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資績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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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部工資績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部工資績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

工程部工資績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1

為增強部門工作效率,保證部門目標的順利達成,調動部門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升工作業績,特制定本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物件

工程部內的所有合同員工。

二、考核內容和方式

(一)考核時間:每月。

(二)考核績效標準:按順延方式根據季度集團公司對公司的考核結果確定總體績效係數,再據此確定部門的績效發放標準。

(三)考核內容:員工本人當季度工作完成情況及綜合表現;部門的進度。

(四)考核方式:實行分級考核,由直接上級考核直接下級,最後由部門考核領導小組最終評定。

1、部門員工的考核:首先員工自評,再由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

2、部門考核: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先行進行考評;

3、考核確認:分管領導對分管部門及員工進行考核確認後再交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進行最終考核。

(五)考核流程:

1、制定工作計劃:

(1)專案負責人制定每月工作計劃以部門的《年度計劃分解表》為準,交分管領導稽核。

(2)計劃的變更修改須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2、作考核

(1)考核領導小組:個人考核由考核領導小組執行。

(六)考核績效工資的發放:

1、部門考核小組評定各員工考核成績,並根據本季度總公司的考核結果與各部門的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當月績效工資總額。

2、部門從以上的個人當月績效工資總額中再提取20%作為二次分配獎金,部門副經理及以上領導不參與分配;

3、統人員對部門季度考核表、員工季度考核表、員工季度考核彙總表進行統計彙總,確定本季度的個人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七)考核領導小組的組成及職責

考核領導小組由閆基義任分管領導,蘇署聰任組長,易謙藝、張長雲任副組長,陶夢雲、何旻為成員。其職責為評定部門各員工的月考核成績並稽核每月部門員工20%績效工資的發放安排。

三、考核的實施

(一)對部門的考核;

1、考核標準

對部門的考核標準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

主要工作完成情況;專案個數;代建產值;立項、招標、開工等節點控制;質量、進度、投資、安全以及資訊管理情況;工程驗收時間;工程結算報審;財務決算(歷年遺留專案的收尾列入考核範圍);部門內部管理及同事之間協作等指標相應的績效考核體系,代建專案個數及工作量應與職級相對應,體現多勞多得。

2、考核實施辦法:

對部門員工的考核: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個人的季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評定個人季度考核成績,再根據部門各成員的考核成績對20%的個人績效工資進行統籌分配。

此外,員工季度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優秀員工評選、年終考核和獎懲的重要參考依據。

四、考核執行程式

(一)計劃制定和返回:

考核、彙總

1、員工考核:員工考核由員工自評(詳見附件2)、考核領導小組評定評定兩個部分組成。

(1)員工填寫《年度計劃分解表》,交部門負責人考核;

(2)部門負責人考核完畢後,交考核領導小組評定;

(3)考核各階段,應進行必要的溝通。

2、彙總:每月2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各部門將員工考核表交考核領導小組評定。

(三)結果反饋

(1)每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完成《員工月份考核彙總表》(詳見附件1)並送辦公室;

(2)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被考核人進行溝通,以改進和提高工作績效。

五、其他事項

(一)考核人員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被考核人認為考核結果嚴重不符合事實的,可以向考核小組或有關領導提出申訴。

(二)本辦法自20xx年6月起執行。

(三)本《辦法》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工程部工資績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2

為加強機關管理,充分調動全域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形成個個爭上游,人人比貢獻的工作競爭局面;克服考核過程中的形式主義和人為因素,客觀公正評價每個幹部職工的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物件

局機關在職在崗幹部職工(包括借用到局機關工作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幹部職工)。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為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群眾測評、領導評價七個方面。

三、考核程式

1、動員準備:召開年度考核動員大會,上交個人考核資料,彙總平時檢查結果。

2、個人總結和述職:總結全年工作,填寫年度考核表,分組進行個人述職。

3、考核組考核:考核組根據幹部職工提供的材料和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提供的記載進行考核,確定每個幹部職工在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的得分。

4、量化測評:按照年度工作考核評價表,由領導和群眾進行測評。考核組按權重計算出每個幹部職工的測評實得分。

5、綜合評價:在個人述職、考核組考核、量化測評的基礎上,由考核組按得分高低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6、確立等次: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組提出的等次意見進行研究,集體確定考核等次。

7、反饋。

8、上報(個人讓優、找優不予認可和上報)。

四、考核評分細則

1、政治業務學習(10分)

①有政治業務學習讀本、學習筆記、調研報告和合理化建議記4分,缺一項扣1分。

②政治、業務學習筆記(含心得體會)達10000字以上。達到記6分,每少100字扣0.5分。

2、出勤(10分)

①按時參加集體學習和有關會議(包括參加州、縣有關會議,4分)。無故缺會1次扣1分,遲到早退1次扣0.5分。

②堅持出滿勤,有事必先請假。曠工1天扣3分,事假1天扣0.5分,本人和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子女升學請假1天扣0.1分。出滿勤記6分。

3、現實表現(10分)

①團結同志,不扯皮吵架(5分)。吵架1次扣2分。

②廉潔自律,遵守黨紀國法(5分)。受黨紀、政紀處分的該項記0分。

4、工作業績(20分)

①工作服從安排(5分)。不服從工作安排的1次扣2分。

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5分)。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1分。

③全年工作無重大失誤(5分)。出現1次工作重大失誤扣5分。

④做好便民服務工作(5分)。接到群眾不滿意意見1次扣1分。

5、股室工作(20分)

機關股室年度考核按股室實得分從高到低分為三類,一類股室幹部記20分,二類股室幹部記19分,三類股室幹部記18分。

6、群眾測評(10分)

測評專案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定,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物件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7、領導測評(20分)

測評專案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定,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物件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五、考核辦法

考核實行平時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領導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幹部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情況由考核組進行檢查考核;出勤和參加會議情況以辦公室平時記載為準;現實表現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和紀檢組長進行考核;工作業績由考核組徵求主管領導和股室長意見後評定;股室工作以機關股室年度考評方案為依據進行考核。

六、獎勵與懲罰

1、考核結果進入個人檔案,並作為幹部選撥任用和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2、年度考核評優時,根據被考核者的得分情況,確定評優物件。年度考核獲優人員,除上報上級部門給予嘉獎外,並按規定給予物質獎勵。

3、對綜合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且排名在末位的實行待崗學習,在年度考核中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

七、加強領導,成立工作班子

為了把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抓好、抓落實,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徐朝洪擔任組長,石海林、張紹平、向海燕、周隆發為成員,具體考核工作由石海林、李代文、楊明忠、吳務生、楊巨集生、田儒賢、楊小紅同志負責。

工程部工資績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3

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對員工的工作績效做出評價,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實現企業的目標。為了做好集團的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通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通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藉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通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週期的評價指標資料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週期

1、中層幹部績效考核週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週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時間安排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1、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幹部考核內容

(1)領導能力(2)部屬培育

(3)士氣(4)目標達成

(5)責任感(6)自我啟發

2、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1)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2)能: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3)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出勤

(4)績:工作質和量、效率、創新成果等。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1、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2、中層幹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3、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1、中層幹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週期均採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2、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3、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後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物件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後彙總計算總分。

4、根據“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週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5%+(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5%+年度考核分數×75%

5、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後,經彙總連同彙總計算的各週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併上交人力資源部。

個人自評表及兩部評價表後附。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並將意見彙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分析,並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髮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1、浮動工資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工資;被考核人總得分低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工資;等於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2、獎金髮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證獎金總數全額發放,不得私扣獎金。

3、中層幹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幹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以上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望有關部門努力做好各項工作,紮紮實實的將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好。

工程部工資績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4

1.目的

1.1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不斷開發員工的職業能力,提高員工在工作執行中的主動性、有效性及工作質量,從而改善公司整體績效,達到企業的管理目標。

1.2考核的結果主要為員工轉正、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獎勵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據。

2.種類和適用範圍

類別

實施時間

適用範圍

月度考核

該月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

餐廳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當月連續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備註:

1、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參見:4.6.2。

3.月度考核職責

3.1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餐廳經理/主管進行考核。

3.2餐廳經理/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進行考核,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員工進行考核。

3.3全部考評中,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培訓和監督實施;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監督、均衡調整和分析;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報批績效工資;負責考核資料的存檔。

3.4考評表一式兩份,員工所在分店存檔一份,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

3.5營運部經理、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和員工最終考核結果的稽核。

3.6副總裁、營運部經理負責餐廳經理/主管最終考核結果的稽核。

4.管理規定

4.1實施原則

4.1.1客觀性:考核內容和結果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考核人應避免由於親近性、主觀性等偏見所帶來的誤差。

4.1.2公平性:對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1.3公開性:考核結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對考評結果將採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獎勵、(培養)提升及淘汰員工。

1~3%4~9%80~90%4~6%1~2%

注:每月aaa員工為1~3%

aa員工為4~9%;

a員工為80~90%;

b員工為4~6%;

c員工為1~2%。

餐廳經理/主管不納入餐廳計算總數內,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按本店總人數計算比例

4.2考核內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員工的崗位職責以及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如可靠性、主動性、協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計劃性、創造性、解決問題、有效溝通、培訓指導、激勵下屬等能力)和成本意識等;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的考核內容各有側重。

4.2.2崗位職責的考核內容和標準可結合不同崗位要求,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側重於工作質量和工作過程(即行為主導型),餐廳經理/主管側重於工作結果(即效果主導型)。

4.2.3分值:

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

考核內容

崗位職責

工作態度

工作能力

成本意識

工程部工資績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科學評價事業單位績效,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管理,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山東省事業單位考核試行辦法》和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事業單位績效是指事業單位在社會管理和公益服務活動中所取得的成績和效果。績效考核是運用特定的指標體系,按照統一的標準,通過定量定性對比分析,對被考核單位在一定週期內的績效進行綜合評價。

第三條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按照有利於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的要求,堅持分類組織、社會參與、客觀公正、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第四條考核範圍為市直納入機構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使用事業編制的其他組織。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的事業單位不再單獨進行績效考核。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工作由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統一領導,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事考辦)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承擔。

第六條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考核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審定有關規範性檔案及工作計劃;

(二)負責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綜合協調;

(三)審定被考核事業單位的考核結果。

第七條市事考辦職責:

(一)擬定年度考核工作計劃;

(二)組建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評委庫和專業績效考核委員會;

(三)負責制定共性指標考核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審定各行業、部門制定的個性指標考核實施細則。

(四)審定事業單位的年度目標任務;

(五)稽核被考核單位的考核等次;

(六)負責考核結果的公示、釋出及備案;

(七)負責受理與考核工作相關的申訴或舉報;

(八)負責績效檔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九)承擔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組建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評委庫。評委庫由東營市行政管理科學研究會理事、專家學者組成,並聘請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

第九條成立專業績效考核委員會,負責個性指標考核細則的組織實施。

專業績效考核委員會由7-9名評委組成,設主任委員1名。根據工作需要可吸納服務物件代表參加。

第十條評委應堅持原則,認真負責,公道正派,忠於職守,熟悉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相關業務。

評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自行迴避,被考核單位也可向市事考辦要求其迴避:

(一)與被考核單位有直接利害關係的;

(二)曾在被考核單位任職,且離職不滿三年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考核結果公正的。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績效考核以定期考核為主,一般每年考核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進行重點抽查或專項檢查,具體情況,由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確定。

第三章考核內容及程式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實行百分制,由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兩部分構成。

(一)共性指標(40分)

1、登記管理(25分):法人登記、年檢,宗旨、業務範圍履行情況,信用建設、資訊公開等情況。

2、社會評價(15分):職責履行、行政效能、轉變作風和文明服務等方面的滿意程度。

(二)個性指標(60分)

1、主體業務開展(25分):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科研與創新、成果與獎勵情況等。

2、經濟社會效益(20分):提供社會公益服務情況、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情況等。

3、管理執行狀況(15分):內部管理情況、領導班子及幹部隊伍建設情況、財務資產管理狀況等。

第十三條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按照自查自評、考核預告、實地考核、社會評價、專業評審、確定等次、公示備案的程式進行:

(一)自查自評。被考核單位對照考核細則進行自查,形成自評報告,並填寫《東營市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評審表》,經主管部門稽核簽署意見後,按規定時間報送市事考辦。

(二)考核預告。通過新聞媒體提前向社會發布考核預告,公佈考核時間、內容和方式等,接受社會監督。

(三)實地考核。成立考核組,對被考核單位的有關情況進行實地考核。考核組由評委及組織、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的相關人員組成。

1、查閱資料。重點檢查反映共性指標中登記管理部分的相關資料。同時,核實反映個性指標的相關資料。

2、個別談話。考核組與被考核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談話,聽取對被考核單位工作情況的評價,瞭解被考核單位在落實考核指標方面採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意見建議等。

3、現場核查。對承擔重大專案和重點工程的被考核單位,應到現場進行實地核查。

綜合上述情況,提出共性指標中登記管理部分得分。

(四)社會評價。社會評價主要是對被考核單位的社會滿意度進行測評,包括民主評議和民意調查兩部分。民主評議由市事考辦組織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單位進行評價。民意調查由市統計局綜合運用問卷調查、電話訪問等方式進行調查,調查物件要體現代表性和廣泛性,調查的有效樣本原則上不少於200個。

參照市委、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的賦分公式提出共性指標中社會評價部分得分。

(五)專業評審。召開綜合評審會議,對個性指標進行百分制量化評價,寫出考核評語,確定考核得分。

(六)確定等次。市事考辦根據被考核單位綜合得分情況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報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審定。

(七)公示備案。市事考辦將考核結果書面反饋被考核單位及主管部門,並進行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內,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相應的專業績效考核委員會或市事考辦申請複核,情況屬實的,應調整其考核結果。

公示期滿無異議後,在一定範圍內通報考核結果,並報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成員單位備案。

第四章考核等次

第十四條績效考核結果為A、B、C三個等次,其中:A級的一般不超過參加考核事業單位總數的15%,綜合得分60分以下(含60分)的確定為C級。

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的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等次依據其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成績確定,獲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獎的定為A級,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得分居所屬考核序列末位的定為C級,其餘定為B級。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A級:

(一)重點抽查或專項檢查不合格的;

(二)單位受到行政處罰或被司法部門立案調查並依法追究責任的;

(三)幹部職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具備法人條件但未按規定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

(五)其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確定為C級:

(一)超過一年未開展業務活動或自行停止業務活動一年以上的;

(二)被黨委、政府通報批評的;

(三)被有關部門一票否決的;

(四)無故不參加績效考核的;

(五)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

(六)不參加事業單位法人年檢的;

(七)其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批准設立未滿一年的,只參加績效考核,不確定考核等次。

第五章結果運用

第十八條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結果,納入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實行分類和動態管理。

第十九條考核結果按所屬事業單位考核等次進行量化賦分,計入其主管部門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總成績,並作為被考核單位領導幹部獎懲、選拔任用,調整機構編制、單位財政經費和職工收入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量化賦分計算公式: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權重分×[1×A級單位個數+0.5×B級單位個數+0×C級單位個數]÷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總個數。

第二十條考核結果為A級的:

(一)按照在職在編人數給予被考核單位一次性獎勵,其中在職在編人員100人以下的(含100人),按實際人數和600元/人的標準核撥,在職在編人員超過100人的,給予單位6萬元定額獎勵。

市委、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獲獎的事業單位機關不重複獎勵。

(二)加大財政支援力度,適當調增其績效工資總量。

(三)在各級各類評先樹優中優先推薦。

(四)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當年度考核可確定為優秀等次。

連續三年為A級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同等條件下,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可優先提拔任用。

第二十一條對考核結果為C級的:

(一)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當年不得發放年終獎勵工資。

(二)縮減財政支援力度,適當調減其績效工資總量。

(三)單位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先樹優。

(四)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超過30%考核結果為C級的,該部門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先樹優。

(五)當年考核結果為C級的,主要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參加當年度評先樹優,考核結果不得定為優秀等次;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C級的,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有關責任人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予以降免職或解聘。

(六)當年考核結果為C級的,給予單位警告,限期進行整改;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C級的,給予單位通報,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調整其領導班子。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單位要切實負起對所屬事業單位的監管責任,加大對事業單位整體執行狀況的監督指導。各事業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績效考核工作,並於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事考辦提報本單位年度目標任務。

第二十三條績效考核評委要正確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嚴守紀律,按要求參加各專業績效考核委員會的評審工作。對違反考核評審程式和紀律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評委資格,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二十四條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充分運用好考核結果,切實發揮績效考核的導向和激勵作用。

各成員單位於翌年第一季度將考核結果運用情況報市事考辦。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市事業單位考核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各縣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縣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辦法。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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