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時尚作文9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1.93W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都跟作文打過交道吧,藉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要怎麼寫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時尚作文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時尚作文9篇

時尚作文 篇1

時尚與傳統看起來似乎毫無關聯簡直可以説是天壤之別。其實不然,時尚與傳統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隨時隨地都得以體現。

如現在的流行音樂中融入了大量的中國傳統文化。一首由周杰倫創作李玟演唱的《刀馬旦》還有信樂團演唱的《onenightin北京》周杰倫的《青花瓷》等,可謂是膾炙人口老少皆知。它們為何傳播得如此廣,就是因為它成功的把傳統與時尚結合在了一起。

還有一些時尚器型的瓷器融入了傳統的花紋青花等;一些木製傢俱上既不失時尚風,也不失傳統元素。在這些方面傳統與時尚完美的結合在了一起。

但在服飾方面,在中國,傳統的服裝中有許多值得繼承和發揚的地方,只是現在無論是國內的服裝設計師把時尚的眼光只盯住巴黎。東京。紐約,就連“中華杯”國際服裝設計大賽出現的獲獎作品竟是某國外雜誌的翻版。是中國傳統服飾不美觀嗎?不要説我國的旗袍堪稱一絕,還有民國時期的中山裝,也是那麼威武挺拔。

我們要向時尚邁進,但也不能拋棄傳統。上面的兩個例子就説明了這一點。

時尚作文 篇2

走在街頭,不時與濃粧女孩相遇,有人説那是做作,有人説那是時尚;打開電視,常常與長髮男人“邂逅”,有人説那是招搖,有人説那是時尚;有人整日迷戀於網吧,有人説那是浪費青春,有人説那夠時尚。一夜之間,“時尚”之風吹遍大街小巷。不知何時,它悄悄跑進了我的校園,引得無數少男少女“追逐”時尚的腳步。

有些同學認為,時尚就是最新潮的流行。有同學看到電視裏明星的那些“酷酷髮型”,就認為那是時尚;有同學把拉幫結派作為時尚;甚至有同學把違反學校規定,當做時尚。其實,他們根本不懂得時尚的真正內涵,他們的做法恰恰踐踏了“時尚”這個美麗的名詞。 什麼是時尚呢?我眼中的時尚不等同於流行,“時”是流行,“尚”是否有高尚的意思呢?時尚,我們是否可以理解為當時流行的,好的風氣和習慣呢?既讓這樣,對於流行的東西我們要一分為二的看待,千萬不要盲目順從,追求流行的不一定就是對的,如果真的每個人都跳“街舞”,那麼交通還如何暢通?

我眼中的時尚由他深刻的的內涵,每個人的生活習慣、身份不同,個性迥異。當時流行的不一定適合自己。可以的模仿,説不定會弄巧成拙。所以每個人都應該做真正的自己,發自內心的自己的真、善、美才能展現真實的自己。

吃苦在前,享受在後,應該是共產黨員的時尚;為官一時,造福一方,應該是領導幹部的時尚;精心播種,培育人才,應該是教師的時尚;救死扶傷,服務患者,應該是醫護工作者的時尚;在我的心中,

專心學習、刻苦努力,用知識裝扮自己,才是我們中學生的時尚。

時尚作文 篇3

步入21世紀,科技日新月異的世界更加精彩紛呈,互聯網的普及,生活的越發舒適,醫療條件的改善,使得時尚成為新一代青少年熱烈追捧的對象。現在hip-hop音樂、標新立異的服裝髮型等充斥着社會的每個角落。其中,有人在引領時尚,有人在時尚套住,難以掙脱。

被時尚套住的人往往會自我束縛,今年流行什麼就要跟隨什麼。明明是寒冬卻要穿上報刊上提及的最流行的短裙。明明是在莊嚴求真的學校也要染上有着潮流色彩標籤引人注目的髮色。明明就知道這樣做是愚蠢的,卻為了時尚二字甘願淪為其奴隸,就像被一條無形的繩索束縛住,卻以此為樂。

被時尚套住的人往往迷失自我。整容技術普遍了就往整容院裏跑,好好的把自己變成別人:今天跟着時尚學吉他,明天改學鋼琴後天學習舞蹈,到最後也找不到自己特長適合發展的領域。時尚轉變的週期之短,讓很多追隨着它的人最終也忘記了自己的原點,忘記了最真實的自己。

為什麼偏偏就是創造潮流的人類反被潮流所束縛呢?為什麼他們就不去學會“擇優而取”的方法呢?時尚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我們不能一味地去封殺它,也不必白白淪為它的奴隸。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面對名牌高價的運動服時,你是否曾想過那些令人激勵的廣告語?“我能”,一種在體育界中引領潮流的精神,不也就可以振奮我們的精神嗎?韓寒這些新一代的作家帶給我們的除了頹廢傷感之外不也有更多的先鋒反叛、標新立異,拒絕平凡的精神嗎?而從中所學習到的精華,通過我們的發揮不也可以創造新的時尚嗎?

剪斷時尚的繩索,就是剪斷跟風趨同,剪斷低俗愚昧,就是掌握拒絕傳統,拒絕平凡的標新立異,讓我們從中學習,從中收穫,也只有這樣,我們才可以在時尚上樹立自己獨特的個性,獨特的見解,獨特的魅力。只有正確對待時尚,不落其所沒有的陷阱中,相信我們這羣時代的弄潮兒,能在潮流中激起最壯麗的浪花!

時尚作文 篇4

長毛衣,搭格子襯衫,牛仔褲卷邊翻起,可以清楚地看到帆布鞋,露出那一截腳踝,白白的,細細的。

這是昨天走過我身邊的那個潮人,年輕,短髮的男生。在春寒料峭的下午,青葱的樣子。

時尚玩的就是變,昨天與今天,總是差那麼一截。

女生的裙子由長到短,由短到長,腰線上上下下地移,變化就差那麼一兩寸,但感覺就完全不同。與此相類似的,袖子或是褲腳的`闊與窄,寬鬆或是緊身,那一截,就是潮流。

今天的時尚,也許就是明天的落伍,但未嘗不會是後天的新潮。潮流來來去去,不同的人來演繹,換的最多的只有包裝罷了,人心人性人情,大抵還是如此,不捨晝夜的時光照樣向前奔去。

那個青澀的少年也許正暗戀着某個女生,眼神裏有些憂鬱的樣子,身邊走過一個穿着時髦衣衫的女郎,在看着蘋果微信在等車,臉上發出會意的笑,玩手機在自己的世界裏,卻渾然不在意時尚在改變她的生活。

我們追逐着,也被潮流推動着,不知不覺匯成人潮裏的一部分。亮眼的與平淡的,沉默或喧譁,都是泡沫嗎?有人説做煙火也要做顏色不一樣的煙火,是泡沫也要做堅強的泡沫。何苦來哉,總要為難自己,走在前列與站在高端,流行就是一個變字,變的是那一截,還是人心,要看你的感受。

變,是這個世界的常態。只要是有呼吸的,總得接受改變。當物換星移,歲月更替,誰可以妄言不變的心,執着也是妄念吧。過分的執,就會偏,偏離那靠變化而維持的世界。

隨着變而變,是一種狀態,如順水推船,總是隨波。於是在他們的身上,你會看到很多流行的元素,但就是缺少某種特質,讓人可以一眼望去看到靈動,可以看到不同與獨立。跟得太緊的,是否就會失去自己?

順應這個世界的無常,看世事的變化,很多的過來人都是這樣的眼神。一點點地慢慢地淡漠對新鮮的感知,看來看去也無非是昨天黃花的翻版嘛,何必激動,何必感動?不把時尚當回事的這些人,身上有平凡的煙火氣,彷彿可以聞到他們手上姜葱的味道,知道早上必吃牛奶、蘋果,中午會小憩,晚上十點半之前會關燈似的。生活的節奏與流行不會交集得太多,因為他們有自己的律動,只跟着自己,也淡遠了世界。

時尚是一陣風,風吹向哪裏也是看點,徐志摩説過:我不知道風往哪個方向吹,我是在夢裏,在夢的輕波里依迥。現在從上到下都流行説夢,夢的五彩與個性其實都是私人的。有多少人可以做同一個夢?也許時尚的夢倒還可以多做做,畢竟那還是容易的。

我喜歡看到的是,時尚在今天乃一種選擇,有選擇總歸還是好的。

可以選擇想要的喜歡的合適的,也可以放棄跟隨大眾走自己的路,只要不讓自己難受。我無法緊緊跟着那一截走,但是想保留着喜歡看那時尚腳步的心,以及選擇的自由。

要認識這個世界,透徹地瞭解自我,必須要有靜得下來的力量,同時也需要走得出來的勇氣。

沉默的空間是刺耳的。

也許時尚的風,就是春天嘈雜的一部分。美麗和價值都應該被發現並呈現,這大概是春天裏最有意義的事。

時尚作文 篇5

提起時尚,人們往往會把它與眼下正流行的網絡歌曲、80年代後作家等一批新興概念聯繫起來。而説到經典,人們又多會想起《白毛女》《紅樓夢》這些昔日的流行。那麼,從時尚到經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們又是否矛盾呢?(用簡潔的文字提出問題) 下午茶是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時期的一種社會時尚,當時貴族紳士,名媛淑女都愛在下午三四點鐘品一小杯茶,吃幾塊甜點,下午茶也就成為英國民眾普遍的時尚,從倫敦地鐵的咖啡館到曼徹斯特鄉間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蹤跡。如今,有着百年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為都市白領的一種時尚。

昔日的經典依舊時尚。好萊塢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一個例子。拍攝於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國電影史上耗資最多的電影。上映後立刻風靡全球,大街上隨處可見它的海報,印有男女主人公畫像的服飾更是屢見不鮮。如今整整十年過去了,那張男女主角站在船頭像鳥般飛翔的鏡頭早已成為電影史上的經典。(時尚經過了時間的考驗後,照樣可成為經典)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時尚與經典是不矛盾的,不僅如此,時尚與經典還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從時尚走到經典,也許要經過數百年,也許只需短短的幾十年。但無論長短,時尚都得接受時間的考驗,只有那些經歷了歲月的變遷依舊能被人們所津津樂道的時尚,才能積澱成經典,綻放閃耀的光芒。

既然這樣,我們又應當如何對待現實中的時尚呢?

某個事物成為時尚,就必然有它的優點。比如網絡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眾的喜愛。但這並不意味着網絡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數樂評人認為它缺乏深刻的內涵以及製作簡陋,必定會成為“過往雲煙”。因此,我們對待時尚,既不能將其一棍子打死,徹底否定,也不能全盤吸收,而應該有選擇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間流行的宋詞與市井文學,如今成為我國文化的瑰寶,成為文學中的經典;俄國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鵝湖》如今成為芭蕾舞劇的經典這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予我們以美的享受。我們期待着更多的時尚走向經典。

時尚作文 篇6

親愛的兒子:

我是你口中“土裏土氣”的OUT(落伍)人羣之一——你的爹。

鑑於你已離開我身邊N年之久,當你放暑假回來看望我和你孃的時候,我和你娘被你那“金光閃閃”的樣子嚇得小心肝直跳。你不以為然,甩下一句“這是時尚”,然後留下我和你娘兩個人在黑暗的角落裏畫圈圈。

兒啊,你沒事少吃喝那什麼薯片、可樂之類的東西。你瞧瞧你都長成啥模樣了,細胳膊細腿的,注意點兒自己的健康,正經吃點兒蔬菜肉類的,行不?你爹我不指望你下田種地,但你也不能瘦弱到連擔子也挑不起來吧?再看看你那身打扮,你自己能瞧出個美醜來?瞅瞅這褲子上的七八個洞,你娘得花多少時間才能把它們補好?再瞧瞧你身上的一根根鏈子,好好的一個人把那拴狗的鐵鏈戴在身上做啥?還有那頭髮像個雞毛撣子。從頭到腳的裝扮,像個抽了風的傻子,莫不是城裏人都興這個?

你説你作文寫得挺好,什麼“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為啥一轉身你就嚷嚷着沒錢買衣服了呢?

入團的時候,你的申請書寫得那叫一個誠懇,信誓旦旦地向團組織保證這個,保證那個。為啥上次你娘生病躺牀上你連杯水都不肯倒呢?你還一個人抱着那台傻不愣登的電腦聊天聊得熱火朝天,還笑得春暖花開陽光明媚的。難道你娘還比不上一個陌生人重要?你也別説你爹我沒文化。是,你爹我是連abc都不認識,但是即使沒文化我也把你撫養到這麼大了。就憑這點,你也不能看不起你爹我。

更別説什麼代溝,代溝不就是老子兒子相互忽悠嗎?説來説去,咱們還不是腳踩同一片土地,同住一個屋檐下?睜隻眼閉隻眼,那代溝也就沒什麼事兒了。

兒啊,我知道你們時尚,喜歡追求潮流,你爹我的靈魂都快跟不上你們的腳步了,但好歹是一家人不是?請你偶爾回頭,看看雙鬢斑白的我們。

你的土爹

×年×月×日

時尚作文 篇7

“你們看到了嗎?小小今天穿得好時尚啊!”“是啊,聽説那還是她好不容易從網上淘來的呢!”“你們看她那個樣子,簡直酷斃了!”小小?是今天那個穿得破破爛爛,分叉的劉海擋住了眼睛的那個被我視為不良女孩的小小嗎?“本來我也有那樣一條褲子的,上面的花紋好看極了,可是第二天我媽媽在給我收拾衣物時,以為它是一條爛褲子,竟把它給丟了。唉,我媽真是太不懂時尚了!”時尚?什麼是時尚?她們還在聊,可我的思緒早已飄向了遠方。

那天,我正在街上散步,迎面走來了兩個人,她們的頭髮五顏六色的,層次不清,蓬亂的像兩個“爆雞婆”;衣服也是花裏胡哨,露這露那的;特別是那褲子——被剪了許多洞,又用不同顏色的線胡亂地連在了一起。真可笑!“哧哧”我忍不住笑出聲來,她們循聲望來,也開始打量起了我。不知為什麼,她們用鄙夷的目光看着我,並對我指指點點,彷彿我是個異類。我忙低頭看自己的裝扮——整潔而大方,沒有什麼不妥啊。這時,一句話映入我耳中:“這人真不懂時尚!”時尚? 時尚,什麼是時尚?我曾問過許多人這個問題,但他們的回答無非就是——時尚就是型動派,時尚就是卡哇伊,時尚就是非主流。以前,簡單、清爽、大方就是時尚。可現在呢?染頭髮是時尚,穿破爛牛仔褲是時尚,甚至在嘴裏叼根煙也叫時尚。以前,古人以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連頭髮都捨不得減。可現在呢?在耳朵、鼻子、嘴巴上扎個洞,釘上釘子,弄的臉不像臉,人不像人才叫時尚。

唉,我真不明白,難道把衣服搞得破破爛爛,把自己搞得面目全非就叫時尚嗎?街邊的乞丐的算得上時尚了,那我們都去做乞丐的了!是的,每個人都愛美,也都有愛美的權利,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更有魅力也更有魄力,這無可厚非。可真正的美不應該是由內而外的嗎?

隨着社會的發展,人類的進步,人們的審美觀也變得越來越畸形了,但願這股“時尚”潮流能早日被風吹走啊。

時尚作文 篇8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台,報了名,上了台,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説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説: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説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時尚作文 篇9

一股香氣撲面而來,在門口的我嗆了幾口氣,一位衣着亮麗的老人走進家門。想都不用想,這位時尚的老人是我的外婆。

我是真服了外婆了,都一把年紀了,還像二十幾歲的少女一樣噴香水,抹口紅,而且她噴的香水味道很重,我待在她旁邊,時不時就嗆個半天。一般的老人頭髮花白後基本上不染黑。可是,我的外婆是個例外。

她一到我家裏,就向老媽要染髮劑,説是白頭髮不好看,單調。結果,所有顏色的染髮劑都統統被搜刮過來了,有黑色、深棕色、淡棕色、深黃色,甚連紅色也有!外婆一邊挑,一邊嘟噥:“一定要挑最最體現出時尚的顏色,我可是公司裏公認的‘時尚老人’。”家裏的地板常被外婆弄得一片狼藉。

我這個老外婆真的是每時每刻都要追求時髦。我和老媽在澳門旅遊的時候,外婆的電話就追來了。在電話中,只聽見外婆的大嗓門在叫:“快給我買好用的護膚品,還有口紅,口紅的顏色要十分時尚的火紅色,聽懂了沒?……”沒辦法,我們只好動身去買護膚品。在店裏,服務員連在手上試了十幾道口紅,但都不咋地,要麼太粉,要麼顏色太暗。最終定下來了,只是我本人不確定外婆會喜歡,那紅色塗在嘴脣上就好比吃了紅辣椒一樣,像重度充血差不多。後來帶回家給外婆,外婆卻十分高興,一直説:“就是這個顏色!就是這個顏色!”

外婆還十分喜愛穿高跟鞋。一次,老媽的大學同學寄了幾雙鞋給我們,其中就有外婆的高跟鞋。我拿出來,仔細瞧瞧這高跟鞋的跟,好高啊,我試着穿了一下,走起路來像是在踩高蹺。我提心吊膽地走,生怕摔個狗啃泥。真搞不懂外婆會喜歡穿這種鞋。在我眼裏,外婆永遠是年輕、時髦的。不過,有一個與眾不同、又“年輕”又時尚的外婆倒是我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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