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工作內容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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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 • 職位要求

護士工作內容和職責

1.護理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取得護士執業資格。

2.有愛心、細心、責任心以及耐心。

3.瞭解診療護理常規,熟練掌握護理三級操作技能。

4.很強的親和力、溝通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

5.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態度、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敏銳的洞察力。

護士 • 工作內容

1.執行基礎、專科護理常規、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及相關規章制度。

2.協助醫生做好對病人及其家屬的諮詢、輔導、接診和治療工作。

3.執行口服、注射、其它途徑給藥治療及採集檢驗標本;注意巡視、觀察病情及輸液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醫生;協助新入、手術、急、危重病人的處理;負責備血、取血,護送危重病人外出檢查。

4.經常性地深入病房和病人交流,以獲得有關病人病情的資訊,及時解決病人存在的問題。

5.加強基礎和業務知識的學習,重點學習本科室的相關知識。

6.負責醫療檔案和物品管理,做好物品清點交接。及時彙報、反映患者對醫院服務的意見及要求,並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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