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城鄉養老保險辦法》實施 職保居保可互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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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備受關注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這也是我國首次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

2014《城鄉養老保險辦法》實施 職保居保可互轉

7月1日起職保居保可互轉

據統計,2013年陝西省全省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684.51萬人,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達到1704.87萬人。在實際生活中,職保險養老金高於居保,我市目前職保養老金平均在2000多元,而居保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每人每月130元。之前,二者之間不能轉移,從今年7月1日起,二者可以互相轉移。根據政策,參加居保和職保的人員,在達到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時,可以辦理互轉,但對於目前已經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就不能辦理了。

據專家分析,該政策的最大受益者主要是農民工、參加居保的城鎮非從業居民。以前,農民工在城裡打工繳納了幾年職保,由於沒有銜接辦法,返鄉後,職保就轉不到居保上,職保的年限就作廢了,7月1日後,農民工和城鎮非從業居民“進退皆可”,進可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並享受相應的待遇,退可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兜底”。

居保、職保如何互轉

根據政策,職保15年的繳費年限是一道坎,也是硬性規定。參加職保和居保人員,達到職保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工人50歲,女幹部55歲)後,職保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居保轉入職保,然後就可以按職保辦法領取養老金了;如果職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職保轉入居保,待達到居保規定的領取條件時(統一為60歲),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即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那麼,如果職保繳費不滿15年又怎樣從居保轉到職保呢?如果職保不夠15年,可以選擇按政策將職保延長繳費至15年,然後將居保轉入職保,按職保標準領取養老金。 那麼,又如何延長繳費年限?根據目前的政策,在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2011年7月1日)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政策規定,參保人員從居保轉入職保的,居保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併入職保個人賬戶,居保繳費年限不合並計算或折算為職保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居保的,職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併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為居保的繳費年限。

三個“15天”保證辦理效率

據悉,在辦理互轉時,政策規定了“三個15天”的.辦理時限。辦理程式為:1.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2.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稽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職保、居保關係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絡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3.參保人員原職保、居保關係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絡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資訊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4.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職保、居保關係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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