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合同(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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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作開發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作開發合同(彙編15篇)

合作開發合同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內容及規模:

第一條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 ____次出資 ,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合作及經營方式

1、合作方式:

2、經營方式:

第三條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 。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

2、決算編制:

3、財產清償:

4、利潤分配: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2

甲方:

乙方:雲南xx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雲南xxx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謀發展的精神,為調劑資金餘缺,增加資金流動性,更好的開展相關業務,就甲方向乙方投資控股的丙方即雲南xxx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開展冶煉、採礦等經營業務事宜,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達成如下投資協議: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控股的丙方投資人民幣共計x元正(¥:x元),所投資資金用於丙方開展冶煉、採礦等經營業務。

第二條該甲方所投資資金為長期投資,甲方不得無故抽回投資資金。如甲方欲抽回投資資金,則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丙方。

第三條無論乙方、丙方是否能正常開展冶煉、採礦業務,乙方、丙方均保證按月固定投資回報率百分之x作為甲方投資回報支付給甲方,每半年結算投資回報一次。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丙方投資資金用於開展冶煉、採礦業務,乙方、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准許的用途使用,所發生的税費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誠信達成,意思表示真實,三方必須以“睿智誠信,誠信勤勉”的心志,共同遵守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為本投資協議的履行有保證,乙方同意將雲南三鑫集團有限公司所有資產及雲南三鑫集團有限公司股東的全部個人資產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若乙、丙方不能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甲方投資及投資回報,甲方有權處理乙方公司的所有資產及乙方公司股東個人資產賠還投資本金及投資回報。

第七條本協議經三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雲南xx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丙方:雲南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3

投資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投資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現投資人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 煤礦開採工程項目合作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投資人雙方就本項目與 簽訂的有關 煤礦剝採工程的合同內容由投資人雙方合作體共同執行,任何一方不得就此項目單獨與 礦業簽訂此煤礦的其他協議。就本項目工程產出的所有經濟虧損或經濟效益歸投資人雙方共同體承擔和所有。

第二條、股權構成及投資:

(一)、投資人 出資比例為:55%,投資人 出資比例為:45%;共同體沿用投資人 公司的所有資質,共同體法人由投資人 擔任,投資人 擔任股東。雙方投入資金按股份比例分批到賬,預計總投資貳仟肆佰萬元整(¥2400萬元), 投資:壹仟叁佰貳拾萬元整(¥1320萬元), 投資:壹仟零捌拾萬元整(¥1080萬元)。合夥期間各投資人所出此項目資金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轉讓股份給第三人,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合夥投資人協商同意。本合夥共出資金共計人民幣貳仟肆佰萬元整(¥2400萬元)以外如出現資金短缺有本合夥人協商按股份比例出資或找第三方投資。投資人雙方合同終止後,以合夥終止時資產總量按出資比例分配,屆時予以返還。

(二)、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合作開採 煤礦投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 以作 煤礦投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照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夥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出股份投資: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雙方投資人同意退夥,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項目事務和經營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天通知其他合夥投資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此企業項目造成損失和不利影響,應當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

(三)、出資轉讓和授權

1、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2、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和此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潤歸雙方合夥人所有,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和如需負刑事責任的負刑事責任;合夥人經營此項目期間,雙方合夥人都有表決權和監督權。

(四)、投資人雙方使用 公司的資質及賬號,需承擔公司管理費:每年壹拾伍萬元整(¥15萬元);就此項目產生的税費等一切費用由本項目投資人雙方共同體共同承擔。

第三條、公司財務管理:

1、財務管理採取投資人雙方共同審批制度,投資人 簽字方可生效,如出現一方投資人不在時,電話聯繫和需投資人向另一方投資人授權後方可生效。

2、投資人 派遣會計一名並監管財務章一枚,投資人 派遣出納一名並監管財務章兩枚,法人章、財務章、公章由本項目開户行為準,雙方共同管理共同體財務賬目,非本項目開支不得從本項目支出,如有私自挪用公款對本企業項目造成損失的負全部責任和如需負刑事責任的負刑事責任,並向另一方賠償一定的損失。

3、財務管理堅持日結月清,每月財務報表送投資人 雙方簽字審核。

第四條、項目經營管理:

1、現場管理以投資人 為主,投資人 為輔,現場總負責人由投資人 派出。

2、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需配備其他管理人員由投資人 雙方共同協商派遣。

3、投資人雙方所派遣的人員必須聽從現場總負責人的安排與調遣。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投資人雙方應依法履行納税義務,從產生利潤當月起,投資人雙方按股份比例按月分紅。

2、虧損分擔:共同體出現虧損或債務,投資人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投資人雙方按出資比例對共同體虧損或債務,承擔本項目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人雙方未按出資比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

2、投資人雙方私自挪用本項目資金用於非本項目開支;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共同體造成損失;

4、投資人雙方單方面中止合同;

5、執行共同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6、投資人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投資人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人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肆份,投資人雙方各執貳份。

投資人(蓋章)

代表人(簽名)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年*月*日

投資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職務: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於:

1.甲方已於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標(或拍賣、行政劃撥,購買)方式取得位於_準格爾旗沙圪堵__、編號為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商住_____、容積率為_2.2__、計劃建築面積為_28__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紅線圖)編號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資金,並承建全部建築及附屬工程。

第二條合作建房

1.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約__28__萬平米的辦公(或商業、住宅)樓,並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進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價以國家預算計算(不降點),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條建房資金

1.工程建設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築成本高於或低於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2.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後至房屋經驗收合格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築

1.工程設計費用由甲方負責,但需經得乙方通過設計方案,建築的招標、施工監督由乙方負責。

2.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後第__15__天內完成,整個建築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後第20天內開工,並在第10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第六條利益分成

1.全部建築按每平米4200元的價格交由乙方銷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資金,乙方找差價補足甲方每個建築平米4200元。

2.超出每平米4200元銷售以外的溢價,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銷售税由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4.乙方的銷售房款所得,除保證正常施工外優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價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後第__20__天內開工、或在第_10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的,乙方工期順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1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佈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保證愛客電子商務、快樂農場平台和雙方戰略合作服務行為的合法、公正、順利進行,切實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服務相關條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委託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

1、甲、乙方雙方就在農場(⑴菜園、現代農業基地、綠色農業基地⑵果園、現代園藝場⑶養殖場、現代養殖場,如養雞、養豬、養羊、養牛、養魚、養鴿等養殖場)分包種植合作服務上達成長期戰略合作伙伴關係,甲方承諾選擇乙方作為甲方快樂農場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的主要供應商和分包商之一;乙方承諾為甲方分包的臍橙項目提供最優惠、最有競爭力的價格和最優質的代種代養代管技術服務,並且為快樂農場提供臍橙代種代管外包服務的交鑰匙技術服務。

2、若乙方在自身的市場業務開發中含有與甲方相同或相似的現代農業基地、果園基地等項目,乙方承諾首選甲方作為乙方項目的主要電子商務服務商並建立長期業務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3、乙方承諾可以拿出顆臍橙或畝臍橙場作為甲方網上包種和預購回購業務進行戰略合作;乙方同時承諾為甲方會員提供標準化、規範化、高品質的種植技術服務、採摘服務、配送服務、攝像拍攝、會員上門採摘接待服務等。

4、乙方委託甲方在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項目中擔任乙方合作服務商及宣傳服務提供商。具體包括:甲方在所經營服務的包、種、養等快樂農場服務項目中向願意使用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的相關會員、企業推薦使用乙方的贛南臍橙園藝場包種業務與產品。推薦項目的具體種植技術服務、採摘服務、配送服務、攝像拍攝、會員上門採摘接待服務等一系列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可以協助乙方對快樂農場的會員或企業用户提供服務及技術配合。

二、權利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公司概況、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等與項目有關的必要的文件材料,並保證所提供材料及內容是真實、有效及合法的。

2、甲方應積極推薦乙方參與甲方快樂農場會員發展和宣傳推廣活動。

3、甲、乙雙方應指定勝任相關業務的代表人員保持聯繫,甲方指定的代表是,乙方指定的代表是;乙方應及時與甲方交流探討,以促進包種業務項目的順利進行和提供全程種植外包服務。

4、在種植外包商務服務中,甲、乙雙方對對方的有關商業機密信息及本協議涉及的所有內容負有保密義務。

5、本協議確定的項目(上述第一條,下同),在未另定書面協議更改之前,視為甲方受託服務項目,乙方不得單方面變更。

6、如果甲方快樂農場會員或企業用户選擇分包分種乙方的臍橙園藝場果樹成功,即以甲方快樂農場會員或企業用户簽署合同或接受協議為標誌,乙方應在甲方會員或企業用户接受協議或簽署分包種植合同後,依據會員接受協議條款,甲方與乙方簽署正式的分包分種外包種植協議。

7、乙方應在與甲方簽署正式合作協議後日內告知與甲方快樂農場合作的臍橙園藝場進行分區分塊標誌管理、按甲方要求對果樹進行會員標籤識別管理、攝像照相圖片採集上傳管理服務等。

8、甲方確認乙方參與甲方快樂農場合作的臍橙園藝場符合要求後,按照甲方會員發展和包種業務數量要求,將按照有關甲方預購回購乙方果樹分包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給乙方作為預付定金。中途施肥、灌溉、鬆土等服務甲方不支付任何人工費用,統一等待果樹果實成熟進入採摘完成後,整個果樹分包分種業務年度結束,甲方按分包分種預購合同條款和果樹果實實際重量和數量按照原始合同約定回購價格將剩餘90%果實回購款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將甲方採摘下來的果實按照標準化包裝紙箱打包裝箱,統一運輸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運輸費用由甲方支付。

9、雙方瞭解,乙方的權利取決於甲方與會員客户簽署合同或接受協議的信息,甲方亦瞭解,由於乙方極可能須對所簽署相關分包分種外包合同的內容負保密義務,因此,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其與客户簽署的合同或用户接受協議,甲方同時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所披露合同內容的保密責任。

三、協議變更

1、本協議經簽字蓋章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內容,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時,必須經過雙方同意,並通過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的第一階段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有效期為五年,甲、乙雙方均可在第一階段合作期限到期前30天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延長合作期限的請求,雙方經協商之後可延長合作期限,並訂立補充協議。

3、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向甲方快樂農場會員提供所需的包種分包技術服務,甲方除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外,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四、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甲、乙雙方均同意由上海市人民法院管轄。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開發合同6

合同編號: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

地址:

第二條項目用地性質

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平方米,於 年 月 日甲方通過出讓方式取得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土地使用權證書證作為本協議附件一)。土地性質為: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全部屬於甲方,沒有設定抵押及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願意就上述地塊進行房地產合作開發。

2、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項目運作過程中人員的工資、保險等一切費用,以及建築安裝總造價、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3、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民幣20xx萬元,其中甲方出資1400萬元,佔總投資的70%,乙方出資600萬元,佔總投資的30%。

4、甲、乙雙方出資時間:

第四條本項目所有的開發、經營手續均由甲方辦理和實施。

第五條本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由甲方委派專人負責協調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第六條 結算

本協議存續期間,因該項目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等前期開發費用及其資金成本,應由甲、乙雙方確認全部記入本項目的成本,費用清單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協議附件二。至該項目開發並銷售完畢,結清項目的全部費用後,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承擔虧損。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該項目的合作中,應相互尊重、互相理解,妥善處理雙方合作中的矛盾。

第八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本協議履行期間及本協議終止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對方,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400萬元。

2、除本條第1款約定的情形外,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都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萬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常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

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

合作開發合同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

第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第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第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 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8

(適用於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合作開發合同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

第二條、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第三條、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_____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第四條、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 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_____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10

甲方 :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 :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南省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試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合作開發山林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開發山林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一)甲方自願將本人取得合法承包權的山林與乙方合作共同從事(主營項目)開發。 該林地面積畝(大寫)共宗,坐落於縣(區)鎮(鄉)村組(林地名稱,小地名:),林地四至界限: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詳見附表)。

(二)乙方自願出資元(人民幣)大寫元,與甲方合作共同從事(主營項目)開發。

第二條 合作開發期限 合作開發期限為年(大寫),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合作開發辦法

(一)甲方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乙方提供合作開發的資金。

(二)甲乙雙方共同享有合作開發山林的收益權、處分權。

(三)權益甲方佔,乙方佔。合同期間發生的收益、税務、債權債務按此比例分攤。

(四)合作開發山林被依法徵收徵用後補償費分配甲方佔,乙方佔。

(五)在獲得合作開發山林收益前,甲乙雙方不得要求對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合同山林。

(2)有權制止乙方採石、挖沙等損毀合同山林的行為。

(3)有權按合同約定期限,在期滿後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山林。

甲方的義務

(1)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山林享有完全承包權,且山林沒有任何承包糾紛和經濟糾紛。

(2)保證及時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不得延遲。

(3)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合同項下的山林收作他用。

(4)合同有效期內,負責協調好乙方在山林合作開發期間的矛盾糾紛,並保障乙方不受外界侵害。

(5)尊重乙方的自主開發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合作開發。

(6)甲方需無條件協助乙方申辦採伐申請手續等。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不改變山林用途的前提下,對合同項下的山林有權享有完全獨立自主的開發權。

(2)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合作開發的山林。

(3)在合作期間發生矛盾糾紛,開發受到外界侵害時,有權要求甲方出面協調處理。

(4)有權要求甲方協助申辦合作開發的相關手續。

乙方的義務

(1)乙方不得改變山林用途,不得將山林改變為非山林,不得隨意將山林閒置荒蕪,不得有對山林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合同項下的山林,不得做有損毀山林的任何行為。山林內如發生有損毀的行為,應及時制止,並告知甲方。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義務

第六條 合同期滿山林權益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開發期滿後,如有其他方向甲方提出合作,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山林享有優先合作權。若乙方未能繼續和甲方合作,對合同項下山林中的收益按本合同第三條處分。收益以當時市場價為基礎進行折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因不履行合同致使對方遭受損失,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認定:

(二)由於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如因未及時通知,造成損失擴大的責任由負有通知義務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人): 鑑證單位(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合作開發合同11

合作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鑑於乙方願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兩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兩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兩方尚未掌握的、經過兩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甲乙兩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並不存在,而是經過兩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甲乙兩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甲乙兩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説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於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於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兩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於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甲乙兩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甲乙兩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甲乙兩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甲乙兩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甲乙兩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召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甲乙兩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甲乙兩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甲乙兩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甲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摺價後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6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2)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乙方投資於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乙方的上述投資經摺價後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7甲乙兩方可以約定各自投資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資,也可以是分期投資;一次投資的,應約定投資期限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個月。分期投資的,應具體約定每期投資的最遲期限。

第五條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兩方應約定使用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資金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兩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兩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兩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製、開發;樣品、樣機的試製;成套技術設備的試製、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7、1合作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兩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兩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2兩方根據訂立的合作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週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時間以及兩方應承擔的責任。

7、3兩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兩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兩方約定共同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承擔風險責任。但甲乙兩方應對各自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

8、2兩方約定甲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等)

8、3兩方約定乙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等)

8、4兩方約定以下風險責任由甲乙兩方共同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由甲乙兩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等)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合作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甲乙兩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兩方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兩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兩方共有。

9、2合作開發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9、3合作開發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9、4合作開發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9、5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兩方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兩方均有使用的轉讓的權利。

9、6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精神權利,如身份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歸兩方共有。

9、7合作開發兩方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兩方共享。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兩方約定合作開發的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如果合作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兩方應在本條款中註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佈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閲參考。

10、3一方應按照兩方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合作開發技術,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技術成果。

10、4兩方可以約定合作開發技術完成以後,交兩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組織專家進行鑑定,也可以由兩方共同確認視為驗收通過。驗收的標準以兩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均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兩方約定合作開發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有由兩方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兩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一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另一方應予配合。

11、3兩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為:(可以由兩方概括性約定,也可以由兩方具體列明協作和指導事項)

11、4一方應為另一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並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具體要求如下:(兩方對技術協作和指導所需場地、人員、設備及差旅費用的要求)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給另一方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一方逾期兩個月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研究開發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2、3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協作事項或者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4一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權制止並要求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違約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5由於一方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兩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兩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後,兩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兩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兩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兩方協調、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調、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兩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為完成一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共享成果,並且共擔風險所訂立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於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設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於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製開始直至新產晶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徵稠業化、商業化特徵。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採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兩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

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14、20合作開發的投資:是指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研究開發項目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兩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兩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一式_______份,甲乙兩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軟件開發項目的內容、工作進度與安排、價款、交付和驗收方式等由附件載明。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規定的工作進度決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該期限。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方便條件,協助配合乙方進行軟件的開發、調試、安裝及實施。

第四條?雙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本合同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並提供有關的資料,報表及文檔等,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 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軟件開發費用。 甲方有權在軟件驗收之日起一年內,要求乙方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的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免費維護。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軟件開發工作。

可以根據甲方的要求幫助甲方舉辦培訓和技術諮詢,具體的操作方式及費用雙方另行簽署協議確認。依合同收取軟件開發費用。

乙方有義務在軟件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的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免費維護。

第五條 甲方在一年的免費維護期之後,需要乙方對軟件模塊進行維護時,乙方可根據情況酌情優惠收取模塊維護費用。

第六條?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幫助。

第七條?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使用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公佈文件源碼,不得複製、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乙方作品及其程序等。乙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使用這些作品。

第八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雙方當事人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祕密。

第十條?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預付費用並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合同的解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併接受其仲裁規則。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合作開發合同13

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同出資、共同參與、共同研究開發完成同一研究開發項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擔風險的合同。那麼大家知道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要如何寫呢?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於 市

路 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第一條 合作項目概況

1-1、土地概況

雙方合作的土地位於 市 路 號,共計約____畝(以下簡稱為“項目用地”,面積以紅線圖為準,該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該土地上現有部分建築物需拆除。

上述項目用地之土地性質現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為 年,甲方為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1-2、合作項目概況及性質

雙方擬以項目用地為開發資源,共同投資合作開發商住樓住宅小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 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築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覆文件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後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 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第二條 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第一條所述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相關審批手續費用作為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以該項目所需的建設開發資金及項目開發管理支持團隊作為合作條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訂立後,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誠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雙方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規劃控制、銷售控制以及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項甲方應給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協助。

2-3-2、本合同訂立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日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並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後,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項目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

 第三條 項目公司

3-1、 公司作為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的開發公司。甲方佔項目公司 %股權,乙方佔項目公司

%股權,在本合同生效後 月內,完成股權的轉移登記。

3-2、雙方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項目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及項目公司經營項目所必須的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第四條 甲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4-1、【a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2、【b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之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甲方對項目公司的實物投資變更至項目公司名下,使項目公司取得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日內。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4-4-1、在 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係,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於本合同雙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五條 乙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5-1、【b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將除甲方出資的土地之外的項目公司開發資金

萬元支付至項目公司名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乙方完成b階段目標任務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乙方承擔完成本階段乙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5-2、【d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取得合作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甲方完成c階段目標任務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3、【e階段】

乙方的目標任務:指派乙方專業的房地產開發管理團隊到項目公司進行管理並實施本合作項目的各項與開發有關的工作;通過乙方自有資金或銀行信貸資金解決合作項目開發所需的必要資金。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由乙方根據雙方均認可的目標項目的開發實施計劃完成,需要雙方明確約定完成時間時,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會議紀要予以明確。

費用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負責解決。

5-4、乙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乙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5-4-1、在合作項目建設開發階段,乙方應保證其管理團隊的人員穩定團結、專業敬業,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5-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所有技術問題,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5-4-3、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乙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5-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乙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於本合同雙方合作。

5-4-5、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乙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六條 項目公司的相關事項

6-1、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完成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如下約定組建項目公司的高層管理團隊:

6-1-1、項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指定人選擔任。

6-1-2、項目公司的財務總監由甲方指定人選擔任。

6-1-3、雙方各自有權更換其指派到項目公司擔任管理崗位的人選,但需在人選變更前10日內書面通知相對方。

6-2、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結構及章程

6-2-1、甲方以項目用地入股佔項目公司百分之____的股權。

6-2-2、乙方以合作項目開發所需資金及房地產開發的專業管理團隊等入股佔項目公司百分之_____的股權。

6-2-3、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分配比例享有及分配項目公司的經營收益。

6-2-4、項目公司在公司行政機關所登記備案的公司章程,應當作出與本合同雙方約定一致的安排;該章程無論因任何原因與本合同之約定發生衝突時,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均以本合同之約定為準。

6-3、項目公司的運營及管理

合作項目的所有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材料設備的供應的招標及開標均以項目公司名義對外舉辦,中標單位由項目公司確定。該項目的所有設計、施工、監理及材料供應合同均以項目公司名義簽訂並履行合同義務。

 第七條 與合作項目有關的特別約定

合作項目的物業管理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專業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第八條 項目收益分配

甲乙雙方選擇如下第_ _種方式進行合作項目的收益分配:

8-1、按雙方各自在項目公司所佔的股權比例分配項目公司的經營收益;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保密

甲乙雙方必須對所獲取對方的機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發佈,否則合作方有權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甲方在a階段、b階段或c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項目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在b階段、d階段或e階段未能按照約定期限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項目投資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對應階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階段目標任務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0-3、除10-1、10-2條款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之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相對方遭受損失時,違約方應按相對方遭受的損失額的百分之三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全額賠償其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或終止後遺留問題的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另一方行使了單方解除權而終止時,雙方應當結算乙方對該項目的投資總額,增加或扣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和賠償金額後,由甲方向乙方返還投資款項。

11-2、若因政府部門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現而導致本項目無法執行時,雙方另外協商合同終止事宜。

第十二條 其他

12-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2-2、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12-3、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2-4、雙方因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發生訴訟,由 人民法院管轄。

12-5、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6、因本合同履行的複雜性,甲乙雙方聘請 律師事務所 律師提供全程法律服務。律師費 萬元/年,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12-7、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8、本合同標題僅為方便閲讀,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作為本合同的解釋之用。

12-9、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14

轉讓方(甲方):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___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位於,其四至範圍為:東至,西至於,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___

項目規劃條件:___

(1)佔地面積:___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___;

(3)綠地率___;

(4)限高:___

(5)總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6)地上面積:___平方米;

(7)地下面積:___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___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___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內容詳見附件)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後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甲方以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___;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計算,為___年;

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准文為___;

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外銷許可證號為___;

《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甲方有權

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___)處理:

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後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___萬元。

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轉讓費用餘額即___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費的承擔依國家税法規定。

項目轉讓後,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項目轉讓後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准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准文件、拆遷批准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後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後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於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並承擔其費用

第七條甲方關於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第八條項目轉讓後,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籤合同。

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並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上述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責任

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並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情形;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4.1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許可證件和法律文件,並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並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後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祕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並直至該等商業祕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責任

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並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後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並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後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祕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並直至該等商業祕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10.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項目轉讓費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___%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後,經政府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15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開發商: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作開發範圍

為進一步發展旅遊事業,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發揮資源優勢,增加財税,甲方提供所轄鄉內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區域)的山場、土地、河流、水庫與乙方合作進行綜合旅遊開發;

二、開發經營期限

旅遊合作開放經營年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遊開發投資規模

旅遊開發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三年內資金投入不少於_________萬元(包括:規劃費用、廣告投入、人員培訓、旅遊促銷等);

 四、旅遊收入分配

1、從開業開始,前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佔_________%,村委會佔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佔_________%,村委會佔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後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佔_________%,村委會佔_________%);

2、景區門票收入之外的旅遊經營收入,甲方不參與利益分配,屬投資商所有;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負責向上級旅遊主管部門申報金川鄉旅遊開發項目有關事宜和相關手續;

2、保證乙方的經營性用地(停車場、遊步道、遊客中心、公廁等)、旅遊開發所需建設用地免費徵用木材甲方應負責支持乙方落實,除國家法律規定的規費外,鄉政府及村委會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村民的青苗補償費由乙方按最優惠價格負責補償;

3、負責與村委會簽訂旅遊開發委託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4、負責景區公路的建設、維修,徽派民宅的維修保護;

5、負責旅遊區內的林政管理;

6、協助處理社會治安;

7、負責協調處理好與當地村民關係;

8、負責動員村民配合旅遊開發種植所需的農作物;

9、協助乙方落實該景區旅遊規劃的具體執行;

10、保證景區內的“三通”問題,即路通、電通、水通;

乙方的義務:

1、負責景區開發的所有投入;

2、負責提供景區整體規劃,並報甲方及旅遊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3、有按期繳交甲方門票收入分成的義務;

4、有按開發項目和開發時間完成旅遊開發的義務;

5、負責建設景區內的旅遊步道;

6、有保護當地資源的義務;

7、有照章繳交税費的義務;

8、有引導當地村民發展旅遊經濟的義務;

9、負責落實“四統一”標準即統一規劃、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一營銷;

六、違約處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導致乙方無法開發、經營,除負責賠償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資金費用外,另補償乙方所投資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乙方所有投資的全部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項:

1、甲方必須確保在開發範圍內,不准他人在景區公路沿線、遊步道和景點興建任何建築;

2、旅遊開發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不得再與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合作內容;

3、在景區內如甲方新增其他行業開發項目,不得影響旅遊景區的規劃與經營開發並徵得乙方同意方可執行;

4、經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於乙方續包,如乙方未能繼續承包,其投資經營的基礎設施(門樓、停車場、遊步道、)無償交給甲方,投資景區配套的服務設施, 乙方全權處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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