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多層次”才能“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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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符合中國國情。只有建立多層次的保障專案,才能實現養老保險的持續運轉。實際上,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啟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初時,就設定了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然而,養老保險制度歷經15年,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有一些問題需要完善。

養老保險“多層次”才能“可持續”

首先,非繳費的基礎保障沒有普適性。目前,我國針對老年人的非繳費型基礎保障主要包括地方財政支援的高齡補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此外,符合家計調查資格的老年人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這些專案僅覆蓋特定群體,從本質上有別於許多國家覆蓋全民的國民年金。

其次,公共養老金負擔沉重。中國社科院釋出的《中國養老金髮展報告2011》指出,除去財政補貼,2010年我國有14個省份基本養老保險當年收不抵支。儘管到2010年底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結餘達到1.53萬億元,但仍大量依賴財政補貼,近10年來,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補貼超過1萬億元。2005-2011年,中央連續七次調高城鎮企業職工的.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提高了,也使養老保險的待遇與繳費逐漸隔離,養老保險制度很難擺脫對財政補助的依賴。隨著人口老齡化和高齡化的快速發展,基本養老保險存在財務隱患,而且財務風險將逐漸顯性化。

第三,企業年金補充作用弱。我國企業年金制度建設始於2004年,起步較晚。目前,全國參加企業年金計劃的職工不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職工人數的7%,也就是說,超過93%的企業職工養老金收入仍主要來自於基本養老保險。2011年陷入主權債務危機的希臘,其企業年金佔GDP的比重僅為0.01%,我們國家為0.7%,而OECD國家平均水平達到75%,有的國家超過100%。企業年金規模小,補充作用不明顯,造成老百姓過度依賴公共養老金,財政“兜底”壓力非常大。

第四,商業養老保險作用未體現。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總體規模小,投保人數少。2010年全國商業養老保險原保費收入只有1215億元,而2030年商業養老保險的領取需求將達到9005-42338億元。這種狀況,除了要求保險公司提供更高投資收益率以外,更重要的是擴大壽險投保面,吸引更多的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用商業保險年金作為老年收入的重要補充。

最後,老年長期照護支援不足。人口高齡化使長期照護的社會需求越來越大。據全國老齡委估計,到2030年我國老年長期照護費用將達到8983-14971億元。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老年長期照護籌資機制,有需求的老年人大多數只能從市場上購買照護服務(如僱用保姆或小時工,或者入住養老機構)。無論國內外,長期照護費用都是老年生活支出中最重要的專案。如果沒有很好的籌資制度,老年人就會要求更多的養老金以購買照護服務,這無疑會給公共養老金制度造成很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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