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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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承諾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承諾書是把口頭承諾書面化規範化的一種產物。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承諾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合集15篇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願簽訂試誠信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試態度,嚴守紀;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風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場紀律各項規定,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

2、場內不帶進與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場秩序的行為,絕不替,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座位號;

5、嚴格遵守場紀律,服從監人員管理。

  承諾人:xxx

  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2

親愛的同學們:

值此期末考試即將開始之際,為了加強學院學風建設,增強大學生的誠信意識,嚴肅考風考紀,號召全體同學鄭重承諾:

一、認真複習,科學備考。合理規劃考前複習時間,有計劃、有效率地複習各科目的學習內容。

二、律己慎獨,防微杜漸。不可心存僥倖,務必胸懷坦蕩。明辨是非,杜絕一切投機取巧、違規亂紀的不良思想,弘揚誠信正義。

四、嚴格遵守考場規則,服從監考老師安排,請做到以下幾點:

1、及時查詢並清楚每門課程的考試時間及地點,準時參加考試;

2、按照要求攜帶好個人證件,手機、通訊設備、有儲存功能或信息傳送功能的電子設備,與考試內容有關的資料等物品不帶入考場;

3、考試中不與他人交頭接耳或互打暗號、手勢,不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

4、不傳遞或交換試卷、答題紙、草稿紙等寫有與考試內容相關信息的物品;

5、聽從監考老師指令,按規定時間在試卷指定位置書寫個人信息和試題答案,不將試卷等考試材料帶出考場或故意損壞。

請大家認真閲讀學校相關考試規定,知曉《學生手冊》中對考試違規、作弊行為的認定及相關處分。

誠信考試,誠實做人,做文明守紀的大學生!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3

我已仔細閲讀20__年文山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及招考計劃,清楚並理解其內容。在此我鄭重保證:

一、自覺遵守20__年文山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工作的有關政策。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二、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個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同時準確填寫及核對有效的手機號碼、聯繫電話等聯繫方式,並保證在考試期間聯繫暢通。

三、對於報名系統自動生成並提供給個人的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四、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不使用假證明、假證書。

五、我保證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計劃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對違反以上保證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附:對違反有關規定已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相關處理措施

1、未真實、準確地提供個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或未準確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聯繫電話、通訊地址(E-mail地址),造成信息無法傳遞的,由考生自行承擔可能的無法知曉筆試成績、無法進行考察、體檢或錄用等的相關後果。

2、本人對由系統自動給定的個人信息泄露產生的後果負責。

3、在本次錄用考試過程中出現違紀的人員,將處以3年全州範圍內禁考事業單位的處罰。

4、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或偽造、變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的,將採取以下措施:

(1)視情節輕重,對違規人員處以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或登記為填報虛假信息的處罰。對判定為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禁止參加3年全州範圍內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2)涉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凡填報了影響審核結果的且與真實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視為填報虛假信息,按第4條第(1)款規定予以處罰。

6、雖未在報名表中設置但已公示的相關規定或要求,由考生自覺遵守,若明知自身達不到條件卻執意報名的,一經查實,按填報虛假信息處理。

  保證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4

講究誠信,迴歸誠信,是當代中學生對優秀傳統的繼承和發揚,為進一步增強自身的誠信意識,樹立自身良好形象,努力使自己成為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我們莊嚴做出如下承諾:

一、學習誠信:態度端正,嚴謹求實

努力學習,刻苦鑽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抄襲他人作業,不剽竊他人學習成果,學習上不弄虛作假,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抵制各種考試違紀行為。

二、經濟誠信:以信立人,履約踐諾

借用他人財物及時歸還,不欺騙家長,不惡意拖欠他人費用,不弄虛作假騙取各類困難補助;不強行索要、偷竊、詐騙他人財物。

三、生活誠信:遵紀守法,弘揚正氣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不欺騙他人;不惡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物,愛護公共環境;遵守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不打架、不賭博、不酗酒,不參與其它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校名譽的行為。

四、誠信上網:知行統一,自省自律

不通過短信、互聯網編造與傳播帶有迷信、色情、反動內容的各類非法信息;不在互聯網上詆譭謾罵他人;不盜用他人賬號與密碼、竊取和泄露他人隱私。

五、遵守中學生守則,嚴以遵規

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國家:富強 民主 文明 和諧社會: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公民:愛國 敬業 誠信 友善)

為將自已塑造成誠實守信的新時代青少年,我將按照以上承諾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接受他人監督。

  承諾人:

班 級:

  日 期: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5

我將嚴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學的考試規定,做到誠信考試,遵守考場紀律,堅決做到如下要求:

【相關規定詳見上海海洋大學學生管理服務手冊(二零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學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處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二十條】

有關條例如下:

第十六條在考試、考查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違反考場紀律行為。

(一)考前不服從監考人員指定位置入座,且不聽勸告;

(二)違反《上海海洋大學學生考場規則》規定將書包、書籍、筆記本或自帶草稿紙、通訊設備(如手機等)、有存儲、錄音或記憶功能的物品等帶入考場且不聽勸告;

(三)交卷後在考場附近大聲喧譁、交談,且不聽勸告;

(四)不在規定時間內交卷,故意拖延時間;

(五)擅自將考卷帶出考場、拒交考卷、撕毀考卷及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宄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作弊行為。

(一)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

(二)預置、預留與考試課程相關內容;

(三)交談、窺視,抄襲答題紙、書本、筆記、紙條及他人試卷;

(四)試卷及涉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監考老師報眚或接受、傳遞試卷;

(五)傳遞或接受紙條等帶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信息;

(六)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但不涉及考試內容;

(七)協同使用通訊設備作弊;

(八)協同交換試卷或答題紙;

(九)替他人蔘加考試;

(十)偷試卷或為偷竊試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謀並實施互換試卷或答題紙;

(十二)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

(十三)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

第十八條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中有以上違反考場紀律行為或作弊行為之一者,該門課程成績按零分記載,不得參加正常的補考(如涉及學位論文,需重做),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教育或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其中:

違反第十六條(一)~(五)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教育直至記過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一)~(六)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七)~(九)行為之一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十)~(十三)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九條其他違反考場紀律及作弊者,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試考查作弊行為,由監考人員認定,並記錄具體情況,整理相關材料署名後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作弊行為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後報送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對作弊行為進行審核。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6

本人自願參加x市20xx年國中畢業暨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考試,我已閲讀了《會考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須知》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現鄭重承諾:願意在會考理化生實驗操作、英語口語、信息技術教育、體育和文化課等考試中,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和考試紀律,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老師的管理,誠信應考,不作弊、不違紀違規。如有違反,願意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學校:班級:九()班

  考生簽名: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7

為了在同學們會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學院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並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承諾人:xx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8

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是每一位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圓滿完成本學期期末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閲讀並瞭解《20xx-20xx學年第2學期誠信考試倡議書》、《線上考試致學生告知書》、《xxxx管理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考試相關要求和規定,在考試中將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二、本人承諾在考試中獨立答題,誠信考試;不抄襲,不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

三、本人將服從任課教師、監考教師及學校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有考試違紀或作弊行為,願意接受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分,且服從無補考考試資格等相應處理。

五、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危害巨大”的訓誡,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取得應得的成績;願意考前認真複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公平、誠信的考試氛圍。

  承諾人(簽字):xxx

  20xx年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9

本人自願參加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閲讀了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願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 (學生住宿承諾書)

  二Oxx年x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0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願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絕不幫考,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XXXXX學校

  二〇xx年xx月十七日

  班級:

  時間:

  承諾人簽名: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1

全體同學們:

20xx年10月自學考試馬上要開始了,為嚴肅考場紀律,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以下五點對考試違規處罰的規定每個考生務必知曉:

1、考生攜帶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進入考場的,取消當次所有科目的考試成績;

2、組織團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機關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進行處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考生向考場外發送、傳送試題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偽造、變造身份證、准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蔘加考試的,停考三年,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作為考生應做到以下幾點:遵守考場紀律,不曠考,不帶手機進考場,考試中不和監考老師發生衝突,不買賣答案。

認真複習備考,誠信考試,珍惜榮譽,杜絕作弊!

繼續教育學院東區學工辦

20xx年10月11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2

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是每一位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圓滿完成本學期期末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閲讀並瞭解《xx—xx學年第2學期誠信考試倡議書》、《線上考試致學生告知書》、《xx管理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考試相關要求和規定,在考試中將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二、本人承諾在考試中獨立答題,誠信考試;不抄襲,不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

三、本人將服從任課教師、監考教師及學校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有考試違紀或作弊行為,願意接受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分,且服從無補考考試資格等相應處理。

五、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危害巨大”的訓誡,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取得應得的成績;願意考前認真複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公平、誠信的考試氛圍。

承諾人(簽字):

xx學院全體學生

xx年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3

“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等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並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實、準確信息及有關證件,如有違反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考生願意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在進入考場時,須進行誠信考試簽名,以表明其對考試規定和紀律要求的知曉、認可和自覺遵守。

考生考前應閲知的有關內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鐘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和“考試通知書”進入考場,不得藉故在考點禁區內停留。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場。考生遲到十五分鐘後就不得入場考試。開考三十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場。中途離場必須交卷,離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課程可帶水彩筆、普通計算器)。尋呼機、手機、商務通等通訊設備不得帶入考場。書籍、筆記、字(詞)典及其它非貴重物品等都必須集中放在考場前面指定的位置,不準帶上座位。

三、考生必須誠信考試。考生入場時,須先在本考場“考生誠信考試簽名冊”上的規定欄目內簽名。考生入場後,要按號入座,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和“考試通知書”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驗核。

四、考生在開始答卷前,先在“答題卡”和試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填寫好考試號、准考證號、姓名等。如填寫錯誤或不清,其後果自負。如考生故意塗改、亂寫,經查明後,按考試違規嚴肅處理。考生不準將考試號、姓名、准考證號等寫在試卷(答卷)密封線以外的地方(“答題卡”除外),不準做任何標記,否則試卷一律無效。

五、考生臨考前拿到試卷後只能閲讀試題,在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否則作違規論處。

六、“答題卡”一律用2b繪圖鉛筆填塗;試卷(答卷)一律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書寫(部分試卷中的製圖部分可用鉛筆繪圖),否則試卷(答卷)無效。答卷字跡要工整清楚,答案寫在“答題卡”或試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紙上)或密封袋內,一律無效。答卷上禁止使用塗改液或膠帶紙。

七、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或抄襲他人答案,不準冒名頂替或換卷,否則,成績一律作零分,並視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八、考生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九、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答題卡”和試卷放在桌上,等監考人員將試卷收齊後才能離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場,並不得在禁區內逗留或談論。考生如將試卷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外,將追究責任,從嚴處理。

十、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並通知其所在單位。

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舞弊考生的處理辦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

(一)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其他作弊行為。

三、教育考試機構、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者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

(一)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二)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四)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查實的;

(五)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四、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視情節輕重,可同時給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遲畢業時間一至三年的處理,停考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考生注意事項

1、部隊考生可憑軍官證、士兵證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證遺失、換證等,可暫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但畢業時必須審核其居民身份證。

2、因手機等通訊工具不準帶入考場,所以請考生不要將手機及其它貴重物品帶到考點,以免遺失,否則後果自負。

3、凡主、客觀題分卷考試的課程,客觀性試題(如選擇題)部分將實行標準化考試,計算機閲卷,考生必須用2b繪圖鉛筆將答案按規定要求直接在“答題卡”上填塗,否則無效。如填塗不符合要求,後果由本人自負。考生在考前應事先準備好所需的2b鉛筆、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響考試。

凡試題與答卷分開的課程,必須在答卷上規定的位置答題,否則無效。

4、所有外語課程均不得使用各種字(詞)典。

  名字:

  20xx年x月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4

厚德篤學,知行合一 為學生終生髮展奠基

中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 “誠信考試,誠信做人”

本人自願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願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xx字説明、感悟書,學校給予相應處分。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考試任務。

2、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3、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自覺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填寫與答題無關的內容。

5、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舞弊行為。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閲讀上述考場規則,並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

承諾人(簽字):

20xx-1-10

南湖中學德育處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5

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是每一位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圓滿完成本學期期末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閲讀並瞭解《xxxx—xxxx學年第2學期誠信考試倡議書》、《線上考試致學生告知書》、《xxxx管理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考試相關要求和規定,在考試中將嚴格遵守考試紀律。

二、本人承諾在考試中獨立答題,誠信考試;不抄襲,不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

三、本人將服從任課教師、監考教師及學校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有考試違紀或作弊行為,願意接受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分,且服從無補考考試資格等相應處理。

五、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危害巨大”的訓誡,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取得應得的成績;願意考前認真複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公平、誠信的考試氛圍。

  承諾人(簽字):xx學院全體學生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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