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調整通知模板錦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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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可能會用到通知,各種型別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寫法。那麼一般通知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保調整通知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社保調整通知模板錦集七篇

社保調整通知 篇1

20xx年度蘇州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20xx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65400元(3045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73080元(6090元/月)。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

20xx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65400元(3045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73080元(6090元/月)。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xx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113250(9438元/月)。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xx年4月1日。各縣級市、吳江區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不含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辦理程式為:參保單位於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申報期內,到社保關係所在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職工參保、停保申報手續。開通“網上申報業務”的單位,可根據功能設定,在上述申報期內,通過“網上申報平臺”辦理。 社保經辦機構稽核後於每月8-10日進行結算,確定各參保單位當月社會保險費應繳數額。參保單位可於每月11日後,至社保經辦機構或通過“網上申報平臺”列印《社會保險費月度結算表》。每月25日前,參保單位繳納當月應繳的社會保險費。其中,企業參保單位應於每月22日前解繳至其在地稅部門指定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專戶”(已開設地稅納稅專戶的可合併使用);機關事業參保單位由社保經辦機構委託單位的開戶銀行代為扣繳。

蘇州市20xx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申報即將結束

根據《社會保險法》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用人單位社保繳費基數年度申報是社會保險徵......

根據《社會保險法》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用人單位社保繳費基數年度申報是社會保險徵收的重要環節,也是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賬、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待遇計算的基礎。申報物件為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在職參保職工;申報內容為用人單位職工上一自然年度全年工資性收入總額。

20xx年度相城區企業申報繳費基數自20xx年1月開始,至3月10日結束。截止3月1日,已有6683家企事業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或櫃面辦理申報了本單位的社保基數。為提醒各參保單位社保經辦人,避免單位繳費基數的硬性調整和列為20xx年度繳費基數專項審計重點檢查單位,社保中心於3月1日對尚未完成申報的單位再次發出提示簡訊,告知申報截止日期及申報渠道。

社保調整通知 篇2

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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