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餐飲合同4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合同 篇1本合同使用作為酒店用工、餐廳用工、飯店用工等餐飲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脱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衞生,食品安全衞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 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吸毒,打架鬥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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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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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書供餐飲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十四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餐飲合同 篇2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地點為:
二、租用面積:建築物使用面積約計 平方米。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詳見交接清單:
三、租賃物用途:餐飲業。
四、租賃期限:共計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標準:第一年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第二年租金 元整。第三年租金 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現有的水電設施,甲方收取水電費用的標準按區供水供電部門的實際收費執行,乙方必須按時交納。
七、付款方式:採用預交結算法。租房費用每年結算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後每年的租房費用亦在每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約保證:
1、乙方向甲方繳納風險抵押金 元整。期滿退場 日內無息退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經營所需的工商、衞生、消防等一切營業手續,乙方照章繳納税費並全部承擔辦理經營所屬證件的一切費用及年檢、抽檢等費用。
3、在租賃期間,甲方負責對租賃物的修繕。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設備,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設備、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4、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自行設消防設施,並嚴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訂消防責任書,在乙方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經雙方協商約定違約金為年租金的10%。
2、在租賃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10%繳納滯納金,逾期超過十五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一般不能改變經營用途和範圍,如變更需雙方協商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照月租金的10%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與否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將該房屋收回,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裝修部分。
5、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結清房租、電費後,方可在兩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論處。
6、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十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租賃物所在地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3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本着誠信互惠原則,在平等的基礎上發展長期合作關係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謹供遵循。
第一條:供貨質量標準及賠償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及法律、法規要求。並提供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核准的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書,乙方對所提供產品的安全質量負責,並承擔因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且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需求,保證所提供產品符合甲方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產品未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利要求退貨,或是更換所需產品類別,對於乙方所提供產品甲方有權利根據市場變化,按質論價。對於乙方在供貨方面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甲方在經營上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責任。
3、乙方未按規定的時間、數量交貨,或少交而甲方仍需要的,應按數補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貨,但由此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4、乙方必須保證甲方貨源,由於乙方貨源不足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實際損失。乙方提供的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甲方指定標準,甲方同意收貨,根據乙方所送貨物的品種,任意挑選,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收貨的,甲方有權要求退貨。若出現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第二條 產品價格
1、乙方必須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貨物價格為宜賓市場最低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或按超額部分的叁倍對乙方進行處罰;
2、價格經雙方議定核實後,乙方在30天內不得調高產品價格(價格若需調整,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並與甲方協商確認,否則按原價格執行?)
第三條 賄賂行為約定
1、如發現乙方以任何形式賄賂甲方相關工作人員(如回扣、招待、娛樂、饋贈、購物折扣,及其它一切,以物質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為,皆視為商業賄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雙方所有產品合作關係,並凍結所有應付帳款,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一切損失,如情節嚴重,則提交相關職能部門對乙方依法處理。
2、乙方有責任對甲方工作人員個人任何形式的不當要求應予以拒絕,並主動向甲方檢舉。
第四條 產品交付的規定
1、乙方須將甲方所需產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2、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交貨,不得無故拖延送貨時間。如果未按甲方規定時間送貨,且事前未作聲明,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實際經濟損失。
3、對無故變更甲方規定貨物品名,數量。不履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實際經濟損失。
第五條 產品檢驗
甲方有權在產品的生產地對所需產品進行檢驗,同時有權對市場作價格調查,若產品質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將產品退回乙方更換,亦可取消訂單,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並於通知之日起 三天內領回該項退貨產品,如乙方未能按約定時間退走,該貨物甲方有權進行處理,因此而產生的費用與損失由乙方負擔,且甲方有權從乙方貨款中扣除。
第六條 貨款支付
1、票據方式及期限:
2、結算方式及期限: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 列 明
如乙方指定負責甲方業務人員、公司地址、電話、資料等重要信息發生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因未即時告知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責任。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有效證件,如營業執照正副本、税務記證、衞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產品檢驗合格證等。
2、因供應產品造成甲方税務方面損失的,乙方須負責賠償。
3、在合同終止前,經雙方確認後的訂單,乙方仍應按約定提供甲方所需物品,否則按產品違約行為賠償甲方損失。所需產品品種?數量以雙方約定的訂單的訂單為準。
4、甲乙雙方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由審核機關查實證明,經甲方認可,可以減輕或免於經濟責任。其他未盡事宜,雙方自行協商,簽訂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執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本合同一經簽定即發生法律效力。未經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送達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後,其剩餘產品質量的保證,乙方同樣負全責。
7、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餐飲合同 篇4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xxxx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xxxx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 xxxx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餐飲工作崗位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月工資為rmb 元;甲方依據經濟效益支付乙方獎金及補助。
第七條 甲方每月 20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貨幣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六、勞動紀律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續訂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二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一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根據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隨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發生違反職業道德,危及公共食品衞生安全法律的行為;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
5.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累計曠工2天以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就崗位調整達成一致意見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七條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執行。
(一)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
1)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向甲方賠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及賠償金。賠償金的範圍包括:
(1) 甲方為乙方錄用勞動直接支付的費用(牀上用品費、健康證辦理費等相關費用)。
(2) 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 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其它約定:
1)乙方保證提供的個人證件均為真實和有效的證件。經查實若乙方提供了虛,甲方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及相應職稱的福利待遇;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被甲方除名的,甲方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時當月工資為標準,支付通知補償金給對方。
九、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十八條 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第二十條 合同未滿,未經書面許可,經理,廚師以及以上級別人員,一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工作崗位,違約者統一支付企業年經營額1%的經濟損失。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員工手冊)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