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六)項規定 社保 2017-02-09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六)項規定,即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相關文章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如何理解《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17條第4款權威部門精解 可不可以套用《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有哪幾些條例? 新《黑龍江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的通知》求解 2010年認定工傷,2011年評定傷殘,工傷保險待遇適用老條例還是新條例 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 依據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拒絕理賠合法嗎? 新證制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保險時間有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