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各省高温補貼的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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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各省高温補貼的標準有哪些

全國其各地區高温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高温作業的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80元,室內高温作業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120元。

*上海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廣東

廣東省人社廳提醒,用人單位6-10月需發放高温津貼,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並強調,高温天氣,應向露天工作和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清涼飲料,且不能抵高温津貼。拒發補貼或被處2千以上1萬以下罰款。

*東莞

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江蘇

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河南:

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温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貼。

*天津

35℃下露天工作並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湖南

夏季高温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温和工作場所温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降温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温和工作場所温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温防護設備和用品,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每人每月150元。

*浙江

高温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温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江西

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120元/月;非高温作業人員10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80元/月。

*重慶

5月~9月,當日最高氣温在37~39.9℃時,高温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温在40℃(含40℃)以上時,高温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陝西

每天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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