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務局行業管理經驗報告

來源:果殼範文吧 2.11W

我縣是著名的“紡織之鄉”。近年來,巾被織造行業得到了快速發展,成為我縣重點行業和主要税源之一。全縣巾被織造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由20__年的2451户發展到目前的3040户,織機數量由20894台增加到26678台,行業税收收入由1246萬元增長到1664萬元,佔全局整體税收的四分之一。為不斷規範和加強巾被織造行業管理,我局於20__年初制定實施了《巾被織造行業税收管理辦法》,經過一年多的運行檢驗,收到了較好成效。

税務局行業管理經驗報告

一、立足實際,正視問題,堅定規範巾被織造行業徵管工作的決心

前幾年,針對我縣巾被織造行業特點,我們先後採取了單台機定額申報停歇業、查電徵收、委託村委會代徵、集中清理等一系列徵管措施,巾被織造行業的徵收管理得到了一定的規範。但隨着巾被織造行業的不斷髮展,税收管理中出現了諸如税負不平、漏徵漏管等問題。為此,我們對全縣巾被織造行業進行了深入細緻地調查,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巾被織造小户多,不便於管理。8台織機以下業户1752户,佔總户數的71.5。由於受資金、市場等方面的制約和影響,抵禦風險能力差,生產不太正常,經常停機或停業,給正常的税收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難。加之這部分納税人户數多而我局税務人員相對較少,致使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漏徵漏管問題。二是徵收標準不統一,造成税負不平衡。這種不平衡不僅體現在各徵收單位之間徵收的不平衡,在同一基層單位管轄的不同村之間,甚至同一村的不同納税人之間也有税負不平衡的現象。如部分税務所單台機年納税額在1200元左右,而有的單位只有700元左右;在同一個村子中,20台織機户比30台織機户納税還要多。分析其原因,有管理上的問題,也有“人情税、關係税”問題。三是原來的管理方法操作起來有一定難度。我局原來主要實行單台機定額報停歇業的管理方法,即:確定單台織機每月的定額,按照實際開工的織機數量進行徵收。納税人根據織機開工情況的變化到税務機關報停織機數量,税務機關到納税户對報停的織機進行鉛封。由於全縣巾被織造行業發展較快,經營情況各不相同,報停的納税人越來越多,税務人員沒有精力全部進行鉛封或檢查,一些納税人就鑽了空子,假報停歇業,造成了税款的流失。

面對新形勢和新問題,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把規範巾被織造行業管理作為強化徵管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下定決心出台新的管理辦法,確定了“深入調研,大膽創新,突破難點,狠抓落實”的工作思路,明確了“公平與法治並重,效率和質量並舉”的工作原則。

二、嚴格管理,狠抓落實,努力提高巾被織造行業徵管工作整體水平

(一)深入調研,出台辦法,突出一個“實”字。確定了工作思路以後,我們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由主管業務的副局長帶隊,抽調徵管、税政、計會和稽查局等部門的骨幹力量,對全縣部分巾被織造業户進行了實地調查研究。按照納税人規模、效益的不同,分別對10台織機以下、10至19台織機、20至29台織機、30至49台織機以及50台以上織機五個檔次的納税人開展了認真周密的調查,詳細掌握了納税人的基本收入情況、原材料、電費、工人工資、後整理費用等一系列“第一手”資料,對這些資料進行了整理、研究、分析和測算。在調查測算過程中,我們從原材料消耗入手,測算出原材料的消耗值,再根據市場價格測算出每噸產成品利潤及單台機的全年利潤額,以此類推,得出各個檔次納税人實際的利潤情況和應納税情況。在此基礎上,根據《税收徵管法》、《企業所得税暫行條例》、《個人所得税法》及有關規定,結合巾被織造行業納税人、税收管理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制定了《巾被織造行業税收管理辦法》,對巾被織造行業的税收徵收管理做出了嚴格的規定。

(二)因地制宜,分級管理,強調一個“細”字。針對我縣巾被織造行業的特點,我們以織機台數為標準進行了檔次劃分,以20台織機為分檔標準,制定了不同的徵收管理辦法。

一是對擁有20台以上織機納税人的管理辦法。依據調查測算,全縣擁有20台以上織機的納税人202户,佔總户數的8.2,但年税收收入卻達到了581萬元,佔巾被織造行業總收入的46.6。為抓好這部分織造户的徵收管理,我們分類實行以下徵收方法。

1.實行查賬徵收。對於賬簿憑證、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如實核算反映生產經營成果,正確計算應納税款的納税人實行查賬徵收方式。《辦法》實行之初,我縣巾被行業實行查賬徵收的納税人為54户,繳納税款204.5萬元,佔巾被行業税收收入的17。目前,實行查賬徵收的納税人為61户,佔巾被行業税收收入的18.6。

2.實行核定單台機月定額徵收。對於應設置賬簿未設置賬簿的納税人和雖設置賬簿但收入總額及成本費用支出均不能正確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務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納税資料、難以查實的納税人實行定額徵收方式。即將20台以上織機納税人分為三檔:20至29台為一檔,30至49台為二檔,50台以上為三檔。經調查測算,對三個檔次納税人的單台機月定額進行核定,執行標準分別為:一檔納税人單台機月定額120至180元;二檔納税人單台機月定額135至200元;三檔納税人單台機月定額150至220元。執行過程中定額不再按停歇業進行管理,除特殊情況外,月定額不再進行調整。特殊情況是指連續兩個月開機率在30以下(含30)的納税人,此類納税人第一個月按規定徵收,第二個月按實際開工的機台數,每台織機每月按200元進行徵收。對於春節期間報停的納税人,不按停歇業進行管理,一律按規定全額徵收。

3.實行定率徵收。對於只能準確核算收入總額,但其成本費用支出不能準確核算的納税人,實行按徵收率徵收的方式。即用經營收入乘以徵收率直接得出應納税額的方法。經調查測算,我們確定個人所得税徵收率為1.75,企業所得税徵收率為2.31。對按徵收率徵收的納税人,可比照以往年度納税人經營收入核定其全年納税額,分月進行預繳,其月納税額不得低於按單台機定額徵收的標準,年終進行彙算清繳。

二是對擁有20台以下織機納税人的管理。不考慮停歇業因素的,單台機月定額80至120元,各徵收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單台機月定額,報縣局批准後執行;按停歇業管理的,按單台機月定額200元執行;按耗電量徵收的,按每度電0.45元徵收。

(三)加強監控,確保落實,狠抓一個“嚴”字。為確保《管理辦法》的順利實施,我們加大了對《辦法》的宣傳力度,全局先後召開不同規模的巾被織造行業會議20餘次,向納税人認真宣傳、詳細解釋《辦法》制定的依據,並對納税人進行了納税輔導,使納税人真正瞭解《辦法》的內容,支持辦法的實施。

在內部管理上,為加強對《辦法》落實情況的監督,我們強化了對20台以上織機納税人的監控和對税務人員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罰力度。要求各單位將20台以上織機納税人全部在徵管軟件中進行正常的税務登記,將納税人的名稱、計算機代碼、織機台數、確定的徵收方式等上報縣局,縣局每月對徵收情況進行一次查詢。對低於縣局規定的月定額標準又不能説明原因的,每發現一户扣發税收管理員獎金200元,所長負連帶責任扣發100元。對開機率在30以下(含30)的納税人,實行“封機”制度,由納税人填寫《停復業報告書》,由税收管理人員和所長簽字,並報縣局備案。縣局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情況不實或所長未簽字的,每發現一户扣發税收管理員獎金200元,所長100元。對20台以下巾被織造納税人,由各基層單位自行實施有效監控。

20__年我們通過徵管軟件監控,對徵收標準低於縣局標準的納税人和報停歇業的納税人進行了重點檢查,對於無正當理由少繳税款的,責令其補繳了税款,對管理人員進行了處罰。全年共處罰税收管理員5人,扣發獎金1000元,所長負連帶責任,扣發獎金500元。

(四)規範徵管,平衡税負,體現一個“效”字。《巾被織造行業税收管理辦法》的推行,一方面規範了税收徵管,增加了税收收入;另一方面平衡了全縣巾被織造行業税負,減少了人為因素的影響,從總體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

一是增加了税收收入。20__年巾被織造行業實現税收1664萬元,同比增收418萬元,增長了33。其中,縣局直接監控的20台以上織機納税人繳納税款861萬元,佔巾被織造行業税收總收入的51.7%。今年上半年,巾被織造行業税收收入達到1028萬元,同比增收196萬元,增長了24。

二是平衡了税負。去年四季度,我們組織了一次較大規模的巾被織造行業税源税負情況調查,涉及51個村1200餘户納税人。通過調查發現,各基層單位之間、村與村之間、同一個村的不同納税人之間,税負基本達到了平衡,尤其是20台以上織機納税人的税負在全縣範圍內達到了統一。

三是遏制了“人情税、關係税”。以前由於基層管理人員的自由裁量權相對較大,“人情税、關係税”現象時有發生,納税人也有一定的反映,對正常的'徵收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響。《辦法》實行後,縣局制定統一的徵收標準,並對20台巾被織造以上納税人實施監控,實際上是削減了基層管理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在徵收過程中,如果低於縣局制定的標準,管理人員將會受到處罰,少繳税款的納税人也要補繳税款。從而促使執法人員必須按照縣局制定的徵收標準執行。一方面,“人情税、關係税”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減少了税務幹部犯錯誤的機會,保護了我們的税務幹部。另一方面,從納税人的角度看,不管是否有關係,納税都是一樣的,納税人的心理得到了平衡,主動繳納税款的積極性得到了提高。

四是提高了工作效率。《辦法》實施以來,通過對大部分納税人採取單台織機定額不報停歇業的管理方法,降低了徵收工作難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管理人員從繁重的“封機”、檢查中解脱出來,將精力重點放在瞭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加強管理、清理漏徵漏管、完善徵管檔案資料等方面的工作上來,減輕了管理人員的工作負擔,提高了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明確重點,注重完善,繼續保證巾被織造行業徵管工作有序開展

《巾被織造行業税收管理辦法》運行一年多來,取得的效果是明顯的,但在執行過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一是對20台以下織機納税人的管理仍不夠到位。20__年20台以下織機納税人繳税803萬元,佔行業總收入的48.3,而20台以下織機納税人所擁有的巾被織造數量佔總的巾被織造數量的69.2,其平均税負沒有達到縣局規定的單台機月定額80元的最低標準。二是採取定額徵收方式管理的50台以上織機納税人税負較低。通過調查測算,對按查帳徵收方式管理的50台以上織機納税人單台機税負在200至300元之間,而採取定額徵收方式管理的納税人單台機税負在150至160元左右。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對辦法進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在鞏固20台以上織機納税人管理的基礎上,重點加強了對20台以下織機納税人的管理,要求各基層單位對10至19台織機的納税人進行重點監控,縣局擴大監控面,對部分單位的部分10至19台織機的納税人進行監控,同時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對20台織機以下納税人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進一步平衡税負,增加税收收入。二是通過測算,對實行定額徵收方式進行管理的50台以上織機納税人的單台機月定額標準進行了上調,徵收標準統一調整為200至300元。

通過實踐和摸索,我局的巾被織造行業管理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級要求還有差距。今後,我們將繼續進一步加強徵管,創新機制,力爭在税收“精細化”管理上實現新的更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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