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退休養老金上調上海

來源:果殼範文吧 1.68W

退休職工養老金將迎“十二連漲” 2016年上調幅度6.5%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將迎來“十二連漲”。下面就讓我們和聘才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2016退休養老金上調上海吧。僅供參考!!

2016退休養老金上調上海

3月5日,財政部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中提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財政部在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的《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提出,上述調整統籌考慮了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和物價漲幅等因素。2016年我國將努力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促進在職和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協調增長;還將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堅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進一步健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2016年,我國還將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

如果預算草案得以通過,各地將據此調整各自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這是養老金待遇調整比例12年來首次低於10%。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分析,今年養老金增長6.5%的幅度調整,是採取了綜合去年的工資增長、物價變化水平等兩種指標來確定的,“今後也會逐步建立這樣一個合理、正常的調整機制,來確定養老金的調整水平”。去年,財政部長樓繼偉曾撰文稱,在社保制度改革中要防止高福利陷阱,即被多方解讀為財政部門面臨赤字壓力,有意控制社保待遇水平的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養老金連續十餘年大幅度上調負面效應已逐漸顯現,其中之一是會讓參保人產生養老金將一直快速上調的預期,從而激勵了一些參保人提前退休。對個人而言,甚至出現了在相同因素條件下,後退休人員養老金少於先退休人員的'“倒掛”現象。

“養老金連續以10%的幅度上調,可能導致在相同工齡、退休前從事相同工作的情況下,職工越遲退休領到的養老金反而越少。”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表示,由於在職工資和退休金出現倒掛現象,大批人稱想提前退休。

“我們還存在著大量提前退休的問題,除了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可以提前退休之外,還存在一些企業不景氣的情況下,企業和職工辦理提前退休,甚至做一些假的材料來申報補貼。”金維剛表示,現在很多地方提前退休的人是相當多的,多的可以達到20%到30%,少的地方也有10%以上。

據瞭解,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機制將在養老保險頂層設計中明確。國家將建立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物價變動、職工工資增長、收入水平提高等情況,併兼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等因素,統籌考慮各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養老金調整每年都在一月份開始進行,到時聘才網將會及時更新養老金調整方案最新訊息,與各位看官一起分享。在此期間各位看官可以參考“關於2015年上海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關於2015年上海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滬人社養髮〔2014〕51號

各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切實保障本市城鎮企業退休(職)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研究,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本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4年底以前已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三)按本人2014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為基數,每月增加4%(增加額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四)2014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週歲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週歲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4年當年內女年滿60週歲(1954年出生),男年滿65週歲(1949年出生),以及年滿70週歲(1944年出生)、75週歲(1939年出生)、80週歲(1934年出生)的人員,可按照2013年年滿60週歲(男年滿65週歲)、70週歲、75週歲、80週歲人員已享受的標準(本通知實施前的標準)先進檔,再增加。

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准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所需費用由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財政局

2014年12月30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