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的管理制度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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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務的管理制度,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財務的管理制度集合15篇

財務的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完善我鎮財務收支管理和監督,規範和明確經費報銷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資金,促進我鎮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政法規及XX縣財政局財政財務精細化管理考核要求,結合本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1、遵守法規、嚴格管理,合理開支、厲行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2、堅持依法統一管理為原則,凡納入財政管理的單位必須按照統一賬户、統一標準、統一審批、統一審核、統一票據的要求進行規範。做到“分級預算、核算統一、賬户統設、集中收付、採購統辦、票據統管”。

3、全面實施預算化管理

成立由書記任顧問,鎮長任主任、人大主席、常務副鎮長、分管財政領導、財政所長、總會計為成員的預算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制定預算方案、監督預算的`執行、審定預算外資金的追補。

財政所根據預算方案執行管理,預算管理委員會每半年向黨政人大通報執行情況。

非生產性支出超出預算的單位,一律停止辦理報銷。其他突發性事件或中心工作需要超出預算支出時報預算管理委員會追補。

4、機關及各站所人員工資及補貼由鎮財政統一打卡發放,納入各站所年初預算。鎮黨政、人大、紀檢監察開支由鎮財政負責;財政所、經濟發展辦、水管站、綜治辦、規劃站、安監站、環保站、文化站、農推中心、林業站、實行“收入上交、支出下撥”,差額自籌、適當補助的管理辦法;民政所、計育辦實行

財務的管理制度2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2、根據財務監督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出納、財產管理員崗位。

3、會計人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建立會計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4、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一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5、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單位預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6、學校出納人員要認真管理好學校的.現金、票據、保險箱。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及報銷手續,認真履行出納崗位制度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7、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真實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做假的賬單,不設賬外賬,不設小金庫。

8、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閲、複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9、認真執行財產管理制度,並制定本單位財產管理辦法,不擅自購買控購商品,執行政府採購制度。

10、在財務會計工作方面取得顯着成績者、在維護財務制度或財經紀律有成績者、在財務管理理論有創見並促進學校財經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損失浪費有成績者給予獎勵。不遵守財務制度,工作失職,造成學校經濟或其它損失者,予以懲處。

財務的管理制度3

1、財務管理採取綜合概算制、科室包乾制和節約激勵制相結合的機制。財務室對全年經費安排要作好綜合預算,預算方案報部務會研究決定。

2、以州財政對本部的預算總額對項目經費、包乾經費和公共經費進行綜合預算,經費開支優先保工作運轉,年度節餘和超支都結轉下年。和財政共管的'專項經費由相關科室報審後實施。

3、各科室包乾經費以職能與職數為依據計算,主要用於辦公、出差、會議、調研、接待、培訓、用車等開支。經費使用要優先保證調研、會議支範圍。財政預算外爭取或聯繫贊助支持的項目經費,必須經會計核算中心進部裏賬户,為厲行節約,部裏預留20%,其餘經費由科室憑工作實際開支發票報帳。涉及科室收費的,須由部財務人員開具收款收據。爭取財政預算外資金必須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後才能蓋章。凡年初財政已預安排預算經費的工作項目,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部務會研究審定列入項目開支範圍。

4、嚴守財務紀律。財務審批實行分管財務副部長一支筆審批,大額支出須報部長同意或部務會研究決定,其中,凡價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置、處置必須經部務會研究;各科室辦公用品的購置,須先報辦公室備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後,由辦公室統一購買;經費列支需按預算科目和撥款項目進行,嚴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長和分管財務的副部長報送一次財務收支情況;採取適當方式對各科室及相關人員包乾經費使用情況進行點對點通報;因公出差必須先報告,再辦理出差借款手續,並嚴格按州財行文件規定及時報銷差旅費。

5、經費開支憑發票報銷。科室包乾經費支出,科室負責人簽字後,報送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專項經費需科室負責人報分管副部長籤批後,再經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發票上必須有經辦人籤“經手”,分管副部長籤“屬實”,分管財務副部長籤“同意”後才能報銷,否則,財務室拒絕報銷。

6、本部各項收款,經手人必須在收到款項的次日,足額向財務室交帳,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經費開支堅持做到日清月結,凡差旅、活動、辦公、借款等經費開支,必須在公務結束後的一個月內完成報賬,逾期不再簽字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8、每三年組織機關婦女同志在“三八”節期間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組織機關全體人員體檢一次。

財務的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常州羅盤智能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財務部和所有員工。

第二章分則

一、財務部組織結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組織結構圖

(二)財務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主動向上級領導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6、完成公司領導指派的其他工作。

7、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完整的賬薄管理體制和財務核算體系。

8、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9、當好決策參謀,及時向決策者和相關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10、編制記賬憑證和各類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資料檔案。

11、負責公司員工工資和福利的發放,各種費用的審核和報銷及其他收付款工作,對成本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2、協調與税務、銀行部門的關係,執行國家税法政策,及時做好納税申報工作。

13、與公司其他部門一起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做好各項審核工作。

14、有效合理的使用資金,並做好資金調配,保證公司正常經營運作。

15、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三)財務經理的職責

1、主持本部全面工作,組織並督促部門人員全面完成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

2、制定、維護和改進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年度、季度財務計劃。

3、進行公司成本管理,開展成本預測、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提高盈利水平。

4、負責資金和資產的管理。

5、對公司税收進行整體的策劃與管理,督促會計及時進行納税申報和年度審計

6、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併購計劃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

7、向上級彙報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高級人員提供財務分析數據和建議。

(四)會計的職責

1、熟練掌握財務軟件,整理好原始憑證並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2、認真審核各類報銷票據,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堅決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3、加強開源節流,增收節支意識,掌握公司各項費用開支標準,並按規定進行報支,堅持原則,不報人情賬,杜絕資金流失和不合理開支。

4、及時進行納税申報工作和完成年度審計。

5、管好、用好資金,加強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增加資金的積累,加快資金的週轉,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6、及時製作記賬憑證,每月終了,要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編制月份、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納税申報表,每季度編制財務情況説明書,並做好財務分析,編表工作,做到表表相符,及時交給財務經理和上級領導。

7、妥善保管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做到分類清楚,查閲方便。

8、安排、指導、督促出納日常工作,不定期對現金和銀行賬與實物進行檢查核對。

9、協助財務經理製作各種財務表格和制定財務制度。

10、對上級領導和財務經理負責,有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11、協助行政人事部相關工作。

(五)出納的職責

1、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月結,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月終了,應該在現金日記賬上計算出當月的現金收入合計額,現金支出合計額和結餘額,並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現金額核對,保證賬款相符,月末終了,現金日記賬的餘額應該與現金總賬的餘額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2、企業應該按規定進行現金、銀行存款的清查,清查日期為每月1一3號,對於清查的結果應當編制現金銀行存款盤點報告單報告並報告總經理。

3、嚴禁挪用現金,白條抵庫的情況,如發生,應及時予以糾正。

4、嚴格履行借款手續,未經領導批准,不準私自借款,或佔用公款,嚴格執行專款專用。上一筆借支未清帳的,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再次借支;

5、嚴格執行報銷制度,按規定把控好資金支出關,報銷手續必須齊全,沒有領導審批不予受理。

6、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籤上自己的姓名,表示已收款或付款。並及時登記日記帳,結出餘額隨時與實存現金核對。

7、負責保管好公司的財務章及其他印鑑。

8、保管好公司保險櫃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9、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當時現金庫存不得超過1000元,如超過必須送存銀行或者報告財務經理。

10、嚴格執行現金收支範圍,認真複核各類收支憑證,堅持先複核後支出的原則,做好現金收支業務,使差錯率為零。當現金不足時,及時申請提現,確保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的需要。

11、嚴格執行銀行結算辦法,認真核對各類銀行收付款票據,堅持先審核後支付原則,辦理各種銀行收付款結算業務。

12、熟悉並掌握本公司在各銀行所開賬户及存款餘額,以及各銀行的利率情況,如賬號餘額不足,應及時申請資金調撥。

13、對當時所發生的經濟業務,當日應根據費用報銷單和付款通知書付款,當日登記到賬簿,並整理好單據,及時交給會計入賬。對當日現金餘額和實際庫存餘額進行核對,確保現金無差錯。

14、及時進行銀行存款餘額核對,如有未達賬項,月末應填寫銀行餘額調節表。根據銀行規定,及時在網上與銀行對賬。

15、領取發票和收據時要進行登記,每本使用完以後要及時歸檔。

16、完成領導其他工作安排,協助行政人事部處理相關工作。

二、財務部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管理

1、會計年度為自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

2、會計憑證、會報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工作事項必須填制和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時審核填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審核記賬,並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4、財務人員應定期進行財務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5、財務人員應根據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並及時報送有關部門和領導,會計報表由會計每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必須由會計簽名並由財務經理審核簽名後報送相關部門和領導。

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財務工作實際會計監督。

7、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有權要求更正、補充。

8、財務人員發現賬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合時,應及時向上級反映,並請求查明原因,做出相應的處理。對上述情況會計人員無權私自做出處理。

9、財務人員調動工作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督進行。

10、公司人員報銷費用,應填寫費用報銷單,應由經手人及部門主管簽字,會計審核,金額無誤後,最後由總經理批准,轉交出納處報賬,最後返交給會計做賬。

(二)會計檔案管理

1、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都應歸檔。

2、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年度、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相關人員蓋章,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管理。

3、會計報表應按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進行保管。

4、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會計資料必須由財務經理批准。

5、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6、移交後的責任:

會計工作移交中,合理公正的區分移交人和接替者的責任是非常必要的,交接工作完成後,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資料是在其經辦期間內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即使接替人員在接替時疏忽沒有發現所交接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方面的問題,如事後發現仍應是原移交人的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脱責任。

(三)各類印章、證件的保管責任人及保管規定

1、各類印章的保管責任人:

2、所有印章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擺放,不能擅自將自己保管的印章交由他人使用,也不能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3、下班後,印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不得隨意擺放。

4、配有印章人員發生人事變動,必須做到“人走章收”,由財務直屬的上級人員進行監交或收回。

5、印監每蓋一份合同,財務人員都必須進行登記,清楚記錄合同內容的相關信息。

6、公司公章每蓋一份文件,當事人都必須進行登記用章登記表,清楚記錄用章的相關信息。

7、借用公司印章,都必須填寫《印章借用申請表》,及時歸還。

8、處罰規定:

8.1借用、使用公司印章一定要辦理《印章借用申請表》、《用章登記表》,發現一次未申請/登記罰款一百元,二次罰款五百元,三次直接開除;

8.2所罰金額全部計入公司活動經費中。

三、主要財務流程

(一)費用報銷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1、報銷細則

1.1所有需要報賬的票據必須在每月的1-20號之前進行報銷手續的填制,然後交到財務處由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經總經理處簽字批准後進行報銷付款。

1.2所有部門需申請付款的款項,在財務處領取《費用報銷單》,註明報銷事宜、報銷人、報銷日期、參與人數、報銷金額、付款方式、收款單位信息等相關內容,報各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到財務室提交辦理好手續的《費用報銷單》,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確認後交總經理處簽字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1.3所有報賬票據必須提供有效的税務正式發票,方可報銷。

2、費用報銷規定

2.1業務招待費

2.1.1業務招待費實行“預先申請,據實報銷”的方式。公司應工作關係招待有關人員時,需先向公司提出提出申請,包括招待單位、人數、時間、地點、陪同人員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申請填寫《業務招待費申請單》,經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安排,緊急情況下可口頭請示同意後方可進行業務招待,但事後要履行審批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2.1.2.經辦人需取得用餐酒店正式發票及酒水清單,並附上《業務招待費申請單》,填制《費用報銷單》交由財務部審核,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報銷。

2.2交通費

2.2.1如因工作需要乘車外出的,市內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員工一般不予報銷出租車,如遇特殊情況,需事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報銷時需填寫《費用報銷單》註明事由、時間、地點由部門領導簽字,財務審核,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報銷。

2.2.2.公司設計部、技術部加班人員、以及公司重大活動參加人員可報銷市內的士費。

設計和技術部人員如因工作需要超過晚上10點以後的可憑公司打卡記錄報銷的

士費,報銷時需填制《費用報銷單》註明報銷人、報銷金額、報銷事由、的士費發票、路程起點至終點,並由本人簽名主管領導簽字確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如無公司的打卡記錄將不予報銷的士費。

參與公司重大活動的人員,超過晚上10點後可按正常報銷程序報銷市內的士費。

2.3差旅費

2.3.1員工出差前,必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等有關內容。員工出差兩天內由部門領導簽字批准,出差兩天以上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出差。如無領導簽字,員工出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其他責任,全部由出差人員自負,公司不予負責。員工出差回來一星期內,根據公司的出差報銷制度填報《費用報銷單》,並附上《出差申請單》由本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財務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3.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暫支單》註明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後,經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款。出差時借款,以“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為原則。

2.3.3出差時交通工具

火車:在時間允許、出差地點有特快列車的情況下,以火車為主要交通工具(長途購買卧鋪車廂)。

飛機:經總經理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乘坐飛機,出差人應填具機票訂購單,註明出差人員姓名、到達地點及出發時間,交人力資源部統一訂購機票。

公司出車:公司周邊出差申請公司出車的,出差人應先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用車申請單》,註明出差人員姓名、出發時間、到達地點及出差天數,經出差人部門負責人確認,報總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出車。出差期間發生的過路過橋費、高速費、停車費、洗車費、維修費以及其他與車輛有關的費用由出差人負責與出差費用一起按照差旅費報銷流程進行報銷,公司派出的司機將不負責此項費用的`報銷。

2.3.4出差時住宿費

出差時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對於實際住宿費用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的部份,超出限額部分由個人承擔,未達到住宿標準的,按實際發生的住宿酒店發票進行報銷。按實際天數計算報銷。

因特殊情況住宿標準超出規定標準,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電話請示批准,出差回來後需補辦申請手續後方可按正常報銷程序報銷,否則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出差人員到分公司出差原則上住公司宿舍,住親友家不予報銷住宿費。

多人同時出差儘量按照同性別同行,按標雙標準住宿,不得超過公司的住宿標準。

2.3.5差旅費報銷標準

公司員工出差乘坐火車(高鐵,動車),所有人員出差在600公里(含)以內的,按照動車二等座或高鐵二等座標準的實際票價予以報銷,如果員工換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600公里以上按照硬卧級別票價予以報銷,換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選擇飛機或輪船的,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自駕車報銷標準:為防止出現安全隱患,公司不鼓勵駕駛汽車出差,特殊情況下經過總經理批准,員工出差可以選擇自駕。自駕車報銷標準:

員工同性雙人出差按住宿標準間憑發票進行報銷,報銷標準等同於住宿單人住宿標準,住宿標準如下:

上表中一線城市指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每天300元,二線城市指杭州、南京等城市,三線城市指合肥、鎮江等城市。具體見國家發佈的《一二三線城市排名名單》。

連續出差7日以上,另增加30元/人/天的在外補助。

出差天數的計算:員工出差按照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因特殊情況需延長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有總經理的正式回覆方可認為有效。無正式回覆的,超出天數不核發補貼。出差不足一天的,計為半天,出差餐貼和在外補助減半核發。

2.4日常採購及零星費用

2.4.1採購物品須事先申請,填寫《採購申請單》或簽呈後,報部門負責人確認,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採購結束後需填寫《費用報銷單》,後附上《採購申請單》或簽呈,以及採購發票、清單等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2.4.2小額日常採購費用、辦公費用等由經手人採購結束後填寫《費用報銷單》,後附採購取得的正式發票、採購清單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報銷。

2.4.3為簡化報銷手續,節省報銷時間,公司規定每月的20日為費用報銷批准時間,20日之前應儘快歸集費用報銷單據,交由財務處,報總經理簽字審批,20日之後不予審批。

2.5工資

公司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和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並與企業的效益、個人業績掛鈎實行多老多得,按能取酬的原則。

2.5.1公司採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相應的工資及福利。

2.5.2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等。

2.5.3當月發放上個月的工資,每個月的25日為工資發放日,如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2.5.4工資的計算時期為本月的1日起到本月結束。在每個月的1日之前人力資源部門應把上月的考勤記錄做好統計,彙總成表交於財務部,作為財務編制工資的依據。

2.5.5每月的3日運營部門將彙總上月銷售額,按照公司制定的績效考核標準計算績效獎金,並彙總成表交於財務部,作為財務編制工資的依據。逾期在當月將不予發放。

2.5.6公司將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税費(如社保、個人所得税等)。工資發放時,個人承擔部分將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2.5.7員工工資實行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的工資保密,並不打聽及傳播他人工資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給與相應的處罰。

(二)借款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公司員工在處理業務往來、採購物資、出差、參加會議等各種業務時,經部門負責人—財務—總經理籤批後,可暫時向公司借款。

借款實行“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特殊情況下,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款。借款人借款時需填寫《暫支單》,註明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事宜、借款日期、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內容。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款。

借款人處理完業務或出差返回後5日內,必須到財務部報銷,衝減借款。

借款人在衝減原借款,填制《費用報銷單》時需註明“沖銷借款”,報銷時單據上所填的事由應於借款單上的事由相符,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

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的總額,歸還日期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准。

財務部每月需根據欠款情況,列出明細,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併發出催款通知書,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財務部結算,逾期未結算,將按照公司規定收取相應的利息,並在工資中扣除。

(三)收款流程

1)收款收據的使用

1.1所有現金、支票、匯票、結算卡等貨幣資金都必須有財務部負責資金業務的專人收取(原則上為出納),其他如何部門及個人不得收款。

1.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種款項,應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公司指定的對公賬户。

1.3特殊情況下業務人員根據公司授權向客户收取的現金時,應向客户現場開具收據,並首先就近存入公司指定的賬户,存款備註欄內應註明收款客户的名稱及款項內容;如遇銀行原因未能及時存入銀行,應將現金交於公司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1.4業務人員根據公司授權向客户收取的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是,應向客户現場開具收據,並於當天或次日交於公司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1.5任何部門或個人都不得將收到的現金、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由部門或個人保管,最遲次日必須存入銀行或交於財務部指定收款人員。

1.6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從收到公款中坐支現金,即不得從收到的公款中支付任何形式

或名目的費用。

1.7財務部指定收款人員收到業務人員因故不能存入銀行的現金或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時,應向業務人員現場開具收款收據。

1.8財務部人員收取其他客户及個人交納的現金或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時應向交款人現場開具收款收據。

1.9收據應由財務部專人專管,公司各部門及個人需要領用收據時,應填寫《收據領用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到財務部領取收據。領用時應堅持以舊換新原則,即:應將已經填開完畢的收據交回財務部核銷。領取的收據無論是否使用過或是作廢,都不得自行銷燬或丟棄,必須交回財務部核銷。

1.10領用人交回已經填開完畢的收據時,每本收據的封面應填寫本收據的收款總金額,由財務部專人進行核對。

2)資金日報

2.1財務部出納應對每天現金收款憑證、銀行收款憑證、現金付款憑證、銀行付款憑證、分別加蓋“現金收訖”、“銀行收訖”、“現金付訖”、“銀行付訖”印章。

2.2財務部出納應每天統計所有收付款單據金額,每天填寫《資金日報表》,改報表收款金額、付款金額必須與所附的原始單據合計金額一致,該資金日報表餘額應於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賬餘額一致。

2.3會計人員應嚴格按照資金日報表的日期、金額、付款憑證登記入賬。

3)發票的領用

3.1公司對發票進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財務部設發票管理台賬,由領用人簽字。

3.2開據發票前業務人員應先在財務處領取發票申請單交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開據發票。如遇節假日內不便開發票時,銷售人員應預先與客户確認無誤後填寫發票申請單,在工作日內會計開出發票

3.3不得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准本公司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開票人將發票交客户後應將客户簽收的發票簽收單收回至會計確認。如遇外地客户不便籤收的由業務人員代簽。

3.4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開具,並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户名稱、税號、賬户名稱、地址、電話、項目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並加蓋“作廢”字樣。

3.5嚴禁偽造、撕毀、塗改、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3.6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售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3.7使用發票的部門或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於丟失當日及時告訴財務部,並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3.8增值税發票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業務合同管理

1、合同審核、歸檔

1.1公司業務銷售合同提交總經理處簽字前,需將核價表、報價表、合同提交至財務部會計處核算好利潤後,方可提交至總經理審批。

1.2財務蓋章前,必須有業務組長、總經理簽字,然後提交經財務會計處審核,確認無誤方蓋章,並記錄合同蓋章,方可生效。

1.3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的銷售合同,須在簽訂當天或次日將設計圖、報價、核價、合同原件及電子版提交於財務存檔,財務按編號歸檔並建立電子文檔。

1.4已蓋章但未簽訂或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後的合同,必須交回財務,由財務人員進行歸檔。

第三章附則

一、本制度與公司工會及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已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四、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實施,原本公司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財務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維護好集體和農民羣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按村(含居,下同)設置的社區性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對涉及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的組織及人員的行為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細則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的原則性規範,凡村集體發生的一切收支、結算、分配等財務事項均遵循本細則。

第四條紀檢、監察、財政部門依法對村集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對於違反此細則的行為,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鎮街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度),對有關原則性條款量化、細化,但不能與此細則相低觸。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必須實行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年初應當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運轉的原則編制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購建、興辦企業投資、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計劃等。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街備案後,向村民公開。預算外開支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追加預算,並報鎮街備案。預算執行情況要半年一次聽取羣眾意見,財務決算情況年終要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七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徵佔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他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製的會計委託代理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收款票據由村會計領用,每本票據用完後,要將存根及時交鎮街委託代理中心統一保管。

第八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集體在收到現金

後必須在2日內交鎮街委託代理中心,存入開户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建立村級備用金制度。村級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鎮街按村規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比例,杜絕挪借公款、白條抵庫。

第十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鎮街委託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序由鎮街具體規定。對同一項目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級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鎮街委託代理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現與申請項目不符合的不準入賬。

第三章非生產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對村幹部補貼、差旅費、電話費、租車費等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超過標準部分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一)嚴格控制村幹部享受固定工資的人數及工資標準,除村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專職主任實行固定工資外,其他人員提倡誤工補貼方式。村幹部固定工資具體標準由鎮街根據村規模進行確定。

(二)對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補

助標準為:鎮街範圍內的會議、活動不予補助,不得公費租車或報銷租車費;市內、市外每天的誤工補貼標準由鎮街自行規定;外出學習培訓憑通知及舉辦單位出據的發票,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銷。嚴禁公款旅遊。

(三)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一旦發現對當事人處以開支金額雙倍的罰款。

(四)嚴禁用公款安裝私人電話,購買手機。經濟條件好(年集體收益在3萬元以上)的村可補助村幹部一定數額的.電話費,電話費發票金額超過補貼標準的由個人承擔。當年無收益或低於3萬元收入的村不予補助。

(五)村幹部離職補助要按照鎮街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規定標準。

(六)嚴格控制村級招待費,確因村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列支招待費用,鎮街應依據各村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狀況,規定比例標準,確定村級招待費用限額。發現超過限額的招待費,按招待費總金額20%-30%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章開支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村級開支必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實行村書記、村主任“雙簽字”限額審批制度,預算內的經村民會議或

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主理財小組、村書記、村主任審批。大額度開支,除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還要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賬時附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手續不完備或不合理開支,審批人拒絕審批。

第十三條財務支出憑證必須使用經税務、財政等部門監製的正式發票,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原始發票的,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製的支出憑證,並註明支出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共同簽字後方可報賬。嚴禁使用“白條”記賬。

第十四條嚴禁跨期報賬,當月發生的收支業務經審批後,即應向會計報賬,最遲不得超過本月。凡因特殊情況當月不按時報賬的,必須書面説明理由。

第十五條村會計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並及時報告村領導或鎮街經管站,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村級一般設立由5-7名成員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不履行職責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其資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務培訓。

財務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第六條: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於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後,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後,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第七條: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後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並張榜公佈,理解羣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第八條:不得用團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幹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户家或者村幹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第九條: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户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後,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第十一條: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籤;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第十二條: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支。

第十三條: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第十四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村賬鄉代管制度

第十五條:“村賬鄉代管”由鄉農經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六條: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佔。

第十七條: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後,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户餘額,如有發生錯誤,並及時核查糾正。

第十九條: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範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範圍,規範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户,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第四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第二十一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彙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户餘額。

第二十二條: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四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景。

第二十五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塗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第五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幹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第二十八條: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户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並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餘額,雙方簽字。

第三十條: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範、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三十一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羣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三十二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羣眾意見和提議,並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景向羣眾代表大會公佈。

第三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佈(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第三十五條: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閲覽的地方。

第三十六條:對羣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羣眾解釋和糾正。

第八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三十七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後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三十八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並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四十條: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並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准後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佈,理解羣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幹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第四十二條: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第九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四十四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四十五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四十六條: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第四十七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並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十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四十八條: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理解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並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藉口進行拒絕。

第四十九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並追究職責。

第五十條: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後,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後,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複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五十一條: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的管理制度7

為加強對鎮政府財務管理,達到“減少漏洞、節約開支”的目的,保證鎮政府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的支出由經手人(兩人以上)在報銷憑證籤經手後,交分管領導審核,再經鎮主要領導審批。

二、辦公用品的購買,原則上按需要向辦公室提出,經主要領導同意後安排辦公室人員統一購買。

三、大宗物品的.採購須兩人以上經手,要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儘量降低成本,並向經銷商索要正式發票。

四、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借款須填寫借款單,經主要領導批准後到財會室支取。所借款項須在10天內報帳結清。

五、因公出差產生的車費、住宿費,經主要領導審批後,按標準報銷。

六、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認真把好財務關,為主要領導當好參謀助手。

財務的管理制度8

為了認真執行新《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推進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促進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適應村級財務指導中心執行“村帳鎮代理”工作的有關精神和村財務管理的需要,結合本村村民委員會章程和村實際情況,經研究充實修訂如下:

一、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預、決算年度與會計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預決算的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的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度終了,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村裏零星公益事業(如村間道路等項目),均不得另設臨時組織,其籌資款等一律列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核算。

4、預算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餘地的原則。預算方案須在每年一月底前編制完畢,報鎮農經站審核後,經村民(代表)會議議論通過,張榜公佈,並於每年2月底前報“中心”、鎮農經站備案(附年度收支預算方案)。

5、要做好財產清查及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據村年度實際收支情況會同村雙委詳細編制收到決算,並將決算向村民(代表)公佈和説明,同時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佈,接受羣從監督。

6、實行離任審計制度。村委會屆滿時,應及時結報財務賬目,按時辦理移交手續,並送交審計單位進行離任審計。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開設一個基本賬户,杜絕多頭開户,嚴禁開設存摺户。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額開支和差旅費、支付給個人的工資、報酬、補貼、福利、資金、向個人購農副產品及其它物資外,原則上實行支票轉賬結算;嚴格按照賬、款、印鑑分開保管原則,具體操作如下:

(1)支票和村財務負責人印鑑由村報賬員保管,財務專用章由“中心”會計保管;

(2)資金轉賬、支取現金業務,先由村報賬員填制好資金使用計劃單,經村財務負責人簽字,再由報賬員開具支票加蓋村財務負責人、報賬員印鑑,附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經“中心”會計審核並加蓋村財務專用章和會計印鑑後,到天銀信用社辦理相關手續。

3、現金收入由村報賬員按規定負責管理,並及時將現金存入天銀信用社。

財務的管理制度9

一、財產管理細則

(一)學校的財產管理工作,由校長主管,後勤總務處具體負責。

(二)財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採購物品的登記、編號、保管工作,要做到帳物相符,每年清點一次。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採購、驗收、報銷手續,經保管員和使用部門按實物、發票登記後方可使用。

(四)價值20元以上固定資產確係使用年久,又無法修復使用的`,要辦理報廢手續,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經總務處核實簽署意見後,主管校長批准。

(五)總務處配合政教處、少先隊、班主任,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學生要進行嚴肅處理。

(六)學校的教學設備、實驗儀器、圖書等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1、教室財產的管理辦法:

①由班主任負責對班級財產的管理、登記;

②課桌椅實行學生責任制,誰損壞誰賠償原則;

③實物展示台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總負責;

④若班主任調換,要做好交接手續;

⑤發現受損或被盜現象要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⑥每學年對公物愛護情況作一次檢查。由校長、總務處、政務處組成檢查評價小組,對班級的所有財產、牆面等做出等級評定,作為評比先進班級的條件之一。

2、專用教室財產管理辦法:

①專用教室要有專人管理,管理員把名單上報教導處、後勤處;

②專用教室制度要上牆;

③帳與物相符。要有報損記錄、出借記錄,若有不正常損壞要與後勤處聯繫,做好賠償工作。

3、辦公室的財產管理辦法:

①由辦公室號長負責管理、登記;

②發現財產損失或被盜現象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4、教師住房的財產由居住者各自負責保管,若工作調動,所有財產都要清點、歸還、銷賬。

二、財產領發出借細則

1、學校財產除已分配到各組、室、人之外,由後勤處保管員統一保管,教職員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領取或借用物品,通過保管員領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領取或借用學校財物必須辦理一定手續。如消耗的辦公用品要簽名,儀器等器材借用須登記,並按時歸還。

3、學校的儀器、設備等物,一般只供校內使用,外單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紹信,校長批准方可出借。

4、歸還物品,保管員要驗收,如有損壞、短缺,經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和損壞程序賠償。

5、學校財產出借時間不宜過長,日常用品等要求在24小時內歸還,其它物品按規定借期歸還,超規定時間責令歸還。

三、財產損壞賠償細則

1、學校財產、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損壞、遺失要賠償(自然損耗辦理報損手續),賠償分現金、實物或限期裝修等。

2、(1)打破玻璃一塊(按規格)40元

(2)損壞日光燈一盞(按貨質)200元

(3)損壞凳桌腳(照實際量)5—10元

(4)損壞凳桌面、門窗等(實際量)5—20元

(5)損壞花木按花木實際價賠償

(6)損壞體育器材、圖書、文娛用品、儀器、自來水龍頭等按價值現狀進行賠償。

(7)以實物抵償或負責修理,原則上三天內完成不得無故拖延。

(8)誰損壞公物由誰賠償,若查無人頭,室內應由班級或辦公室負責。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從重賠款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1、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2、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度惡劣者;

3、策劃、鼓動破壞公物者;

4、知情不報、包庇隱瞞者。

財務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市直中國小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項目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審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並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國小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國小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佈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國小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後,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國小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國小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國小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專款、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國小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税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國小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國小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範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權限。對於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佈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國小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羣眾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對象、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託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覆同意後才能實施,批覆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台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註簡要的情況説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於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管好用好;專款業務核算須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户,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項目支出。學校基建、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採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税務部門印製的建築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採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年至少一次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定期盤點,如發現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按規定及時進行報批及賬務處理,以此保證單位固定資產賬賬、賬實和賬表一致。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九條各學校要嚴格控制負債。為控制債務和規範程序,學校因事業發展確需借債的,必須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條定期清理負債。中國小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結清和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三十一條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中國小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三十二條中國小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教育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對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處置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中國小校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分別按照合併、撤銷兩種情況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監督

第三十四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中國小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報告包括學校基本情況表、資產負債表、事業支出明細表、收入支出總表、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和財務分析報告等。

第三十五條中國小校應每月定期編制財務報告,並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報市教育局。

第三十六條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承擔主管責任,校長任職屆中或調動、離任前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或審計部門的經濟責任審計。

第三十七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務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中國小校財務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財務監督、審計及上級財税、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一章財務內控管理

第三十八條中國小校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結合本校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財會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十九條建立財會崗位職責制度。要明確會計崗位的設置、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會計崗位的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條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和財務處理程序制度。財會機構內部分工要做到錢賬分管,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留存印鑑由出納、會計分別保管;會計主管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納、會計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四十一條建立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必須使用由浙江省財政部門統一印製並監製套印的各類票據;學校憑《票據購用證》指定專人到財政部門登記領用,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中國小校財會機構不得使用;收費票據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內部應建立健全收費票據管理制度,並指定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收費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於自立項目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票據存根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保管,市教育局對學校收費票據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建立會計檔案制度。中國小校嚴格執行國家財政部、檔案局印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保管好會計檔案。

第十二章責任追究

第四十三條市教育局協同市財政、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定期對中國小校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擠佔、截留、挪用中國小經費,違規向學生亂收費,違反有關管理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損失浪費,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亂髮錢物或其他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問題。

第四十四條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對中國小校財務管理按照“校長負責制”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對存在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行為的單位與個人,按有關規定堅決實行責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各中國小校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和細則,並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對於相關條款,各縣(市、區)、各民辦學校參照執行。

財務的管理制度11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着精打細算,勤儉節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並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校長審批,然後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准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籤。

4、物資採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採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籤後,採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採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籤。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餘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閲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彙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於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於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財務的管理制度12

為了進一步規範單位財務行為,促進單位內部管理,加強內部會計監督,完善財務監督機制,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規,特制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一、單位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1、財經審批:根據新修訂《會計法》第三條規定: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會計行為責任主體,切實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結合我局實際,全局上下財經審批實行集體領導、分工負責、收支分線、單位負責人分別予以委託。對所有報銷的原始憑證一律由財務部門首先審核,然後由主管行政的領導簽字,方可報銷,否則,出納一律杜絕報銷。對重大會計事項的決策和開支都必須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2、財務部門的權責:負責財務預算和編制、執行、檢查、分析具體制度並及時修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組織、指揮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參與單位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財務人員的分工。出納員負責掌握財經政策,搞好現金管理,嚴格按照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做到日清月結,及時編制收、付憑證並予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定期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核對相符,保管好相關財務印章(財務印章必須分開保管,會計或主管領導分別保管)。會計員具體負責編制轉帳憑證,審核出納員編制的收、付款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做好財務分析和其它會計事務。

二、貨幣資金及往來户結算管理

1、現金管理:局屬各單位庫存現金必須實行限額管理,一般庫存現金不超過三至五天的開支。收入的現金必須存入銀行,不得隨意坐支,超過現金結算範圍的支出,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

2、銀行存款管理。

(1)遵守銀行各項結算規定,保證銀行結算業務正常進行。

(2)建立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及時與銀行核對,並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保證帳實相符。

(3)健全銀行存款控制系統,對支票登記、領用、簽發、核對、清查等,嚴格按照銀行結算管理辦法,嚴格規定各環節有關人員的責任。

3、往來户結算登記制度。局屬各單位必須及時登記每筆往來款項,準確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動情況,月底對各往來户款項的餘額列出清單。

4、往來户結算定期核對與清理。各單位每月、季終對往來款項必須進行全面清理,對應收帳款按其帳齡長短逐項進行分析,必要時並及時函證核對,採取必要的催收措施,加快資金週轉。

5、壞帳損失的確認、審批、財務處理。對於壞帳損失的確認條件按制度規定運行,嚴格審批程序,特別是逾期兩個以上的應收帳款,對於壞帳的處理方法,在國家規定的幅度內按3-5‰的比例並作出相應會計處理。

三、固定資產管理

辦公室應做好局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定期與財務科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對遺失、毀壞固定資產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作出處理。固定資產報廢、調撥和變賣,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項目專項資金管理

1、項目專項資金申報。應由業務工程部門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級有關部門申報、轉報各類專項資金的請示、報告,由申報或轉報單位、業務科室負責擬稿,報分管領導簽發。上報市、區政府的專項資金請示、報告,報局長簽發。

2、項目專項資金安排。

(1)項目專項資金下達後,按下達的實際金額和使用範圍,由工程業務部門會同相關科室研究提出該專項的預算安排方案,包括支出細項、支出金額、執行單位。報分管項目的領導審查,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核。

(2)項目資金安排經審定後,由市財政撥付資金的,由財務科負責向市財政局報送方案;由局轉撥或直接支付資金的,在項目執行前,分管項目的科室須向財務科銜接用款計劃,並按項目進度填報項目資金撥款申請表,經分管項目的領導審查後,交財務科審核支出內容、金額與審批的方案一致,報主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後予以撥款。

(3)專項項目資金有管理辦法的,嚴格按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3、項目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由分管該項目工作的領導牽頭,分管項目的科室負責,財務、監察、審計配合,對項目專項資金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反映,提出整改措施並督促執行單位整改。項目執行完畢後由執行單位負責對專項資金實施情況及成效進行總結報送局長和分管項目、財務的領導。

五、撥款與工程結算管理

1、財政撥款預算包乾經費:根據市、區撥經費計劃和撥款進度,由分管領導、業務科室按年度計劃和逐月考核、驗收的結果,對各單位進行撥款。

2、工程管理:(指計劃內所有的工程)

(1)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的工程項目,由局統一研究確定施工單位,並下發任務書。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必須提出工程預算和施工圖紙報局審批。

(2)開工後,根據上級預撥進度款,結合施工單位實際進度,對施工單位進行進度撥款。撥款前由施工單位填好進度表,由工程部門簽字、財務部門簽字、分管領導簽字、主管領導簽字,方可付款,手續不全者,出納一律杜絕支付。

(3)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辦理工程結算時提交竣工資料,由局驗收合格方能辦理竣工結算手續,並同時辦理有關管理費,工程結餘等上繳手續。

六、專用資金管理

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實行按一定標準和比例計提,然後專款專用,以收抵支,略有節餘的原則。

1、職工福利基金:根據財政統一規定,按每月工資總額的2、5%計提。主要用於職工困難補助費、慰問病號等。慰問病號一次不超過200元,上級部門控制在300元以內,由單位領導帶隊,黨羣具體組織看望,不得多次看望,重複報銷。

2、工會經費:按照上級要求,各單位的工會經費要設專帳,單獨核算。計提比例按工資總額的2%計提,上交局40%,單位留用60%,由各級工會組織控制使用。

3、職工教育經費:

按工資總額的1、5%計提,主要用於幹部職工學習先進技術,繼續教育,由各單位控制使用。

七、費用管理

經費開支必須遵守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堅持“厲行節約,嚴格支出”的原則,首先確保人員經費,優先安排好水、電、通訊和交通等各項開支,對專項經費實行專項專用。具體規定如下:

1、公務費:(包括:辦公費、會議費、交通費)按局辦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2、招待費、旅遊費:按局紀委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3、差旅費:(因公出差:含住宿費、長途補助、交通補貼)按照東財[1996]40號文件規定執行。

4、一次性撫卹費:按武人[20xx]42號文件執行。

5、喪葬費:按武人[20xx]2號文件執行。

6、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武人[20xx]17號文件執行。

7、探親路費:按鄂人[1994]50號文件執行。

8、獨生子女費、書抄費:在9年義務教育期間按報銷發票中書抄費的全額父母雙方各報一半;計劃內二胎,在9年義務教育期間按報銷發票中書抄費全額的80%父母雙方各報一半。

9、獨生子女托幼費:獨生子女托幼費按每月50元標準,憑發票父母雙方各報一半;計劃內二胎按每月50元標準的80%父母雙方各報一半。

以上辦法各基層單位根據經濟情況,可參照執行也可以從嚴執行。

以上管理辦法,要求全局幹部職工及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模範執行。如該辦法與上級規定有牴觸的,以上級法規政策為準。

財務的管理制度13

為加強我鄉財務管理,規範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並註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複核簽字確認,經鄉長簽字審批後方可到鄉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並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並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准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長批准,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採購管理規定

為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做好我鄉政府採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並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財務的管理制度14

一、認真遵守《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二、嚴格執行重大會計事項報告制。如需改變核算方法、加速折舊、一次性數額較大的財務開支等,應事前報請主管局及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三、財務會計實行日清、月結、季報制度。每天清理收支情況,月終進行結算,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將會計報表上報主管局。

四、財務管理實行集體決策,分管廠領導審核、廠長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

(一)單項生產性開支伍仟元以上,非生產性開支壹仟元以上,必須經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單項生產性開支伍萬元以上,非生產性開支壹萬元以上,須經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報主管局批准。

(二)基建項目單項工程造價拾萬元以上,經廠職代會審議後報主管局批准;伍萬元以上拾萬元以下由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報主管局批准;伍萬元以下由廠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五、實行成本費用核算管理制度。年初編製成本費用計劃,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六、完善借款報帳手續。職工某內出差一般不借款(採購物資除外),某外出差需借款的,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報告單,經廠長批准後方可借款。出差回來後應在5天內報帳並結清借支,否則通知財務科從工資中扣還。

七、嚴格控制招待費開支。來客接待原則上在單位食堂用餐,特殊情況需在酒家接待的須經廠領導批准。報帳時須憑來客接待通知單和菜單,由辦公室負責人和分管廠領導審核後報廠長審批。

八、建立財務報表報送制度。每月財務人員要向廠長、黨委書記及紀檢、工會組織報送財務報表;年末向廠長辦公會報告全年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廠工會根據財務報表每季度以廠務公開的形式通告全廠職工。

九、建立內部審計和職代會財務報告制度。廠黨委要加強對財務管理的有效監督,每年年中組織廠紀委、工會進行一次內部審計;年末配合主管局進行財務審計。並在職代會上以財務報告形式向職工代表報告財務開支及經費使用情況。

財務的管理制度15

為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政策,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户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範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範圍主要用於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羣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是公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大集體積累,用於擴大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户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週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長審籤,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大額支出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經管站統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統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並在每月報帳日和鄉上進行帳面餘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一收據,即財政統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製、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塗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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