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終止合同範文集錦8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1.73W

隨着時間的推移,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終止合同8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有關終止合同範文集錦8篇

終止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揚州飛馳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一、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終止雙方於20xx年7月23日簽定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應在20xx年 11月 30 日前全部搬清,否則停水停電。

三、甲方負責搬遷乙方設備等現有廠房內物品至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搬遷地址在廣陵產業園內,超出範圍運費由乙方承擔。(設備地基及安裝調試乙方自行負責,另現有內外電線、電纜不得拆除),對需要調試的'大型設備,在搬遷時協助進行初步調試,承擔搬遷費用。

四、甲方負責乙方現有廠房內隔斷、活動房屋的拆除、搬遷,按乙方現有房屋隔斷的樣式,在乙方指定地點按相等規模、相等質量進行組裝。

五、甲方負責乙方現有廠房內行車的拆除,搬遷至指定地點。

六、同時甲方給予乙方搬遷及補償費用共計8萬元人民幣,在本合同簽訂三日內付給乙方4萬,剩餘款項在搬遷時支付。

七、甲方在乙方搬遷時退還給乙方未使用月份的房租,同時乙方結清其它相關費用(如:水電費等)。

八、 本協議履行完畢後,雙方均不得再向對方提出任何其他權利。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終止合同 篇2

茲有本單位職工: , 性別: ,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原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日,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從 年 月 日起與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特此證明。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抄送:

單位蓋章

年月日

終止合同 篇3

在勞動合同終止後還要受到競業限制,究竟涉及到哪些人羣?這讓許多正在學習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單位和個人無法理解和接受。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競業限制只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技術人員和負有特定保密義務的員工,這些人員在離開崗位後一定期間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的單位同類的經營項目。這一制度的設置目的是預防和解決存在競爭關係的同行互挖牆腳,避免高端人才帶走技術和商業祕密,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此,競業限制的實施必須是保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所必需的。

作為勞動者所承擔義務的範圍不能被無限制擴張,這樣最終損害的還是自己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可以與知悉其商業祕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後的一定期限內,勞動者不得到生產與本單位同類產品或者經營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用人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者業務。

競業限制從一個側面也反映出現實生活中的道德底線,為了保護單位的商業祕密,用人方可以與勞動者訂立競業限制條款。

但是,如果勞動者複製或者故意記錄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户名單,是為了將來解除勞動合同後使用,這種行為構成對誠信義務的違反,即便沒有競業限制協議,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自己的商業祕密。這也是實踐中勞動者泄露用人單位商業祕密後,對用人方造成損害的有效防範手段。

競業限制雖然客觀上限制了勞動者的就業權,間或影響到勞動者的生活生存,但這種情況只能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協議的方式來確定範圍、地域、期限,儘管用人單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價,但並不能完全彌補勞動者因就業限制而遭受的損失。需要説明一點,競業限制限於知悉用人單位商業祕密和核心技術的人員,而非面對每位勞動者而言。

鑑於商業祕密的範圍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單位來認定,難免有被擴大之虞。原則上,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應當以能夠與用人單位形成實際競爭關係的地域為限。受競業限制約束的勞動者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業務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終止合同 篇4

同志,性別,年齡週歲,系我單位勞動合同制員工,現從事崗位工作,本單位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期限為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及本單位規章制度規定,於 年 月 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其中,用人單位單方面解

除勞動合同的文件:。

特此證明

身份證號碼:

單位:(章)

員工簽名:(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備案機關:(章)

年 月

終止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的《廠房租賃合同》(以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生效後,甲方依約將廠房交付乙方使用,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不良好。甲方要求終止原《租賃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租賃合同》終止,廠房返還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原《租賃合同》自 年 月 日協議解除。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廠房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還,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廠房並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設備、及自行鋪設的.管線等搬出,租賃廠房退回給甲方,依附於租賃廠房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乙方承擔實際退還日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退還廠房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備等應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廠房內設施和原有裝修,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給乙方退房獎金並退回乙方已交的廠房押金,具體清單詳見附件。

五、退費時間為合同解除後兩天,退費方式為現金支票。

六、乙方搬出廠房後,遺留物品視為遺棄,甲方有權處臵。

七、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終止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手機: 電話/手機:

20xx年11月23日,甲方與乙方簽署了《廠房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租賃給乙方位於豐縣東環路南段路東(秦莊前首)的廠房及廠內附屬設施使用,雙方的合同期限為三年,即有效期為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租賃費已交付至20xx年12月30日,餘二年的租賃費未交。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於20xx年12月30日提前終止合同。根據合同法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於20xx年11月23日簽訂的《廠房租賃合同》。

第二條:乙方應在20xx年12月30日前把獨立生產過程中所產

生的各種費用結算清楚,如有拖欠,甲方有權配合有關單位追究其責任。

第三條:合同提前終止後,乙方應根據合同包括的《租賃物明細

表》內所有物件的完整歸還給甲方。如有損壞或遺失,乙方應做出相應賠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終止合同 篇7

用人單位:

勞動者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

因以下第 項

1、勞動者辭職或自動離職;2、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3、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合同;4、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待遇;5、其他原因勞動合同終止的(辭退、開除、

除名) 。雙方合同期限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工作崗位: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 年 ,本人本單位繳納失業保險年限 年 月,自年 月 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現報去備案。

職工:(簽字)

單位:(蓋章)

勞動人事局(蓋章)

年 月 日

説明:

1、解除或終止合同均應填寫本備案書,備案時單位應持《勞動合同》文本作為審查依據。

2、本備案書一式五份,單位二份,本人檔案一份,社會保險處、勞動就業辦公室各一份。

3、此備案書不影響勞動關係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的'申訴權利。

4、解除合同書備案後,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履行告知義務,告知其檔案轉移和保險手續的辦理情況及進行失業登記的事宜。

終止合同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九十一條,合同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關係,不能永久存在,具備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某些情形時,合同關係在客觀將不復存在,合同債權和合同債務歸於消滅,此即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主要事由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事由,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償、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為合同的絕對終止,即合同權利義務的清滅。解除、終期屆至等為合同的相對終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滅。

1.清償

清償是按合同的約定實現債的目的行為,即按照約定履行。

2.解除

合同解除包括雙方解除和單方解除。雙方解除是當事人雙方為了消滅原有的合同而訂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單方解除是指當事人一方通過行使法定解除權或者約定解除權而使合同的效力消滅。

3.抵銷

抵銷,又稱“充抵”,是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

4.提存

提存是指由於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保存以消滅合同權利義務的一項制度。

5.免除

免除是指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係及其他債之關係的意思表示。因債權人拋棄債權,債務人得以免除清償義務。

6.混同

混同是指不能並立的兩種法律關係同歸於一人而使其權利義務歸於消滅的現象。包括:所有權與他物權同歸於一人;債權與債務同歸於一人;以及主債務與保證債務同歸於一人。債的關係須有債權人與債務人同時存在方能成立,當債權人和債務人合為一人時,債權債務當然消滅。

第六章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條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第九十六條 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九十七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九十八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九十九條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第一百零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於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第一百零二條 標的物提存後,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

第一百零三條 標的物提存後,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第一百零四條 債權人可以隨時領取提存物,但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後歸國家所有。

第一百零五條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

第一百零六條 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