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投資合同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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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資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投資合同六篇
投資合同 篇1

甲方:xx私募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

xx私募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共同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 提供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合作夥伴關係.乙方會員類型_____類,股票投入金額______元整,須交納會員費_____元,甲方協作乙方,即從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_日止達到投入金額___%至___%盈利.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股票信息時,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所有股票信息,乙方不得私自泄露信息造成甲方利益和商業祕密受到損失。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股票信息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體進倉.出倉時間價格實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後果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具體進倉.出倉時間價格等信息,須提前1個小時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合作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外,還可以提出投入金額的10%經濟賠償要求.

2. 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盈利要求,造成乙方損失的應退還會員費____元,並賠償乙方的股票損失(按交易明細清單上的數額為準), 同時賠償乙方時間損失金(.100萬為20%.200萬以上為30%)。

六.本協議有限期暫定____日,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盈利達___%以上另行交納盈利部分20%作為佣金。

七.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儘可能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均可向合同籤屬地法院起訴。雙方確認本合同籤屬地為深圳。

八.本協議需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xx私募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xxx信興廣場地王大廈3608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簽約日期:20xx年 月 日 簽約日期:20xx年 月 日

投資合同 篇2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列明訂立託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組織形式、營業期限等。

二、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明託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例如:

(一)訂立託管協議的依據是《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託管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託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願、誠實信用。

三、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訂明基金託管人與管理人之間業務監督、核查的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以及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對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資產進行核查,以及發現基金託管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資產保管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託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基金資產應獨立於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資產;

(二)基金成立時,所募資金的驗證事宜;

(三)基金銀行帳户的開設和管理;

(四)基金證券帳户的開設和管理;

(五)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具體訂明有關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託管人發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的投資指令的事項:

(一)基金管理人確定可發送投資指令給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人員名單和權限,並通知基金託管人;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三)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程序;

(四)授權人員更換的程序。

六、交易安排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程序等;

(二)基金投資於證券後,有關清算交割安排,以及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進行資金和證券帳目對帳的時間、方式等;

(三)封閉式基金成立後,可申請上市及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擬上市時間;

開放式基金成立後,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就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時間、場所、方式、程序、價格、費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業務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買賣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户與登記方式。

七、資產淨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資產淨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淨值計算和複核的完成時間及程序;

(二)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建立基金帳冊並定期對帳的事宜,以及基金財務報表編制和複核的時間、程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體訂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時間及程序等事項。

九、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具體訂明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事宜。

十、信息披露

(一)説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的信息在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及信息披露程序。

十一、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説明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基金帳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並確定保存期限。

十二、基金託管人報告

訂明基金託管人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出具託管人報告的事宜,並在報告中説明上一基金會計年度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約的情況。

十三、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訂明基金管理人提議更換基金託管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二)訂明基金託管人提議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訂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的計提比例、計提方法、複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十五、禁止行為

列明託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例如:

(一)除《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不得為自己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三)除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基金契約另有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動用或處分基金資產;

(四)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十六、違約責任

(一)説明由於託管協議當事人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造成託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説明託管協議當事人違反託管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

(三)説明因託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資產造成實際損害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十七、爭議的處理

説明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予以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託管協議的效力

(一)託管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託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約終止之日。

(二)託管協議一式××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份外,託管協議每一簽約人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託管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一)訂明託管協議的修改程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説明託管協議的修改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准。

(二)訂明託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託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地、簽訂日

基金託管人(章) 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 簽訂地:

簽訂日: 年 月 日 簽訂日: 年 月 日

投資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網絡公司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為股份公司。

地址:市路號

郵編:

一、乙方帶款加入甲方公司,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入股的金額一級代理為萬元至萬元,二級代理為千元至萬元,三級代理為千元至千元,不允許超過上述投資限額,甲、乙雙方所銷售的網視通會員卡的利潤將按以下規定執行:

1.銷售公司集資總量不得超出30萬元。

2.加入人必須是有能力的代理商。

3.入股權大小按代理級別進行區分,不是代理商的不能入股。

4.分紅按入股數額/30萬元×年利潤公式進行分配。

5.每年業績最好的入股代理商將受到高管級別獎勵。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本協議。

1.有關股份公司設立已完成;

2.各方發起人合意終止;

3.因發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須終止;

4.其他情況。

三、本合同的終止必須是書面的,遇有爭議時,按下述原則處理:

1.遇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另訂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投資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____,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或:乙方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後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頒發(換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賬户號____。

第八條 該土地用於建設____項目,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後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並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環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____,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6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佔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______項解決:(1)提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合同 篇5

《道路工程投資建設—移交BT合同》(下稱“本合同”)由 永定縣人民政府 (下稱“甲方”)和 福建客家同元古鎮開發有限公司 (下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於 年 月 日在 訂立。

鑑於:

1. 甲方系永定縣人民政府,為 永定縣客家古鎮快速通道 道路工程項目的最終項目業主方。

2. 甲方根據經過公開招標,決定就永定縣客家古鎮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項目以“投資建設—移交”模式進行建設, 福建客家同元古鎮開發有限公司 為投資建設方。

3.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投資建設該項目,並在投資建設完成後向甲方移交該工程項目;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回購價款。

有鑑於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本合同項下,下文定義的措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賦予的含義:

1.1 “項目/本項目”永定縣客家古鎮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項目。

1.2 “甲方”,亦稱“回購方”,係指 永定縣人民政府。

1.3 “乙方”, 亦稱“BT方”,係指 福建客家同元古鎮開發有限公司 。

1.4 “雙方”係指甲方和乙方的統稱。

1.6 “投資建設—移交”:永定縣人民政府將擬建設的基礎設施項目簽約授予投資建設方,在規定的時間內,由投資建設方負責該項目的全部投融資和全部施工組織、管理工作,建設完成後,甲方向投資建設方進行協議回購的行為。

1.7 “建設期”係指本合同簽訂後,至項目交工驗收之日。

1.8 “回購期”係指自回購起始日至支付完所有回購價款之日止的期間。

1.9 “回購起始日”係指BT方完成道路竣工驗收之日。

1.10 “回購價款”: 本項目回購價款由BT方工程費用、合同約定可以計入回購基數的其他費用及回購期利息構成。

1.11 “回購基數”:由BT方工程費用及合同約定可以計入回購基數的其他費用組成。

1.12 “BT方工程費”:包含工程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税金以及其他費用。

1.13“回購期利息”:以回購基數減除甲方已支付的回購款項,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100%計算利息,利息計算起點時間為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的中間日。

1.14“人民幣”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本合同中雙方之間的所有貨幣活動均按人民幣結算。

1.15 “不可抗力”係指本合同訂立時無法預料,發生時無法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事件。

1.16“工程總投資”係指用於本項目的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工具、器具及傢俱購置費,預留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回購期利息以及其他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進入工程總投資的費用。

1.17 “建築安裝工程費”係指按照國家有關規範確定的費用,亦稱“建安工程費”。

1.18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係指包含土地徵用及房屋徵收補償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勘察設計費、監理費、招標代理費、研究試驗費、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費、專項評價費、供電貼費、聯合試運轉費、生產人員培訓費、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在內的各項費用。

該費用中如有乙方列支的費用,則經甲方審核同意後,計入工程總投資。

1.19“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指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商業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1.20“工程進度”係指包括工程形象進度、工程量、工作量和控制性工程四項內容的綜合指標。

1.21“規範”係指本合同中包括的工程投資、建設標準中引用的國家、部門、行業及地方頒發的規範、規程、標準。

1.22 “合同段”係指招標文件與合同中寫明的工作段。工作內容包含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

第二條總則

2.1 本合同雙方之間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合作關係,甲方應當維護和支持乙方的合法經營活動。

2.2本項目工程建設部分由乙方負責組織管理團隊進行,乙方對本項目的管理、建設、採購等擁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2.3 甲方和乙方聲明如下:

2.3.1 任何一方均有權簽署合同並按合同履行義務,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或公司的授權和審批手續均已完成;

2.3.2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對雙方均具有強制執行力;

2.3.3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一方應遵守的任何使用法律或有約束力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安排;

2.3.4 雙方均應當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和本項目履行過程中,依法各自取得所有的政府批准、許可、執照、正式並保持其合法有效;

2.3.5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從事本合同約定之外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經營性活動;

2.3.6 乙方是本合同建設期間的投資建設方,根據法律和本合同的規定,行使其本項目的建設職能,在向甲方交付合格的工程項目後,有權收取甲方支付的回購價款;

2.3.7 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屆滿之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或義務;

2.3.8 乙方承諾投入本項目的自有且來源合法的資金不少於工程概算總投資的70%,保證建設資金按時投入本項目並滿足建設進度要求;

2.3.9 乙方同意,乙方對於所設項目公司在本合同項下所承擔或可能承擔的全部義務、責任及一切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2.4 合同文件的組成及接受順序組成本合同的各項文件應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解釋本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2.4.1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如果有)

2.4.2 本合同及各種合同附件(含評標期間和合同談判過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補充資料);

2.4.3 中標通知書;

2.4.4 投標文件及其所有附件;

2.4.5 技術規範、標準及有關技術資料;

2.4.6 圖紙;

2.4.7 乙方有關人員、設備投入的承諾及投標中的施工組織設計;

2.4.8 其他應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甲、乙方往來函件、會議紀要、備忘錄和現場簽證等。

2.4.9甲方有關承諾。

第三條 項目概況 永定縣客家古鎮快速通道道路工程起點接目前現有309省道,樁號K0+000,終點位於與北環路交叉路口,樁號K0+938.017,設計道路全長938.017米,寬度24米,其中車行道各8.5米,兩側人行道各3.5米,為一塊板路幅。

項目工期:本項目於年 月 日開工,年 月 日完工,工期共個月。

第四條 投資

4.1 BT項目總投資的確定

4.1.1暫定項目總投資

本合同項下,BT方就本項目的投資總金額暫定為元人民幣(小寫: 萬元)。

4.1.2 BT方工程投資

BT方應按滿足項目實施的進度計劃要求安排資金投入,並接受回購方的監督。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隨着工程量的變更,投融資額度也存在變更,根據實際變更的情況,BT方必須無條件追加建設投資,且融資利率不變。

4.2最終確認的項目總投資

最終項目總投資按照建設期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變更和調整以及按實計算的回購資金的利息確定。

4.3 融資利率及調整

融資利率的調整:在項目回購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商業銀行五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如有調整,甲乙雙方須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利率調整之日起進行相應調整。

4.4項目投資的來源

4.4.1甲方為完成前期徵地、房屋徵收、管線遷建、地勘、設計、造價諮詢單位(含清單編制、攔標價組價和結算審核)等項目前期工作,由乙方負責提供足額融資保證,並確保融資到位。

4.4.2 BT方應確保其投入本項目的所有資金來源合法,並對此承擔責任。

4.4.3 BT方應根據確定的項目融資方案實施融資,並根據資金使用需求計劃將資金投入本項目。

第五條項目建設

5.1 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本項目的立項、規劃、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報批、環評、水保、地災和礦產壓覆、林業保護、文物保護、徵地、房屋徵收、管線遷建等建設前期工作手續的辦理;

5.2 乙方負責建設期間根據本合同約定完成項目的投資建設,但不包括前期工作、規劃設計、監理招標等。

5.3 項目用地

5.3.1 項目建設用地由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政府審批手續,甲方負責完成所有徵地、房屋徵收、管線遷改、管線建設、用地補償等事宜,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3.2 甲方的徵地、房屋徵收、管線遷改、管線建設應分段實施、分段移交以確保乙方的工程建設,如因徵地、房屋徵收、管線遷改程序的不合法或延誤,致使建設用地移交影響

施工進度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3.3甲方保證在項目建設期內獲得所有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權證(不包括臨時用地)或者合法的相關用地手續。

5.4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造價諮詢

5.4.1 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階段監理及造價諮詢單位等由甲方依法確定實施單位,故此雙方同意,勘察、設計、施工階段監理單位由甲方負責管理,乙方應全力配合。因勘察、設計、監理及造價諮詢單位等方面原因造成的本項目質量問題、損壞以及對乙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5.4.2 本項目質量監督單位由甲方按政府有關規定進行委託,質量監督單位對本項目進行質量監督。

5.5 前期工作

5.5.1 甲方負責本項目的各項前期工作手續辦理,負責相關前期工作的具體實施。

5.5.2 本合同項下,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包括臨時用地、供電、供水、排水、進出通道、爆破、土石方取棄、淤泥棄方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5.6 工程開工

5.6.1 本項目在滿足以下開工條件後及時開工:

(1)甲方負責完成徵地和房屋徵收及其補償工作,並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場地移交計劃及要求》移交給乙方,可滿足工程建設需要;

(2)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工程開工手續。

5.6.2 在本合同生效並滿足上述開工條件的情況下,甲方協助乙方依法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開工申請,依法取得開工批准。

5.7暫停施工

5.7.1 因甲方原因而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雙方應立即協商暫停施工的時間。

5.7.2 因第三方原因(含項目前期未預見到的特殊地質條件)或不可抗力導致停工的,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5.8 復工

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復工通知後,乙方因修復在暫停施工期間在工程或工程設備或材料中的任何損蝕或缺陷或損壞。若此類暫停施工是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此種修復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若暫停施工是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此種修復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暫停施工是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則已完成且構成永久工程的修復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其餘修復費用(如臨時工程、擬用於工程的材料或設備等)由乙方承擔。

5.9 工程延期

5.9.1如果由於下列原因,致使本合同確定的工期延誤,可以延長本項目工期。

(1)重大設計變更;

投資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鑑於: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經營範圍為: ;

2、 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經營範圍為: ;

3、 乙方擬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投資購買甲方部分股權,同時甲方願意向乙方出讓部分股份。

4、 乙方對甲方的股權投資行為需分為不同的環節,雙方具體實施環節之時間與細節另行確定。

據此,甲乙雙方就股權投資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如下初步意向 :

一、 交易概述

1.1

1.2 甲方同意將其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 倍受讓甲方上述股權,最終轉讓價款將根

據上述約定之市盈率條件協商確定。轉讓價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在正式的交易協議中另行約定。

1.3

1.4

1.5 證券形式: 預計交割日為 年 月 日(以下將實際完成時間簡稱為“交割日”) 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權投資行為後,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總公司(佛山市

-------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為“總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後,以股權置換方式進入其總公司,具體方式及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1.6 為了實現股權投資的順利進行與最終完成,雙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時間表

逐步推進各環節事項。

 二、 交易安排

2.1 盡職調查

在本協議簽署後工作日內,乙方有權自行或聘請中介機構對甲方的財務狀況、法律事務及業務潛力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甲方應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並提供乙方要求為完成盡職調查所需的資料與文件,但乙方保證對於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約定期限內,如果需要甲方同時享有對乙方進行盡職調查的權利,乙方同時應履行配合之義務。

2.2 交易細節磋商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並爭取在排他期(定義見下文)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於:

(1) 乙方入股的具體時間;

(2) 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3) 乙方入股後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4) 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後、總公司掛牌前的後續增資擴股事宜;

(5) 各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2.3 正式交易文件

在甲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滿意調查結果,且雙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三、 雙方承諾

3.1 資金用途

甲方承諾融資所獲資金將被用於:

3.2 新三板掛牌

甲方承諾其總公司在交割日之後的 年內盡全部努力實現在全國中小企

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

3.3 債權債務

甲方承諾並保證,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簽署任何對外擔保性文件,

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債務。

3.4 公司治理

甲方承諾投資完成後,乙方有權提名人員在甲方之董事會、監事會任職或者

擔任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具體提名人數由雙方另行約定。

3.5 網絡平台維護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每年至少投入 元對其銷售甲方產品之網絡平

台系統進行更新維護以及升級,同時承諾如果乙方喪失網絡平台銷售資格,甲方有權回購乙方佔有甲方的全部股權,具體回購價格及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3.6 業績要求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雙方重新簽訂網絡銷售合作合同,就產品年銷售額及

年銷售增長率等相關條款重新進行約定,如到時未能按新的合作協議履行,甲方有權回購其佔有甲方之股權,具體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3.7 投資退出

甲方承諾如約定的退出條件成就,乙方有權按照約定退出投資,具體投資退

出條件及退出之具體方式與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四、 其他事宜

4.1 排他性(根據需要設定該條款)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與甲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在排他期內,甲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終止交易,或者甲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4.2保密

雙方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並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為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為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

應當確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4.3交易費用

除非另有約定,雙方各自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4.4協議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並簽訂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4.5未盡事宜

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6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規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如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4.7指定聯繫人

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做的意思表示均具備法律效力,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對方。

4.8 爭議解決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裁決。

4.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頁至此結束,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以上無正文)

各方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

甲方: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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