部退還甲方所撥付的科研經費;乙方如拖延完成科研任務或償還給

甲方科研經費的時間,每拖延一天,應按甲方撥付科研經費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償付科研經費或違約金,丙方應連帶承擔向甲方償付的責任.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需修改某項條款,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或修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合同各方的上級領導部門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或法院裁決.

7.合同各方對本科研項目的一切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引用科研項目的數據、科研成果及其他有關資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各留存一份.乙方就本科研項目與其他資助科研經費單位所簽訂的合同,須向甲、丙方交送一份副本留存.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訂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員工工號:)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20xx年x月x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x元;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性別: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

在京暫住地:_________________

外埠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乙方被派遣之日起生效,於本次派遣活動結束之日終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安排下從事家政服務工作。

乙方的工作方式:

1.全日制家政服務;

2.計時家政服務。

乙方的服務項目:

1.一般家務;

2.孕、產婦護理;

3.嬰幼兒護理,

4.老人護理;

5一家庭病人護理;

6.醫院病人護理;

7.寵物養護;

8.其他(可填寫多項)。

第三條【工時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

第四條【知情權

甲方在派遣乙方工作前,應向乙方告知用户情況和服務要求等有關內容,並徵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崗前培訓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衞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第六條【勞動條件

甲方應與用户協商確定保證乙方休息時間和人身安全的勞動條件,並保證用户尊重乙方的人格尊嚴及勞動。

第七條【工資標準

乙方的工資標準:

1.乙方工資標準為_元/月或_元/小時;

2.乙方工資標準由甲方、乙方與用户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時服務的,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3.甲乙雙方就工資標準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工資支付方式、時間

乙方的工資支付方式為:

1.甲方每月_日前以貨幣形式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2.甲方委託用户每月_日前以貨幣形式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3.甲方委託用户在乙方完成當次工作後,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4.其他方式。

第九條【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和醫療社會保險。

第十條【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因乙方擅自離職或服務事故給用户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的,按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解除合同的賠償

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收的乙方,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勞動爭議的處理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合同未盡事宜的處理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1、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3、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5、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1、建立勞動規章制度的程序(核心是民主協商與勞資共議)

(1)經職代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

(2)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3)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在單位內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提示: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未經公示或者對勞動者告知,該規章制度對勞動者不生效。企業公示或告知勞動者規章制度可以採用張貼通告、員工手冊送達、會議精神傳達等方式。

勞動合同的履行需要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自覺的遵守相關的規定。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需要獲得相關的勞動安全衞生保障的,用人單位應該積極履行相關義務。關於勞動合同履行中遇到了勞動糾紛你需要專業律師幫助的,可以諮詢網站。

勞動合同 篇5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們好:

20xx年XX月XX日我的勞動合同即已屆滿,經過再三考慮,我懷着非常複雜的心情寫了這份辭呈,敬請領導審閲,謝謝!

對公司知遇之恩、培養之恩的感激之情,辭職申請書範文。

我自xx年3月22日進入公司,至今已六年零八個月,在這段時間裏,在公司的培養下我漸有所長,從一個剛剛步入社會的學生慢慢蜕變,是公司給了我踏入社會的第一步台階。

在這段時間裏,我一直懷着一顆感恩的心認真工作,一路走來在眾多老領導、老前輩的悉心教育下我收穫頗豐,專業素養有了一定積累,在此感謝所有幫助過我的領導、前輩,辭職申請書《辭職申請書範文》。

項目經理這個職位,在**是一個非常鍛鍊人的職位,蒙*總和*總厚恩,在**和**給了我很好的機會,這對我以後的職業生涯影響至遠,也是改變我人生方向的又一里程碑,在此感謝兩位領導,我會用一生將您們的恩德惠存,謝謝您們。

不得不離職的原因。

1、一個年輕人,一個來自於異鄉的年輕人,生活在青島壓力很大,買房前這種壓力還不明顯,買房後還貸款、還借款的現實情況讓我不堪重負,微薄的月薪實難滿足正常的生活需求,還款更是難有餘富。雖然按照公司規定獎金也算豐厚,但是結算卻遙遙無期,遠水不解近渴。我的離職也實屬無奈,在這裏希望公司能夠諒解。

2、我對象已有身孕數月,因身體原因不得不在家休養,家庭經濟雪上加霜,我須儘快找份月薪制工作就職,所以請公司領導能切實體諒我的難處,對我的離職給予原諒。

最後,敬請公司領導批准我不再續簽新年度的合同而就此離職,謝謝!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下,同意按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1. 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於 年 月 日解除。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到 年 月 日止。

3. 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 元。

4.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及補償金按照公司的每月工資發放時間進行發放,即 月的工資與經濟補償金與 月工資於 年 月 日一同發放。

5. 在 年 月 日前,乙方將按甲方的規定和離職程序完成全部工作移交和歸還屬於甲方的一切資料、物品、證件及借款等,直至相關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經理確認無誤。

6. 乙方須按甲方規定辦理好工作移交,並經甲方人力資源中心確認無誤。

7. 本協議中雙方協商的經濟補償金為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的唯一經濟補償金。乙方承諾不對甲方提出任何訴訟、仲裁或其他行政程序。

8.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擔任鍋爐房鍋爐工崗位工作,合同期限: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6月31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主要負責甲方鍋爐的操作使用司爐及維修等工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和臨時工作安排調配。

2、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元,寒暑假期間不享受帶薪休假之規定,有事有病請假時,按乙方每天的日工資扣除。

3、乙方不享受甲方的福利待遇,如甲方經濟情況良好,在搞福利時方可將乙方考慮在內。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3、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學校的各項規定。

4、乙方因病或因違反操作規程致傷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因工受傷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簽約日: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8

實務中經常有HR問及,員工不見了,聯繫不上,不來上班很多天,想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但無法通知到本人,應該怎麼辦。還有部分員工,故意不接收用人單位的通知。 這樣的問題在企業的日常人力資源管理中經常遇到。如果不能及時聯繫到勞動者本人,可能會有極大的風險。雙方的勞動關係一直存續,企業應當承擔的責任也在延續。由於無法聯繫本人,想做出相應的決定,也無法實現。這個問題如果在勞動合同中加以約定,就能較好的解決,至少能讓企業的這項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有一定訴訟經驗的HR知道,在勞動仲裁或法院訴訟時,仲裁或法院會讓當事人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之所以要確認送達地址,一方面是為了準確聯繫到各方當事人,提高辦案效率。另一方面是當出現無法聯繫當事人的情況下,可以依法將訴訟程序進行下去。依確認的送達地址確認後,申請人或原告不出庭的,按自動撤訴處理;被申請人或被告不出庭的,可進行缺席審判。我們也可以採取這樣的方式來規避送達不能的法律風險。這就涉及到勞動合同條款的制定問題。

通常情況下,大多數企業使用的勞動合同為各地勞動部門制定的格式合同。這樣的合同適用於大多數企業,沒有特殊針對性,且對勞動者是比較有利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所以勞動合同的條款可以進行變動。針對以上問題,可以在勞動合同的條款中,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送達地址進行確認。具體約定為,“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送達地址均按該地址進行,如勞動者變更通訊地址的,應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未能通知的,用人單位可按原地址送達。送達後如發生退件或拒收,視為已經送達”。同時,在合同中約定緊急聯繫人,並將處理緊急事務的權限委託給緊急聯繫人處理。可以約定為,“勞動者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疾病、發生意外事故、喪失人身自由等情況時,委託緊急狀態聯繫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聯繫電話)作為勞動者的受託人,該受託人享有全權代理處理本合同項下所涉一切問題的權限,包括但不限於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談判、和解、代為收付有關款項及代為收發有關文書等權限”。

送達地址和緊急聯繫人的約定至關重要,通過一個簡單的方法,就可以使單位化被動為主動,避免因聯繫不暢帶來的法律風險。

勞動合同 篇9

第一、“勞動關係”的定義以及“勞動者”主體資格不明確。

國家建立勞動合同制度,主要是為了規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法雖然規定了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是,無論在勞動法中,還是在本法中,我們均無法找到“勞動關係”的定義。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係的雙方主體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本法對用人單位的範圍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對於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卻沒有明確的規定。

因此,司法實踐中廣泛存在爭議的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僱傭關係等認定與區別問題,並不太可能因為本法的頒佈實施而得到解決。比如:保險營銷人員與保險公司的是否屬於勞動關係,大學生能否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係,律師與律師事務所之間是否屬於勞動關係,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能否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這些問題將繼續存在爭議。這不能不説是本法的一個缺陷。

第二、沒有明確全日制工資結算和支付的週期。

本法第72條規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不得超過15日。但是,對於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本法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雖然《勞動法》早就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工資,但是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都是在次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有的是次月1日,有的是次月5日,還有的是次月10日,甚至還有次月29日才發放的。至於具體到次月的哪一天發放才屬不合法,法律並無明確規定。由於用人單位又實實在在是按月發放工資,似乎也很難認定用人單位違法。但是,這樣種做法的結果是勞動者總有一定期限的工資無法及時領取,而且延後發放的期限越長,勞動者被留存在用人單位的工資就越多,有的甚至接近一個月的工資。

所以,筆者認為這個問題亟待有關部門規範,以防止用人單位延長髮放工資的週期。否則,用人單位將利用勞動合同法的這一漏洞,在勞動合同中將發放工資的時間近可能地延後,這將嚴重影響勞動者及時領取工資和辭職的自由權。

第三、試用期工資的標準不明確。

對試用期進行規範,是本法的一大特點,也廣受***好評,但筆者不以為然。本法第20條規定雖然對試用期工資的標準進行規定,但是該規定仍然不明確,存在嚴重的漏洞。

本條規定了試用期的工資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二是“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另外,還有一種理解最低檔工資沒有80%的限制,説明這裏的表達有歧異)

但是,其中第一個條件中可以選擇有兩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即“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由於兩者是選擇關係,所以,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情形,就符合了第一個條件。如此一來,試用期工資在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只要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合法的。

問題就在於,如果套用“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那對勞動者就非常不利了,因為最低檔工資基本是由用人單位説了算的。套用這一標準的話,本法規定“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規定就有可能完全成了擺設。

第四、同一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反覆試用,損害勞動者權利的行為,本法第19條規定了“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筆者認為這一規定過於絕對。沒有考慮到離職後再次被招用的情形。

現在離職員工回原單位工作的情況越來越多,其間隔時間長短不一,有的幾個月,有的好幾年。筆者認為,對於這類離職員工重新被單位招用也不得約定試用期的規定明顯不合理。因為時隔一定期限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可能發生比較大的變化,或者就職的部門和崗位與原來不一樣。甚至由於人員的變動,原單位沒有人認識這個曾經在單位工作過的人。所以,如果因為是同一個單位和勞動者,就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很可能引發新的問題,用人單位招用離職的員工不能約定試用期就可能有很多顧慮,但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者有可能依據本條提出異議,引發新的糾紛。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鑑於甲方業務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種養殖一體化生產勞務。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務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週,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週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報酬

1.甲方按___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元/___人民幣。

2.甲方不需要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3.乙方不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安排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採取不定時工作制,具體工作和休息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情況適時安排。乙方請病假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內,病假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連續病假事假不得超過3天。超過或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生病及事故責任約定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工作期間因病或非工負傷的,醫療及相關費用自理,醫療期內不能繼續工作的,甲方不支付勞務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限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七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週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一週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 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