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購,到收購方繼續工作,可以要求離職賠償金麼 職場百科 2019-10-06 在A公司工作多年,今年3月合同到期,因為A被B收購,領導春節前找我談話,説是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給賠償金,然後自己找工作,但是合同到期前沒找到工作的話還要正常上班直到約滿,這我都理解,不過年後又找我談話,説是B決定接收我們上班,從3月開始,也就是説我要先從A離職,然後在B入職,這種情況的話,我對A還能要求賠償金麼?你不能簽定離職合同 這樣就變成你同意離職了,不能要違法解除賠償金。無論是否被收購,你的勞動關係都能被繼承,不會自然失業,只要你不要隨便籤定什麼同意離職的文書。 相關文章 尋求幫助解決公司想勸本人自動離職是否可以得到賠償金? 公司創業開始,連續工作十年以上,自動離職後可以要求公司經濟補償嗎? 本人離職後A公司被B公司收購上市 公司不跟職工續簽,可要求用支付經濟補償金麼? 九級工傷並離職可以得到什麼賠償 公司不續合同,沒有提前通知,可以得到什麼賠償? 辭職時公司要求回收員工手冊,否則要賠償,這樣合法嗎? 公司可以收回離職員工的年終禮品麼? 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離職可以申請哪些賠償或補償 公司要求我提前辦理離職手續,可以要一個月整的工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